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Neoway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58194_rns_2021-04-26_f5c5bbd5-4b16-49c7-bd66-423cdd9ad4e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有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2020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2021 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 要, 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 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待遇方案, 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mathbf{1}$
意见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依据了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 酬水平,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目标而制定,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 促讲公司提升管理和经营效率,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关于该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待遇方案。
四、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讲行现金管理, 购买中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购 买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 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报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 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符 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overline{c}$
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没有与慕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慕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讲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对《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讲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2020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讲行了审计, 出具了
《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 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能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报出《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0年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八、《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 未发现公司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
(3)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4) 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中层管理员工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共同关注公司的目标达成和 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确定 以 2021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 156名激励对象以 22.79 元/股授予 64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对《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讲行的调整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 整为15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的关联董事已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相关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讲 行调整。
$\overline{4}$
十、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讲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对《关于增加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预计 2021 年度与西安迅腾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迅腾) 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开展和经营的需要, 交易定价方式及定 价依据将按市场定价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西安迅腾形成依赖。董事会 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小伍
2021 年半月2日
独立董事签字:
明 曽
$20144926$
独立董事签字:
路安 陈会军
$2012 + 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