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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JASIC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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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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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夏如意先生、罗卫红先生、张志英先生和罗怀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06%)的股东夏 如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5,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77%)。
2、持有本公司股份 492,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19%)的股东罗 卫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05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55%)。
3、持有本公司股份 231,0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79%)的股东张 志英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72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20%)。
4、持有本公司股份 81,3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69%)的股东罗怀 花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345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夏如意先生、 罗卫红先生、张志英先生和罗怀花女士各自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
|---|---|---|---|---|
| 夏如意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500,000 | 0.3106% |
|---|---|---|---|
| 罗卫红 | 董事/副总经理 | 492,200 | 0.1019% |
| 张志英 | 监事会主席 | 231,088 | 0.0479% |
| 罗怀花 | 监事 | 81,380 | 0.0169% |
| 合 计 | — | 2,304,668 | 0.477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
2、股份来源
夏如意先生的股份来源于由深圳市宇业投资有限公司非交易过户转入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及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罗卫红先生、张志英先生和罗怀花女士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及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
| 3、减持数量 | ||
|---|---|---|
| 股东名称 | 最大减持数量(股) | 最大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夏如意 | 375,000 | 0.0777% |
| 罗卫红 | 123,050 | 0.0255% |
| 张志英 | 57,772 | 0.0120% |
| 罗怀花 | 20,345 | 0.0042% |
| 合 计 | 576,167 | 0.1194% |
-
注: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承诺正常履行当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将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董监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董监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 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夏如意先生、罗卫红先生、张志英先生、罗怀花女士各自出具的《关于减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