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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feng 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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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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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为 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 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 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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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 第 1 页 共 2 页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卓明 陈国翔
陈丹东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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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