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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ATE TOOLS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Nov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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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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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含)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 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3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35,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1日全部到账,经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0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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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 23,318.31 | 15,000.00 |
| 2 |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 | 18,788.79 | 18,788.79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400.00 | 8,4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23,000.00 |
| 合计 | 73,507.10 | 65,188.79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9,963.5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5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
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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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 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 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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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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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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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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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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