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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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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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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一、
二、
三、
目录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页次
1-2
1-7
1-4
1-3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393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思特奇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思特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鉴证报告第 1 页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思特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特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思特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思特奇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上海 二O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 年1 月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22 号文《关 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5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6.16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272,376,8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9,403,7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32,973,100.00 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2 月6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60002 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 年6 月1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590 号文件 《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北京思 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271,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为271,000,000.00 元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9,176,509.43 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823,490.57 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6 月16 日 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447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08 万元,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62.09 万元已按规定由募集资金专户转至 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专项报告第 1 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6 月10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34.62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2,908.5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8,167.07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9.34 万元)。

2020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以募集资金2,908.57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90 号)。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3 月,本公司及时任保荐机构东方花 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 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光华路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2018 年 9 月, 公司与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易信”)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 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专项报告第 2 页

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 年9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华创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创证券承 接。随后,公司与华创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7 月3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 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 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 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
金额
报告期末
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014859820 11,172.21
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279000001009454
1,932.38
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2600912146
8,013.77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光华路支行
731902093210806
3,363.32
0.00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华府大道支行
4402249519100038707
0.00
合 计
24,481.68
0.00
备注
已销户
已销户
已销户
已销户
已销户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1,184.37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 后的净募集资金共计23,297.31 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专项报告第 3 页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
金额
报告期末
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034824096 11,000.00
2,664.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3101924866
8,995.00
4,002.4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0419308
6,455.00
1,500.52
合 计
26,450.00
8,167.07
备注
活期
活期
活期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267.65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26,182.35 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7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且增加实施地点。 该项目原规划实施主体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本次新 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包括:1、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作 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的所在地成都市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关于上述变更,公司发布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4)。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 容等不发生变化。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情 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专项报告第 4 页

(1)2017 年4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 集资金5,331.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思特 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01660018 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 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869.16 万元,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01660024 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 述公司《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已经公 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9 年2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 确认的议案》,对公司2017 年3 月至2018 年3 月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确认, 实际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795.96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重新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2300001 号),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情况重新进行了核验和确认。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上述公司《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议 案》,已经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自2018 年4 月1 日至2019 年2 月28 日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实际发生额人民币5,492.72 万元予以置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1660011 号《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专项报告第 5 页

2020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 至2020 年6 月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实际发生额 人民币2,908.57 万元予以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ZB11590 号《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2017 年4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1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 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8 年4 月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九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 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1 月,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62.09 万元已按规定由募集资金 专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第 6 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已注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相应募 集资金银行专户,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3 月至2018 年3 月,公司多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于2018 年 4 月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相关信息。2019 年3 月1 日,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补充及更正公告》,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再度核查 确认,累计置换金额更正为1,795.96 万元。2019 年3 月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9 号)。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 年4 月1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专项报告第 7 页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
1、全云化BOSS(业务支
撑系统)建设项目

8,156.50
2、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
理系统建设项目

1,932.38
3、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
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


8,013.77
23,297.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08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297.31
0.00
0.00%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8,156.50
0.00
8,156.50
100%
2019 年2 月5 日
6,822.94


1,932.38
10.31
1,932.38
100%
2019 年12 月31 日
2,763.65


8,013.77
0.00
8,013.77
100%
2019 年2 月5 日
不适用

附表 1 第 1 页

4、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
1,831.34 1,831.34 0.00 1,831.34 100% 2019 年7 月31 日 926.53
建设项目
5、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
1,804.28 1,804.28 32.77 1,804.28 100% 2019 年12 月31 日 912.40
设项目
6、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
1,559.04 1,559.04 0.00 1,559.04 100% 2019 年10 月31 日 880.48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297.31 23,297.31 43.08 23,297.31 12,306.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3,297.31 23,297.31 43.08 23,297.31 12,306.00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司自筹资金有限,导致无法在计划建设期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0 年6 月,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告》(公告编号:2019-039)。
体项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已分别于2019 年7 月、10 月基本投入完毕,“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
目”、“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已于2019 年12 月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附表 1 第 2 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2018 年7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且增加实施地点。该项目原规划实施主体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北京市。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包括:1、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的所在地成都市 地点变更情况 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关于上述变更,公司发布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1、2017 年4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5,331.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01660018 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869.16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01660024 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投入及置换情况 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公司《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已经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9 年2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 议案》,对公司2017 年3 月至2018 年3 月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确认,实际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795.96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重新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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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瑞华核字【2019】02300001 号),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重新进行了核验和确认。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
公司《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自2018 年4 月1 日至2019 年2 月28 日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发生额人民币5,492.72 万元予以置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1660011 号《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2017 年4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1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意见。截至2018 年4 月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18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九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 年1 月,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62.09 万元已按规定由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0 年6 月10 日披露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途及去向
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2017 年3 月至2018 年3 月,公司多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并于2018 年4 月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相关信息。2019 年3 月1 日,公司披露《关于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补充及更正公告》,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再度核查确认,累计置换金额更正为1,795.96 万元。2019 年3 月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所《关于对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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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182.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26.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8,034.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本年度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到预计 发生重大变化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金额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
19,995.00 19,995.00 3,196.05 3,343.71 16.72% 2023 年6 月30 日 1,574.96 不适用
2、AI 技术与应用 2,105.00 2,105.00 248.56 608.56 28.91% 2023 年6 月30 日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4,082.35 4,082.35 4,082.35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182.35 26,182.35 7,526.96 8,034.62 1,574.96
超募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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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182.35 26,182.35 7,526.96 8,034.62 1,574.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2020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实际发生额人民币2,908.57 万元予以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
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ZB11590 号《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20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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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情况 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除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途及去向 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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