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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GONGJIN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y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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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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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 2025-026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共进”),非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香港共进提供担保金 额合计6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392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在年度 担保预计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香港共进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1.69 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共进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

  •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 度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共进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近 日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担保协议,为香港共进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香港共进与诠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诠鼎科技”)签署了 《担保协议》,公司为香港共进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合计最高债权额为1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732万元)。

1

超出限额部分债权,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期限为12个月,自香港共进对 诠鼎科技的应付债务到期之日起算。

2、公司、香港共进与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远科技”)签署了 《担保协议》,公司为香港共进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合计最高债权额为5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3,660万元)。

超出限额部分债权,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期限为12个月,自香港共进对 振远科技的应付债务到期之日起算。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5.43亿元担保额度,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香港共进提供不超过31.43亿 元的担保。担保授权事项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 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前,香港共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9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 民币29.74亿元。本次担保后,香港共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3亿元,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30亿元。(本公告保留两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香港共进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 28 号利兴强中心 13 楼 A 室 董事:汪澜、唐晓琳

注册资本:美元 1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贸易业务。

2

香港共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331
(未经审计)
20241231
(经审计)
总资产 1,537,716,936.25 1,553,754,290.47
负债总额 1,540,394,320.25 1,561,409,243.89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540,394,320.25 1,561,409,243.89
净资产 -2,677,384.00 -7,654,953.42
项目 20251—3
(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03,288,172.46 4,481,062,462.51
净利润 4,976,307.24 6,338,912.94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香港共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诠鼎科技签署的担保协议

甲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丙方:诠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与丙方有商业交易往来,甲方同意就乙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按本协议 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 1、甲方愿就乙方在【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期间内与丙方交易所形

  •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美金【壹佰万元整】 (USD1,000,000.00)。

  • 2、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公证费用、评估/鉴定/

3

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送达执 行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 3、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丙方的应付债务到期之日起壹年。

  • 4、如丙方进行债权转让或乙方和丙方对主债务所涉之订单、协议进行任何变

  • 更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前述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二)公司与振远科技签署的担保协议

甲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丙方: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与丙方有商业交易往来,甲方同意就乙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按本协议 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1、甲方愿就乙方在【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期间内与丙方交易所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美金【伍佰万元整】 (USD5,000,000.00)。

  • 2、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公证费用、评估/鉴定/ 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送达执 行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 3、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丙方的应付债务到期之日起壹年。

  • 4、如丙方进行债权转让或乙方和丙方对主债务所涉之订单、协议进行任何变

  • 更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前述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产品的交付、质量、售后等事项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 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4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 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24 年度已批准的担保 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45.43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1.5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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