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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Aug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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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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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为:2022年8月31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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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2 年8 月25 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 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 (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向关联方(华清博广)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3.00 《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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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持股证明和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8月2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 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 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 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 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奇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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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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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2 年8 月3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8 月31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8 月31 日下午3:00。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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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 年8 月31 日召开的深圳 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
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向关联方(华清博广)办理借
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3.00 《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

  • 出投票指示。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

  • 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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