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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moo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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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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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592,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8.4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59.2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4,490,56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2,122,640.9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42,367,919.0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0,849.30 |
|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余额 | 18,752.99 |
| 项目 | 金额 |
|---|---|
| 1、减:2024年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 9,980.00 |
| 2、减:2024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968.16 |
| 3、加:2024年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 230.45 |
| 4、减:2024年手续费 | 0.04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131.55 |
|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余额 | 4,128.99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 2.56 |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 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贞明”)增资 13,827.00 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 人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年末余额 |
| 中国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 | 749774297776 | 2.56 |
|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73060122000252012 | 已销户 |
| 民生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 632506556 | 已销户 |
| 平安银行深圳大冲支行 | 15510626260097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 | 37050110564300000395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美元账号) | 37050167900800002479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日元账号) | 37050167900800002480 | 已销户 |
| 合 计 | / | 2.56 |
三、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55,743.2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 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 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128.99 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是否 赎回 |
|---|---|---|---|---|---|---|
| 中国银行深圳 华润城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可转让) |
1,000.00 | 2023-7-6 | 2026-7-6 | 否 |
| 中国银行深圳 华润城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可转让) |
1,252.99 | 2023-7-6 | 2026-7-6 | 否 |
| 中国银行深圳 华润城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可转让) |
1,000.00 | 2023-7-6 | 2026-7-6 | 否 |
| 中国银行深圳 华润城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876.00 | 2024-12-11 | 2025-6-11 | 否 |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 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4年1月,公司已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 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968.16万元予以转出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2024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9,980.00万元转至回购证券专户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明微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 报告,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明微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皓亮 张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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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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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4,236.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0.00 | 9,980.00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743.2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 (4)=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8,994.00 | 18,994.00 | 18,994.00 | 0.00 | 14,390.72 | -4,603.28 | 75.76 | 2023.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 否 | 13,827.00 | 13,827.00 | 13,827.00 | 0.00 | 13,837.34 | 10.34 | 100.07 | 202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408.00 | 8,408.00 | 8,408.00 | 0.00 | 7,135.18 | -1,272.82 | 84.86 | 2023.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00 | 5,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6,229.00 | 46,229.00 | 46,229.00 | 0.00 | 40,363.24 | -5,865.76 | 87.31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5,400.00 | 5,400.00 | 5,400.00 | 0.00 | 5,4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转至回购证券专户 | 不适用 | 9,980.00 | 9,980.00 | 9,980.00 | 9,980.00 | 9,98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余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2,627.79 | 2,627.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小计 | 18,007.79 | 18,007.79 | 不适用 | 9,980.00 | 15,38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64,236.79 | 64,236.79 | 46,229.00 | 9,980.00 | 55,743.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128.99万元。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 成原因 |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完 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
|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1月,公司已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合 计6,968.16万元予以转出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 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 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9,980.00万元转至回购证券 专户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