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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PRISEMI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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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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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 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芯导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芯导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有效、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编制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一致同意。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 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有 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董事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董 事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五、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 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示一致同意。

独立董事:张兴、王志瑾、杨敏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