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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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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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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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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零一七年三月

声明和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或“上市公司”)的委 托,担任上海电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 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 上海电气全体股东及有关方面参考。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报告所必需 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3、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海电 气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 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海电气董事会发布的《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意见》、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审 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资产评估报告书等文件之全文。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

1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 7、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方能实施,能否成功实施

  • 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承诺:

  •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发行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发行人披露的文件进行核查,确信所披露文件的内

  • 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

  • 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4、有关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经独立财务顾问内部核查,

  • 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到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 欺诈问题。

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组报告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本次重
组、本次发行
上海电气拟进行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前次重组 2016年4月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606,843,370 股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5
号)批准的公司与电气总公司的资产重组行为
上市公司、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香港 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电气总公司、集团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集团香港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置入股权类
资产
上海集优47.18%内资股股份、自仪泰雷兹50.10%的股
权、电气置业100%的股权
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置入土地类
资产、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
属建筑物
电气总公司持有的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
资产,包括26 幅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和设备
(具体资产范围以东洲评估出具的经审核备案的沪东洲
资评报字[2016]第0944196 号《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报
告》为准)
拟置入资产、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及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的合称
标的公司 上海集优、自仪泰雷兹及电气置业
上海集优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345.HK
自仪股份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自仪有限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自仪泰雷兹 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电气置业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电气财务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资产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电气置业原名)
电气房地产 上海电气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电股份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原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627.SH,后被上海电气吸收合并后注销
内德史罗夫、内德史罗夫公司 Nedfast Investment B.V.及其子公司
标五高强度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

3

高强度螺栓厂 上海高强度螺栓厂有限公司
天安轴承 上海天安轴承有限公司
振华轴承 上海振华轴承总厂有限公司
无锡叶片 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
上海工具厂 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
集优香港 Shanghai Prim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轴承 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
泰雷兹国际、Thales international
SAS
泰雷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泰雷兹集团 泰雷兹国际及其子公司
电气实业 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
上鼓公司 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
上海电装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上海轨发 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
上重厂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国盛投资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国盛集团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新《环保法》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
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海电气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集
优47.18%内资股股份、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电气置
业100%股权和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在
内的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交易对方 上海电气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
易对方,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指电气总公
司;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指包括电气总公司、国盛
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上海电气审议本次交易的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上海电气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7.55 元/股。本次交易实施前,若上海电气股票
发生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一步
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补偿协议》 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署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

《股份认购协议》 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7)第001号”
审阅报告
《上海集优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出具的“德师报(审)字(17)第S00055号”审计报
《自仪泰雷兹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0620号”
审计报告
《电气置业审计报告》 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5326号”审计报告
《电气置业评估报告》 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937166 号”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
及的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 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930348 号”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
及的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报告》
《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944196 号”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
及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期 2015年及2016年
评估基准日 2016年9月30日
上海集优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股
权转让签署日
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
签署日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交割日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
完成了过户至上海电气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日
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交割日 拟置入土地类资产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过户至上海
电气名下的登记手续日;如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中涉及未
取得产权证明的资产,应当由电气总公司交付上海电
气,并由电气总公司和上海电气双方签署交割确认书,
双方签署交割确认书之日,即视为该等资产交割完毕
新增股份交割日 中登公司就电气总公司取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出具相关证券登记证明文件之日
资产交割日 置入资产交割完成之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
记至电气总公司名下的日期中最迟一日的上一月最末日
补偿测算期间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即2017年、2018年、2019年
本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国泰
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洲评估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 通力律师事务所

5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商委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十三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
CBTC Communication Based Train Control System,基于通信的列
车自动控制系统
ATC Automatic Train Control,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6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 件,但最终配套募集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 易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海电气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 份、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股权及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 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上海电气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国 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 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 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召 开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7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12 月 5 日,上海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 海电气以其持有的上重厂 100%股权与电气总公司持有的电气实业 100%股权、 上海电装 61%股权、上鼓公司 100%股权、上海轨发 14.79%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 行置换,上海电气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股权类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 部分及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14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海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23%股权的议 案》,上海电气以 3,361.11 万元收购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 司 3.23%股权。

2016 年 9 月 23 日,上海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 鼓公司以 23,328.39 万元向电气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出售部分闲置或短期内难以变现的资产。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故在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比例计算过程中,将上海电气上述前次交易的相关指标与本次交易对应指 标进行累计计算。

对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8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上海电气
(注1
项目(注2 前次重组置入资产 收购风电
设备公司
本次重组拟置入资产 拟置入资
产合计
拟置入资
产合计占
置入股权类
资产
置入土地
类资产
拟置入股权类
资产
拟置入土地
类资产
a b c d e f g=b+c+d+e+f h=g/a
资产总额 14,355,056.40 资产总额及成
交金额孰高
404,779.74 291,632.63 26,863.77 1,158,689.11 280,556.13 2,162,521.39 15.06%
营业收入 7,678,451.60 营业收入 213,458.32 1,858.45 17,362.63 981,810.58 0 1,214,489.98 15.82%
资产净额 3,423,639.20 资产净额及成
交金额孰高
340,091.32 291,632.63 3,479.13 476,997.25 280,556.13 1,392,756.47 40.68%

单位:万元

项目 上海电气 项目(注3 前次重组置出资产 上鼓厂出售资产 拟置出资产合计 拟置出资产合计占
A B C D=B+C E=D/A
资产总额 14,355,056.40 资产总额 567,794.62 23,328.39 591,123.01 4.12%
营业收入 7,678,451.60 营业收入 206,429.66 0.00 206,429.66 2.69%
资产净额 3,423,639.20 资产净额 -27,342.20 23,328.39 -4,013.81 -0.12%

注 1:上海电气总资产及资产净额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为准,营业收入以 2014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准; 注 2:计算相关指标时,本次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相关账面指标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为准,本次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相关账面指标以评估报 告中土地类资产的账面值为准;前次重组置入资产相关账面指标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数据为准;

注 3:根据《重组办法》,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

9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资产 净额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但是,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 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电气总公司持有 777,691.70 万股上海电气股份,占上海电气总 股本比例为 57.90%;电气总公司通过集团香港持有上海电气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933.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0.22%;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海电气 58.12%股份,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 100%股权,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在 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

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完成后,电气总公司将持有上海电气 60.69%的 股权,仍为上海电气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仍为上海电气实际控制人。综上,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和电气总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上市公司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支付拟置入资产的交易对价。除上 海集优外,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上 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最终交易 价格由本次交易各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上海集优的交易价格以股份转让协 议签署日(即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下同)前 30 个交易日上海集优 H 股每日加 权平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乘以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集优的内资股股份数为基础 确定。

10

1 、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的董事会四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55 元/股。根据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 和本次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77,918,006 股。上市公司拟购买的 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上海电气以现金补足。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 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 D+AK)/(1+K+N)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2 、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电气总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海电气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得转让电气总公 司在上海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11

由于上海电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海电气之股份,电气总公 司亦遵守上述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上海电气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国 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 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 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1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国 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除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外,其他发行 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 人等。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待本次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2 、发行股份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12

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 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3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规模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 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2,686,231,286 股),在该发行范围 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独立财 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其中,电气总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0.00 万元,拟认购数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国盛投资拟 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拟认购数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电气总公司、国盛 投资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 、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 、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6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181,530.00 10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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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2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26,484.00 22,600.00
3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38,459.00 32,800.00
4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
137,029.00 116,600.00
5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22,500.00 22,500.00
合计 406,002.00 300,000.00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置入资产 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 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 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四、本次交易估值情况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定价原则为:除上海集优外,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 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最终交易价格由本次交易各方根据评估 结果协商确定。上海集优的交易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上海 集优 H 股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乘以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集优的内资 股股份数为基础确定。

(一)拟置入股权类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东洲评估。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 估报告,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选取资 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对电气置业 100%股 权选取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结论,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 股权评估值 母公司账面净资产 评估增值额 评估增值率
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 26,302.50 17,058.35 9,244.30 54.19%
电气置业100%股权 257,575.91 104,152.12 153,423.80 147.31%

注:上表母公司账面净资产指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和电气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

14

基准日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和电气置业 100%股权的交易 价格分别为 26,302.50 万元和 257,575.91 万元。

上海集优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16 年 11 月 14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 H 股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1.45 元/股(按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 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后得出),电气总公司持有 上海集优的股份数为 678,576,184 股,因此上海集优的交易价格为 98,393.55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382,271.96 万元。

(二)拟置入土地类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为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评估机构为东洲评估。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本 次评估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其中:工业房 屋建(构)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办公、商业房地产房地合一采用市 场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结果;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和 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净值
2016.9.30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1 26 幅土地使用权 41,661.99 159,715.59 118,053.60 283.36%
2 固定资产—房屋建
筑物类
55,713.89 118,168.42 62,454.53 112.10%
3 固定资产—设备类 2,796.78 2,672.12 -124.65 -4.46%
合计 100,172.66 280,556.13 180,383.48 180.07%

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根据上述评估值确定的成交价格为 280,556.13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根据上述评估值确定的成交价格总计为 662,828.10 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将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促

15

进上市公司新能源与环保、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工业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一体化产 业平台建设,并能为上市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优质土地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海电气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1,430,907.44 万 股,电气总公司将直接及通过集团香港间接合计持有上海电气 60.69%的股份,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所 示:

股东名称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后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后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万股~~)~~ 占比 (万股) 占比
电气总公司 777,691.70 57.90% 865,483.50 60.48%
集团香港 2,933.40 0.22% 2,933.40 0.21%
控股股东持股小计 780,625.10 58.12% 868,416.90 60.69%
其他股东 562,490.54 41.88% 562,490.54 39.31%
合计 1,343,115.64 100.00% 1,430,907.44 100.00%

注:电气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电气 A 股 7,576,917,017 股,通过沪港通账户持有上海电 气 H 股 200,000,000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不会出现导致上海电气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 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本次重组前(经审计) 本次重组后(备考)
20161231
总资产 17,563,391.10
18,940,655.20
总负债 11,798,678.00 12,418,21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09,275.40 5,070,542.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全面摊薄每股净
资产(元/股)
3.36 3.54
资产负债率 67.18% 65.56%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7,907,836.10 8,850,73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017.00 239,685.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56 0.1697

16

财务指标 本次重组前(经审计) 本次重组后(备考)
2016123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57% 4.73%

注:上述备考数据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置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 营业收入规模均有一定幅度增加。本次重组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降 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厚公司每股收益,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主要批准或核准

  • 1、本次交易已经电气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3、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重组可行性方案的批复》;

  • 4、本次交易涉及之自仪泰雷兹股东变更事项已取得自仪泰雷兹董事会的批

  • 准;

  • 5、本次交易已取得泰雷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同意函; 6、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已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核准备案;

  • 7、修订后的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四届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

  • 东会议审议通过;

  •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 4、本次交易涉及自仪泰雷兹股东变更事项尚需于有权外资主管部门办理完

  • 毕相关股东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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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如 有)。

在上述需履行的程序获得批准前,上市公司将不予实施本次交易方案。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出具承诺
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电气总公
关于规范
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电气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上海电气的控股股东及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于此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上海电气的股
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上海电气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海
电气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上海电气董事
(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上海电气的股东
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海电气的资金、
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上
海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上海电气的关联交易,对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关联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相关公
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公司的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
易,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海电气给
予的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也不会
向上海电气谋求任何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上海电气以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有
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
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上海电气,且
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如需)按照上海电气以及上海
电气其他股东的要求实施补偿;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上海电气
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并促使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赔偿上海电
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关于保证
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
承诺函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海电气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
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保证上海电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海电气工作、并在上海电气领取薪酬,不
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海电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海电气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海电气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资产权属清晰、不
存在瑕疵。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上海电

18

承诺方 出具承诺
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气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海电气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海电气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上海电气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海电气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海电气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海电气及
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
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海电气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上海
电气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海电气的决策和经营。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海电气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上海电气及
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海电气及其子公司
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
法占用上海电气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
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
的任何方式,干预上海电气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海电气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关于置入
资产权属
清晰的声
1、本公司已经依法对置入股权类资产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
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公司作为置
入股权类资产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
影响置入股权类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对所持有的置入股权类资产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
有权,有权转让所持有的置入股权类资产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
在信托安排或股权代持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
且该等股权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他项权利,不存在被冻结、
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
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任何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协
议、合同、承诺或安排。
3、就本次交易的置入土地类资产,该等资产未被设定抵押或其他
任何他项权利,不存在被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
全措施的情形;本公司合法拥有置入土地类资产的完整权利,本
公司正在就该等土地类资产办理相关的土地出让手续,待该等土
地出让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相应出让土地房地产权证后,该等资
产的过户和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关于所提 1、本公司已向上海电气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审计、

19

承诺方 出具承诺
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供信息真
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
性的声明
与承诺函
评估、法律服务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
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
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
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本次交易后续进程中,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海电气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
让在上海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4、若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上海电气或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在前述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
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上海
电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
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上海电气、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
的直接经济损失。
5、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在前述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履行上述承
诺前,本公司将中止从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公司处领取应向本公司
发放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所持的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公司的股份/股权(如有),但为履
行上述承诺而进行的转让除外。
关于认购
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海电气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同时,本公司承诺,由于上海电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
加的上海电气之股份,本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
若本公司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
关于近五
年未被处
罚和未涉
重大诉讼
或仲裁的
声明函
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人员在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
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记录。本
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
上海电气 关于所提
供信息真
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审计、评估、法律
服务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20

承诺方 出具承诺
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性的声明
与承诺函
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
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在本次交易后续进程中,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
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若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前述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
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关于近五
年未被处
罚和未涉
重大诉讼
或仲裁的
声明函
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人员在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
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记录。本
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
上述声明内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声明内容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海电气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对公
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
够切实履
行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电气总公
司、国盛
投资
关于所提
供资料真
实、准确、
完整的承
诺函
1、本公司已及时向上海电气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
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
信息和文件。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海电气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
海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2、本公司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
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
该文件。
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
诺函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
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21

承诺方 出具承诺
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
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
排予以锁定。
关于资金
来源合法
性承诺函
本公司用以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
公司的合法保险资金。该等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
产品,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海电气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电气的其他关联方,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关于近五
年未被处
罚和未涉
重大诉讼
或仲裁的
声明函
1、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人员在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未受
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记录。本公司管理人员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等。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本次重组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1 、本次重组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 2016 年年报和经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相 关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本次重组前
(经审计)
本次重组后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06,017.00
239,685.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56
0.1697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1556 元/股增至 0.1697 元/股。因此,在不考虑配套募集 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较交易前有所升高。本次交易有利 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厚公司业绩,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2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及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若标的资产的盈 利能力低于预期,公司未来每股收益短期内可能会下滑,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 薄。因此,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2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具体如下: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 承担对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方面的监督职能,上市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强化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规范运作和有效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同时配合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和相关资源的整合,努力提升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和相关资源的整合、管理,充 分发挥注入资产的自身优势,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加强内 部管理和日常的“降本增效”工作,优化上市公司收入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争取尽早实现上市公司的预期收益。

3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股东回报的规划合理,重视 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继续实行可持续、稳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在 上市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 行的透明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4 )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 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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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必要的资金需求之余,重视并有效控制 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 承诺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 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之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所取得的股份进 行锁定,具体股份锁定安排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3、发行股份限售期安 排”及“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之“(二)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3、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三)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股权及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自 评估基准日至置入资产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电气总公司享有、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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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上市公司 A 股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六)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 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和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编制 了重组报告书并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时,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已聘请具 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辅导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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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交易的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结论的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涉及置入资产中,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交易价值系采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并作为评估结论。除上述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1”)外,本次交 易拟置入资产及其相关项目均不存在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的情况。

2 、承诺利润及补偿安排

根据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电气总公司承诺,自 仪泰雷兹于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5,447.59 万元、6,294.58 万元和 6,428.02 万元。同 时,双方同意:

(1)上海电气应当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即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以下简称“补偿测算期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自仪泰雷兹的实际净利润 数与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自仪泰 雷兹实际净利润数与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上海电气指定的具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2)若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自仪泰雷兹任一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数低于其对应之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则电气总公司须就不足部分向上海电 气进行补偿。补偿测算期间内每年度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标的资产 1 当期应补偿金额=(自仪泰雷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自仪泰雷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测算期间内自仪泰 雷兹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标的资产 1 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电气总公司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 期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就电气总公司向上海电气的补偿方式,双方同意以电气总公司于本次 交易中认购的上海电气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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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予以补偿。

(4)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 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若上海电气在补偿测算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 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海电气在补偿测算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相应返 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5)如果电气总公司因自仪泰雷兹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其对应之净利 润承诺数而须向上海电气进行股份补偿的,上海电气应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电 气总公司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上海电气应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60 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回购电气总公司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并 发出关于召开审议前述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上海电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上海电气应相应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海电气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且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批准后 30 日内,书面通知电气总公司股份回购数量。电气总公司应于收 到上海电气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海电气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 指令。自该等股份过户至上海电气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海电气将尽快 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3 、业绩补偿期满的减值测试安排

在补偿测算期间届满后,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将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1 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最后一年的上 海电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如: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大于标的资产 1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则电气 总公司应向上海电气另行补偿股份,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 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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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

标的资产 1 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 1 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 1 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 1 评估值并 排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二)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结论的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涉及置入资产中,电气置业 100%股权所含存货科目项下的房产及 其土地使用权(除陈行支路 365 号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除存货科目项下以 外的工业用地之土地使用权,住宅、办公、商业用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和置入土地 类资产中所含工业用地之土地使用权、住宅、办公、商业用房及其土地使用权价 值系采取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除上述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2”)外,本 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及其相关项目均不存在采用市场法确定评估结论的情况。

2 、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在补偿测算期间,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2 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每一年的上海电气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如标的资产 2 发生减值,则电气总公司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如股份不足 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予以补偿。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

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 2 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 行价格—标的资产 2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标的资产 2 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 2 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 2 评估值并 排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具有保荐业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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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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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同时披 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交易风险

(一)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重组正式方案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等,上述批准或 核准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待审批事项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2、本次交易存在因拟置入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

  • 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 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 止的可能;

  •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

  • 意投资风险。

(三)配套募集资金未获核准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计划向包括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共和 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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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次重组 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受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变化及监管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募集配 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 期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若 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不足的,不排除存在上市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或终 止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实施的风险。

(四)拟置入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拟置入资产的评估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评 估情况”。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 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 业监管变化,导致出现拟置入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 意评估估值风险。

二、拟置入资产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上海集优所属行业为机械基础件制造业,属装备制造 业中的基础性产业,其生产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行业、能源板块、航空航天及轨道 交通行业和工业机械行业。在国家节能减排、提升高端产业布局政策支持下,新 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预计得到大力发展,为机械基础件市场发展增加 动力。同时,国家提出“一带一路”等“走出去”战略也将为基础件市场带来更 大的机会。上述政策红利未来如不能按预期实现或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可能 会出现标的公司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涉及的主营业务受政策影响较大。例如,本 次交易另一标的公司电气置业,主要从事集团内不动产管理、存量工业地产处置 与存量工业地产开发。房地产行业历来属于政府重点关注行业,政府运用多种宏 观调控手段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此外,房地产行业对国家土地出让政 策、银行信贷政策、财税政策等亦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如果未来调控政策及配套 措施偏离预期,将会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及工业地产经营。例如,上海市《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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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努力实现未来规划建设用 地总规模“零增长”,重点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目前这一政策将有利于工业地产 的开发和应用。但是,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力度不达预期,可能 对拟置入工业土地资产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二)市场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海集优在报告期内,轴承和刀具的销售收入略有下降, 主要是由于行业整体需求下降;紧固件销售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主要是上海集优 子公司内德史罗夫 2016 年紧固件销售收入所有增长;叶片销售收入亦有所上升, 主要是得益于日本、美国、欧洲客户拓展顺利带来的海外销售占比大幅提升。上 海集优收入状况受下游行业需求影响较为显著,如果未来上海集优不能保持自身 的技术领先优势,市场供求关系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影响标的资产业绩实现情 况。

(三)经营风险

1 、上海集优主营业务收入受到汽车行业景气度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上海集优生产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行业、能源 板块、航空航天及轨道交通行业和工业机械行业。上海集优 2014 年全资收购了 内德史罗夫,内德史罗夫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机械、航空等领域,其中来源于 汽车行业的收入占比接近 70%。完成对内德史罗夫的收购以后,汽车领域产品销 售收入成为上海集优销售收入占比最高的板块。近年来,全球汽车市场增速放缓, 节能、新能源等新兴技术汽车不断发展。未来传统汽车行业增速放缓以及新能源 技术的不确定性将增加上海集优业绩实现的不确定性。

2 、自仪泰雷兹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之一自仪泰雷兹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的 研发和生产。国内的轨道交通发展已逾 50 年,CBTC 信号系统产业经过了十多 年的发展,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的信号系统向现代化信号系统发展的关键时期。近 年来,国外竞争对手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并且占领核心技术。本地企业也纷纷研 发自主化 CBTC 信号系统。截至 2015 年,国内具有 CBTC 信号项目投标资格的 企业已经增加到了十三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开放电力、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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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这使得未来信号 行业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自仪泰雷兹将面临更多具备不同优势的竞争对手,未 来需要维持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3 、拟置入资产中存在部分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中存在部分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使用或租赁附着于划拨、空转土地上之房屋、部分房屋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等。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已签署完毕该述土地的出让合同,根据电气总公 司确认, 电气总公司正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出让金缴纳、产权登记手续。就拟置 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划拨、空转、授权经营土地等情况,电气总公司已在《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承诺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前签署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 合同,并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产权证 明。同时,电气总公司承诺,就置入资产中存在的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情形, 如因此导致上海电气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 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上海电气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 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提请投资者关 注拟置入资产中存在部分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而带来的相关风险。

4CBTC 行业标准出台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成立,相关部委、协会、地方政府对轨道交通 的审批、建设、运营形成了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监管,基于中国国情的互联互通 CBTC 系统的技术规范正在制定中,CBTC 系统将迎来更快的发展。自仪泰雷兹 已经与申通集团及卡斯柯成立工作小组,共同建设互联互通 CBTC 系统,努力参 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但未来随着行业标准的正式出台,不排除为建设符合行业标 准的互联互通系统而产生额外成本,或因与行业标准稍有差异而对市场拓展带来 影响。

(四)财务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电气置业 100%股权,电气置业 2016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5 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因为电气置业经营不动产销售业务,受 2016 年 不动产销售收入增长的影响,电气置业报告期内业务收入存在较大变动。电气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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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不动产销售业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目前电气置业名下自有土地共计 64 幅, 地上建筑物面积共计 161,906.35 平方米,在符合所在城市、区域政策的基础上, 可以对上述存量土地进行工业地产开发与销售,为电气置业不动产销售业务提供 了一定的基础。由于不动产开发及销售业务受制于所在城市的政策环境、区域规 划、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业务特征和业务范围,且不动产开发业务的周期较长, 因此电气置业的不动产开发及销售业务可持续,但在各年度中有一定的不均衡性 和收入波动性。

三、标的资产整合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规划,未来标的公司仍将依据相关公司治理准则,保持其经营 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独立运营。但从公司实际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 度出发,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在业务、人员、文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整 合,以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提高本次重组后的绩效。因此本次交易完 成后,虽然上海电气制定了完善的整合计划,但整合能否顺利实施、能否达到预 期效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乃至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运 营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业务整合风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 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 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对本次交易本身的阐述和分 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所面临的全部风险。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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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 、践行“中国制造 2025 ”国家战略,加快设备制造转型升级

2012 年 7 月 9 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划》(国发[2012]28 号),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发 展目标,明确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12 年 5 月, 工信部印发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子规划《轨道交通装备 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了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的发展地位和目标要求。

2015 年 5 月,国务院《中国制造 2025》产业政策制定出台。《中国制造 2025》 着眼长远,为中国工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制造 2025》坚持“创新驱动、质 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以及“市场主导、政府引 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自主发展、开放合作”的基本 原则,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 方向、推动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等构想,计划通过“三步走”战略实现制造强国的 战略目标。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海集优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自仪泰雷兹从事轨道交 通信号系统的生产。在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下,上述标的公司的置入及未来发展有 助于上市公司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与技术研发能力,助力上市公司在“中国制造 2025”大背景下向智能化制造、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上市公司的进一 步可持续发展。

