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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ul 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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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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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 22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 1.01 | 提名黄雪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2 | 提名潘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3 | 提名王俊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 2.01 | 提名赵连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2 | 提名苏文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3 | 提名谭小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
| 4.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3.00、4.01、4.02、5.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余的议案为普通决 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 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其中应分别选 举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 2.00 涉 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 225 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办公室,邮编 52344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7、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妹 联系电话:0769-81582995 传真:0769-81582995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 225 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386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43”,投票简称“胜蓝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
(如表一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本授权委 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 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
| 1.01 | 提名黄雪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
√ | |||
| 1.02 | 提名潘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
√ | |||
| 1.03 | 提名王俊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
| 2.01 | 提名赵连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
√ | |||
| 2.02 | 提名苏文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
√ | |||
| 2.03 | 提名谭小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7) |
|||
|---|---|---|---|---|---|
| 4.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1、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
2、若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 3: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