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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CHEMICAL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Dec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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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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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ST 沈化 公告编号:2025-05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 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公告编号为2025-05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的内容。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的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人2
1.01 选举陈立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选举胡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
4.00 关于全资孙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并通过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上述提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

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分别 进行表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 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 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茜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邮政编码:11014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会提案 1 采用累积投票制,该项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人2 选举票数(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1 选举陈立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选举胡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
4.00 关于全资孙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并通过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某一议案不进 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