2 、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开放战略新机遇,融入国家经济发展大局

2015 年 3 月,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 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一带一路”的整体框架思路。 “一带一路”涵盖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众多,交通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设 施建设进步空间巨大。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大背景下,“走出去”参与全球资 源配置将成为大势所趋,这为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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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积极把握“一带一路”的建设机遇,本次交易置入标的上海集优、 自仪泰雷兹能够提升上海电气在机械制造以及轨道交通业务领域的实力,助力上 海电气“走出去”参与重点工程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上海集优拥有丰 富的海外客户资源,并通过并购荷兰内德史罗夫公司拓展了全球客户网络;自仪 泰雷兹作为合资企业,也能够受益于泰雷兹集团的全球声誉及资源。二者将助力 上海电气“走出去”,加快上海电气国际化进程。

3 、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目标,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

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 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并就国有企 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提出总体要求。2015 年 9 月 13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 意见》,明确指出“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2015 年 10 月 29 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 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要 求。2015 年 11 月 4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推进国有资本优化 重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2013 年至今,上海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 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 行)》等文件,明确了上海市国资改革的主要目标,即经过 3-5 年的推进,基本 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企业之外,其他 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2015 年 2 月 6 日,上海市国资委召开“2015 年国资国企 工作会议”,提出继续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启动国资流 动平台。

本次交易通过置入股权类资产,实现上市公司产业链延伸,置入产业用地丰 富上市公司资源储备,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置入业务与上市公司 原有业务之间具有协同效应,可实现产业融合与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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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效率,增加企业活力;本次交易引入战略投资者,将丰富上市公司的股权结 构,优化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交易完成后,电气总公司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增 加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本次资产置入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扩 展,上市公司业务完整性进一步提升。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指 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运营效率,充分发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响应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性重组,做优做强主业

2014 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 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通过兼 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 造,实现优势互补、做优做强。

2015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银监会四部委联 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 [2015]61 号),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 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 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制造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资本需求和流动资金需求量大。为抓住新一轮科 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制造业企业需要在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加快产 业升级的同时,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部业务流程,均衡实 现外延及内生增长。

本次重组将优质股权、产业发展所需土地类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并且拟将置 入资产之一电气置业打造成为上市公司存量工业地产专业运作平台。本次重组将 有效增强上市公司业务完整性,增加公司可利用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增强抗风 险能力,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建设项目增加公司盈利点,符合充分利用资本市场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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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顺应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新常态下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供给侧改革成为创新 驱动发展战略的突破口。今年以来,随着中央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想体系逐 步完善,国务院各部门陆续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地方政府充分了解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上海 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以制度创 新为核心,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培育经济发展 新动能;加快政府管理制度创新,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 级,着力扩大有效供给;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 力;推进金融开放创新,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多措并举降成本,着力减轻企业生 产经营负担;聚焦城乡发展一体化,着力补齐薄弱环节短板。意见思路紧紧围绕 创新、发展、增加有效供给,同时注重降成本、补短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上海集优从事高端基础零部件生产,自仪泰雷兹提供轨道 交通信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产品面向现代化需求市场。置入前述标的公司有助 于上海电气实现产品高端化、智能化的战略构想,顺应供给侧改革关于扩大有效 供给和中高端供给的改革方向。

土地是供给侧改革中的关键要素之一。本次置入工业土地未来用途与上海电 气产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并由本次置入的电气置业进行专业化管理,能够优化 上市公司存量土地资源的配置,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符合供给侧改革优化 土地资源配置,满足新兴产业用地供给的需求。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重组有助于实现电气总公司进一步将现有优质资产及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联的业务向上市公司集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 力,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的优质资源储备,助力上市公司进行高端制造、智能制造、 “制造+服务”的业务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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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置入股权类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

1 )置入相关资产,完善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分为新能源及环保设备、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工业装 备及现代服务业四大板块,涉及制造业产业链上的多个环节。通过本次交易,电 气总公司将机械基础件制造、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等业务置入上市公司,有助于 上市公司完善现有业务布局。同时,标的公司将增强上市公司的高端制造实力, 提升上市公司在各业务板块与各价值环节的竞争优势,助力其成为行业领先的整 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 )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降低潜在风险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拟置入的标的公司在发电与输配电业务方面存在业务 关系,存在长期日常性关联交易。本次将标的公司置入上市公司,有助于减少关 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并且能有效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的运作也将 更加符合市场监管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资本运作的推进。

3 )实现资源共享,提升上市公司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海集优所拥有的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技术,以及自仪泰 雷兹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技术都处于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地位。通过本次交易,上 市公司和上述交易标的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研发成本,从而有助于提升 整体研发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整体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上海集优下属子公司 内德史罗夫位于荷兰,在欧洲具有广泛营销网络,此次置入将促进上市公司和内 德史罗夫之间的渠道共享,增强国内外营销能力。

2 、置入土地类资产,增加上市公司优质资源储备

1 )通过增加稀缺资源储备,为上市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交易置入了大量优质、稀缺的产业所需土地资源,有效增加了上市公司 优质资源储备和产业发展用地储备。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市场价值和使用 价值较高,可以作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的价值储备,为上市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 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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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储备产业用地,为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做准备

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以及自身业务升级的需要,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寻 求原有部分业务的转型。伴随着业务转型,公司将会衍生出更多的产业用地需求。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取得电气总公司部分优质工业土地资产,有效缓解了 产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土地需求压力。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布局,本次置入的土地 类资产将与上海电气未来的产业规划紧密结合,为上市公司的产业转型提供有力 支持。

3 、助力上市公司业务纵向深化与横向延展

本次交易置入电气总公司持有的高端制造类股权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将其 传统制造业务进一步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业务方向升级。同时,通过置入专业 化服务型股权资产,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实现从专注于设备制造向智能制造和“制 造+服务”的转型升级,实现业务的横向拓展,更好地实现上市公司的升级转型 和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主要批准或核准

  • 1、本次交易已经电气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3、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重组可行性方案的批复》;

  • 4、本次交易涉及之自仪泰雷兹股东变更事项已取得自仪泰雷兹董事会的批

  • 准;

  • 5、本次交易已取得泰雷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同意函;

  • 6、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已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核准备案;

  • 7、修订后的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四届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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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

  • 东会议审议通过;

  •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本次交易涉及自仪泰雷兹股东变更事项尚需于有权外资主管部门办理完 毕相关股东变更手续;

  • 5、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如

  • 有)。

在上述需履行的程序获得批准前,上市公司将不予实施本次交易方案。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 件,但最终配套募集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 易方案具体如下: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海电气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 份、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股权和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 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上海电气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国 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 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 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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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电气总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对方为包括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三)拟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为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 份、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及电气置业 100%股权。

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为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 属建筑物等资产。

(四)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估值及定价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定价原则为:除上海集优外,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 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最终交易价格由本次交易各方根据评估 结果协商确定。上海集优的交易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上海 集优 H 股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乘以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集优内资股 的股份数为基础确定。

1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东洲评估。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 估报告,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选取资 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对电气置业 100%股 权选取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结论,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 股权评估值 母公司账面净
资产
评估增值额 评估增值率
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 26,302.50 17,058.35 9,244.30 54.19%
电气置业100%股权 257,575.91 104,152.12 153,423.80 147.31%

注:上表母公司账面净资产指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和电气置业 100%股权对应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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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和电气置业 100%股权的交易 价格分别为 26,302.50 万元和 257,575.91 万元。

上海集优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16 年 11 月 14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 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1.45 元/股,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集优的股份数为 678,576,184 股,因此上海集优的交易价格为 98,393.55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382,271.96 万元。

2 、拟置入土地类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为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评估机构为东洲评估。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本 次评估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加和法其中:工业房屋建(构) 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办公、商业房地产房地合一采用市场法和收益 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结果;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修 正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1 26 幅土地使用权 41,661.99 159,715.59 118,053.60 283.36%
2 固定资产—房屋建
筑物类
55,713.89 118,168.42 62,454.53 112.10%
3 固定资产—设备类 2,796.78 2,672.12 -124.66 -4.46%
合计 100,172.66 280,556.13 180,383.48 180.07%

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根据上述评估值确定的成交价格为 280,556.13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根据上述评估值确定的成交价格总计为 662,828.10 万元。

四、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和电气总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上市公司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支付拟置入资产的交易对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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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优外,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最终交 易价格由本次交易各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上海集优的交易价格以股份转让 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上海集优 H 股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乘以电 气总公司持有上海集优内资股的股份数为基础确定。

1 、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的董事会四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55 元/股。根据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 和本次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77,918,006 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 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 D+AK)/(1+K+N)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2 、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电气总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海电气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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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得转让电气总公 司在上海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由于上海电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海电气之股份,电气总公 司亦遵守上述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上海电气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国 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 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 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1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国 盛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除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外,其他发行 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 人等。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待本次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2 、发行股份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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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 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3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规模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 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2,686,231,286 股),在该发行范围 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独立财 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其中,电气总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0.00 万元,拟认购数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国盛投资拟 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拟认购数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电气总公司、国盛 投资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 、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 、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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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181,530.00 105,500.00
2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26,484.00 22,600.00
3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38,459.00 32,800.00
4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
137,029.00 116,600.00
5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22,500.00 22,500.00
合计 406,002.00 300,000.00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置入资产 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 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 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促 进新能源与环保、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工业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一体化产业平台建 设,并能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优质土地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发展潜力。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海电气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1,430,907.44 万 股,电气总公司将直接及通过集团香港间接合计持有上海电气 60.69%的股份,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所 示:

股东名称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后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后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万股~~)~~ 占比 (万股) 占比
电气总公司 777,691.70 57.90% 865,483.50 60.48%
集团香港 2,933.40 0.22% 2,933.40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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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持股小计 780,625.10 58.12% 868,416.90 60.69%
其他股东 562,490.54 41.88% 562,490.54 39.31%
合计 1,343,115.64 100.00% 1,430,907.44 100.00%

注:电气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电气 A 股 7,576,917,017 股,通过沪港通账户持有上海电 气 H 股 200,000,000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不会出现导致上海电气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 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本次重组前(未经审计) 本次重组后(备考)
20161231
总资产 17,563,391.10
18,940,655.20
总负债 11,798,678.00 12,418,21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09,275.40 5,070,542.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全面摊薄每股
净资产(元/股)
3.36 3.54
资产负债率 67.18% 65.56%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7,907,836.10 8,850,73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017.00 239,685.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56 0.169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57% 4.73%

注:上述备考数据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置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 营业收入规模均有一定幅度增加。本次重组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降 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厚公司每股收益,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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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 Electric GroupCompanyLimite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实收资本 13,431,156,430 元
法定代表人 黄迪南
成立日期 2004 年3 月1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兴义路8 号万都中心30 楼
办公场所 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212 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1727.SH/02727.HK
股票简称 上海电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9565082B
邮政编码 200233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86-21-33261888;传真:86-21-3469578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anghai-electric.com/
经营范围 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
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
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
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情况

(一)上海电气的设立

2004 年 3 月,上海市国资委出具沪国资委重[2004]79 号《关于同意组建上 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电气总公司、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珠江投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禧投资)、申能(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汕头 市明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投资)共同出资组建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气有限)。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所占比例(%
电气总公司 6,260,950,484.91 69.48
珠江投资 900,000,000.00 9.99
福禧投资 500,000,000.00 5.55
申能集团 500,000,000.00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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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所占比例(%
宝钢集团 450,000,000.00 4.99
明光投资 400,000,000.00 4.44
合计 9,010,950,484.91 100.00

2004 年 8 月,经电气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产 [2004]314 号文批准,电气总公司将其持有电气有限 4.99%的股权转让给福禧投 资,宝钢集团将其持有电气有限 4.99%的股权转让给电气总公司。

2004 年 9 月 8 日,经电气有限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发改审[2004]第 008 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批准,由电气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电气有限整体变更 设立上海电气。电气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余额(以 200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9,189,000,000 元按 1:1 的比例折为上海电气的股份,上海电气的股份总额为 9,189,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之国资产权[2004]1035 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上海电气的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已获国务 院国资委的批准。

整体变更设立为上海电气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所占比例(%
电气总公司 6,384,664,224 69.48
福禧投资 968,768,703 10.54
珠江投资 917,778,942 9.99
申能集团 509,879,232 5.55
明光投资 407,908,899 4.44
合计 9,189,000,000 100.00

(二)公开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00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

2004 年 10 月 1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沪府函[2004]68 号《上海市人民 政府关于拟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函》,同意上海电气在境外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004 年 11 月 23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国资改革[2004]1045 号《关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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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上海电气 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可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297,291.176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270,264.7059 万股,减持国有股出售存量 27,026.4706 万股。增资扩股后,上海电气的股本将增至 1,189,164.7059 万股,上 海电气可视市场行情行使超额配股股权,不超过 297,291.1765 万股的 15%。

2005 年 1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国合字[2005]6 号《关于同意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上海电气已就首次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根据上述核准、批准和同意,上海电气于 2005 年首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2,972,912,000 股,其中发行新股 2,702,648,000 股,国有股存量发行 270,264,000 股,就前述上海电气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事宜,上海电气已取得商务部 商资批[2007]1843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 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并于 2007 年 11 月 27 日获得商务部颁发的商外资资审 A 字[2007]027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海电气完成 前述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事宜后,于 2007 年 12 月 18 日取得了上海市 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00000008669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H 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所占比例(%
内资股股东 8,918,736,000 75.00
电气总公司 6,134,387,334 51.58
福禧投资 968,768,703 8.15
珠江投资 917,778,942 7.72
申能集团 489,892,122 4.12
明光投资 407,908,899 3.43
H 股股东 2,972,912,000 25.00
合计 11,891,648,000 100.00

(三)部分内资股股东转让上海电气部分内资股股份

2007 年 4 月 6 日,内资股股东明光投资与电气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书》。明光投资根据该转股协议约定将所持有的上海电气 356,920,287 股内资股 转让予电气总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明光投资持有上海电气的股份数变更为 50,988,612 股。前述股份转让已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2007]641 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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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受让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 复》、商务部商资批[2007]1843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的确认。

2007 年 6 月 15 日,内资股股东福禧投资与电气总公司等签约方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书》,福禧投资根据该转股协议约定将所持有的上海电气 917,780,877 股内资股转让予电气总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福禧投资持有上海电气的股份数 变更为 50,987,826 股。前述股份转让已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2007]641 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受让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 的批复》、商务部商资批[2007]1843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的确认。

2007 年 8 月 10 日,内资股股东珠江投资与深圳丰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 份转让合同》。珠江投资根据该转股协议约定将所持有的上海电气 917,778,942 股 内资股转让予深圳丰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深圳丰驰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上海电气的股份数为 917,778,942 股。前述股份转让已获得商务部商资批 [2007]1843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 制公司的批复》的确认。

2008 年 6 月 23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08)二中刑初字第 19-1 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福禧投资将其持有的 50,987,826 股上海电气股份发还给上海城投。本次股份转让 完成后,上海城投持有上海电气的股份数为 50,987,826 股。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均已于中登公司处办理 完毕股份转让手续。

(四)吸收合并上电股份暨发行 A 股并上市

2007 年 11 月 16 日,上海电气 2007 年股东特别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换股 方式吸收合并上电股份暨发行 A 股并上市。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7]1230 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 复》、商务部商资批[2007]2263 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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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及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协 [2009]881 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输配 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分别获得了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 以及上海市商委的同意。

2008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08]1233 号《关于核准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08 年 11 月 5 日,中 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08]1262 号《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上海电气以换股方式 吸收合并上电股份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16,038,405 股 A 股。

根据上述核准、批准和同意,上海电气于 2008 年首次发行 A 股 616,038,405 股,前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 60464432_B01 号《验资报告》。在上海电气 A 股发行完成后,上海电气已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沪股份字[2009]0641 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09 年 6 月 5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 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00000008669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上海市工商局 于 2009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上海市工商局准予上电股 份注销工商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A 股 9,534,774,405
76.23
H 股 2,972,912,000
23.77
合计 12,507,686,405
100.00

(五)非公开发行

2009 年 6 月 23 日,上海电气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09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以及 200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以非公开方式 发行不超过 7 亿股(含 7 亿股)的 A 股。

根据上海市国资委于 2009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沪国资委产[2009]239 号《关 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以及上海市商委 于 2010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沪商外资批[2010]2445 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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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事项分别获得了上海市 国资委以及上海市商委的同意。

2010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0]497 号《关于核准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上海电气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7 亿股新股。

根据上述核准、批准和同意,上海电气于 2010 年以 7.03 元/股的价格向西部 建元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无锡市新宝联投资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总计为 315,940,255 股的 A 股,前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审验并出具安永华 明(2010)验字第 60464432_B01 号《验资报告》。在上海电气前述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上海电气已于 2010 年 9 月 15 日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沪 股份字[2009]064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000000086691《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A 股 9,850,714,660
76.82
H 股 2,972,912,000
23.18
合计 12,823,626,660
100.00

(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议及 201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以公开方式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上海市国资委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出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4]189 号),原则同意公 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总体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公开发 行了 60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6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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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48 号文同意,公司 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将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气转债”, 债券代码“113008”。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质押券申报 和转回代码为“105824”。

(七)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经 2016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公司通过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电气总公司发行 606,843,370 股 A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相 关资产,同事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 复》(沪国资委产权[2016]1 号),上述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上海市国资委的同意。

2016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6]905 号《关于核准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 606,843,370 股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上海电气向电气总公司发行 606,843,370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相关资产,核准上海电气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6,215,17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6 月 7 日,上海市商委出具了市商委关于同意上海电装股权转让及 投资方名称变更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16]9 号),上海市商委同意上海电装股权 转让及投资方名称变更。

根据上述核准、批准和同意,上海电气于 2016 年以 10.41 元/股的价格向电 气总公司发行 606,843,370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相关资产,前述注册资本到位情 况已经普华永道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157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8 月 27 日,此次重组涉及的置入、置出资产已完成过户,并完成置 入、置出资产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或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此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A股 10,458,244,430
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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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2,972,912,000
22.13
13,431,156,430
100.00

三、公司股权结构和前十大股东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431,156,43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458,244,430 77.87
其中:电气总公司 7,576,917,017 56.41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 2,972,912,000 22.13
其中:电气总公司(沪港通) 200,000,000 1.49
其中:集团香港 29,334,000 0.22
3、股份总数 13,431,156,430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56.41
7,576,917,017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2.09 2,966,981,500
3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91 390,892,194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90 389,267,63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中
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0.79 106,114,133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53 71,793,200
7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0.30 40,937,826
8 汕头市明光投资有限公司 0.20 26,300,000
9 奎屯叙亚场商贸有限公司 0.16 21,100,676
10 乌鲁木齐润农江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15 20,453,667

注:电气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电气 A 股 7,576,917,017 股,通过沪港通账户持有上海电 气 H 股 200,000,000 股。

四、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自上市以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上海市国资委,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股份 7,776,917,017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7.90%,同时电气总公司通过集团香港持有上海电气境外上 市的外资股 29,334,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58.12%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交 易对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 100%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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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为上海市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上海市政府授权上海市国资委代表其履行 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公司股权结构如图:

==> picture [349 x 17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100%
100%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7.90% 0.22%
上海电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五、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六、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述

上海电气主营业务分为四个板块:

1)新能源与环保设备板块,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和销售核电核岛设备与风 电设备,提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电站环保、污水处理和分布式能源系统的一 揽子解决方案;2)高效清洁能源设备板块,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和销售火电设 备、核电常规岛设备和输配电设备;3)工业装备板块,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和 销售电梯、电机、机床及其他机电一体化设备;4)现代服务业板块,主要包括 提供电力和其他行业工程的一体化服务,提供金融产品及服务,提供国际贸易服 务等功能性服务。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简介

上海电气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燃煤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燃气轮机发 电机组、核电核岛设备、核电常规岛设备、输配电设备及其相关辅机和控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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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机床、大中型电机、冶金装备铸锻件、电站 EPC 工程、电站服务(电站 改造、远程监控)、电梯维修保养、输配电工程、输配电检测服务、节能服务、 金融服务业、国际贸易等。

上海电气的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业务板块 主要产品及服务名称
新能源与
环保设备
核电核岛:蒸汽发生器、反应堆压力容器、稳压器、堆内构件和控
制棒驱动机构
风电设备:1.25MW、2MW、3.6MW、4MW风电机组
污水处理装备、固废处理、污泥处理、分布式能源等
高效清洁能源设备 燃煤发电机组:汽轮机、汽轮发电机、磨煤机、锅炉、辅机(高低压
给水加热器、凝汽器)、空冷设备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E、F、H级燃机、余热锅炉、IGCC
核电常规岛产品:核电汽轮机、核电汽轮发电机、安注箱、核电设
备阀门、核电新型管壳式辅助除氧器
输配电产品:变压器、电线电缆、中低压产品、GIS、互感器、电抗
器、套管、智能配电设备、新能源接入系统、柔性交流输电设备等
工业装备 电梯、机床、电机、电梯维修保养等
现代服务业 电站工程、电站服务(电站改造、远程监控)、输配电工程、输配电
检测服务、节能服务、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等

近年来,上海电气站在新起点,深入研究新一轮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创新 发展为主题,坚持技术高端化、结构轻型化、管控集团化、运作扁平化及工作实 效化”的总体思路和战略框架。

七、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两年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经审计)
20151231
(经重述)
资产总额 17,563,391.10 16,546,787.20
负债总额 11,798,678.00 11,347,982.00
所有者权益 5,764,713.10 5,198,805.2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509,275.40 3,926,908.20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经审计)
2015 年度
(经重述)
营业收入 7,907,836.10 7,946,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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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经审计)
2015 年度
(经重述)
利润总额 544,431.90 619,312.40
净利润 433,122.60 489,49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017.00 214,261.50

注:以上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数据基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其中,2015 年度相关数据来源于在 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基础上进行重述调整后的 数据。

八、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 罚。

九、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电气主要下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所处行业及主要产品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2.65 亿美元 生产及销售发电设备
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20.92亿人民币 制造核岛重型容器设备(压力容器、
蒸汽发生器、稳压器等)
电气财务 22 亿人民币 提供财务服务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注) 10.23亿人民币 生产及销售电梯、空调、焊接材料及
工程机械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21.47亿人民币 风力发电设备
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 20亿人民币 输配电和控制设备

注:公司持有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47.83%的股权,鉴于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故将 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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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电气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 Electric(Group)Corp.
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 人民币7,324,766,000 元
法定代表人 黄迪南
成立日期 1985 年1 月14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四川中路110 号
办公场所 上海市四川中路11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28733
经营范围 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
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
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
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98 年5月28日至不约定期限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 、历史沿革

119848 月成立

电气总公司前身为上海电气联合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是 1984 年 8 月 22 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联合公司及其领导成员的批复》(沪 府[1984]75 号)批准,在上海电站设备公司的基础上,由上海汽轮机厂、上海锅 炉厂、上海电站辅机厂等共同组建,并从上海机电工业管理局划出归上海市经济 委员会直接领导。

219946 月改组

1993 年 12 月 13 日,经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授权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统一管理经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沪国资委[1993]第 3 号)批准,上海电气联合公司改组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通过清查核实国 有资产价值总量,核定注册资本为 86,000 万元。1994 年 6 月,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60

3199611 月改组

1995 年 5 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撤销上海市机电工业管理局,成立上海机电 控股(集团)公司,并授权其经营所属范围内的国有资产。1996 年 11 月 25 日,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和上海 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实行资产联合重组的批复》(沪发委[1996]394 号)的要求, 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将上海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划转新组建的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通知》决定由上海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和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原)联合组建为现今的电气总公司,注册资本为 473,068 万元。

420111 月增资

电气总公司成立以来,原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先后以国 有股红利转增、资产整体划拨等形式增加电气总公司资本金。1999 年 9 月 11 日,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对电气总公司的债权 8.41 亿元转为资本金;2004 年 9 月 17 日,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将对电气总公司的债权 1.1 亿元转为资本金。2004 年 12 月 31 日,电气总公司进行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实收资本变更为 635,881.6 万元,其中,上海市国资委占比为 93.35%,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占 比为 5.8%、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占比为 0.85%。

