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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i-tech Control System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Jul 1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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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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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临 2008-023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28 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9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及上海监 管局《关于开展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07]39 号)的精神,公司认真开展了治理自查专项活动。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计划报告 如下:

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 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 3、公司内控体系还需加强和完善,风险防范意识还需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1 月6 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 改审[2000]001 号文批准发起成立。公司于2000 年4 月26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 年10 月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行字[2007]371 号文件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 万股,于2007 年11 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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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 三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权责清晰,建立了《股东大会规则》并得到切实 执行。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能够确保 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切实执行。 董事会现有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在专业方面各有特长,勤勉尽责, 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 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就董事津贴、聘任公司高管、高管薪酬以及公司定期报 告等事项,相关专业委员会事先提出了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为公司董事会科 学、合理地决策奠定基础。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切实执行。 监事会现有监事3 名,其中职工监事1 名。

4、经营层: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按照分工不同勤勉履 行职责,公司制定有《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现任经营层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营 理层能够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施有效控制,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营层 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5、落实“五分开”的监管要求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公司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 运作。

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面向市场、自主独立经营。

人员方面:公司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 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关系明晰。

机构方面:公司已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适合公司发展需要且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划分明确,公司拥有 独立的办公和经营场所。

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 财务管理制度,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帐户并依法经营纳税。

6、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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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制度的规范下,公司尤为重视对投资 者的沟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认真接待股东的来访 与咨询,并设立了投资者关系平台、对外联系的电话、传真与电子信箱等,建立 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公司建立并修订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内容涵盖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投资 决策、关联交易决策等相关方面。公司基本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体制,基本能 够抵御突发性风险。公司能够对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存在重大失控 风险。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内部稽核体系有效、完备。公司聘用了律师事务 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效保证公司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8、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制度》,这些制度对于需披露信息的内容、信息披露的责任与分工、信息披露的 流程管理、监督管理与责任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严格按法规、规章和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信息披露审批程序,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和公司重 大信息均在发生时点及时予以披露,并在指定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 息的机会。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需要公司上下全体动员,共同提高规范意 识,不断加强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从而切实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提高公司整 体竞争力。通过本次自查,公司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尚 需作进一步加强: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已于2008 年初及时制定和修订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的上市和人员规模的扩大,现有的制度已不能适 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比如《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福利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建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将及时修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随着监管 部门对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公司还需结合自身的募集资金管理,对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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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作 出明确规定。

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 的完成了法定的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由于本公司的业务主要为系统集成和产品分 销两大类,签订的相关合同基本上达不到对外信息披露的标准,因此在主动信息 披露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3、公司内控体系还需加强和完善,风险防范意识还需提高

随着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的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 和完善,以适应新经济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 司及分公司较多,需加强进一步的管理,同时,由于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所占比 例较大,因此公司还需加强对存货和应收帐款的管理。作为新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还处于投资建设阶段,应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建立起完善的使用审批 流程、以及相应的监督措施。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应及时修订《公司员 工购房借款福利管理办法》,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整改时间: 2008 年7 月31 日前完成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人员

2、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管理工作,加强和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加 强对外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对于达不到法定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 项目合同情况,在公司网站、投资者管理互动平台上进行主动披露,日常电话和 接待投资者咨询中也要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形成有效的互动。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

3、公司将结合《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加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 管理。公司财务部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存货和应收帐款在日常的季度检查和 监督的基础上,不定期进行抽查,以强化管理措施。对于募集资金,公司将建立 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逐级强化对募集资金的内部监管。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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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人员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形成了 较好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有效避免了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 风险,公司质量不断得以提升。

  • 2、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看作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同时

  • 也作为凝聚团队、支撑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手段之一。

六、公司接受公众评议的时间和方式

本报告附件《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问 答》,将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自公告之日起,公司即进入治理专项活动的“公众评议阶段”,公司接受公众 评议的时间不少于15 天。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针对公司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通过以下方式对公司 治理情况、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话:021-54235099 传真:021-54235099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7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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