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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1
Jun 1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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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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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2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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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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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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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 青浦宾馆 综合楼会议室 (城中北路79号,021-59850688)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6 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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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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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时间:2011年6月24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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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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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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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
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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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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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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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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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以上登记方式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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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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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其他事项
-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林义擎 张华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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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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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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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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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一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 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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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 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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