2008 年,根据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2008] 423 号文”,电气总公司将 原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公司资本金剥离,并由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投资 等额资本金。调整后,上海市国资委出资占比为 99.15%,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 出资占比为 0.85%。

2009 年 2 月,根据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预[2009] 57 号文”,上海市国资 委向电气总公司增资 0.3 亿元,调整后,电气总公司实收资本为 638,881.6 万元, 其中上海市国资委出资占比为 99.15%、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出资占比为 0.85%。

2010 年 6 月,根据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预算[2010] 173 号文”,上海市 国资委向电气总公司增资 0.9 亿元。2010 年 10 月,根据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 委产权[2010] 423 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与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就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协商解决方案的批复》,电气总公司定向减少中国电工设 备总公司的相关出资,相应减少实收资本 0.54 亿元,电气总公司实收资本变更

61

为 642,476.6 万元,其中上海市国资委对电气总公司的持股比例变更为 100%。

2010 年 12 月 21 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资金变更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0]549 号)批准电气总公司注册资本由 473,068 万元变更为 642,476.6 万元。2011 年 1 月 10 日,电气总公司办理了上述 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520125 月增资

2011 年 9 月,上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增加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有 资本的通知》(沪国资委预算[2011]409 号),拨付人民币 2.4 亿元增加公司国有资 本,用于支付中航商用飞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注册资本金。出资后,电气 总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666,476.6 万元。2012 年 5 月 11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 电气总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620144 月增资

2013 年 3 月,上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增加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有 资本的通知》(沪国资委预算[2013]51 号),拨付人民币 0.45 亿元增加公司国有 资本,用于支付中航商用飞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应到位的注册资本金; 2013 年 11 月,上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增加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有资本 的通知》(沪国资委预算[2013]383 号),拨付人民币 1.2 亿元增加公司国有资本, 用于支付中航商用飞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出资后,电气总公司 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682,976.6 万元。2014 年 4 月 18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电气总 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7201510 月增资

2014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增加上海电气(集团)总公 司国有资本的通知》(沪国资委预算[2014]326 号),对电气总公司增资 1.95 亿元, 电气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702,476.6 万元。2015 年 10 月 12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 电气总公司向电气总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62

8201611 月增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拨付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预算[2015]530 号),对电气总公司以货币增 资 3 亿元,电气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732,476.6 万元。2016 年 11 月 2 日,上海 市工商局向电气总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电气总公司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有三次变化。2014 年 4 月,上海市国资委对 电气总公司以货币增资 16,500 万元,电气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82,976.6 万元; 2015 年 10 月,上海市国资委对电气总公司以货币增资 19,500 万元,电气总公司 注册资本增至 702,476.6 万元;2016 年 11 月,上海市国资委对电气总公司以货 币增资 30,000 万元,电气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732,476.6 万元。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122 x 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100%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四)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电气总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装备制造业集团之一,是集工程设计、产品开发、 设备制造、工程成套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大型装备集团,主要产品有火电、核电、 风电、燃机、输配电、电梯、机床、制冷压缩机、环保、自动化、轨道交通设备、 机械基础件等产品。

电气总公司 2014-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20,936,208.76 18,970,074.28
负债总额 14,102,298.21 13,081,647.62
所有者权益 6,833,910.55 5,888,426.6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330,560.94 2,761,873.93

63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9,652,138.26 9,501,369.40
利润总额 625,406.58 549,968.35
净利润 465,616.26 442,864.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346.76 106,372.84

(五)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1 、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电气总公司主要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 持股比
例(%
表决
权比

%
注册资本(万
元)
主营业务
1 上海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57.90 57.90 1,343,115.64 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
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
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
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
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上海自动化
仪表有限公
100.00 100.00 12,000.00 设计、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化仪器仪表及
其元器件和成套装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机电产
品和工艺配套件,集成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其成套
装置,销售自产产品,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从事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自动化系
统设计、集成,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
与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3 上海自仪泰
雷兹交通自
动化系统有
限公司
50.10 50.10 20,000.00 研发、生产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销售
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
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以工程总
承包的方式从事通信工程;以专业承包方式从事
铁路电气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提供与上
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询。(不涉及国营贸
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太平洋机电
(集团)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170,414.00 纺织机械,纺织器材,服装机械,机电产品,环
保设备,计算机工程,办公自动化,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纺织原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
装服饰,设备租赁,外经贸委批准的自营进出口
业务,在纺织机械、纺织器材和机电设备专业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4


企业名称 持股比
例(%
表决
权比

%
注册资本(万
元)
主营业务
5 上海起重运
输机械厂有
限公司
100.00 100.00 44,420.00 起重运输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
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上海电气轻
工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4,146.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
理),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投资咨询(除
专项、除经纪),自有房屋租赁(除中介),百
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家具,金属材料,普
通机械,木材,建筑材料公司系统内的进出口业
务。(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服务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 上海工业锅
炉研究所
100.00 100.00 1,102.00 节能产品开发(锅炉主、辅机),承接研究锅炉
成套工程,科技成果转让,锅炉主、辅机产品销
售及调试,技术咨询服务,锅炉及辅机的计量、
质量检测,《工业锅炉》杂志出版,设计、制作
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杂志发布广告,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上海英雄实
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48,478.10 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中西乐器、厨房设备、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俱、搪瓷产品、电脑的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上海电气人
力资源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140.00 劳务及咨询、系统内职(员)工培训、托管、企
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上海电气集
团置业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65,8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物业管理,产权经
纪,集团内的土地、房产、设备的置换、买卖、
租赁、中介、咨询、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上海电气企
业发展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41,694.21 资产经营、重组、处置、管理,企业托管,实业
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及“四技”
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上海集优机
械股份有限
公司
47.18 47.18 143,828.62 工业叶片、精密轴承、高强度标准件紧固件、数
控机床、刀具系统、中小型特种电机等机械配套
件的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和培训,国内贸易(除
专项规定),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项目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上海电气集
团香港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25,559.74 集团香港为电气总公司的海外贸易结算平台、投
融资平台。主要提供贸易和金融服务等业务。
14 上海电气钠
硫储能技术
有限公司
60.00 60.00 40,000.00 钠硫电池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池(除危险品)的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5


企业名称 持股比
例(%
表决
权比

%
注册资本(万
元)
主营业务
15 上海海立(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20.22 86,631.07 研发、生产制冷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家
用电器及相关的材料、机械、电子产品,集团内
关联企业产品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
套服务,投资举办其他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1:电气总公司持有 777,691.70 万股上海电气股份,占上海电气总股本比例为 57.90%; 电气总公司通过集团香港持有上海电气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933.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0.22%; 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海电气 58.12%股份。

注 2:电气总公司对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集优的直接持股比例和表决 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是电气总公司在上述 2 家公司的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对被投资 单位形成实际控制,因此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主要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电气总公司下属主要合营、联营和参股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持股比
例(%
表决权比
例(%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1 上海日野
发动机有
限公司
20.00 20.00 美元
2,998.00
设计、研发和制造柴油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销
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
以及各项附带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上海市质
子重离子
医院有限
公司
30.00 30.00 50,000.00 肿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
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
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
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
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
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其他一级科目:肿瘤内科、
肿瘤妇科)(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股份 7,776,917,017 股(其中 直接持有上海电气 A 股 7,576,917,017 股,通过沪港通账户持有上海电气 H 股 200,000,000 股),同时电气总公司通过集团香港持有上海电气 H 股 29,334,000 股,合计持股 58.12%,为上海电气的控股股东。

66

(七)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黄迪南、朱克林、郑建华、姚珉芳、吕新荣与 简迅鸣系经上市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提名,并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李健劲与褚君浩分别经上市公司四届三十二次会议董事会 决议与四届八次会议董事会决议提名,并分别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与 201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与总裁系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系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后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

(八)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情况和诚信情况

电气总公司已出具书面声明:电气总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五年内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 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

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电气总公司

关于电气总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二)国盛投资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2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秣陵路80 号2 幢601B室
成立日期 2010 年1 月26 日
法定代表人 孙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8550053502N

67

实业投资,房地产与其相关产业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本 运作,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企业和资产托管,债权债务重组, 经营范围 受托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与代理,公司 理财顾问,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 )历史沿革

1) 20101 月公司设立

2010 年 1 月 18 日,国盛集团作出决定,同意设立国盛投资,并于同日通过 公司章程。国盛投资由国盛集团单独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出资方 式为货币。

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沪众 会字(2010)第 057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 月 22 日,国盛投资不 存在出资瑕疵。

2010 年 1 月 26 日,国盛投资于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10108000465634 的营业执照。

国盛投资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国盛集团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2) 20133 月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3 月 8 日,经国盛集团决定,增加国盛投资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由国盛集团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

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沪众会字(2013) 第 37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4 月 7 日,国盛投资不存在出资瑕疵。

2013 年 4 月 23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国盛投资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增资后国盛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427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8

国盛集团 60,000 100.00%
合计 60,000 100.00%

3) 20161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2 月 20 日,经国盛集团决定,增加国盛投资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由国盛集团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20,0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6 日,上海市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盛投资颁发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资后国盛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国盛集团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00.00%

2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国盛投资最近三年注册资本仅有一次变化。2015 年 12 月 20 日,经国盛集 团决定,增加国盛投资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由国盛集 团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20,000 万元。

3 、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盛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4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国盛投资作为专业的投资平台,围绕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调整和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积极发挥国资产业投资平台的功能和作用,遵循国盛集团的总体战略, 聚焦上海先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同时在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 投资、资产收购、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兼并顾问等方面均有涉足。

69

国盛投资 2014-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国盛投资2014-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国盛投资2014-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国盛投资2014-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 227,546.17 160,567.34
总负债 150,979.70 98,482.05
所有者权益 76,566.46 62,085.3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6,566.46 62,085.30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671.57 -588.85
净利润 1,666.90 -86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66.90 -861.74

5 、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盛投资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1 上海联合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
27.40% 27.40% 73,000.00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
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
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
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 上海浦东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
25.00% 25.00% 80,000.00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
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
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
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3 上海国智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
33.33% 33.33% 15,000.00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
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
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
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0

4 上海上蔬农副产
品有限公司
35.00% 35.00% 20,000.00 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实业
投资,投资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电
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仓储(除
危险品),第三方物流(不得从事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上海国盛古贤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
29.00% 29.00% - 创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除专项、除经纪)。【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6 上海国盛古贤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50.00% 50.00% 200.00 创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7 上海国盛百祥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99.97% 99.97%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上海国盛百祥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 80.00% 10.00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上海思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00.00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拟置入资产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盛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国盛投资与 拟置入资产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 、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盛投资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8 、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资金来源

国盛投资承诺,国盛投资用以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该等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 接来源于上海电气或其控股股东,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述各方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9 、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情况和诚信情况

国盛投资已出具书面声明:国盛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71

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 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

(本节完)

72

第四节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置入资产为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自仪泰 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股权和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 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一、上海集优 47.18% 内资股股份

(一)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9 月30 日
法定代表人 周志炎
注册资本 143,828.6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恒丰路600 号机电大厦15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花江路2747 号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81141438D
主要经营范围 工业叶片、精密轴承、高强度标准件紧固件、数控机床、刀具系统、
中小型特种电机等机械配套件的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和培训,国
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项目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5 年9月30日至不约定期限

(二)历史沿革

1 、历史沿革情况

120059 月,设立

2005 年 9 月 29 日,上海集优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设 立上海集优并于同日通过公司章程。上海集优由 5 名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74,764.02 万元,其中电气总公司以货币出资 30,000.00 万元,以股权出资 41,872.44 万元;上海电气实业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以股权出资 2,491.58 万元;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电气资产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

2005 年 9 月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集优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府发改审(2005)第 008 号),同意设立上海集优机械股

73

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9 月 30 日,上海集优于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100001007296 的营业执照。

上海集优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电气总公司 71,872.44 96.13%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0.13%
上海电气实业公司 2,591.58 3.48%
电气资产 100.00 0.13%
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 100.00 0.13%
合计 74,764.02 100.00%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05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5) 第 128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9 月 26 日,上海集优不存在出资瑕疵。

220064 月,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005 年 10 月 12 日,上海集优召开 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公司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后,在境外公开发行和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原有 5 名股东按有关规定进行国有股减持。

2006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证监国合字[2006]3 号”批复,同意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90,646,000.00 元。

2006 年 4 月 27 日,上海集优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 2.10 元,发行总量为 690,646,000 股。

2007 年 8 月 13 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348 号),同意设 立上海集优组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16 日,商务部向上海集优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 A 字[2007]0205 号)。

公司上市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43,828.62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74

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
电气总公司 65,232.89 45.35%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93 0.06%
上海电气实业公司 2,351.95 1.64%
电气资产 90.93 0.06%
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 90.93 0.06%
流通股
H 股 75,971.00 52.82%
合计 143,828.62 100.00%

根据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6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安永大华业字(2006) 第 61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5 月 2 日,上海集优不存在出资瑕疵。

32009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6 月 19 日,上海集优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根据公司 内资股东上海电气实业公司、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气资产和上海通用 机械(集团)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电气总公司,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此次股份划转后,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集优 67,857.62 万股股 份,占总股本的 47.18%。

2009 年 3 月 23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对本次无偿划转进行了批复。

2009 年 10 月 10 日,上海市商委下发《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集优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09]3363 号),对本次股权转让事 项进行了批复。

2009 年 12 月 28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上海集优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集优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
电气总公司 67,857.62 47.18%
流通股
H 股 759,71.00 52.82%
合计 143,828.62 100.00%

2 、最近三年进行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上海集优最近三年未发生过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75

(三)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1 、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272 x 1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100%
100% 上海电气
其他境外上市H股
(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
47.18% 48.38%
香港有限公司
4.44% 上海集优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公司章程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安排

上海集优《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公司章程 亦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安排。

3 、原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现有高管和核心人员没有调整的计划,并不因 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4 、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 、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上海集优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集优合并范围 总资产为 912,020.38 万元,主要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17,483.55 12.88%
应收票据 58,403.55 6.40%
应收账款 122,599.47 13.44%
预付款项 13,455.48 1.48%
其他应收款 4,748.53 0.52%

76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
存货 167,142.84 18.33%
其他流动资产 3,567.14 0.39%
流动资产合计 487,400.56 53.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7.20 0.01%
长期股权投资 17,578.31 1.93%
固定资产 214,102.18 23.48%
在建工程 16,064.60 1.76%
无形资产 16,214.02 1.78%
开发支出 1,254.55 0.13%
长期待摊费用 4,109.66 0.45%
商誉 141,881.53 15.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27.77 1.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4,619.82 46.56%
资产总计 912,020.38 100.00%

上海集优母公司单体资产情况如下: ( 1 )房地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集优拥有的房地产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权利人 房地坐
地块地
使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m2
建筑面
积(m2



1 沪房地虹字
(2016)第
001210号
上海
集优
机械
股份
有限
公司
松花江
路2747
号1-2
虹口区
曲阳路
街道295
街坊2




2,994.00 6,191.00

2 )商标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共计拥有 8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人 商标注
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1 上海集优 5261299 第6类 原始取得 2009年4月
21日至2019
年4 月20 日
2 上海集优 5261303 第6类 原始取得 2009年7月
14日至2019
年7月13日

77


注册人 商标注
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3 上海集优 5261304 第7类 原始取得 2009年9月
21日至2019
年9 月20 日
4 上海集优 5261300 第7类 原始取得 2009年4月
21日至2019
年4 月20 日
5 上海集优 5261301 第8类 原始取得 2009年4月
21日至2019
年4 月20 日
6 上海集优 5261305 第8类 原始取得 2009年4月
21日至2019
年4 月20 日
7 上海集优 5261306 第9类 原始取得 2009年9月
28日至2019
年9 月27 日
8 上海集优 5261302 第9类 原始取得 2009年4月
28日至2019
年4月27日

3 )专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未涉及专利技术。

4 )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未涉及软件著作权。

5 )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未涉及重大特许经营权。

2 、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的资产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权 利限制的情形。

3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
被担
保方
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关联关系 担保合同编号
联合
轴承
交通银行上
海市分行向
联合轴承授
信1 亿元
最高限额1
亿
2017.01.01-
2017.12.31
上海集优持
有联合轴承
90%股权
LZDB170101712

78

2 天安
轴承
交通银行上
海市分行向
天安轴承授
信1,500万
最高限额
1,500万元
2017.01.01-
2017.12.31
上海集优持
有天安轴承
100%股权
TADB170101712
3 无锡
透平
建设银行无
锡城南支行
向无锡透平
授信5,250
最高限额
5,250万元
2017.01.01-
2017.12.31
上海集优持
有无锡透平
100%股权
银承2017-01

根据上表,上海集优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其子公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联合轴承、天安轴承、无锡透平的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预计该述担保事项 不会对上海集优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4 、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上海集优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集优合并范围 总负债为 577,371.46 万元,主要负债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
短期借款 8,200.57 1.42%
衍生金融负债 471.67 0.08%
应付票据 42,214.47 7.31%
应付账款 137,110.33 23.75%
预收款项 4,781.19 0.83%
应付职工薪酬 20,222.96 3.50%
应交税费 8,556.95 1.48%
应付利息 2,426.78 0.42%
应付股利 1.61 0.00%
其他应付款 11,600.13 2.01%
其他流动负债 510.31 0.09%
递延收益 1,366.33 0.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8,835.94 10.19%
流动负债合计 296,299.23 51.32%
长期借款 237,461.61 41.1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2,933.31 2.24%
预计负债 1,993.37 0.35%
递延收益 25,523.20 4.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3.13 0.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657.61 0.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1,072.23 48.68%
负债合计 577,371.46 100.00%

79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集优主要业务是从事紧固件、叶片、轴承及刀具设计、生产及销售。最 近三年,上海集优的主要业务没有重大变动。

(六)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1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上海集优审计报告》,上海集优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912,020.38 882,396.83
总负债 577,371.46 562,613.5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30,076.58 315,470.32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778,496.72 729,690.80
利润总额 30,055.62 28,172.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40.09 18,520.32

2 、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两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5.40 504.80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1.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2,705.94 5,169.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525.55 2,515.4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 -1,297.67 -199.3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818.43 7,909.01
所得税影响金额 746.54 1,479.09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071.88 6,429.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013.06 6,302.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58.83 127.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27.04 12,218.05

报告期内,上海集优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根据政 府补助政策的调整而相应调整。2015 年及 2016 年,上海集优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6,302.27 万元与 3,013.06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

80

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4.03%和 14.81%。2016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较 2015 年度有所提降低,主要原因系 2016 年度公司政府补 助减少所致。

(七)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分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的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 况。

(八)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九)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的股权不涉及资产评估事项。

(十)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本报告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上海集优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1 、拟置入资产为股权的情况

1 )关于交易标的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上海电气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为控股权。

2 )拟置入股权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所涉及公司的 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 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 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因此,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2 、拟置入资产不涉及债务处理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在交易前后不发生 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81

3 、拟置入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

本次拟置入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员工安置,标的资产的员工将 继续履行此前签署的劳动合同。

(十二)上海集优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集优的主要控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持股比
例(%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1 无锡透平叶
片有限公司
100.00 71,345.00 透平叶片、精锻件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 上海天安轴
承有限公司
100.00 15,939.00 生产精密微型轴承和其它特殊轴承及轴承专
用设备、仪器、备品备件,并对其产品提供售
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上海振华轴
承总厂有限
公司
100.00 5,450.00 汽车轴承及各类轴承,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上海联合滚
动轴承有限
公司
90.00 17,638.00 生产各类轴承、轴承零件、轴承半成品与轴承
专用设备,销售自产产品以及自有技术转让,
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工程
及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
发、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和维修业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及相关行业资质要
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许
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上海电气轴
承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各类轴承、轴承零件、轴承半成品与轴承专用
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从事原辅料材料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6 上海天虹微
型轴承有限
公司
70.00 100.00 以轴承产品、高级精密轴承产品及机电设备的
开发设计应用为主的“四技“服务科技经营,
轴承、轴承配套件、轴承组合件制造加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7 上海标五高
强度紧固件
有限公司
100.00 23,310.00 生产各种高强度紧固件;五金零件制造、加工;
货物包装;仓储(除危险品);从事各类标准
紧固件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82


公司名称 持股比
例(%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上海高强度
螺栓厂有限
公司
100.00 1,186.60 标准件及非标异形件制造;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上海市紧固
件和焊接材
料技术研究
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紧固件、焊接材料及其设备专业领域内的“四
技”服务并提供相关产品质量的检测和研制,
机械设备、紧固件、焊接材料生产、制造。(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0 上海工具厂
有限公司
100.00 34,091.30 设计、生产、制造数控工具、刃具、工量具(列
入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除外)、组合夹
具、磨料磨具、机床及附件、镀层设备、硬质
合金材料及制品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床设备维修,
机械加工;市内货运;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Shanghai
Prim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100.00 750.00(港
币)
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

以上主要控股公司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 或净利润绝对值占上海集优同期相应财务指标 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主体为 无锡透平、上海工具厂、集优香港(Shanghai Prim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1 、无锡透平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0 年4 月15 日
法定代表人 夏斯成
注册资本 71,34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800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800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1358942408
主要经营范围 透平叶片、精锻件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80 年4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83

2 )历史沿革情况

1)历史沿革情况

19804 月,设立

无锡透平前身为国营无锡市叶片厂,1978 年 12 月 7 日设立,设立时的资金 总额为 2,455.00 万元,主管部门为无锡市机械工业局。1980 年 4 月 15 日,国营 无锡市叶片厂取得无锡市工商局颁发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更名为“无锡 叶片厂”。

1995 年 1 月 9 日,无锡市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无锡叶片厂变更隶属 关系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无锡叶片厂”的批复》(锡经企(95)1 号),同 意无锡叶片厂成建制加入电气总公司,成为电气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更名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无锡叶片厂”。1995 年 1 月 12 日,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委托无锡市机械工业局与电气总公司签订《关于无锡叶片厂加入上海 电气(集团)总公司协议书》,双方同意以 1994 年年终的国有资本金为基数并 经资产评估调整后的数字为依据,确认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无锡叶片厂注册资 本。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无锡叶片厂注册资本为 4,581.30 万元,其后更名为“上 海电气集团无锡叶片厂”。

200511 月,公司改制

2005 年 10 月 20 日,电气总公司下发《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无锡叶片厂 改制设立为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管理[2005]299 号),同意电气 总公司以上海电气集团无锡叶片厂的股权出资,上海工具厂以现金出资,改制设 立为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66.00 万元,其中电气总公司 以经核准的上海东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 字第 DZ050381024 号)为依据,以上海电气集团无锡叶片厂作为净资产出资 2,366.00 万元,上海工具厂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

2005 年 11 月 4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无锡透平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改制完成后,无锡透平股权结构如下:

84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电气总公司 2,366.00 95.94
上海工具厂 100.00 4.06
合计 2,466.00 100.00

根据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锡太 会验(2005)第 24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0 月 28 日,无锡透平不 存在出资瑕疵。

200511 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14 日,无锡透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电气总公司将 持有无锡透平的 2,366.0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上海集优;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7,546.00 万元,其中上海集优以货币形式增资 15,000.00 万元,上海工具厂以货 币形式增资 80.00 万元。同日,电气总公司与上海集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电气总公司将无锡透平 95.94%股权以 2,36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集优。

2005 年 11 月 18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无锡透平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此次增资后,无锡透平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17,366.00 98.97
上海工具厂 180.00 1.03
合计 17,546.00 100.00

根据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锡太 会验(2005)第 26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1 月 17 日,无锡透平不 存在出资瑕疵。

200610 月,第二次增资

2006 年 9 月 10 日,无锡透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上海集优以货币 形式增资 18,00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5,546.00 万元。

2006 年 10 月 17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无锡透平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此次增资后,无锡透平的股权结构如下:

85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35,366.00 99.49
上海工具厂 180.00 0.51
合计 35,546.00 100.00

