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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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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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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李后群

本人李后群,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 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后群,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宁分公司会计,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分 公司财务经理,深圳法威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深圳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 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财务专家,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财 务专家,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事务所财务专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务专家,深圳市宝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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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本年亲自出席董事
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
李后群 8 8 0 0
  • 1、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 2、报告期内,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第四届
审计委员会
第四届
审计委员会
第四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第四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第四届
提名委员会
第四届
提名委员会
第五届
审计委员会
第五届
审计委员会
第五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第五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第五届
提名委员会
第五届
提名委员会
应出
席次
实际
出席
次数
应出
席次
实际
出席
次数
应出
席次
实际
出席
次数
应出
席次
实际
出席
次数
应出
席次
实际
出席
次数
应出
席次
实际
出席
次数
2 2 2 2 2 2 2 2 0 0 1 1

1、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各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 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各委员参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独立董事将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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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 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 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 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 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 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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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 司及子公司拟于 2023 年向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多笔贷款,公司及各 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同时,对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综合 授信额度申请或是贷款申请,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需要无偿提供相应 的保证担保。除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的情形 外,公司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日常性为第三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类关联担保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该等 日常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合理,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情况及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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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按照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有利于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要求。

(七)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八)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 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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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 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相关工 作人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后群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