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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YUANDA INTELLECTUAL INDUSTRY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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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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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4: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沈阳远大智能工
-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议案 |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
-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公司证券部。
-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2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
-
函方式须在 2025 年 9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
-
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博宇
联系电话:024-25162569
-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
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
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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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为“362689”。
-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 9:15,结束时间为
-
2025 年 9 月 17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 委托人对表决事项没有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议案 | √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
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
附件 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 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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