根据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锡太 会验(2006)第 29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10 月 16 日,无锡透平不 存在出资瑕疵。

20078 月,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8 月 8 日,无锡透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上海集优以货币 形式增资 2,50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8,046.00 万元。

2007 年 8 月 17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无锡透平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此次增资后,无锡透平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37,866.00 99.52
上海工具厂 180.00 0.48
合计 38,046.00 100.00

根据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锡太会 验(2007)第 14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8 月 13 日,无锡透平不存在出 资瑕疵。

20085 月,第四次增资

2008 年 1 月 22 日,无锡透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上海集优以货币 形式增资 25,00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3,046.00 万元。

2008 年 5 月 26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无锡透平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此次增资后,无锡透平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62,866.00 99.71
上海工具厂 180.00 0.29
合计 63,046.00 100.00

86

根据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锡太会 验(2008)第 07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5 月 7 日,无锡透平不存在出 资瑕疵。

20119 月,第五次增资

2011 年 7 月 25 日,无锡透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上海集优以货币 形式增资 3,00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6,046.00 万元。

鉴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从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迁出,迁入无锡市惠 山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 年 9 月 23 日,由无锡市惠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无锡透 平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后,无锡透平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65,866.00 99.73
上海工具厂 180.00 0.27
合计 66,046.00 100.00

根据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锡宝会验 (2011)N19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7 月 25 日,无锡透平不存在出资 瑕疵。

2014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六次增资

2014 年 6 月 11 日,无锡透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上海工具厂将持 有的全部无锡透平股权转让给上海集优,上海集优成为无锡透平唯一股东。同日, 无锡透平股东上海集优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对无锡透平以货币增资 5,299.00 万 元,无锡透平注册资本增加至 71,345.00 万元。

2014 年 6 月 11 日,上海工具厂与上海集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 将上海工具厂将持有的无锡透平 0.27%的股权作价 261.44 万元转让给上海集优。

2014 年 6 月 26 日,无锡市惠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无锡透平颁发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与增资后,无锡透平的股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415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7

上海集优 71,345.00 100.00
合计 71,345.00 100.00

2)最近三年进行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2014 年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 11 日,无锡透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上海工具厂将持 有的全部无锡透平股份转让给上海集优,上海集优成为无锡透平唯一股东。同日, 上海工具厂与上海集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上海工具厂将持有的无 锡透平 0.27%的股权作价 261.44 万元转让给上海集优。

该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2014 年增资

2014 年 6 月 11 日,无锡透平股东上海集优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对无锡透平 以货币增资 5,299.00 万元,无锡透平注册资本增加至 71,345.00 万元。

该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3 )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02 x 2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100%
100%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
47.18% 其他境外上市H股
限公司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
4.44% 有限公司 48.38%
100%
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88

4 )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透平总资产为 261,684.51 万元,主要资产账 面情况如下:

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6,488.26 2.48%
其他货币资金 3,858.37 1.47%
应收票据 34,457.32 13.17%
应收账款 50,428.31 19.27%
其他应收款 1,370.61 0.52%
预付账款 4,271.10 1.63%
存货 37,431.90 14.30%
其他流动资产 426.63 0.16%
流动资产合计 138,732.50 53.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2.85 0.05%
固定资产 111,280.23 42.52%
无形资产 8,090.60 3.09%
递延资产 418.25 0.16%
递延税款借项 3,040.08 1.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2,952.01 46.98%
资产总计 261,684.51 100.00%

① 房地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透平拥有的房地产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权利人 房地坐
地块地
使用
权来



宗地/
地使用
权面积
m2
建筑面
积(m2
房产
用途
1 锡房权证字第
HS1000942767-1
无锡透
平叶片
有限公
江苏省
无锡市
惠山大
道1800
5821-200 出让


226,184.1 59,316.95 工交
仓储
2 锡房权证字第
HS1000942767-2
无锡透
平叶片
有限公
江苏省
无锡市
惠山大
道1800
5821-200 出让


226,184.1 31,920.62 工交
仓储
3 锡房权证字第
HS1000942767-3
无锡透
平叶片
有限公
江苏省
无锡市
惠山大
道1800
5821-200 出让


226,184.1 22,671.16 工交
仓储
4 锡房权证字第
HS1000942767-4
无锡透
平叶片
江苏省
无锡市
5821-200 出让
226,184.1 2,277.54 工交
仓储

89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权利人 房地坐
地块地
使用
权来



宗地/
地使用
权面积
m2
建筑面
积(m2
房产
用途
有限公
惠山大
道1800

5 锡房权证字第
HS1000942767-5
无锡透
平叶片
有限公
江苏省
无锡市
惠山大
道1800
5821-200 出让


226,184.1 74.34 工交
仓储

② 商标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共计拥有 3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人 商标注
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1 无锡透平
叶片有限
公司
5538943 第7类 原始取得 2009年6月
28日至2019
年6 月27 日
2 无锡透平
叶片有限
公司
141169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3年3月1
日至2023年
2月28日
3 无锡透平
叶片有限
公司
5538944 第7类 原始取得 2009年9月7
日至2019年
9月6日

③ 专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共计拥有 173 项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 汽轮机空心静叶片焊
接制造方法
ZL200810021508.4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8年7
月30日
起20 年
2 组合式叶片模拟装配
测具及测量方法
ZL200810023914.4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8年4
月22日
起20 年
3 一种用于对叶片用夹
具和测具进行校验的
量具
ZL200810023915.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8年4
月22日
起20 年
4 叶片型面间隙专用检
测仪
ZL200810023916.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8年4
月22日
起20年

90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5 一种TC11 材料叶片的
加工方法
ZL200810156029.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8年9
月26日
起20 年
6 TC11 合金大型风扇叶
片锻件平衡角的确定
方法
ZL200810156030.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8年9
月26日
起20 年
7 叶片用钻叶顶中心孔
的专用夹具
ZL200810156031.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8年9
月26日
起20 年
8 TC11 合金整体叶盘精
密锻件的结构设计方
ZL200910026262.4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3
月19日
起20 年
9 航空发动机TA19 钛合
金机匣厚板局部加载
成形方法
ZL200910026276.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3
月19日
起20 年
10 TC4 合金大型风扇叶
片锻件热切边方法
ZL200910026277.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3
月19日
起20 年
11 一种叶片表面缺陷的
喷丸检验方法
ZL200910029244.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3
月31日
起20 年
12 一种用于叶片中心孔
测量的检测方法及专
用测具
ZL200910030804.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4
月15日
起20 年
13 一种叶片焊接变形量
的检测方法
ZL200910174490.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
11月6日
起20 年
14 一种提高条件屈服强
度Rp0.02 的热处理工
ZL200910181729.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7
月22日
起20 年
15 一种改进的测量叶片
方箱内径向角度面的
通用测具
ZL200910223550.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
11月20
日起20
16 一种改进的新型压气
机叶片回转铣用夹具
ZL200910223551.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
11月20
日起20
17 一种改良的用于测量
空心工件壁厚的测量
ZL200910258811.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
12月17
日起20
18 一种改良的测量叶片
型线弦宽的装置
ZL200910258812.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
12月17
日起20

91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9 一种改良的用于五轴
回转加工叶片型面的
辅助顶紧机构
ZL200910258813.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09年
12月17
日起20
20 用于长棒料两端连续
镦头的胎模镦粗装置
ZL201010113751.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2
月25日
起20 年
21 一种解决长棒料辊锻
拔长坯料末端扭曲的
方法
ZL201010113759.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2
月25日
起20 年
22 一种叶片模具的分型
自锁结构及分型设计
方法
ZL201010143157.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4
月9日起
20 年2
23 汽轮机静子叶片锻件
小余量设计方法
ZL201010260597.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8
月24日
起20 年
24 新型叶片总长检测量
ZL201010551515.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20
25 检测隔板静叶片总长
圆锥面的测量装置
ZL201010551516.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20
26 用于菌型叶片叶冠加
工的定位装夹装置
ZL201010551517.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20
27 新型静叶片型面三坐
标检测用装夹工具
ZL201010551538.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20
28 一种数控叶片叶根一
次性装夹四轴联动回
转铣削成型方法
ZL201010551545.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20
29 一种基于UG 的叶片型
面软件整形方法
ZL201010551547.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20
30 一种TC11 合金收敛段
的热成型方法
ZL201110000423.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1
月4日起
20 年
31 一种改善菌型叶根加 ZL201110086646.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4

92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工表面粗糙度的方法
及专用夹具
月7日起
20 年
32 一种汽轮机空心静叶
的自动化焊接方法
ZL201110119108.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5
月10日
起20 年
33 一种汽轮机空心静叶
的自动化焊接系统方
ZL201110119109.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5
月10日
起20 年
34 一种汽轮机空心静叶
的自动化激光跟踪焊
接方法
ZL201110119111.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5
月10日
起20 年
35 降低透平叶片韧脆转
变温度和晶间断裂比
的热处理工艺
ZL201110204620.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7
月21日
起20 年
36 用于四轴回转机床的
空心静叶铣进出汽边
夹具装置
ZL201110395331.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2日
起20 年
37 用于GH4169 涡轮盘锻
件加工的冷却设备
ZL201110395332.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2日
起20 年
38 一种量化检测透平叶
片残余应力的方法
ZL201110395333.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2日
起20 年
39 圆弧榫齿叶根型线及
中间体型线的检测装
ZL201210020254.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1
月29日
起20 年
40 用于榫齿叶根加工的
叶片定位装夹装置
ZL201210020261.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1
月29日
起20 年
41 双顶尖回转铣夹具 ZL201210503271.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20
42 TC4 合金大型鼓筒锻
件的锻造模具
ZL201210515185.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5日
起20 年
43 一种飞机黑匣子的精
密模锻成型工艺
ZL201210519014.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6日
起20 年
44 大型锻模的定位调节
结构
ZL201210519015.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6日
起20 年
45 一种提高不锈钢叶片
喷丸表面光洁度的方
ZL201210522537.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7日
起20年

93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46 一种枞树形叶根的粗
铣加工方法
ZL201210538134.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13
日起20
47 可旋转的砧座结构 ZL201310041757.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2
月4日起
20 年2
48 一种提高B50A789G 不
锈钢材料强度的方法
ZL201310672452.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2
日起20
49 一种提高
1Cr12Ni3Mo2VN 透平
叶片冲击韧性的热处
理工艺
ZL201310677997.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3
日起20
50 一种长棒料中间墩粗
的锻造工艺
ZL201310679218.X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51 一种叶片合金槽及其
加工方法
ZL201110458452.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1
日起20
52 用于轴对称结构棒料
局部拔长的胎模拔长
装置
ZL201110458787.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1
日起20
53 用于空心静叶进出汽
边焊接的夹具装置
ZL201110458788.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1
日起20
54 一种空心隔板类静叶
的型面较正方法
ZL201110458789.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1
日起20
55 用于空心静叶进出汽
边点焊作业的夹具装
ZL201110458798.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1
日起20
56 用于压气机导叶片加
工的回转铣夹具装置
ZL201210408780.4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0月24
日起20
57 一种低锥度圆锥面的
检测方法及专用止通
ZL201210409638.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0月24

94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卡规 日起20
58 一种大型盘类锻件的
模锻成型方法
ZL201210503172.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20
59 用于叶片锻件立式三
坐标检测的定位装夹
装置
ZL201210503533.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1日
起20 年
60 一种GH202 高温合金
板材压延成型方法
ZL201210515151.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5日
起20 年
61 大型组合式圆模具结
ZL201210515184.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5日
起20 年
62 钛合金精锻叶片的冷
切模具
ZL201210519016.4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6日
起20 年
63 一种大型隔框类锻件
的锻坯的自由锻成形
工艺
ZL201210522406.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7日
起20 年
64 一种汽轮机叶片激光
熔覆区域裂纹补焊方
ZL201210522491.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7日
起20 年
65 型腔内焊缝的补焊设
ZL201210522509.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7日
起20 年
66 大型锻模的模具纵向
锁紧结构
ZL201210522968.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8日
起20 年
67 锻模的模座锲铁锁紧
机构
ZL201210522970.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8日
起20 年
68 一种GH4698 合金热处
理方法及其用途
ZL201210525529.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10
日起20
69 一种不锈钢类叶片锻
件的天然气环转炉加
热锻造工艺
ZL201210537686.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13
日起20
70 用于汽轮机叶片热处
理的风冷系统
ZL201310672341.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2
日起20

95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71 一种提高大批量生产
时叶片材料理化性能
的方法
ZL201310672541.4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2
日起20
72 一种应用于
SPKA22400 高能螺旋
压力机的专用模具钢
材料
ZL201310677984.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3
日起20
73 一种TC4-DT 钛合金结
构件的准β 热处理工
ZL201310678009.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3
日起20
74 用于叶片总长加工的
通用夹具装置
ZL201310678187.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3
日起20
75 一种提高叶片坯料在
模具上定位稳定性的
方法
ZL201310679220.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76 一种采用激光熔覆防
水蚀的汽轮机叶片的
加工工艺
ZL201310679221.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77 一种提高模锻件表面
质量的方法
ZL201310679703.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78 一种安装座的模锻成
形方法
ZL201310679704.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79 一种汽轮机空心静叶
本体与内腔支撑板的
焊接方法
ZL201310679707.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80 一种降低无机涂层表
面粗糙度的喷砂与喷
涂方法
ZL201310680280.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81 一种超超临界汽轮机
转子用耐热钢
ZL201310735403.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28
日起20
82 一种7050 铝合金的锻 ZL201310736772.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96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造及热处理工艺方法 12月28
日起20
83 用于汽轮机叶片进气
边激光熔覆的坡口结
ZL201310748296.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31
日起20
84 一种汽轮机叶片激光
熔覆防水蚀方法
ZL201310748297.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31
日起20
85 一种快速测定铣刀偏
心的非接触式激光测
量方法
ZL201310749423.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31
日起20
86 空心叶片的点焊定位
夹具装置
ZL201410702881.1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1月29
日起20
87 锻造模具的安装结构 ZL201410821137.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6
日起20
88 用于叶片立式框架测
具的叶片定位装夹装
ZL201310679706.0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89 模锻工艺的制坯挤压
装置
ZL201310657587.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9日
起20 年
90 用于热处理的台车式
加热炉的组合料筐
ZL201310672564.5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2
日起20
91 一种马氏体沉淀硬化
不锈钢补焊后局部热
处理方法
ZL201410848295.8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31
日起20
92 一种叶片类锻件的数
控自由锻分料拔长制
坯工艺
ZL201410820961.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6
日起20
93 一种汽轮机隔板叶片
模具
ZL201620022926.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6年1
月11日
起10年

97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94 一种喷丸设备中双压
力罐弹丸发生系统
ZL201620023701.1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6年1
月11日
起10 年
95 一种防止模锻汽轮机
叶片型面局部充不满
的模具结构
ZL201620024096.X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6年1
月11日
起10 年
96 一种用于汽轮机榫齿
叶片的通用喷丸夹具
ZL201521124507.4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97 一种用于叶片凸台特
征切削加工的刀具
ZL201521124509.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98 一种用于汽轮机静叶
片总长线切割的夹具
ZL201521124515.9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99 一种具有叶根底槽的
叶片的叶根保护装置
ZL201521124531.8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100 一种用于大型叶片静
频检测的叶片导向滚
动装置
ZL201521124534.1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101 一种用于汽轮机叶片
激光熔覆的叶片叶根
定位结构
ZL201521124537.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102 一种用于汽轮机叶片
激光熔覆的可调节夹
具装置
ZL201521124540.7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103 一种用于检测错移块
错移量的夹具
ZL201521137468.1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104 一种便于检测锻件错
移量的叶片锻造模具
ZL201521138213.7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10
105 一种叶片喷涂用遮蔽
夹具
ZL201521127659.X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0
日起10

98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06 一种中心对称钛合金
结构件模具补偿结构
ZL201521128888.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0
日起10
107 一种高温合金板弯曲
模具
ZL201521128901.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0
日起10
108 一种燃气轮机叶片干
膜润滑涂层喷涂生产
线
ZL201521129854.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0
日起10
109 一种大型钛合金框梁
类锻件锻后冷却防变
形工装
ZL201521132943.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0
日起10
110 一种用于压气机叶片
锻件的定位结构
ZL201521104895.X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111 一种叶片锻件快速检
测工装
ZL201521105682.9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112 一种用于压气机小叶
片模锻坯料检测的工
ZL201521105714.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113 一种可实现中长棒料
连续镦双头的胎模镦
粗装置
ZL201521106122.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114 一种叶片挤杆模具 ZL201521111387.4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115 一种带预应力压边的
大型矩形模座结构
ZL201521112652.0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116 一种自由锻移动砧座
防错移锁紧机构
ZL201521116972.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99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17 一种高温合金精锻结
构件的热处理防变形
工装
ZL201521117169.1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8
日起10
118 一种用于压气机叶片
叶根喷丸处理的通用
喷丸夹具
ZL201521094883.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7
日起10
119 一种用于叶片柄部长
度测量的支撑定位装
ZL201521094888.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7
日起10
120 一种透平长叶片的可
调节叶顶顶尖装置
ZL201521094891.8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7
日起10
121 一种用于汽轮机叶片
叶冠及凸台节距测量
的装置
ZL201521094894.1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7
日起10
122 一种用于透平叶片加
工的方箱结构
ZL201521094896.0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7
日起10
123 一种用于汽轮机叶片
叶根喷丸的悬挂式喷
丸夹具装置
ZL201521094898.X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27
日起10
124 一种汽轮机叶片进气
边的激光熔覆结构
ZL201420863643.4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31
日起10
125 一种不锈钢叶片的喷
丸强化处理系统
ZL201420836530.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6
日起10
126 一种用于喷丸强化处
理的丸流约束装置
ZL201420836669.X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6
日起10
127 一种用于数控自由锻
制坯的成型砧座结构
ZL201420836708.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6
日起10
128 一种用于数控自由锻 ZL201420836727.9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00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制坯的操作机钳口结
12月26
日起10
129 一种降低汽轮机叶片
锻件热处理变形的装
料结构
ZL201420825553.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10
130 一种叶片锻造用模座
导向结构
ZL201420826458.8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10
131 一种叶片快速钢印标
刻工装
ZL201420826850.2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10
132 一种易于钛合金锻件
高筋成形的结构
ZL201420827750.1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10
133 一种用于叶片成形的
扭转炉
ZL201420827813.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10
134 一种用于加工航空薄
壁叶片节距的夹具
ZL201420057717.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4年1
月30日
起10 年
135 一种大型组合式双顶
出模具结构
ZL201320813830.7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2
日起10
136 一种钛合金摇臂模锻
件结构
ZL201320797841.0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9日
起10 年
137 一种钛合金大型肋模
锻件结构
ZL201320130420.2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3年3
月21日
起10 年
138 一种切边模具的安装
结构
ZL201220671088.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8日
起10 年
139 一种叶片锻件的飞边
打料机构
ZL201220670401.4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7日
起10 年
140 一种TC4 合金大型鼓
筒锻件的锻造模具
ZL201220661962.8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5日
起10年

101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41 一种汽轮机叶片进、
出气侧厚度测量装置
ZL201220649565.9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1日
起10 年
142 一种叶片框架测具的
通用气动压紧机构
ZL201220649566.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1日
起10 年
143 一种榫齿叶根叶片的
回转铣夹具结构
ZL201220649106.0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10
144 一种能提高冷却均匀
性的风冷室结构
ZL201220649107.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10
145 一种开式锻模的阻尼
结构
ZL201220649139.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10
146 一种盘类锻件的坯料
定位结构
ZL201220649201.0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10
147 一种双顶尖回转铣夹
ZL201220649244.9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10
148 一种透平叶片坯料的
定位结构
ZL201220649280.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10
149 一种叶片的切边模具
结构
ZL201220649313.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1月30
日起10
150 一种用于低锥度圆锥
面检测的止通卡规
ZL201220547674.X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0月24
日起10
151 一种用于压气机导叶
片加工的回转铣夹具
装置
ZL201220547682.4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0月24
日起10
152 一种用于减少空心静
叶焊接变形的型腔支
撑装置
ZL201120572654.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1
日起10

102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53 一种用于叶片叶冠及
凸台节距的测量工具
ZL201120564677.X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0
日起10
154 一种用于燕尾形叶根
叶片三坐标检测的装
夹工具
ZL201120551759.0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27
日起10
155 一种新型静叶片型面
三坐标检测用装夹工
ZL201020615726.3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10
156 一种双柱塞测频装置 ZL201020615727.8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0年
11月20
日起10
157 大型半转速核电汽轮
机末级长叶片模锻专
用模具
ZL201020525138.0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0年9
月11日
起10 年
158 叶片锻件的无余块结
ZL201020502201.9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0年8
月24日
起10 年
159 一种用于大叶片模锻
件的飞边脱边机构
ZL201020118535.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0年2
月25日
起10 年
160 静止叶片两端头圆锥
加工专用切割结构
ZL200920270470.4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09年
11月20
日起10
161 一种用于井式炉热处
理的双层料框
ZL200920047797.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09年7
月22日
起10 年
162 TC4 合金大型风扇叶
片悬挂式冷却专用框
ZL200920035284.2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09年3
月19日
起10 年
163 一种用于叶片锻件飞
边水洗切割的定位装
ZL201220666451.5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2年
12月6日
起10 年
164 一种用于控制汽轮机
叶片钎焊变形的钎焊
专用夹具
ZL201320820725.6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10
165 一种控制空心静叶焊
接变形的方法及专用
ZL201110458785.3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1年
12月31

103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型腔支撑装置 日起20
166 一种易于钛合金锻件
高筋成形的结构
ZL201410809511.8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20
167 一种用于叶片成形的
扭转炉
ZL201410809328.8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20
168 一种用于汽轮机叶片
枞树形叶根加工的铣
ZL201521124521.4 实用新型 无锡透平 2015年
12月31
日起20
169 一种钛合金鼓筒锻件
的模锻成型工艺
ZL201310672535.9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2
日起20
170 一种基于稳定性分析
的立铣刀结构参数
优化方法
ZL201410848651.6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31
日起20
171 一种汽轮机叶片钎焊
变形控制方法及钎焊
专用夹具装置
ZL201310680231.7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3年
12月15
日起20
172 用于加工航空薄壁叶
片节距的夹具
ZL201410044262.8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1
月30日
起20 年
173 一种加热炉内温度场
均匀性的检测方法
ZL201410811862.2 发明专利 无锡透平 2014年
12月23
日起20

④ 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共计拥有 8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1 透平叶片修频辅助决策系统软件 无锡透平 2014SR025533
2 透平叶片测具样板自动生成软件 无锡透平 2013SR018462
3 透平叶片成套夹具参数化驱动自动生成软件 无锡透平 2013SR018457
4 透平叶片叶根参数化自动生成软件 无锡透平 2013SR009369
5 透平叶片三坐标测量数据分析软件 无锡透平 2011SR020649
6 透平叶片模具及锻件快速设计软件 无锡透平 2010SR054556

104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7 透平热加工质量管理软件 无锡透平 2009SR045884
8 透平机加工仓库管理软件V1.0 无锡透平 2008SR21676

⑤ 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未涉及重大特许经营权。

2 )对外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况

① 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透平有共计 17,620.92 万元的应收票据质押于 银行,用于办理抵押开票业务。

② 货币资金抵押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透平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3,858.39 万元,用于开具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

③ 应收账款抵押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透平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 3,229.42 万元,用于保理保理业务。

3 )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4 )主要负债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透平总负债为 156,378.26 万元,主要负债账 面情况如下:

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
短期借款 41,800.00 26.73%
应付票据 30,386.86 19.43%
应付账款 26,392.21 16.88%
预收账款 1,120.84 0.72%
应付职工薪酬 1,039.47 0.66%
应付利息 124.69 0.08%
应交税费 813.43 0.52%
其他应付款 8,503.25 5.44%
递延收益 1,105.16 0.71%

105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0,000.00 12.79%
流动负债合计 131,285.91 83.95%
长期借款 2,000.00 1.28%
专项应付款 23,092.35 14.7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092.35 16.05%
负债合计 156,378.26 100.00%

