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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Jun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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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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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 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吴加维先生主持,应参与会 议董事 7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康立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 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 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章程(二〇二五年六月)》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二〇二五年六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

  •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 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细则〉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 1-8、13-14 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雄仰先生、吴盈盈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审议通过《提名吴雄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 审议通过《提名吴盈盈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文元先生、余克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 审议通过《提名罗文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 审议通过《提名余克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 , 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 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少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46 元/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实施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 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需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