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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ug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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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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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书面决议的形式,于2024 年8 月9 日对以下议题进行表 决:

一、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

二、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 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 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是因为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部分支出无法直 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或者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不符合操作实践,不会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 四次专门会议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苏彤 赵一方 赵锡军

2024 年8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