5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无锡透平主要从事透平叶片、精锻件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最近三年,无锡透平的主要业务没有重 大变动。

6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无锡透平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合计 261,684.50 263,393.13
负债合计 156,378.26 159,697.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306.24 103,695.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105,306.24 103,695.19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00,325.52 98,546.79
利润总额 1,989.46 1,756.53
净利润 1,611.05 1,65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1.05 1,654.72

7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分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的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

况。

8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锡透平不存在尚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或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行政程序等。

9 )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无锡透平的股权不涉及资产评估事项。

106

10 )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本报告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无锡透平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2 、上海工具厂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1 年6 月15 日
法定代表人 萧伟锋
注册资本 34,091.3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军工路1060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军工路1060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310110000000138
主要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制造数控工具、刃具、工量具(列入依法管理的计量
器具目录的除外)、组合夹具、磨料磨具、机床及附件、镀层设备、
硬质合金材料及制品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机床设备维修,机械加工;市内货运;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81 年6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2 )历史沿革情况

  • 1 )历史沿革情况

19816 月,公司设立

上海工具厂由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设立,出资方式为货 币出资,注册资本为 3,434.00 万元。1981 年 6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市工商局登 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100001050210 的营业执照。

上海工具厂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3,434.00 100.00
合计 3,434.00 100.00

前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已经上海司法审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沪审司事验 字[1997]第 1104 号”《验资报告》。

200012 月,第一次股东变更

107

2000 年 12 月 28 日,电气总公司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电气总公司框架发生变化,将其全资子公司 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工具厂的股权上移至电气总公司。

20058 月,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8 月 30 日,电气总公司下发《关于同意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增资的 批复》(沪电管理[2005]241 号),同意对上海工具厂增资 6,000.00 万元。

此次增资后,上海工具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电气总公司 9,443.00 100.00
合计 9,443.00 100.00

根据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5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上大验 字(2005)第 6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上海工具厂不存 在出资瑕疵。

2005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0 月 17 日,电气总公司与上海集优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编号:05022475),以截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电气总 公司将持有的 100%的上海工具厂股份作价 13,830.01 万元转让给上海集优。2005 年 10 月 18 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2005 年 10 月 19 日,上海联合产权 交易所出具“0009473 号”产权交易凭证。

此次股权转让后,上海工具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9,443.00 100.00
合计 9,443.00 100.00

200511 月,第二次增资

2005 年 10 月 22 日,上海工具厂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9,511.30 万元,其中上海集优以货币出资 9,443.00 万元,标五高强度以货币出资 68.30 万元。

2005 年 11 月 7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上海工具厂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108

此次增资后,上海工具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9,443.00 99.28
标五高强度 68.30 0.72
合计 9,511.30 100.00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05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5) 第 129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0 月 20 日,上海工具厂不存在出资瑕 疵。

200611 月,第三次增资

2006 年 9 月 30 日,上海工具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上 海集优对公司以货币增资 17,000.00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6 年 11 月 3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上海工具厂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此次增资后,上海工具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26,443.00 99.74
标五高强度 68.30 0.26
合计 26,511.30 100.00

根据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上大 验字(2006)第 4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10 月 20 日,上海工具厂不 存在出资瑕疵。

20096 月,第四次增资

2006 年 9 月 30 日,上海工具厂通过股东决议,同意原股东上海集优对公司 以货币增资 7,580.00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9 年 6 月 9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上海工具厂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此次增资后,上海工具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集优 34,023.00 99.80
标五高强度 68.30 0.20

109

合计 34,091.30 100.00

根据上海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事诚会师 (2009)第 62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5 月 20 日,上海工具厂不存 在出资瑕疵。

2 )最近三年进行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上海工具厂最近三年未发生过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3 )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02 x 2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100%
100%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
47.18% 其他境外上市H股
限公司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
4.44% 有限公司 48.38%
99.80% 0.2%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
有限公司
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4 )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工具厂总资产为 63,676.52 万元,主要资产账 面情况如下:

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974.23 1.53%
应收票据 3,888.86 6.11%
应收利息 5.44 0.01%
应收账款 818.14 1.28%
其他应收款 18,489.70 29.04%
预付账款 6,344.88 9.96%
存货 13,760.16 21.61%
其他流动资产 4,500.00 7.07%

110

流动资产合计 48,781.41 76.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7.20 0.14%
长期股权投资 1,652.24 2.59%
固定资产 11,750.73 18.45%
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389.13 0.61%
递延税款借项 1,015.81 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895.11 23.39%
资产总计 63,676.52 100.00%

① 房地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工具厂不涉及自有房地产情况。

② 商标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共计拥有 70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1 上海工
具厂
4046001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6年05月21
日至2026年05
月20 日
2 上海工
具厂
266308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6年10月20
日至2026年10
月19日
3 上海工
具厂
291083 第7类 原始取得 2007年06月30
日至2017年06
月29日
4 上海工
具厂
8375972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6月21
日2021年06月
20 日
5 上海工
具厂
11286075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6 上海工
具厂
10859033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5年12月14
日至2025年12
月13日

111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7 上海工
具厂
11285930 第35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8 上海工
具厂
9358096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5月07
日至2022年05
月06 日
9 上海工
具厂
7416035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3月14
日至2021年03
月13日
10 上海工
具厂
7494293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0年10月21
日至2020年10
月20 日
11 上海工
具厂
11313630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3月21
日至2024年03
月20日
12 上海工
具厂
11313629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4月07
日至2024年04
月06日
13 上海工
具厂
11285757 第40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14 上海工
具厂
9358090 第6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6月07
日至2024年06
月06日
15 上海工
具厂
11313631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1月07
日至2024年01
月06 日
16 上海工
具厂
10857882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5年12月14
日至2025年12
月13日
17 上海工
具厂
8375963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6月21
日至2021年06
月20日

112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18 上海工
具厂
10859081 第37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8月21
日至2023年08
月20日
19 上海工
具厂
8375962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7月07
日2021年07月
06 日
20 上海工
具厂
381686 第7类 - -
21 上海工
具厂
10858572 第40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4月14
日至2024年04
月13日
22 上海工
具厂
10858099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7月28
日至2023年07
月27日
23 上海工
具厂
7416033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0年08月28
日至2020年08
月27日
24 上海工
具厂
8418073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7月07
日至2021年07
月06日
25 上海工
具厂
11285900 第42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26 上海工
具厂
9358092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5月07
日至2022年05
月06日

113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27 上海工
具厂
114880 第7类 原始取得
28 上海工
具厂
11285836 第37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29 上海工
具厂
16037600 第19类 原始取得 2016年04月07
日至2026年04
月06日
30 上海工
具厂
10843276 第40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8月07
日至2023年08
月06日
31 上海工
具厂
10858509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5年08月14
日至2025年08
月13日
32 上海工
具厂
5764246 第35类 原始取得 2010年05月14
日至2020年05
月13 日
33 上海工
具厂
11289445 第6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34 上海工
具厂
10858639 第42类 原始取得 2015年11月14
日至2025年11
月13日
35 上海工
具厂
9358094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5月07
日至2022年05
月06日

114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36 上海工
具厂
11230008 第35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14
日至2023年12
月13日
37 上海工
具厂
10849419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4月07
日至2024年04
月06日
38 上海工
具厂
10849497 第6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7月28
日至2023年07
月27日
39 上海工
具厂
10843425 第6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9月07
日至2023年09
月06日
40 上海工
具厂
11289703 第37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41 上海工
具厂
9358091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9月28
日至2022年09
月27日
42 上海工
具厂
9358095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6月14
日至2022年06
月13日
43 上海工
具厂
381685 第8类 原始取得 -
44 上海工
具厂
9358098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6月14
日至2022年06
月13日
45 上海工
具厂
7034 第8类 原始取得 -

115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46 上海工
具厂
8375966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6月21
日至2021年06
月20 日
47 上海工
具厂
10843316 第42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1
日至2023年12
月20日
48 上海工
具厂
11286032 第6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49 上海工
具厂
1143399 第9类 原始取得 2008年01月14
日至2018年01
月13 日
50 上海工
具厂
4432110 第9类 原始取得 2007年08月14
日至2017年08
月13 日
51 上海工
具厂
7416034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0年08月28
日至2020年08
月27日
52 上海工
具厂
9358097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5月07
日至2022年05
月06日
53 上海工
具厂
1017882 第9类 原始取得 2007年05月28
日至2017年05
月27日
54 上海工
具厂
10843014 第35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7月28
日至2023年07
月27日
55 上海工
具厂
8375964 第9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6月21
日至2021年06
月20 日
56 上海工
具厂
11289630 第40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57 上海工
具厂
8418074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7月07
日至2021年07
月06日

116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58 上海工
具厂
10843419 第35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9月07
日至2023年09
月06日
59 上海工
具厂
382989 第7类 原始取得 2007年06月30
日至2017年06
月29日
60 上海工
具厂
11285697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4月07
日至2024年04
月06日
61 上海工
具厂
7416032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0年08月28
日至2020年08
月27日
62 上海工
具厂
10843392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9月07
日至2023年09
月06日
63 上海工
具厂
9358093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2年05月07
日至2022年05
月06日
64 上海工
具厂
4046000 第7类 原始取得 2007年04月21
日至2017年04
月20 日
65 上海工
具厂
1983524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4年07月28
日至2024年07
月27日
66 上海工
具厂
11289540 第42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67 上海工
具厂
11285524 第35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117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标示 类别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68 上海工
具厂
11290076 第7类 原始取得 2013年12月28
日至2023年12
月27日
69 上海工
具厂
8375965 第8类 原始取得 2011年07月07
日至2021年07
月06日
70 上海工
具厂
10843218 第37类 原始取得 2013年07月28
日至2023年07
月27日

③ 专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共计拥有 16 项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
专利权
有效期
1 PCD刀具用高频感应焊机
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ZL201110119257.5 发明专
上海工具
2011年5
月10日
起20 年
2 无机械手数控工具磨床的
砂轮库
ZL201110132821.7 发明专
上海工具
厂;上海
理工大学
2011年5
月20日
起20 年
3 轧磨钻及其制造方法 ZL 00 1 16463.5 发明专
上海工具
2000年6
月12日
起20 年
4 TiC/Si3N4纳米多层涂层及
其制备方法
ZL200910055595.X 发明专
上海工具
厂;上海
交通大学
2009年7
月30日
起20 年
5 VC/Si3N4纳米多层涂层及
其制备方法
ZL200910055596.4 发明专
上海工具
厂;上海
交通大学
2009年7
月30日
起20 年
6 Ti-Al-O-N硬质复合涂层及
其制备方法
ZL200410053491.2 发明专
上海工具
厂;上海
交通大学
2004年8
月5日起
20 年
7 TiN/SiO2纳米多层膜及其
制备方法
ZL200410053490.8 发明专
上海交通
大学;上
海工具厂
2004年8
月5日起
20 年
8 内孔冷却聚晶金刚石螺纹
高速成形刀具制造方法
ZL201010553482.5 发明专
上海工具
厂; 上海
交通大学
2010年
11月19
日起20

118

9 高硬度ZrN/Al2(O1-xNx)
3纳米多层涂层
ZL200510111216.6 发明专
上海交通
大学;
上海工具
2005年
12月8日
起20年
10 用于在线去除伺服阀阀芯
工作边微小毛刺的工具系
ZL201410283299.6 发明专
上海交通
大学;上
海工具厂
2014年6
月23日
起20 年
11 一种高平衡精度的HSK刀
ZL201029044165.3 实用新
上海工具
厂; 江苏
大学
2010年3
月2日起
10 年
12 一种刀柄专用包装盒 ZL201020211954.4 实用新
上海工具
2010年5
月31日
起10 年
13 一种精密数控刀具专用包
装盒
ZL200920078181.4 实用新
上海工具
2009年7
月13日
起10 年
14 枪钻钻杆V型槽的四辊成
型机
ZL201220511394.3 实用新
上海工具
2012年9
月28日
起10 年
15 基于磁控溅射共沉积技术
的电触头Ag-Tic纳米复合
涂层
ZL201410638057.4 发明专
上海工具
厂、上海
交通大学
2014年
11月13
日起20
16 用于CFRP加工的钻头及其
结构参数的实验确定方法
ZL201410185157.6 发明专
上海工具
厂、上海
交通大学
2014年5
月5日起
20 年

④ 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未涉及软件著作权。

⑤ 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未涉及重大特许经营权。

2)对外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资产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 的情形。

3)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4 )主要负债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工具厂总负债为 13,117.87 万元,主要负债账

119

面情况如下:

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
应付账款 2,335.97 17.81%
预收账款 461.39 3.52%
应付职工薪酬 1,615.95 12.32%
应付股利 4,467.00 34.05%
应交税费 2,245.29 17.12%
其他应付款 587.31 4.48%
预计负债 200.00 1.52%
其他流动负债 305.76 2.33%
流动负债合计 12,218.67 93.15%
递延收益 899.20 6.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899.20 6.85%
负债合计 13,117.87 100.00%

5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工具厂主要从事设计、生产、制造数控工具、刃具、工量具(列入依法 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除外)、组合夹具、磨料磨具、机床及附件、镀层设备、 硬质合金材料及制品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机床设备维修,机械加工;市内货运;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最近三年,上 海工具厂的主要业务没有重大变动。

6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上海工具厂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合计 63,676.52 64,061.43
负债合计 13,117.87 15,15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558.65 48,903.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50,558.65 48,903.8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0,733.28 52,817.46
利润总额 7,030.45 7,388.04
净利润 6,121.80 6,433.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21.80 6,433.78

7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分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的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

况。

120

8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工具厂不存在尚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行政程序等。

9 )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工具厂的股权不涉及资产评估事项。

10 )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本报告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上海工具厂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3Shanghai Prim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1 )基本信息

法定名称 Shanghai Prime(HK)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Limited
成立日期 2013 年11 月13 日
注册地址 香港
办公地址 香港金钟道力宝中心第二座901-3
税务登记证号 ER58AD86P0
股本总额 7,500,000港元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和贸易活动

2 )历史沿革情况

1)历史沿革情况

上海集优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出资设立集优香港,持有其 100%股权。集优 香港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7,500,000 港元。

集优香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持股比例
上海集优 750.00 100.00%
合计 750.00 100.00%

2 )最近三年进行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集优香港最近三年未涉及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3 )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集优香港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121

==> picture [298 x 1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100%
100% 上海电气 其他境外上市H股
(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
47.18% 48.38%
有限公司
4.44%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100%
Shanghai Prim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 End of picture text -----

4 )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集优香港母公司单体财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集优香港母 公司单体总资产为 154,568.35 万元,主要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7,568.37 4.90%
其他应收款 4,087.72 2.64%
流动资产合计 11,656.09 7.54%
长期应收款 122,670.75 79.36%
长期股权投资 20,241.51 13.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2,912.26 92.46%
资产合计 154,568.35 100.00%

集优香港母公司单体资产情况如下:

① 房地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集优香港未涉及自有房产。

② 商标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集优香港未涉及商标。

③ 专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集优香港未涉及专利技术。

④ 软件著作权

12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集优香港未涉及软件著作权。

⑤ 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集优香港未涉及重大特许经营权。

2 )对外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资产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 的情形。

3 )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集优香港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4 )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集优香港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集优香港总 负债为 195,429.39 万元,主要负债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
应付利息 1,294.50 0.66%
其他应付款 959.68 0.49%
流动负债合计 2,254.18 1.15%
长期借款 168,105.94 86.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069.27 12.8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3,175.21 98.85%
负债合计 195,429.39 100.00%

5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集优香港主要从事投资及贸易业务,作为控股型管理公司,集优香港下属主 要经营实体为内德史罗夫及其子公司。上海集优的境外业务主要由内德史罗夫经 营。内德史罗夫系欧洲最大的紧固件生产商之一,与大众、宝马、奥迪等知名汽 车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内德史罗夫成立于 1894 年,100 年来一直从事为 汽车行业开发、制造和供应紧固件和特殊部件的业务,此外还为金属成型行业开 发和生产品质优良的金属成型机械和工具。

内德史罗夫在欧洲拥有 8 家工厂,在中国昆山拥有 1 家工厂。欧洲工厂主要 分布于荷兰、德国、比利时、西班牙和丹麦;销售物流服务办公室广泛分布于欧 洲的各大城市,如法国巴黎、西班牙马德里、英国牛津、瑞典比尔达尔等。

123

6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集优香港最近两年母公司单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合计 154,568.35 151,946.28
负债合计 195,429.39 187,321.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61.04 -35,375.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40,861.04 -35,375.45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36.54 130.59
利润总额 -4,440.29 -19,747.10
净利润 -4,440.29 -19,747.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40.29 -19,747.10

集优香港下属主要经营实体内德史罗夫报告期内合并范围财务报表的主要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合计 305,688.61 286,828.35
负债合计 192,588.67 190,245.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099.93 96,58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112,925.79 96,405.7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61,378.89 406,951.01
利润总额 22,128.80 19,325.60
净利润 15,056.07 12,021.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064.73 12,010.02

7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分析

根据公司确认以及张慧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香港注册的公司[上海 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英文注册名称为] Shanghai Prime(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之法律意见书》,集优香港是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根据香港法律合法地设立及为有效存续的公司;集优香港在香港并没有清盘呈 请记录。

8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公司确认以及张慧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香港注册的公司[上海 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英文注册名称为] Shanghai Prime(HK) Investment

124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之法律意见书》,集优香港在香港均没有刑事诉 讼或民事诉讼记录;集优香港过去三年在香港并没有因其市场失当行为而面临任 何香港证监会提出的调查或处罚。

9 )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集优香港的股权不涉及资产评估事项。

10 )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本报告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集优香港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二、自仪泰雷兹 50.10% 股权

(一)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11 月25 日
法定代表人 吕亚臣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 号28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 号28 号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5299094M
主要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
类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
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从事通信工程;以专业承包方式从事铁路电气
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
询。(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1 年11月25日至2031 年11月24日

(二)历史沿革

1 、历史沿革情况

1201111 月,设立

自仪泰雷兹系经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2011]3745 号文批准,由中方电气总 公司和自仪股份、外方泰雷兹国际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限责任 公司)。

125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沪 QJ[2011]1783 号《验资 报告》,截至 2011 年 11 月 13 日,自仪泰雷兹收到投资人缴纳的出资 10,0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1 年 11 月 25 日,自仪泰雷兹取得由上海市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000400668522 的《营业执照》。

自仪泰雷兹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自仪股份 3,010.00 30.10%
电气总公司 2,000.00 20.00%
泰雷兹国际 4,990.00 49.90%
合计 10,000.00 100.00%

2201412 月,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12 月 4 日,自仪泰雷兹召开董事会,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新增注 册资本 7,645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645 万元。本次增资由公司投 资各方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缴付。上述增资由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 [2014]4829 号文批准。

本次增资完成后,自仪泰雷兹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自仪股份 5,311.15 30.10%
电气总公司 3,529.00 20.00%
泰雷兹国际 8,804.86 49.90%
合计 17,645.00 100.00%

320153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3 月 18 日,自仪泰雷兹召开董事会,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新增注 册资本 2,355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本次增资由公司投 资各方按原出资比例以公司历年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缴付。上述增资 由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2015]1289 号文批准。

本次增资完成后,自仪泰雷兹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自仪股份 6,020.00 30.10%
电气总公司 4,000.00 20.00%

126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泰雷兹国际 9,980.00 49.90%
合计 20,000.00 100.00%

42016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14 年 12 月自仪股份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仪股份于 2015 年 3 月成立全 资子公司自仪有限,并将其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自仪泰雷兹 30.10%股权)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出资至自仪有限。2015 年 9 月 15 日,自仪股 份与自仪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转让自仪泰雷兹 30.10%股权事宜进行约定。 2016 年 4 月 15 日,自仪泰雷兹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上述股权转 让由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2016]1425 号文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自仪泰雷兹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自仪有限 6,020.00 30.10%
电气总公司 4,000.00 20.00%
泰雷兹国际 9,980.00 49.90%
合计 20,000.00 100.00%

52016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国资相关规定及电气总公司沪电董(2016)004 号决议批准,自仪有限 与电气总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签订《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 司 30.1%股权交易合同》,约定自仪有限将持有的自仪泰雷兹 30.10%股权按账 面值转让给电气总公司。自仪泰雷兹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作出决议,同意 上述股权转让。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2016]2405 号文批准该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自仪泰雷兹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电气总公司 10,020.00 50.10%
泰雷兹国际 9,980.00 49.90%
合计 20,000.00 100.00%

127

2 、最近三年进行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1201412 月,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12 月 4 日,自仪泰雷兹召开董事会,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新增注 册资本 7,645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645 万元。本次增资由公司投 资各方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缴付。上述增资由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 [2014]4829 号文批准。

220153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3 月 18 日,自仪泰雷兹召开董事会,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新增注 册资本 2,355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本次增资由公司投 资各方按原出资比例以公司历年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缴付。上述增资 由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2015]1289 号文批准。

32016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14 年 12 月自仪股份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仪股份于 2015 年 3 月成立全 资子公司自仪有限,并将其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自仪泰雷兹 30.10%股权)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出资至自仪有限。2015 年 9 月 15 日,自仪股 份与自仪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转让自仪泰雷兹 30.10%股权事宜进行约定。 2016 年 4 月 15 日,自仪泰雷兹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上述股权转 让由上海市商委沪商外资批[2016]1425 号文批准。

42016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电气总公司沪电董(2016)004 号决议批准,自仪有限与电气总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签订《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30.1%股权交易 合同》,约定自仪有限将持有的自仪泰雷兹 30.10%股权转让给电气总公司。自 仪泰雷兹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上海市商委 沪商外资批[2016]2405 号文批准该转让事宜。

128

(三)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1 、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持有自仪泰雷兹 50.10%的股权,为自仪泰 雷兹的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为自仪泰雷兹的实际控制人,自仪泰雷兹的股权 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309 x 2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公司章程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安排

自仪泰雷兹《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公司章 程亦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安排。

3 、原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现有高管和核心人员没有调整的计划,并不 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4 、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

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 、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自仪泰雷兹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自仪泰雷兹合并范 围总资产为 98,655.63 万元,主要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129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8,255.48 28.64%
应收账款 16,912.84 17.14%
其他应收款 4,572.07 4.63%
预付款项 679.85 0.69%
存货 37,568.81 38.08%
其他流动资产 837.14 0.85%
流动资产合计 88,826.19 90.04%
长期股权投资 804.00 0.81%
固定资产 3,433.77 3.48%
无形资产 3,456.43 3.50%
长期待摊费用 148.61 0.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86.64 2.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9,829.45 9.96%
资产合计 98,655.63 100.00%

自仪泰雷兹母公司单体资产情况如下:

1 )房地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自仪泰雷兹不涉及自有房产。

2 )商标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共计拥有 16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人 商标注册
商标标示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1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33
42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2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34
42
原始取得 2015年4月14
日至2025年4
月13日
3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42
9
原始取得 2015年5月7
日至2025年5
月6日
4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3012114
9
原始取得 2015年8月14
日至2025年8
月13日

130


注册人 商标注册
商标标示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5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3012115
9
原始取得 2015年8月21
日至2025年8
月20日
6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43
9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7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41
9
原始取得 2015年9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8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40
9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9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39
9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10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38
9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11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37
9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12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36
9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13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4114635
9
原始取得 2015年6月7
日至2025年6
月6日

131



14
15
16
注册人 商标注册
商标标示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5689427
9/42
原始取得 2015年12月
28日至2025
年12月27日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5689426
9/42
原始取得 2015年12月
28日至2025
年12月27日
上海自仪
泰雷兹交
通自动化
系统有限
公司
15689425
9/42
原始取得 2015年12月
28日至2025
年12月27日

3 )专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共计拥有 28 项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 一种点式ATP模式下PMI
联锁系统的临时限速方法
ZL201410655377.0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1
月18日起
20年
2 PMI联锁系统与车辆段接
口转换轨管理权分配方法
ZL201410640238.0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1
月13日起
20年
3 一种信号联锁子系统与防
淹门系统的联锁方法
ZL201410628940.5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1
月10日起
20年
4 一种基于ATC的防淹区域
防护系统
ZL201410608517.9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1
月3日起
20年
5 远程记轴预复位系统及方
ZL201410457797.8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9
月10日起
20年
6 列车控制系统及方法 ZL201410036297.7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
月26日起
20年

