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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libri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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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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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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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评价范围涵盖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部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发展战 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担保业务管理、财务核算与报告管理、全面预算、关联交易、研发管理、 生产及成本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等。 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 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 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 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 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监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战略与投资管理部、 内审部、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物流中心、营销中心、技术中心、信息中心、质 量与流程管理中心、基建中心、厂务中心等职能部门,以及自动化事业群、精机加事 业群、海外事业群等三大事业群,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 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部门之间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和报告制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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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也存在相应的职责分工,以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资产的维 护与保养等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者个人相互制约地完成。

3、内部审计

为防范本公司管理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不断改善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立 内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能,设立内部审计岗位,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 工作,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管理风险,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发展战略

公司将围绕技术转化和业务整合两大能力,夯实现有的先进制造行业,并始终保 持对新兴行业、新兴领域持续探索的商业触觉,利用自身技术平台能力延伸,使其具 备快速抓住新兴市场自动化业务机会的能力。在业务模式方面,公司将继续夯实精密 零部件板块,深挖自动化板块,稳步推进行业标准品业务。在客户选择方面,由于工 业自动化需要匹配下游行业和客户的要求,具有或多或少的非标特点和定制属性,公 司将延续优先与行业领导或领先品牌合作,以保障产品与技术的先进性和财务稳健。 在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公司从短期,中期,长期全面规划并落地战略,力求为长期目 标的实现打下扎实的基础。

5、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 的相关制度,有效地履行了各项社会责任。

6、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聚焦先进制造、发挥技术优势、构建专业管理”的经营理念与“通过对方 案、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策划、实施与持续改善,提供高质量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以 赢得客户充分的满意”的质量方针,并将其融汇于企业及员工的行为规范之中,形成了 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传播企业文化,使员工形成了对企业文化的 认同并追求个人价值得以实现,增强了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7、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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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 升员工素质。在员工招聘、管理、使用、辞退与辞职等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培训方面,公司每年由各事业部/各部门提报培训 需求,并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培训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或外 派培训等方式具体实施。在薪酬、考核、晋升等方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每年对公司 薪酬福利进行评估和调整,设立员工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并建立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渠 道,为员工提供较为明确的晋升道路。

8、资金管理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资金管理》、《往来账管理》、《员工借款及费用 报销》等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货币资金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 分离要求;遵循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印鉴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的货币 资金安全;完善货币资金信息的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通过董事会、监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同时为 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现金管理方式,公司计划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 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暂未进行风险投资。

9、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严 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详细规定, 确保了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和专款专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报告期内,为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

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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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山 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 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26,617.95 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 38,732.91万元,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10、 投资管理

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实施与管理》等制度,对公司投资管理 的制度建设和组织架构设置及职责划分、投资计划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与监控、投 资项目处置、投资会计处理、投资后评估及投资损失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及履行披露义务,并按照投资计划进行实施与监 控。

11、 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记录、 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以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已制定了《固 定资产和重点低值管理》、《资金管理》、《仓储管理》等制度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 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 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 管理流程》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 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12、 担保业务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担保管理的组织架构与 岗位职责,对公司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权限与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 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为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科技) 向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总额合计人民币11,885.31万元提供担保,2021年3月科瑞科技 已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足额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后,公司对科瑞科技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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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借款的担保责任已解除。截至内控报告基准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发生。

13、 财务核算与报告管理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制度,明确了财务核算与报告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 制,对包括一般会计处理与关账、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等在内 的财务核算与报告业务进行了统一管理。公司明确了财务核算与报告的责任主体,划 分了岗位职责,并对不相容职责进行了分离。公司编制财务报告,以真实的交易和事 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为依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公司 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以确保财务 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

14、 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和组织架构设置, 全面预算的构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分析以及预算考核等进行了规定,并通过年 度预算目标的确定、预算编制指引的拟定与下发、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全面预算草案 的编制以及全面预算方案的审批与发布等措施完善了预算编制的流程;在预算执行与 分析环节,公司对全面预算进行分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监督与反馈、并建 立了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的机制;此外,公司制定了《预算考评指引》,并实施了 预算考核,形成了对预算考核的控制。

15、 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的判断、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需 遵循的原则、审批权限以及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 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确定了关联人清单,并及时予以更 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交易管理中,均时刻关注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并审慎审 查相关业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邦普医疗设备系统有限公司、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 司,中科瑞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生关联交易,在审议以上交易相关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对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股东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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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16、 研发管理

