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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ortune Tech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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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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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1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林荫新路 1288 号上海佘山世茂艾美酒店翡翠厅 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7)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
3、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1、2.02 以及提案 3.00 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 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 9:00-17:00,通过电子 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或 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上海润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23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 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 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 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7:00 之前到公司(电
3
子邮件、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或公司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
-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庞军、赵燕
电话:021-54264260 传真:021-5426426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493,投票简称:润欣投票。
-
2、公司无优先股。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润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7)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6
附注:
-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 身份证号码/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备注 |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 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 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参会文件以公 司在登记时间内收到的为准。 |
||
| 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