132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7 非受控列车的临时限速处
理系统及方法
ZL201410036299.6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
月26日起
20年
8 一种轨旁以及车载无线单
元的配置方法
ZL201510192266.5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5年4
月20日起
20年
9 一种用于试车线和培训中
心的ACE机架
ZL201410606746.7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0
月31日起
20年
10 一种轨道交通信号设备的
内部信号故障测试装置
ZL201410579020.9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0
月24日起
20年
11 一种CBTC用自动通知及
调度系统
ZL201410554553.1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0
月17日起
20年
12 列车屏蔽门的冗余控制系
统及控制方法
ZL201410459456.4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9
月10日起
20年
13 轨旁信号系统安全控制平
ZL201410322990.0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7
月8日起
20年
14 车载信号系统安全控制平
ZL201410322468.2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7
月8日起
20年
15 2取2车载信号系统安全接
口子架及其收纳结构
ZL201410322996.8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兹 2014年7
月8日起
20年
16 一种用于车地通信的无线
设备的接入点装置
ZL201520385685.6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5年6
月5日起
10年
17 2乘2取2元素控制单元外
围处理单元子架的收纳结
ZL201420648992.4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1
月3日起
10年
18 一种用于元素控制单元二
乘二取二主处理单元的机
ZL201420630728.8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0
月28日起

133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有效期限
10年
19 2取2车载信号系统安全接
口子架的收纳结构
ZL201420375426.0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4年7
月8日起
10年
20 一种2取2车载信号系统安
全控制器子架的收纳结构
ZL201420375509.X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4年7
月8日起
10年
21 无线接入装置 ZL201420048584.5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4年1
月26日起
10年
22 安全控制箱 ZL201320303812.4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3年5
月29日起
10年
23 道岔模拟测试箱 ZL201320303813.9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3年5
月29日起
10年
24 一种用于加速度传感器性
能的检测平台
ZL201620112550.7 实用新型 自仪泰雷兹 2016年2
月3日起
10年
25 一种用于停车场和车辆段
的ACE机架
ZL201410605245.7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
2014年10
月31日起
20年
26 一种基于Petri网的联锁
软件开发系统
ZL201410300774.6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
2014年06
月27日起
20年
27 一种2取2车载信号系统
安全控制器子架及收纳结
ZL201410323091.2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
2014日7
月8日起
20年
28 一种二乘二取二车载控制
器的认证测试系统
ZL201410587270.7 发明专利 自仪泰雷
2014年10
月28日起
20年

自仪泰雷兹拥有的上述专利技术均为原始取得,不涉及付费购买。

134

4 )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共计拥有 233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1 灯丝告警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40021
2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联锁子模块
进路实施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31456
3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联锁子模块
进路注册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31455
4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双套MCU与
相邻站MCU通信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31223
5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双套MCU与
VCU通信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31214
6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移动闭塞子
模块列车监控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29988
7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上位机命令
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29981
8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联锁子模块
进路授权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29975
9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双套冗余MCU
通信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29481
10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移动闭塞子
模块相邻站MCU 标识号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29467
11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移动闭塞子
模块临时限速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28860
12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移动闭塞子模
块进路状态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28694
13 计轴告警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9167
14 车载控制器-iATP 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9130
15 CBTC2.0 2乘3取2移动控制单元-输入输出信息
同步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9128
16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移动闭塞子
模块进路控制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9065
17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热备切换管
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9058
18 手动向前模式下列车高速运行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8486
19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3取2单套MCU健
康状态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8180
20 TSTMC移动控制单元-CBTC2.0 2乘3取2列车
号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8071
21 TSTMCU移动控制单元-CBTC2.0 2乘3取2联锁
子模块转换锁闭同步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574
22 车载控制器-iATO 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570
23 车载控制器-双开门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565
24 车载SD 状态监控系统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481
25 计轴远程复位测试模拟仿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477
26 道岔切除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469

135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27 基于UFT 的CBTC 信号系统自动化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465
28 轨道运营线路仿真图表生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463
29 IBP 扣车功能仿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7428
30 不停车模式转换测试模拟仿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2690
31 联锁表自动验证工具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2687
32 CBTC 信号系统自动化测试平台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2684
33 2 乘2 取2 车载记录仪数据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1814
34 移动控制单元子系统轨道数据生成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1811
35 PMI联锁系统与车辆段接口转换轨管理权限分配
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1236
36 屏蔽门状态旁路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1233
37 轨道信号系统网络节点配置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879
38 CBTC 灭灯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877
39 列车里程统计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861
40 一种应用于二取二车载子架工厂验收的测试脚本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797
41 防淹门联锁功能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786
42 快慢车混合运营—自动调整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780
43 点式ATP模式下PMI联锁系统的临时限速功能测
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774
44 站台发车按钮模拟仿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10312
45 IBP 扣车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06776
46 TSTCCU 支持双套轨旁设备切换功能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06775
47 快慢车混合运营-时刻表优化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06774
48 中央与本地控权人工选择系统 自仪泰雷兹 2016SR006772
49 非受控列车出站信号机防护功能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006771
50 轨道信号系统2oo3 平台通道选择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91593
51 动态配置屏蔽门旁路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90561
52 非受控列车屏蔽门旁路功能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90467
53 TST轨旁控制器-2乘3取2轨旁控制器数据同步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90463
54 轨道信号系统平台软件动态支持外围设备控制器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80593
55 防淹门防护功能测试模拟仿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80590
56 车载控制器-主备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80518
57 轨旁控制器二线维护功能验证的测试脚本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80515
58 移动闭塞系统轨道数据生成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80455
59 联锁表自动生成工具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80259
60 ATO 调试脚本工具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79575
61 TST 轨旁控制器-2 乘3 取2 冗余切换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79572
62 车载控制器-不停车模式转换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52100
63 TST 轨旁控制器与现场控制器通信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52061
64 CBTC移动控制单元-受控非受控列车同步授权软
自仪泰雷兹 2015SR151859
65 车载控制器支持双套轨旁设备切换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51858
66 轨旁子系统2oo2 热备冗余车载配套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51856

136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67 TST现场控制器-支持2乘3取2轨旁控制器的IO
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51679
68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受控非受控区域切换软
自仪泰雷兹 2015SR113331
69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列车定位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13323
70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上电自检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113318
71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2乘2取2 ECU安全分析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6685
72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轨旁数据库自动模块测
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6490
73 CBTC2.0设备控制单元-UDP数据有效性验证管
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6365
74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信号模式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6360
75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模块信号机控制
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6008
76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移动闭塞子模块信号模
式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5896
77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站台紧急停车按钮联锁
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4856
78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进路目标点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4851
79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模块道岔区段联
锁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4848
80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站台屏蔽门控制安全分
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4660
81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屏蔽门自动模块测试软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1228
82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入段进路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0108
83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防淹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0107
84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进路授权自动模块测试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0062
85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移动闭塞子模块故障报
警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0031
86 CBTC2.0设备控制单元-输入输出管理自动模块
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90027
87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进路识别号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9930
88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信号机物理状态自动模
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9880
89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进路预留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9624
90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道岔物理驱动自动模块
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9543
91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缓行退行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9232
92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移动授权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9176
93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通信故障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9175
94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IO数据库自动模块测试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205
95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控区边界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198
96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轨道打开/关闭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193

137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97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紧急停车按钮状态自动
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134
98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列车标识号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086
99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安全进路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080
100 CBTC2.0设备控制单元到移动控制单元报警信息
处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070
101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移动闭塞子模块信号机
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061
102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轨道临时限速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066
103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设备控制单元工作状态
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035
104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混合ECU集成模拟软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1031
105 CBTC2.0 设备控制单元-输入输出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994
106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道岔逻辑控制自动模块
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958
107 CBTC2.0 移动控制单元-进路实施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935
108 CBTC2.0 设备控制单元固态继电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824
109 CBTC2.0 设备控制单元ID 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822
110 CBTC2.0 设备控制单元工作状态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769
111 CBTC2.0设备控制单元-固态继电器控制安全分
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765
112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信号机临时限速管理软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489
113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道岔锁闭继电器状态自
动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480
114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区段状态自动模块测试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414
115 CBTC2.0移动控制单元-进路集成自动模块测试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80407
116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轨旁报警自动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74658
117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闭塞子模块道岔
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74655
118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双仿真ECU集成模拟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74651
119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中央控制单元联锁协
议接口代码自动生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74649
120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过岔锁闭自动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73904
121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到移动闭塞子模块道岔状态处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59567
122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模
块信号机状态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59564
123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中央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与CCU通用协议处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59265
124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自仪泰雷兹 2015SR059261

138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模块与移动闭塞子模块数据缓存安全分析软件
125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选排一致检查自动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59245
126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转换锁闭自动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59233
127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轨旁报警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7469
128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到CCU 编码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7468
129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基于2乘
2 取2ECU 输入的逻辑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7423
130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转换锁闭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7419
131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混合输入输出模拟软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7417
132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支持多
个ECU通信协议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965
133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锁闭继电器回采物理状态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962
134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驱动错峰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958
135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屏蔽门状态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955
136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实施自动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951
137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信号模式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291
138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信号机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282
139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信号机状态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229
140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操作模式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6224
141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到移动闭塞子模块数据缓存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1893
142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进路锁闭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0713
143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区段锁闭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0707
144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选排一致检查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0492
145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移动闭
塞子模块到联锁子模块命令处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0490
146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到移动闭塞子模块屏蔽门状态处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0488
147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预留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0486

139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148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锁闭继电器回采故障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40484
149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I/O 数据库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988
150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区段锁闭特殊条件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818
151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授权特殊条件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798
152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到移动闭塞子模块信号机状态处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796
153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移动闭
塞子模块到联锁子模块数据缓存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505
154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到移动闭塞子模块进路状态处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97
155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轨旁数据库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92
156 CBTC2.0 设备控制单元输入输出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88
157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锁闭继电器回采故障控制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24
158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选排一致检查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20
159 CBTC2.0 设备控制单元输入输出接口模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18
160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命令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15
161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命令控制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403
162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命令驱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9399
163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注册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7890
164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转换锁闭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7885
165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输出模块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7884
166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输入模块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7878
167 轨旁移动授权单元防淹门控制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6982
168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授权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6966
169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注册安全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6965
170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模
块区段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6964
171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紧急停车按钮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0812
172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与设备控
制单元通信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0257

140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173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屏蔽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0128
174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自动模块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30006
175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屏蔽门旁路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6364
176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屏蔽门关门锁闭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6339
177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轨旁输入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5947
178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道岔物理状态监督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5913
179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轨旁输出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5849
180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授权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5830
181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联锁子
模块进路实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4841
182 CBTC2.0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与设备控
制单元间通信解码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24837
183 多线程实时列车仿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12012
184 移动闭塞模式屏蔽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08086
185 ATS 与联锁接口自动生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5SR008080
186 点式ATP 列车速度限制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215268
187 轨旁移动授权单元后备模式下屏蔽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214835
188 轨旁移动授权单元站台双侧屏蔽门控制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214759
189 列车远程复位与切换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203683
190 车载控制器站台双侧屏蔽门控制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203678
191 用于轨道布局自动生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203673
192 计轴预复位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203670
193 固定闭塞模式屏蔽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96943
194 后备模式联锁自动测试平台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96941
195 用于集线架图纸自动生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96940
196 固定闭塞模式屏蔽门旁路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96936
197 点式ATP 模式屏蔽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96921
198 车载数据记录仪日志查看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96919
199 仿真接口处理器单元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96536
200 轨道数据库验证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64959
201 环境模拟器站台双侧屏蔽门控制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64955
202 双侧屏蔽门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64361
203 一种应用于车载控制器二线维护功能验证的测试
脚本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63763
204 车载控制器后备模式下屏蔽门控制功能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63420
205 热冗余联锁子系统的主备切换平台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63343
206 数据通信系统性能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138977
207 防淹门信息集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9972

141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208 车辆运用计划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9488
209 规程化临时限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9479
210 后备控制单元布尔逻辑规则库编辑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9475
211 信号系统线路布置图数据自动整理EXCEL 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9467
212 后备控制单元开发Petri网辅助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8621
213 维护终端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8513
214 自仪泰雷兹通知中心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2686
215 自仪泰雷兹图元定位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2683
216 自仪泰雷兹转换轨管理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2681
217 自仪泰雷兹通信数据记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4SR092376
218 自仪泰雷兹在线时刻表修改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3SR018299
219 自仪泰雷兹三开道岔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3SR018279
220 自仪泰雷兹PMI 联锁表冲突进路验证器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3SR018138
221 自仪泰雷兹PMI 自动测试统计引擎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2SR137308
222 自仪泰雷兹ATC 系统日志分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2SR137305
223 自仪泰雷兹VOBC 日志分析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2SR137302
224 自仪泰雷兹PMI 自动验证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2SR137298
225 自仪泰雷兹时刻表转换器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2SR137295
226 自仪泰雷兹PMI 自动功能测试平台应用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2SR137291
227 ATS进路生成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229877
228 科安达计轴与PMI 接口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229870
229 PMI 自动化测试数据验证工具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229787
230 CBTC移动闭塞模式下移动控制单元-灭灯方案软
自仪泰雷兹 2016SR229778
231 GPI 按钮功能测试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229771
232 灭灯测试模拟仿真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229754
233 完全独立双侧屏蔽门控制软件 自仪泰雷兹 2016SR227930

5 )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未涉及重大特许经营权。

2 、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的资产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 权利限制的情形。

3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4 、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自仪泰雷兹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自仪泰雷兹合并范 围总负债为 63,505.12 万元,主要负债账面情况如下:

142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
应付账款 24,893.92 39.20%
预收款项 20,610.96 32.46%
应付职工薪酬 1,719.22 2.71%
应交税费 1,617.72 2.55%
应付股利 1,393.56 2.19%
其他应付款 213.80 0.34%
其他流动负债 6,021.86 9.48%
流动负债合计 56,471.02 88.92%
长期预计负债 7,034.10 11.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34.10 11.08%
负债合计 63,505.12 100.00%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自仪泰雷兹专注于为城市轨道交通用户提供完善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解决 方案,主要提供 SelTrac ®CBTC 信号系统,TSTCBTC®2.0 信号系统,TSTram® 现代有轨电车的控制管理系统等产品。同时,自仪泰雷兹也可根据需要为用户提 供系统运营的维修保障服务,完成对设备日常的状态监督、巡视、保养、维修及 维护。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的主要业务没有重大变动。

(六)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1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自仪泰雷兹审计报告》,自仪泰雷兹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98,655.63
80,050.11
总负债
63,505.12
50,917.67
所有者权益
35,150.51
29,132.4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6,084.52
68,261.93
利润总额
8,036.71
6,396.63
净利润
7,411.63
5,806.4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98,655.63
80,050.11
总负债
63,505.12
50,917.67
所有者权益
35,150.51
29,132.4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6,084.52
68,261.93
利润总额
8,036.71
6,396.63
净利润
7,411.63
5,806.4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98,655.63
80,050.11
总负债
63,505.12
50,917.67
所有者权益
35,150.51
29,132.4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6,084.52
68,261.93
利润总额
8,036.71
6,396.63
净利润
7,411.63
5,806.49
20161231 20151231
98,655.63 80,050.11
63,505.12 50,917.67
35,150.51 29,132.44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86,084.52 68,261.93
8,036.71 6,396.63
7,411.63 5,806.49

2 、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两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10
-0.2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10
-0.2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10
-0.26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0.10 -0.26

143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70.92 24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94 19.1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29.76 264.84
所得税影响额 -103.72 -33.11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726.04 23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685.59 5,574.76

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 包括税收返还与研发项目的政府补贴。其中税收返还系根据公司所在地政府政 策,研发项目的政府补贴主要根据公司具体研发项目与当地政府对研发项目的补 贴政策。

2015年及2016年,自仪泰雷兹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 比例分别为3.99%和9.80%,占比较低;2015年及2016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574.76万元及6,685.59万元,整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七)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分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的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 况。

(八)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不存在尚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行政程序等。

(九)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2014年12月自仪股份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仪股份于2015年3月成立全资子 公司自仪有限,并将其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自仪泰雷兹30.10%股权)以截至2014 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出资至自仪有限。

2015年4月8日,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报字(2015)第0106183号《资 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仪泰雷兹采用收益法全部权 益评估价值为40,100.00万元。自仪泰雷兹本次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52,500.00 万元,与前次评估造成的差异主要原因为自仪泰雷兹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市 场地位稳固,未来业务发展空间较大,公司平均盈利水平较上次评估时有一定幅

144

度增长,导致本次收益法评估结果大于前次评估。

(十)自仪泰雷兹股权转让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自仪泰雷兹的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6年10月28日取得自仪泰雷兹其他 股东泰雷兹国际(持股比例49.90%)出具的同意函,本次股权转让符合股权转让 前置条件。

(十一)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本报告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自仪泰雷兹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十二)其他情况说明

1 、拟置入资产为股权的情况

1 )关于交易标的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上海电气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自仪泰雷兹50.10%的股权,为控股权。

2 )拟置入股权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根据自仪泰雷兹公司 章程的约定,其股权转让事宜需事先取得董事会的同意,除此之外,自仪泰雷兹 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 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 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因此,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2 、拟置入资产不涉及债务处理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在交易前后不发生 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3 、拟置入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

本次拟置入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员工安置,标的资产的员工将 继续履行此前签署的劳动合同。

(十三)自仪泰雷兹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自仪泰雷兹的控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45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1 上海自泰国
际贸易有限
公司
100.00 200
保税港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港区
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交通自动化系统
及通信等产品的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商务
咨询(除经纪),仓储(除危险品)、商业
性简单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南昌自泰交
通自动化系
统有限公司
100.00 200 研发、生产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
销售自产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广州自泰自
动化控制系
统有限公司
100.00 200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元件及组
件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
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
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仪器
仪表修理;通讯设备修理;电子元器件零售;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
子产品检测;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仪器仪表
批发;电子产品批发
三、电气置业100.00%股权
(一)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年4 月29 日
法定代表人 武跃军
注册资本 65,8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康路53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西康路538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6318985159
主要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物业管理,产权经纪,集团内的土地、
房产、设备的置换、买卖、租赁、中介、咨询、维修,停车场(库)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营业期限 1998 年4月29日至2018 年4月28日

146

(二)历史沿革

1 、历史沿革情况

119984 月,设立

电气置业原名为“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998年2月21日,电气 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组建“上海电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发 [1998]009号),同意由电气总公司全额出资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412.38万元,实物出资1,067.62万元,非专业技术作 价出资20.00万元。其中非专业技术系电气总公司上海产权交易所交易席位,上 海产权交易所已于1998年4月14日出具《关于同意更改会员席位户名的批复》(沪 产交(98)第028号)。

根据上海大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3月18日出具的“大会审字(98)第106 号”《验资报告》,截至1998年3月16日,电气资产不存在出资瑕疵。

1998 年 4 月 29 日,电气资产于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100001005283的营业执照。

电气资产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电气总公司 1,500.00 100.00%
合计 1,500.00 100.00%

220024 月,第一次增资

2001年2月12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增加注册资金的批复》(沪电发[2001]12号),同意电气资产增加注册资本 2,112.72万元,其中电气总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出资1,872.72万元, 货币出资240万元。

本次增资后,电气资产注册资本为3,612.72万元,根据上海大公会计师事务 所2001年6月6日出具的“大会验字(2001)第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1年4 月30日,电气资产不存在出资瑕疵。

2002年4月8日,上海市工商局向电气资产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7

增资后电气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电气总公司 3,612.72 100.00%
合计 3,612.72 100.00%

320053 月,第二次增资

2005年2月22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增资壹亿元(人民币)的批复》(沪电管理[2005]37号),同意电气资产增加注册 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根据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5年3月1日出具的“上大验字 (2005)第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2月28日,电气资产不存在出资瑕疵。

2005年3月8日,上海市工商局向电气资产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资后电气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电气总公司 13,612.72 100.00%
合计 13,612.72 100.00%

420066 月,第三次增资

2006年3月24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投资增加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沪电管理[2006]79号),同意 对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根据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3月27日出具的“上大验字 (2006)第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3月22日,电气资产不存在出资瑕疵。 2006年6月7日,上海市工商局向电气资产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资后电气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电气总公司 33,612.72 100.00%
合计 33,612.72 100.00%

520098 月,吸收合并

2009年6月11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管理[2009]40号),同意

148

电气资产吸收合并电气房地产,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完成后电气 房地产所有资产与负债由电气资产承接。

2009年6月19日, 电气资产与电气房地产签订《合并协议》,电气资产以吸 收合并方式吸收合并电气房地产,电气房地产系电气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吸收合 并后,电气资产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2009年6月20日,公司在《文汇报》上刊 登了相关事项公告。同日,电气资产与电气房地产分别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本次 吸收合并事项并通过《合并协议》。

根据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8月24日出具的“华皓审验(2009)第100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8月12日,电气资产不存在出资瑕疵。

2009年8月12日,上海市工商局虹口分局准予电气房地产注销登记。2009年8 月31日,上海市工商局静安分局向电气资产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资后电气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电气总公司 33,612.72 100.00%
合计 33,612.72 100.00%

6200912 月,第四次增资

为落实《上海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气总公司提出的减 少国有企业出资交叉持股的要求,电气资产进行了一系列无偿划转。

2008年12月11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将上海电气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1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管理[2008]84 号),同意将上海电气实业公司持有的电气房地产10%股权无偿划转至电气资产, 划转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划转数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本次划转后电气 资产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2008年12月11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将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 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管理[2008]91 号),同意将上海电气实业公司持有的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无偿 划转至电气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划转数为人民币290.00万元, 本次划转后电气资产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290.00万元。

149

2009年5月11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将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10%股权 无偿划转至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管理[2009]23号),同 意将上海电气实业公司持有的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10%股权无偿划转至电气 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划转数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划转后 电气资产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009年8月24日,电气资产股东电气总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电气资产增 加注册资本1,840.00万元,同意电气房地产10%股权作价1,500.00万元、上海电气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作价290.00万元、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10%股权作 价50.00万元无偿划转至电气资产。

2009年12月15日,上海市工商局静安分局向电气资产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增资后电气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电气总公司 35,452.72 100.00%
合计 35,452.72 100.00%

根据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0月13日出具的“华皓审验(2009)第115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电气资产就电气房地产10%股权无偿划 转与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存在出资瑕疵。

根据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0月16日出具的“华皓审验(2009)第135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8月24日,电气资产就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10% 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存在出资瑕疵。

720127 月,第五次增资

2012年5月28日,电气资产股东电气总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电气总公司 以货币增资30,347.28万元,电气资产注册资本增至65,800.00万元。

2012年7月5日,上海市工商局静安分局向电气资产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增资后电气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50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电气总公司 65,800.00 100.00%
合计 65,800.00 100.00%

根据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7月4日出具的“公信中南业[2012]2620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7月3日,电气资产不存在出资瑕疵。

  • 820149 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4年9月1日,电气资产股东电气总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 为“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14年9月19日,上海市工商局静安分局向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颁发 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最近三年进行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电气置业最近三年未发生过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 (三)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1 、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163 x 1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公司章程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安排

电气置业《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公司章程 亦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安排。

3 、原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现有高管和核心人员没有调整的计划,并不因 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151

4 、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 、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电气置业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电气置业总资产为 146,993.42万元,主要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53,515.49 36.41%
应收票据 382.17 0.26%
应收账款 629.39
0.43%
预付款项 3,101.90 2.11%
其它应收款 190.15 0.13%
存货 8,500.09 5.78%
其他流动资产 1.38 0.00%
流动资产合计 66,320.56 45.12%
投资性房地产 67,646.71 46.02%
固定资产 95.81 0.07%
在建工程 8,826.22 6.00%
长期待摊费用 4,102.59 2.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672.86 54.88%
资产总计 146,993.42 100.00%

