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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Aug 30, 2022

54015_rns_2022-08-30_b9888d3d-3ec2-499d-becc-61695d730cf9.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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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 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张汝京 周建国 曾献君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