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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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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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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森赫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森赫股份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117,901.31 元,扣除各类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22.06 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2021 年 9 月 28 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微专营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练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开

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公司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 微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金额 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因中国农业银行内部统一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与外部公司签署的协议统一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州南浔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与外部单位签署,公司 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 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72.60 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 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该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13,789,864.37 元,并将该事项 通知给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9 月 13 日、12 月 18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202412
31 日使用情况
1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9,810.37 5,200.00 3,879.90
2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16,954.73 8,957.41 4,799.64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232.28 2,800.00 1,784.7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3,997.38 16,957.41 10,464.2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1,378.99
合计 33,997.38 16,957.41 11,843.2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0,464.24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11,319.86 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 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 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人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3)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 投资标的的产品,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 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 述投资额度。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及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本数)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本次现金管理额度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 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 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 织实施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自 有资金不涉及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 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投资产品投资期间,将与相关 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 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金管理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为原则,现金管理额度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先决条件,故在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适度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 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 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代表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 机构同意森赫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颂

王刑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