1 )房地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电气置业拥有的房地产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沪房地崇字
(2015)第
007375号
电气
置业
长征农场
3街坊73
崇明县
长征农
场3街
坊73丘
出让 工业
用地
63,937.30 9,243.00 厂房
沪房地崇字
(2015)第
007376号
电气
置业
长征农场
3街坊
91/1丘
(水泵厂
崇明县
长征农
场3街
坊91/1
出让 工业
用地
28,503.00 10,880.00 厂房

152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西边)
3 沪房地虹字
(2015)第
002110号
电气
置业
海伦路
346-348
号1层
虹口区
嘉兴路
街道
169街
坊8/2丘
出让 商业 2,150.00 92.00 店铺
4 沪房地虹字
(2015)第
007680号
电气
置业
东长冶路
283号
1-2层
虹口区
提篮桥
街道64
街坊
16/1丘
出让 住宅 3,010.00 413.45 店铺
5 沪房地虹字
(2015)第
007681号
电气
置业
溧阳路
1203弄
19号1、
2、3、4、
5幢
虹口区
四川北
路街道
202街
坊120/0
出让 商业 1,453.00 3,090.00 商业
6 沪房地虹字
(2015)第
007682号
电气
置业
惠民路
149弄
16、18号
虹口区
提篮桥
街道85
街坊9/1
出让 住宅 805.00 897.79 居住
7 沪房地黄字
(2003)第
010861号
电气
资产
1
福州路
105号
黄浦区
外滩街
道187
街坊4
出让 办公 2,685.00 1,606.85 /
8 沪房地黄字
(2003)第
010862号
电气
资产
江西中路
170号
901室等
黄浦区
外滩街
道187
街坊2/0
出让 综合 83.80 614.59 /
9 沪房地黄字
(2003)第
010863号
电气
资产
黄河路
202-204
黄浦区
南京东
路街道
9街坊
13丘
出让 商业 22.70 43.19 商业
10 沪房地黄字
(2003)第
011017号
电气
资产
四川中路
49号二
层、三层
黄浦区
外滩街
道190
街坊5
出让 办公 102.90 1,064.84 /

153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11 沪房地黄字
(2004)第
002454号
电气
资产
河南中路
271弄1
黄浦区
金陵东
路街道
78街坊
6/1丘
转让
(按土
地使用
协议履
行权利
和义
务)
办公 1,113.00 251.15 办公
12 沪房地黄字
(2008)第
002329号
电气
资产
福州路
89号
黄浦区
外滩街
道187
街坊4
出让 办公 2,685.00 1,515.52 /
13 沪房地黄字
(2015)第
005722号
电气
置业
四川中路
145号
黄浦区
外滩街
道187
街坊4
出让 商业 4.20 22.97 办公
14 沪房地黄字
(2015)第
054174号
电气
置业
茂名南路
18号底
卢湾区
瑞金二
路街道
13街坊
24丘
出让 商业 1,891.00 102.33 店铺
15 沪房地黄字
(2015)第
054175号
电气
置业
局门路
458号
卢湾区
五里桥
街道90
街坊17
出让
(空转
土地)
工业 1,165.00 4,438.00 厂房
16 沪房地静字
(2006)第
003510号
电气
资产
常德路
800号
静安区
江宁路
街道
103街
坊37/1
出让 工业 11,209.00 18,559.00 厂房
17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44号
电气
置业
江宁路
212号底
层(2)
静安区
石门二
路街道
54街坊
37/1丘
转让 商业 27.60 253.34 商业
18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45号
电气
置业
江宁路
212号9
层B、9
层C-1 室
静安区
石门二
路街道
54 街坊
转让 办公 66.30 608.30 办公

154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37/1丘
19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46号
电气
置业
延安西路
376弄22
号西幢底
层B室
静安区
静安寺
街道7
街坊6/2
转让 办公 9.30 95.88 办公
20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47号
电气
置业
成都北路
611号底
层等
静安区
石门二
路街道
48街坊
2/1丘
出让 商业 25,733.00 1,069.83 店铺
21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48号
电气
置业
延安西路
376弄22
号西幢3
层B室
静安区
静安寺
街道7
街坊6/2
转让 办公 19.50 204.14 办公
22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49号
电气
置业
西康路
538号1
幢、3幢
静安区
江宁路
街道
102街
坊35/1
出让 办公 1,094.00 1,700.98 办公
23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50号
电气
置业
延平路
69号802
室等
静安区
曹家渡
街道
117街
坊31/1
转让 综合 204.90 1,395.36 办公
24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51号
电气
置业
延安西路
376弄22
号西幢2
层A室
静安区
静安寺
街道7
街坊6/2
转让 办公 22.30 233.85 办公
25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52号
电气
置业
延安西路
376弄22
号西幢3
层A室
静安区
静安寺
街道7
街坊6/2
转让 办公 22.30 233.85 办公
26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53号
电气
置业
西康路
600弄1
号1504
静安区
江宁路
街道
102 街
出让 综合 4,494.00 240.31 居住

155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坊2/1丘
27 沪房地静字
(2015)第
001754号
电气
置业
江宁路
212号7
层A、B、
C、D室
静安区
石门二
路街道
54街坊
37/1丘
转让 办公 167.20 1,533.76 办公
28 沪房地静字
(2016)第
001014号
电气
置业
西康路
400号
1-6层
静安区
江宁路
街道94
街坊1
出让
(空转
土地)
商业 1,334.00 6,271.00 办公
29 沪房地静字
(2016)第
002225号
电气
置业
南汇路
73、75、
77号
静安区
石门二
路街道
53街坊
5丘
出让 商业 910.00 1,807.47 厂房
30 沪房地闵字
(2015)第
032284号
电气
置业
江川路
550弄7
闵行区
江川路
街道26
街坊8
划拨 教育 4,210.00 2,493.00 /
31 沪房地闵字
(2015)第
064599号
电气
置业
七莘路
182号
闵行区
莘庄镇
11街坊
6丘
划拨 工业 9,758.00 9,329.00 /
32 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81816号
电气
置业
金桥出口
加工区
76街坊1
浦东新
区金桥
出口加
工区76
街坊1
出让 工业
用地
27,739.00 / /
33 沪房地普字
(2015)第
028737号
电气
置业
江宁路
1306弄
2、12号、
澳门路
351号

普陀区
长寿路
街道24
街坊1/2
出让 商业
/办
4,173.00 5,055.33
公、
特种

途、
商业
34 沪房地市字
(2004)第
000273号
电气
资产
北京西路
1287号
静安区
南京西
路街道
32街坊
5丘
出让
(空转
土地)
科研 2,564.00 4,667.34 办公

156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35 沪房地市字
(2004)第
000373号
电气
资产
共和新路
3230号
闸北区
大宁路
街道
327街
坊2丘
出让
(空转
土地)
仓储 6,381.50 4,008.00 /
36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020号
电气
资产
天通庵路
121号6
闸北区
宝山路
街道
259街
坊11/2
划拨 工业 366.30 1,015.50 /
37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130号
电气
资产
西藏南路
1406号
黄浦区
半淞园
街道
793街
坊11/1
出让
(空转
土地)
教育 284.50 4,513.01 /
38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237号
电气
资产
长阳路
2467号
杨浦区
定海街
道138
街坊3/1
出让
(空转
土地)
工业 14,243.00 13,612.54 厂房
39 沪房地市字
第(2006)
000065号
电气
资产
嘉定区沪
宜公路
868号
嘉定区
南翔镇
115街
坊1/1丘
划拨 工业 15,618.00 13,831.11 /
40 沪房地徐字
(2015)第
026902号
电气
置业
宜山路
250弄12
徐汇区
徐家汇
街道
153街
坊13丘
出让
(空转
土地)
工业 1,739.00 2,536.06 厂房
41 沪房地徐字
(2015)第
026903号
电气
置业
南丹路
108号
徐汇区
徐家汇
街道
145街
坊1丘
出让 商业 371.20 2,062.13 /
42 沪房地徐字
(2015)第
026905号
电气
置业
医学院路
69号
徐汇区
枫林街
道110
街坊2/2
出让 综合 58.80 481.48 办公
43 沪房地徐字
(2016)第
电气
置业
漕东路
30 弄4 号
徐汇区
漕河泾
出让 综合
(商
729.40 2,405.21 办公
/店

157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001868号 街道
293街
坊7丘

办)
44 沪房地杨字
(2001)第
019836号
电气
资产
江浦路
735弄9
杨浦区
平凉街
道69街
坊6丘
出让
(按土
地使用
协议履
行权利
和义
务)
住宅 470.00 86.10 /
45 沪房地杨字
(2001)第
019840号
电气
资产
汾州路
203号
杨浦区
平凉街
道14街
坊4丘
出让
(按土
地使用
协议履
行权利
和义
务)
商业
/住
31.00 31.43 店铺
46 沪房地杨字
(2013)第
015778号
电气
资产
翔殷路
165号
杨浦区
五角场
镇街道
369街
坊2/2丘
划拨 科研
设计
用地
6,372.50 7,640.89 /
47 沪房地闸字
(2008)第
015848号
电气
资产
汶水路
51号5
闸北区
大宁路
街道
326街
坊13丘
出让 工业 11,192.00 6,232.42 厂房
48 沪房地闸字
(2016)第
000099号
电气
置业
青云路
315弄3
闸北区
宝山路
街道
270街
坊7/1丘
出让 住宅 6,502.00 184.10 居住
49 沪房地闸字
(2016)第
000100号
电气
置业
粤秀路
546号
闸北区
大宁路
街道
325街
坊25丘
出让 仓储 1,492.00 1,610.00 厂房
50 沪房地闸字
(2016)第
000101号
电气
置业
天通庵路
465号7
闸北区
宝山路
街道
262 街
划拨 工业 1,758.00 4,469.00 厂房

158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坊20丘
51 沪房地长字
(2007)第
018423号
电气
资产
幸福路
115号
长宁区
新华路
街道58
街坊37
出让 工业 894.00 547.00 厂房
52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83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104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91.11 居住
53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84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105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32.49 居住
54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85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301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8.46 居住
55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86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302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9.60 居住
56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87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402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9.60 居住
57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88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403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28.93 居住
58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89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405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8.91 居住

159


房地产权证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房地坐落 地块地
使用权
来源



宗地/土地
使用权面
积(㎡)
建筑面积
(㎡)



59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90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501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8.46 居住
60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91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502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9.60 居住
61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92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505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8.91 居住
62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293号
电气
置业
定西路
1279号
401室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18
街坊7/4
出让 住宅 7,833.00 118.46 居住
63 沪房地长字
(2015)第
009663号
电气
置业
武夷路
242号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22
街坊15
出让 住宅 1,002.00 449.64 居住
64 沪房地长字
(2016)第
003097号
电气
置业
武夷路
491弄14
长宁区
华阳路
街道20
街坊19
出让 工业 1,329.00 2,105.78 厂房

注 1: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14 年更名为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与电气置业系同一主体。

注 2:天水路 109 号为无证房产,无证面积为 3,850 平方米。根据《关于天水路 109 号 房屋被列入 171 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函》,该土地拟被征收。

注 3:陈行支路 365 号为无证房产,企业已收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动拆迁管理办公室 的告知书,陈行支路 365 号涉及《浦江镇陈行公路道路改建工程》非居动迁范围,该土地拟 被收储。

注 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沪府土[2009]85 号《关于收回土 地使用权并批准轨道交通 13 号线南京西路站供地方案的通知》,电气置业原土地证号为沪房 地静字(2007)第 002783 号的石门一路 239-243 号地块正处于收储过程中,相应的房地产 权证已收回。

注 5:根据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沪闸土发[2015]3 号 《关于对共和新路 3301 号部分土地等进行收购储备的函》,汶水路 51 号地块拟为政府收储。

160

注 6: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沪静土储[2016]13 号《关于对天通庵路 121 号上海天通开关厂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储备的函》,天通庵路 121 号地块拟为政府收储。

注 7: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沪静土储[2016]14 号《关于对天通庵路 465 号上海轻工机械技术研究院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储备的函》, 天通庵路 465 号地块拟为政府收储。

注 8:就上述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划拨、空转、授权经营的土地,电气置业已签署完毕 土地出让合同,根据电气置业确认, 电气置业正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出让金缴纳、产权登记 手续。

2 )商标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未涉及注册商标。

3 )专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未涉及专利技术。

4 )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未涉及软件著作权。

5 )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未涉及重大特许经营权。

2 、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的资产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权 利限制的情形。

3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4 、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电气置业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电气置业总负债为 39,623.44 万元,主要负债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
应付账款 354.77 0.90%
预收款项 25,449.27 64.23%
应付职工薪酬 489.30 1.23%
应交税费 6,165.35 15.56%
其他应付款 7,164.75 18.08%

161

流动负债合计 39,623.44 100.00%
负债合计 39,623.44 100.00%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电气置业是电气总公司旗下专业的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主要对集团内存量 房地资源进行盘活,主营业务包括集团内不动产管理,存量工业地产的处置及产 业发展所需的存量工业地产的开发。最近三年,电气置业的主要业务没有重大变 动。

(六)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1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电气置业审计报告》,电气置业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146,993.42 182,436.03
总负债 39,623.44 27,787.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7,369.98 154,648.5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17,229.34 40,004.69
利润总额 26,996.57 13,899.50
净利润 20,358.34 10,423.68

2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电气置业审计报告》,最近两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20.22 12.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25.00 2,55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97.93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418.42 446.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4.25 3,736.6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715.82 6,745.35

162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所得税影响金额 678.95 1,686.34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2,036.86 5,05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8,321.48 5,364.67

2015 年度及 2016 年,电气置业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5,059.01 万元与 2,036.8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5,364.67 万 元及 18,321.48 万元。2015 年度,电气置业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 净利润的比例为 48.53%,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中,政府补助主要为政府对公司项目的扶持资金,系 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政策进行补助;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出租方的违约赔偿收 入。2016 年度,电气置业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下 降到 10.01%,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6 年度电气置 业非经常性损益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减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电气置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有一定幅度的变 动,但不影响整体持续盈利能力。

(七)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分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的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 况。

(八)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不存在尚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或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行政程序等。

(九)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电气置业的股权不涉及资产评估事项。

(十)前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本报告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电气置业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

163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1 、拟置入资产为股权的情况

  • 1 )关于交易标的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上海电气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电气置业 100.00%的股权,为控股权。

2 )拟置入股权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电气置业 100.00%股权,所涉及公司的公司章 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协议不 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因此,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2 、拟置入资产不涉及债务处理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在交易前后不发生 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3 、拟置入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

本次拟置入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员工安置,标的资产的员工将 继续履行此前签署的劳动合同。

(十二)电气置业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无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四、拟置入土地类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为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 属建筑物等资产,包括 26 幅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及设备(具体资产 范围以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 094419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估值(万元) 占比
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 119,027.82 40.60%
2 固定资产—设备类 2,672.12 0.91%
3 26 幅土地使用权 171,469.16 58.49%
合计 293,275.04 100.00%

注:上表固定资产—设备类指与房屋建筑物结合在一起的起重机、电梯、各类通风机等

164

设备。

165

(一)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上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主要由 26 幅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权利人 房地坐落 地块地号 使用权 土地
用途
宗地/使用
权面积(㎡)
建筑面积
(㎡)
房产
用途
1 沪房地宝字(2012)第
041546 号
电气总公司 长江西路815号 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
14 街坊23/5丘
出让 工业 10,739.90 8,201.82 厂房
2 沪房地黄字(2005)第
005037 号
百联集团有
限公司
四川中路126弄
10-20 号
黄浦区外滩街道186
街坊11/1丘
出让(授权
经营)
商业 1,617.00 6,855.00 /
3 沪房地黄字(2012)第
001485 号
电气总公司 四川中路110号 黄浦区外滩街道186
街坊10丘
划拨(授权
经营)
办公 996.00 6,479.98 办公
4 沪房地嘉字(2003)第
017241 号
电气总公司 南翔镇沪宜公路950
嘉定区南翔镇117街
坊5/1丘
出让 工业 16,101.00 12,503.86 厂房
5 沪房地嘉字(2013)第
017819 号
电气总公司 安亭镇昌吉路18、28
嘉定区安亭镇117街
坊26/3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81,412.00 31,062.58 厂房
6 沪房地闵字(2010)第
018654 号
电气总公司 景谷路250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44
街坊6丘
出让 工业 28,727.00 15,075.00 厂房
7 沪房地闵字(2011)第
044884 号
电气总公司 银都路4399号 闵行区颛桥镇734街
坊1/1丘
出让 工业 54,453.90 32,834.24 厂房
8 沪房地闵字(2015)第
017030 号
电气总公司 龙吴路4299弄1号 闵行区吴泾镇580街
坊4/3丘
出让 工业 51,599.00 35,177.55 /
9 沪房地浦字(2009)第
000345 号
电气总公司 宁桥路668号 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
工区25 街坊1/1丘
转让 工业 26,411.00 21,327.68 厂房
10 沪房地市字(2004)第
000254号
电气总公司 江川路555号(江川
路街道22街坊40
丘)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22
街坊40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761.00 24.00 /

166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权利人 房地坐落 地块地号 使用权 土地
用途
宗地/使用
权面积(㎡)
建筑面积
(㎡)
房产
用途
11 沪房地市字(2005)第
000179号
电气总公司 军工路1140号(长
白街道240街坊1/4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240
街坊1/4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3,701.00 2,792.10 厂房
12 沪房地市字(2005)第
000183号
电气总公司 军工路1140号(长
白街道240街坊1/6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240
街坊1/6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3,851.00 2,678.80 厂房
13 沪房地市字(2005)第
000211 号
电气总公司 松江镇乐都路255号 松江区永丰街道17街
坊7丘
划拨 工业 35,159.00 14,670.00 厂房
14 沪房地市字(2005)第
000234 号
电气总公司 军工路1076号 杨浦区长白街道240
街坊5/1丘
划拨 工业 923.00 53.00 厂房
15 沪房地市字(2006)第
000001号
电气总公司 军工路1140号(长
白街道240街坊1/7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240
街坊1/7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6,301.00 4,558.99 厂房
16 沪房地市字(2006)第
000002号
电气总公司 军工路1140号(长
白街道240街坊1/5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240
街坊1/5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9,012.00 8,069.33 厂房
17 沪房地市字(2006)第
000010 号
电气总公司 军工路1050、1060
杨浦区长白街道239
街坊3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20,761.00 19,497.56 厂房
18 沪房地市字(2006)第
000014 号
电气总公司 松江区松江镇永丰
路35 号
松江区永丰街道17街
坊12丘
划拨 工业 22,658.00 12,529.00 厂房
19 沪房地市字(2006)第
000035 号
电气总公司 沪闵路1111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65
街坊2/1丘
出让 工业 73,542.00 27,248.32 /
20 沪房地松字(2006)第
010516 号
电气总公司 松江区中山街道北
内路32 号
松江区中山街道4街
坊36/1丘
转让 工业 107,605.00 41,576.00 厂房
21 沪房地松字(2007)第
030739 号
电气总公司 松江区方塔北路236
松江区中山街道2街
坊5/1丘
出让 工业 42,946.00 26,643.04 厂房

167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土地状况 房产状况 房产状况
权利人 房地坐落 地块地号 使用权 土地
用途
宗地/使用
权面积(㎡)
建筑面积
(㎡)
房产
用途
22 沪房地松字(2011)第
027018 号
电气总公司 松江区光星路8号 松江区中山街道22街
坊66/2丘
划拨 工业 59,134.50 23,886.65 厂房
23 沪房地杨字(2011)第
020582 号
电气总公司 世界路141号 杨浦区五角场镇街道
341 街坊5丘
出让 工业 7,613.00 6,517.00 /
24 沪房地闸字(2003)第
030659 号
电气总公司 共和新路3301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6 街坊2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68,336.00 18,996.00 厂房
25 沪房地闸字(2007)第
003983 号
电气总公司 西藏北路571号 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
185 街坊2/3丘
转让 办公 851.70 3,223.71 办公
26 沪房地闸字(2013)第
014700号
电气总公司 广中西路191号 闸北区彭浦镇313街
坊13/1丘
出让(空转
土地)
工业 65,237.00 45,479.67 厂房
  • 注:坐落于四川中路 126 弄 10-20 号房地产系由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电气总公司,截至目前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68

(二)拟置入土地类资产权属情况说明

根据电气总公司确认以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所核发之相应房地产权证等权属 资料,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建(构)筑物不存在纠纷, 未设置有抵押等担保权利,也未遭受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等妨碍权属转移 的情况。

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 9 处出让(空转)土地,6 处划拨、授权经营土地。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就该述 15 幅土地,电气总公司已与土地所在区规划和土地 管理局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且正在办理该述土地的产权证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已签署完毕该述土地的出让合同,根据电气 总公司确认, 电气总公司正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出让金缴纳、产权登记手续。根 据电气总公司与上海电气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电气总公司承诺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产权证明。同时, 电气总公司承诺,就置入资产中存在的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情形,如因此导致 上海电气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相 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上海电气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 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除上述情况外,电气总公 司合法拥有置入土地类资产。

综上,待电气总公司取得该述土地的房地产权证后,电气总公司将有权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置该等房地产 资产,该等资产的过户和转移将不存在法律障碍,该等土地的使用情况亦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目前用途及未来使用计划

根据电气总公司出具的说明及中介机构核查,电气总公司持有的拟置入土地 类资产目前用途及未来使用计划如下表:


房地产权证
房地坐落 地块地号 土地
用途
上市公司
未来使用计划
1 沪房地宝字
(2012)第
041546号
长江西路
815号
宝山区泗塘新村
街坊23/5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发展工业机
器人业务相关的仓储物流、销售服务、
产品展示等

169


房地产权证
房地坐落 地块地号 土地
用途
上市公司
未来使用计划
2 沪房地黄字
(2012)第
001485 号
四川中路
110号
黄浦区外滩街道
186街坊10丘
办公 供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使用
3 沪房地黄字
(2005)第
005037 号
四川中路
126弄
10-20 号
黄浦区外滩街道
186街坊11/1丘
商业 供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使用
4 沪房地嘉字
(2013)第
017819 号
安亭镇昌
吉路18、28
嘉定区安亭镇
117街坊26/3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发展高效光
伏、生物质发电、工厂节能系统的生
产制造等
5 沪房地嘉字
(2003)第
017241 号
南翔镇沪
宜公路950
嘉定区南翔镇
117街坊5/1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储能电池的
研发及制造
6 沪房地闵字
(2015)第
017030 号
龙吴路
4299弄1
闵行区吴泾镇
580街坊4/3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发展电厂服
务业务,包括技术改造,维修保养,
性能提升,远程故障诊断等
7 沪房地闵字
(2011)第
044884 号
银都路
4399号
闵行区颛桥镇
734街坊1/1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下
属子公司上海天安轴承有限公司继续
租赁使用等
8 沪房地闵字
(2010)第
018654 号
景谷路250
闵行区江川路街
道44街坊6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工业自动化
业务领域的传感器、控制柜等的产品
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服务
9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35 号
沪闵路
1111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
道65街坊2/1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下
属子公司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
继续租赁使用等
10 沪房地市字
(2004)第
000254号
江川路555
闵行区江川路街
道22街坊40丘
工业 供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
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继续租赁使用
11 沪房地浦字
(2009)第
000345 号
宁桥路668
浦东新区金桥出
口加工区25街坊
1/1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航空自动化
生产线系统的开发、试制、销售、服
务等
12 沪房地松字
(2011)第
027018 号
松江区光
星路8号
松江区中山街道
22街坊66/2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新一代传感
器的生产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及自
动化生产线的系统集成
13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14号
永丰路35
松江区永丰街道
17街坊12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工业自动化
业务领域的工控软件开发和数字化解
决方案业务,用于其办公、软件测试
和数据中心建设等
14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211号
乐都路255
松江镇乐都路
255号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工业自动化
业务领域的工控软件开发和数字化解
决方案业务,用于其办公、软件测试
和数据中心建设等
15 沪房地松字
(2007)第
030739号
方塔北路
236号
松江区中山街道
2街坊5/1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工业自动化
业务领域的工控软件开发和数字化解
决方案业务,用于其办公、软件测试
和数据中心建设等

