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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NVICOO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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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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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要求,忠实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在2020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
| 文芳 | 7 | 1 | 6 | 0 | 0 | 否 |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 3 次,实际列席2 次。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 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 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 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发表独立意见 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 类型 |
|---|---|---|---|
| 1 | 2020 年 3 月30 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0 年 4 月28 日 |
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0 年拟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关于预计2020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
| 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 限 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2019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的担保情况说明 及 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 | 2020 年 5 月6 日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0 年 7 月25 日 |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对《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对《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 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5 | 2020 年 11 月19 日 |
关于终止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0 年 12 月30 日 |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条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 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履职期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曾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跟踪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 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或其 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有效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相应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 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 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3、督促年报审计与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积极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完成年报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 任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公司财务 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就重点审计事项、重点 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专业意见;定期核查公司关联交 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作为薪酬 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考核职能,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 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核,提升公司薪酬体系以及考核的科学合理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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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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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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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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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以上是本人在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文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