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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feng 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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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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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 2017-07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4 号)同意,实丰 文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已于2017 年4 月1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42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980,000.00 元。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3480070 号《验资 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 了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7 年4 月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11 月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募集资金存 放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016.54 万元对实 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创投”)以增资形式用于实施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并由实丰创投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需要由子公司实丰创投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17 年12 月15 日,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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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 2017-075

或“甲方”)、子公司实丰创投(以下简称“丁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丙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7 年 12 月15 日,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专户金额(元)
募集资
金用途
1 实丰文化创
投(深圳)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44250100008100001210 71,776,085.53 研发中
心建设
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内容

1、实丰创投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相关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2、实丰创投和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东海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实丰创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东海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 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实丰创投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东海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东海证券应当每半年 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实丰创投授权东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登成、马媛媛可以随时到开 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 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东海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 日前)向实丰创投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 对账单,并抄送东海证券。

6、实丰创投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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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 2017-075

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5% 的(按照孰低原则),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7、东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东海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及实丰创投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 合东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实丰创投可以主动或在东海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东海证券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协议自公司、实丰创投、开户银行、东海证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 之日起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东海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12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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