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7
Feb 13, 2007
54114_rns_2007-02-13_2d3f7924-d0c1-4d02-834d-260b1149e19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杨如生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1%或1%以上;
-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声明人:杨如生
2007 年2 月6 日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郝珠江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1%或1%以上;
-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声明人:郝珠江
2007 年2 月6 日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何炎坤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1%或1%以上;
-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声明人:何炎坤
2007 年2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