公司引入IPD(集成产品开发)研发管理体系,重点在研发方法论、技术与业务决 策评审以及考核激励制度等方面进行改进,为产品的商业化和研发组织体系管理的成 功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立项》、《总体设计》、《细节设计》、《样 机管理》、《技术管理与开发》、《知识产权管理》及《实验室运作》等制度,对公司的 技术路线图制定、研发预算、研发项目立项、研发设计管理、样机管理、研发项目管 理及技术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与指导。公司确定了核心研发人员范围,并对核心人员的 保密进行了统一管理。在技术路线图管理方面,公司进行了定期进行技术需求分析、 技术规格确认、并对技术路线图的制定、分解、执行和评审实现了控制。在研发预算 方面,公司制定了研发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的相关规定,对研发预算实现了控制。 通过对总体审计、细节设计和设计变更的流程与制度建设,公司基本实现了对设计管 理的控制。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适当的流程和规定,对项目立项、设计评审、 沟通协调等项目管理机制。公司制定了技术标准化规范,对标准化规范进行了较为有 效的执行,并建立了一定的监督和审核机制。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公司对各类知识 产权进行了界定,并对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了一定管控。此外, 公司在实验室运作、先进技术信息收集与交流以及政府项目申报方面,也实现了一定 的控制。

17、 生产及成本管理

公司对生产目标、生产规划的制定与审批建立了《主计划》、《物料计划及物料管 理》、《生产管理》、《精密机械加工》等制度。通过对主计划、物料计划、生产计划的 制定与审批、计划的执行与跟踪以及计划的调整等方面的规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实 现了对项目计划的管控;在制造工程方面,公司确定了工程流程、明确了工装设计与 设备的准备工作、规定了技术文件的编写及生效原则、建立了生产线排位图设计的机 制并设置了工程变更管理的流程;通过对首件生产与品质的控制、项目进度的管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以及产品质量的管理,公司进行了生产过程的管控;对包装及入库、 成本归集与核算以及成本分析亦进行了相应的管控。

18、 销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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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市场营销》、《订单获取》、《产品交付》等制度,对公司的销售管理 制度建设和组织架构设置、销售计划与市场拓展管理、订单获取、产品交付管理、销 售会计系统控制、客户关系管理以及客户档案管理进行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产品 销售行为,明确了以质量求生存,以产品求发展,维护公司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 的营销理念,体现了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控制制造成本和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 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产品销售管理目标。

19、 供应链管理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进出口管理》及《运输 管理》等制度,对公司供应链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采购计划与审批、供应商 管理、采购执行与跟踪、供应商管理、仓储、进出口及物流的管理进行指导和规范。 通过对供应商引入、评估、供应商资源库等的规定及实施,对供应商的管理形成了控 制;通过对采购合同的审批与签署、采购订单的跟踪、到货确认、来料检验、退换货 及入库等的规定及实施,对采购执行与跟踪及采购验收等形成了控制;通过对存货出 入库、仓库人员出入、存货的存放与标识、储存环境的控制、存货的定期检查、存货 的内部调拨等的规定及实施,对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存货的账实管理形成了控制;在 运输及进出口方面,公司建立了运输的申请、审核、执行与监控流程并进行了实践, 对不同流向(进口及出口)、不同途径(陆、海及空运)的运输业务实现了管理与控制。 同时,公司也对进出口实务相关的报关业务进行了管控。

20、 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设立了基建中心作为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并建立了《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项目开工准备作业指引》、《工程进度管理作业指引》、《工程预结算管理作业指引》 等制度,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建设以及工程 验收与付款进行了规定,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 金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在建的工程项目为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公司按照相关 制度组建了项目组,明确项目组人员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有序推进该工 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1、 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订单管理》等制度, 对合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 通过完善合同的审批流程和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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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签订方面,通过资质 审查,确保合同对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法律资质和履约能力;严格合同审批,保证合 同文本内容完整,没有重大疏漏及法律风险;规范合同盖章流程,确保仅经过规定审 批节点的合同才能进行盖章。在合同履行管理方面,完善合同变更、解除、纠纷的上 报及审批处理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及时提示风险,确保合同全面有 效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22、 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管理》、《数据中心机房管理》、《网络管理》、《系统运维管理》、 《终端管理》、《系统开发管理》等制度,对计算机使用、网络使用、数据安全、系统 开发、应急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切实发挥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有效 助力公司的升级发展,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23、 信息披露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信息披露的 职责,明确了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 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重大事项,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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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0.3%≤错报金
额﹤资产总额的0.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3%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
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
额﹤营业收入的1%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重大缺陷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公司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5、 公司对重大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或《企业会计准则》;
6、 公司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相关财务信息严重失真;
7、 公司缺乏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流程、审批权限等正式制度,或制度完全
未得到执行;
8、 公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管理混乱,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理、
归档或保存;
9、 因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差错导致监管机构处罚;
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金额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0.3%≤损失金
额﹤资产总额的0.5%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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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重大缺陷 1、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3、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4、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2、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3、 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4、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 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 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结合SAP、PLM及IPD等系统的上线 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PHUA LEE MING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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