170


房地产权证
房地坐落 地块地号 土地
用途
上市公司
未来使用计划
16 沪房地松字
(2006)第
010516 号
北内路32
松江区中山街道
4街坊36/1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电气集
团置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
17 沪房地杨字
(2011)第
020582 号
世界路141
杨浦区五角场街
道341街坊5丘
工业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
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智能配
电网业务的技术研发和办公使用等
18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234 号
军工路
1076号
杨浦区长白街道
240街坊5/1丘
工业 供上市公司下属子上海上缆藤仓电缆
有限公司租赁使用
19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10 号
军工路
1050、1060
杨浦区长白街道
239街坊3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下
属子公司上海工具厂继续租赁使用
20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02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街坊1/5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
240街坊1/5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下
属子公司上海工具厂继续租赁使用
21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179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街坊1/4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
240街坊1/4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下
属子公司上海工具厂继续租赁使用
22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01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街坊1/7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
240街坊1/7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下
属子公司上海工具厂继续租赁使用
23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183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街坊1/6
丘)
杨浦区长白街道
240街坊1/6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下
属子公司上海工具厂继续租赁使用
24 沪房地闸字
(2003)第
030659 号
共和新路
3301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
道326街坊2丘
工业 供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电气集
团置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
25 沪房地闸字
(2013)第
014700 号
广中西路
191号
闸北区彭浦镇
313街坊13/1丘
工业 用于工业自动化业务领域的市政工
程、能源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
制造、系统集成及销售服务
26 沪房地闸字
(2007)第
003983号
西藏北路
571号
闸北区芷江西路
街道185街坊2/3
办公 计划未来供上市公司用于风光储多能
互补、康复机器人等前瞻技术的研发
和办公使用

综上所述,拟置入的土地类资产与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 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171

(四)最近三年评估或交易情况

上述资产最近三年未进行过评估及交易。

(本节完)

172

第五节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业务与技术

一、上海集优的业务与技术

(一)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上海集优为电气总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和服务的企业。根 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定义,机械基础件制造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 C34)、专用设备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C35)、金属制品业(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 C33)三大行业中的 10 个细分行业。上海集优的主营产品中紧 固件、轴承产品的生产经营归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而刀具、叶片产业的生产经 营归属于金属制品业。

我国对机械基础件制造业的管理采取政府宏观调控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 式,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对行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目前,行业的政府主 管部门是工信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 导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改造等工作。

紧固件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下属的中国机械通用零 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专业协会。该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对行业信息进行收集与分 析,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发挥政府与生产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 用,推动我国通用机械行业技术进步,提高通用机械工业水平。

叶片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铸造协会。协会是全国铸造企业、地方社团 组织及铸造业务有关的企业、研究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 利性行业组织。

轴承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其主要职责是在轴承行业范 围开展行业调查、制定技术标准和行规行约等。

刀具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机械工业金属切削刀具技术协会。协会是由 从事刀具和切削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应用、教学、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愿 组成的全国技术性行业社会团体。

173

2 、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
划》
2016年 全国人大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
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
发展壮大。
《中国制造
2025》
2015年 国务院 到2025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到2035年中国制造
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到新中国
成立一百年时,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
《关于加快推
进工业强基的
知道意见》
2014年 工信部 加快推进工业强基,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
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
(简称工业“四基”)发展水平,夯实工业发展基
础,推进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
《“十二五”
国家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规
划》
2012年 国务院 把高端装备制造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发展。
《重大技术装
备自主创新指
导目录(2012
版)》
2012年 工信部、
科技部、
财政部和
国务院国
资委
将轨道交通设备轴承、大型精密高速数控机床轴
承、大型薄板冷热连轧及涂镀层设备轴承、大功率
工程机械主轴承、中高档轿车轴承、超精密级医疗
机械轴承等关键基础零部件可优先列入政府有关
科技及产品开发计划,优先给予产业化融资支持,
享受国家关于鼓励使用首台(套)政策;产品开发
成功后,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纳入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享受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
《机械基础
件、基础制造
工艺和基础材
料“十二五”
发展规划》
2011年 工信部 重点发展11类机械基础件,包括高速、精密、重
载轴承,超大型、高参数齿轮及传动装臵,高压液
压元件和大功率液力元件,智能、高频响气动元件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
十二个五年规
划》
2011年 全国人大 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装备制造行业要提高基础
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
《关于加快培
育和发展战略
性新兴产业的
决定》
2010年 国务院 从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出发,现阶段选择节
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在重点领
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174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机械基础零
部件产业振兴
实施方案》
2010年 工信部 机械基础零部件(主要指:轴承、齿轮、模具、液
压件、气动元件、密封件、紧固件等)是装备制造
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着重大装备
和主机产品的性能、水平、质量和可靠性,是实现
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围绕国家重
点工程、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重大装备的
需求,积极发展关键基础零部件,提高市场配套能
力。通过健全和完善标准体系,推进第三方产品检
验认证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
秩序。
《装备制造业
调整和振兴规
划》
2009年 国务院 重点发展高效、高性能、精密复杂刀具,高档精密
磨料磨具等。
《关于加快振
兴装备制造业
的若干意见》
2006年 国务院 发展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装备和数控系统及功能
部件;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
收,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合理规划确定
我国装备制造产业布局,形成一批重点突出的产业
集群和装备制造集中地;调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国家中长期
科学和技术发
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
2006年 科技部 基础件和通用部件:重点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所需的
关键基础件和通用部件的设计、制造和批量生产的
关键技术,开发大型及特殊零部件成形及加工技
术、通用部件设计制造技术和高精度检测仪器。

(二)主要产品情况

1 、主要产品及用途

上海集优主要生产四大种类的产品,包括紧固件、叶片、轴承以及刀具。

主要产品 用途
紧固件 高强度螺栓,螺母,螺钉及其他异型标准件产品 汽车领域,工业应用与业
务服务领域,能源行业,
航空航天及铁路业务
叶片 火电汽轮机、燃汽轮机、核电机组、航空发动机等
动力装备所需的叶片、盘等关键动力部件
能源行业,航空航天及铁
路业务
轴承 铁路轴承,特大型轴承,风电偏航、变桨轴承,通
用轴承,汽车发动机涨紧轮轴承,传动轴滚轮轴承,
汽车转向管柱刚性、半刚性轴承,汽车变速箱轴承,
谐波减速机轴承-柔性轴承,汽车电机轴承,航空航
天轴承,卫星用轴承,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医用
CT、X 射线管轴承,牙钻手持机用轴承
汽车领域,工业应用与业
务服务领域,能源行业,
航空航天及铁路业务
刀具 孔加工刀具,螺纹刀具,齿轮刀具,铣铰刀具,拉
削刀具,硬质合金刀具,超硬刀具,涂层刀具,数
控刀柄刀杆,量具等十大类以及高性能硬质合金材
工业应用与业务服务领
域,汽车领域,航空航天
业务

175

2 、主要产品的工艺(生产)流程

紧固件工艺流程图:

==> picture [372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叶片工艺流程图:

==> picture [372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轴承工艺流程图:

大型、中型轴承

==> picture [41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小型、微型轴承

==> picture [423 x 2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刀具工艺流程图:

==> picture [371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6

3 、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 )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期初库存及期末库存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期初库存及期末库存情 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板块 项目 2016 2015 2014
紧固件板块 年产能(吨) 142,000 109,000 109,000
产量(吨) 103,328 76,358 72,889
期初库存(吨) 10,595 9,279 8,353
期末库存(吨) 11,251 10,595 9,279
销量(吨) 150,154 132,860 125,638
叶片板块 年产能(片) 550,000 550,000 550,000
产量(片) 263,615 244,500 205,310
期初库存(片) 44,298 42,276 37,508
期末库存(片) 64,224 44,298 42,276
销量(片) 243,689 242,478 200,542
轴承板块 年产能(万套) 12,468 12,468 12,468
产量(万套) 10,986 10,610 11,313
期初库存(万套) 2,212 2,390 2,247
期末库存(万套) 2,237 2,212 2,390
销量(万套) 10,961 10,788 11,170
刀具板块 年产能(万件) 8,000 8,000 8,000
产量(万件) 5,568 6,470 6,967
期初库存(万件) 2,070 1,331 1,355
期末库存(万件) 2,080 2,070 1,331
销量(万件) 5,558 5,731 6,991

2 )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1 )主要客户及市场需求情况

上海集优的四大类产品主要服务于五大市场领域:汽车、工业应用与服务、 能源、铁路及航天航空。

在汽车产业领域,上海集优主要提供汽车紧固件和汽车轴承等产品。2015 年以来,欧美汽车市场逐步复苏;中国汽车市场延续之前的增长趋势,但增速放 缓;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也正不断发展成熟,市场潜力巨大,有望成为新的行 业增长点。

177

在工业应用与服务领域,上海集优主要提供紧固件、刀具及轴承等产品。最 近三年,受宏观因素影响,机械行业整体处于下行趋势,公司的产品销售业绩因 此受到一定影响,刀具领域尤为突出。

在能源领域,上海集优主要提供叶片、轴承及紧固件产品。最近三年,由于 传统能源发电行业面临经济新常态下的战略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公司在传统能源 发电领域面临一定发展压力,但 2016 年由于设施升级导致传统能源发电行业需 求增加,因此传统能源销售呈现增长趋势。另一方面,报告期内新能源发电领域 及海外市场的需求增大,为公司在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市场以及海外市场的销售 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在航空航天及铁路业务领域,上海集优主要提供锻件、轴承及紧固件产品。 最近三年,由于国内铁路建设逐步放缓,公司在铁路业务领域的轴承销量有所下 滑。在航空业务领域,公司的航空叶片处于领先地位,并计划与内德史罗夫共同 发展航空紧固件业务,市场竞争力预期能够获得进一步提升;未来随着国产商用 大飞机的发展,航空航天领域的叶片和紧固件需求将逐步增长,公司在该领域的 产品销售业绩也将随之提升。

2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的主要产品价格由于受到市场供求、上下游产业的影响 等有一定的波动,但总体保持稳定。

3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
例(%
2014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69,290.00 13.92
2015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48,241.00 20.32
2016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65,709.64 21.19

上海集优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上海电气向上海集优采购的比例占集优总销售额的比例不高,主要采购产品为叶 片、轴承、紧固件,最终用于发电设备、电梯等。

178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4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上海集优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不同种类的钢材,并以高端钢材为主。2015 年国内钢铁行业景气度低,各种钢材的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2016 年国内 钢铁行业受大环境影响,各类钢材价格上涨趋势明显。上海集优原材料以当地采 购为主,2016 年也受到了钢铁市场价格上涨的压力,但集优及所属企业通过集 中采购、价格锁定等多种方式,很好的控制了原材料采购价格,实现了主要原材 料成本控制的平稳。总体而言,最近三年上海集优主要原材料价格相对稳定。

2 )产品成本占比情况

项目 2014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原材料占总产品成本的比重(%) 61.40 60.01 58.21
人工成本占总产品成本的比重(%) 23.37 27.29 28.71
制造费用占总产品成本的比重(%) 15.22 12.70 13.08

上海集优的主要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其中原材料成本 占总成本比重约为 60%,能源成本占总成本比重约为 2.5%。最近三年,产品成 本结构基本稳定。

3 )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
例(%
2014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46,549.42 12.48
2015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84,113.23 14.92
2016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85,286.39 13.96

上海集优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 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179

(三)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1 )紧固件板块:采用混合采购模式

1 )汽车紧固件业务:采用集中采购模式

根据客户长期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建立供应商定期抽查制度,降低产品质 量风险。供应商需符合汽车行业的 VDA6.0(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或 ISO/TS16949 质量标准。汽车紧固件板块的采购采用年降模式,对采购成本有较 强控制力。

2 )民用紧固件、钢结构用紧固件业务:采用分散采购模式

将订单归集后按产品归类备货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较为成熟,原材料入库 质检把控严格。民用紧固件、钢结构用紧固件板块的采购采用比价模式,对采购 成本有较强控制力。

2 )叶片板块:采用集中采购模式

采购制度规范,供应商管理制度较为成熟,原材料入库实行 100%复验,对 采购成本有较强控制力。

3 )轴承板块:采用分散采购模式

由销售部制定需求计划,采购部按照计划归类备货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较 为成熟,原材料入库质检把控严格。轴承板块的采购采用年降模式或比价模式, 对采购成本有较强控制力。

4 )刀具板块:采用分散采购模式

销售部门以前 12 个月的实际平均销量为基础制定需求计划,采购部根据需 求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此外,上海集优还建立了专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原 材料质量、价格等进行严格把控。

2 、生产模式

1 )紧固件板块

1 )汽车紧固件业务:订单式生产

180

按照客户长期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库存低于一定水平后进行排产,产品下线 入库后即可等待客户发运订单。

  • 2 )民用紧固件、钢结构紧固件业务:订单式生产为主,备库式生产为辅

紧固件产品规格繁多,因此采用订单式、备库式结合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在 手订单,结合成品库存水平进行原材料采购和排产,以保持产品库存满足客户需 求。

2 )叶片板块:订单式生产

生产部门按照市场部发出的订单任务通知单组织生产,生产完成后交付入

库。

3 )轴承板块

1 )中型、微型轴承:备库式生产

生产部门按照销售部门制定的需求计划进行周期性循环生产,保证长期供货 产品有 2-4 周的安全库存应对销售需求。

2 )大型、特大型轴承:订单式生产为主,备库式生产为辅

根据在手订单,结合成品库存水平进行原材料采购和排产,以保持产品库存 满足客户需求。

4 )刀具板块:备库式生产

生产部门按照销售部门确定的需求计划进行周期性循环生产,保证 3,000 多 个品种常规产品库存满足销售需求。

3 、销售模式

1 )紧固件板块

1 )汽车紧固件业务:采用直销模式

该业务板块客户为整车厂及其配套企业,一般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供货具有 高度计划性。

2 )民用紧固件、钢结构紧固件业务:采用混合模式

181

该业务板块产品内销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向终端客户供货;外销采用经销模 式,通过经销商向终端客户供货。

2 )叶片板块:采用直销模式

该业务板块产品内外销均为直销模式,直接向终端客户供货。

3 )轴承板块:采用直销模式

该业务板块产品内外销均为直销模式,直接向终端客户供货。

4 )工具板块:采用经销模式

该业务板块采用经销模式,通过全国范围内设立 200 多个经销商向终端客户 销售刀具产品。

4 、盈利模式

上海集优生产、销售工业基础零部件并提供配套服务,通过售价与成本差额 积累利润,并依靠提供相应服务获取价值。

5 、结算模式

上海集优的境内销售以人民币结算,海外销售以外币结算;设立严格的赊账 管制程序,由销售部门评估新客户信用度,并由不同级别的管理层批准建议信用 额度;运付产品之前,将先进行信用限额检查,每半年至一年与客户进行对账, 每月进行账龄分析,任何呆坏账的撤销或拨备都须经不同级别的管理层批准。

(四)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上海集优的境外业务主要由其全资子公司内德史罗夫经营。关于内德史罗夫 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一、上海集优 47.18% 内资股股份”之“(十二)上海集优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之“3、Shanghai Prim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1 、安全生产情况

上海集优成立以来,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 指标之一。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上海集优明确主体责任,强调一岗双责,安全

182

责任层层落实。在推进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来,上海集优强化了风险管控意 识,逐步编制各企业的风险管控手册,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处于受控状态。

上海集优严格遵守上海电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和环境 保护等相关规定,对于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遵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 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 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 、环境保护情况

按照电气总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上海集优重视环境保护工 作,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稳定运行、污染 物排放达标、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第 2320160093 号、第 2320150129 号),上海集优全资子公司联合轴承因: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 经环保部门验收的情况下,将热处理车间扩建生产线投入使用而被罚停止使用热 处理车间扩建生产线并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部分生产环节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废气,存在未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此类生产的情况被罚款肆万元整。受到上述两项 行政处罚后,联合轴承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前述情况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未 造成重大后果。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第 252016020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集优全资子公司高强度螺栓厂在上海市宝山区共祥路 175 号于 2014 年 12 月 开始投入螺栓的加工生产,生产中有废气、废水等产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未经验收。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 规定,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上海高强度螺栓厂立即停止在上海市宝山区共祥路 175 号螺栓 的加工生产及罚款 5.5 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罚款已由高强度螺栓厂有限公司缴 纳完毕。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高强度螺栓厂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目前正等待 验收,预计不会造成重大后果。

183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三年上海集优未受到其他环保相关处罚。最近三年上海 集优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六)质量管理体系

1 、主要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上海集优主要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现行标准
1 内德史罗夫 客户定制的各类汽车紧固件 TS16949,ISO898.1-2013;
ISO898.2-2012
2 高强度螺栓
客户定制的各类钢结构紧固件 GB/T3632-2008; GB/T5783-2000;
GB/T5782-2000; GB/T6170-2000;
GB/T3098.1-2010; GB/T3098.2-2000
GB/T1228~1231-2006
3 无锡叶片 汽轮机叶片、燃气轮机部件、
航空发动机部件、飞机结构件
ISO9001; AS9100; GJB9001;
ISO/IEC17025; NADCAP认证
4 联合轴承 铁路货车352226X2-2RZ型轴
TB/T2235-2010; TB/T3000-2000
铁路货车353130B型轴承 TB/T2235-2010; TB/T3000-2000;
TJ/CL148A-2013
铁路货车353130X2-2RZ型轴
TB/T2235-2010; TB/T3000-2000
各类变桨轴承、偏航轴承 JB/T 10705-2007; GB/T 4662-2012;
GB/T 6391-2010; JB/T10471-2004;
GB/T 29717-2013
5 天安轴承 汽车电机轴承、飞行器航姿控
制轴承、卫星用轴承、医用CT、
X射线管轴承、牙钻手持机用
轴承、民用核电轴承、船用罗
经轴承、发动机燃油泵调节器
轴承
TS16949: 2009, ISO9001: 2008;
GJB9001A-2001
6 振华轴承 汽车发动机涨紧轮轴承、传动
轴滚轮轴承、汽车转向管柱刚
性/半刚性轴承、谐波减速机轴
承-柔性轴承、深沟球轴承、短
圆柱滚子轴承、推力球轴承、
汽车离合器轴承、汽车避震器
轴承、割草机轴承及柱塞销
TS16949: 2009; ISO9001: 2008;
ISO14001: 2004
7 工具厂 直柄麻花钻 GB/T 6135.2-2008;GB/T17984-2010
锥柄麻花钻 GB/T 1438.1-2008;GB/T17984-2010
粗齿直柄立铣刀 GB/T6117.1-2010;GB/T6118-2010
粗齿莫氏锥柄立铣刀 GB/T6117.2-2010;GB/T6118-2010
正方形车刀条 GB/T4211.1-2004;GB/T4211.2-2004
机用丝锥 GB/T3464.1-2007;GB/T969-2007
齿轮滚刀 GB/T6083-2001;GB/T6084-2001
盘形直齿插齿刀 GB/T6081-2001;GB/T6082-2001
圆拉刀 GB/T7962-2010

184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现行标准
整体硬质合金铣刀 GB/T16770.2-2008
整体硬质合金麻花钻 GB/T25667.3-2010
游标卡尺 GB/T21389-2008
千分表 GB/T1219

注: GB 指“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GB/T 为―国家推荐标准‖;JB 指“机械行业 标准”;TB 指“铁道行业标准”;TB/T 为“铁路行业推荐标准”;TJ/CL 指“铁路客车技术 条件”;GBJ 指“国家建筑工程标准”;NADCAP 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和国防合同方授信 项目”认证。

2 、质量控制措施

作为全国知名的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和服务企业,上海集优建立了与国际接 轨的质量控制体系:配备技术领先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质量管理团队,检测中心 通过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上海集优质量管理体系完善, 通过了 ISO9001 认证、ISO14001 认证、CE 认证和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

在采购阶段,上海集优利用成熟的集约化的质量验收体系,对供货厂商的生 产能力与质量控制进行严格评审,不断淘汰 C 类末尾厂。同时,利用自身经验 协助供货厂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

在生产阶段,上海集优将质量体系融入物流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在各流转环 节建立了完备的作业规范与过程标准,有完备的质控点对中间环节的半成品进行 标准化验收,可明确质量责任与考核对象。同时用六西格码方法寻找差距并进行 改进,通过流程优化与技术改造获得持续的质量提升。

生产完成后,上海集优将对生产经营的各环节用质量统计数据来考核绩效、 明确责任。同时,结合经济手段激励员工的质量意识,在各生产环节全面落实领 导层的质量控制理念。

总体而言,上海集优在各生产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质量控制 标准,以此实现上海集优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各下属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 生产经营情况,分别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质量控制责任。

3 、质量纠纷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185

(七)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1 、主要现有产品与技术

上海集优下属各子公司产品类型丰富,技术储备充足,最近三年主要研发单 位已经完成的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研发单位 已完成研发项目内容
1 内德史罗夫 汽车用特殊自攻钉的快速螺纹的开发、汽车用自动对心装配螺纹
的开发以及超高拉伸强度紧固件的研发等
2 高强度螺栓厂 新型半自动化滚挂表面处理生产线工艺研制,容积式压缩机用连
杆螺栓的研制,钢结构连接中的反力垫圈的研制,M36 扭剪型螺
栓研制开发,大型钢构地锚组件的研制等
3 无锡叶片 大涵道比涡扇航空发动机大叶片的研制,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半
速饱和蒸汽轮机末级动叶片的研制,组合式叶片模拟装配测具和
测量方法,百万千瓦等级汽轮机长叶片关键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
化等
4 联合轴承 铁路重载货车轴承的研发等
5 天安轴承 位标器轴承研制,舵机执行机构轴承研制,6项卫星用轴承的研制
6 振华轴承 汽车发动机张紧轮轮系的深度研究,汽车变速箱高密封性深沟球
轴承的研发,汽车变速箱高密封性深沟球轴承的研发,高可靠性
割草机推力轴承的研发,汽车传动轴用滚轮轴承的研发,特殊推
力轴承的研究
7 工具厂 航空航天用复合材料系列化刀具开发,复杂数控刀具创新能力平
台建设等

2 、正在研发项目

上海集优主要研发单位的重点在研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研发单位 在研项目
1 内德史罗夫 某种超高强度的紧固件的研发项目,某种高强度铝制紧固件的
研发项目
2 高强度螺栓厂 某种扭剪型螺栓连接副的研发项目
3 无锡叶片 某几种应用于燃气轮机、核电、航空发动机的大叶片的研究与
应用
4 联合轴承 某几种应用于货车、风力发电、减速器、轨道交通等的轴承技
术研发项目
5 天安轴承 某种不锈钢轴承研制,某几种应用于医疗器械、卫星、舵机、
直升机、燃气轮机等的轴承研究,某种非金属保持架的技术研
6 振华轴承 某几种应用于发动机系统、汽车变速箱、汽车转向机、电动汽
车等的轴承技术研发项目
7 工具厂 某种刀具精准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

(八)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上海集优主要的技术研发人员情况如下表:

186

序号 单位 附属研发机构名称 人员情况
1 内德史罗
内德史罗夫研发中
由研发总监及核心技术人员在研发中心的各分
支机构带领团队开展研发工作。
在荷尔蒙德研发中心共有研发人员7人,学历方
面,博士学历2人,硕士2人,本科1人,大专
及以下2人。国外无职称评级制度,因此无职称
人数数据。
2 高强度螺
栓厂
产品研发部 共有研发人员13人。学历方面,本科学历6人。
职称方面,工程师9 人,初级工程师4 人。
3 无锡叶片 无锡透平叶片有限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无锡透平叶
片有限公司技术中
心、国家能源大型
涡轮叶片研发中
心、高端动力部件
制造技术研究院
共有研发人员116人。学历方面,博士学历2人,
硕士学历39人,本科学历64人。职称方面,高
级工程师16 人,工程师26 人,助理工程师17
人。
4 联合轴承 上海市市级企业技
术中心
共有研发人员43人。学历方面,硕士学历1人,
本科学历23 人。职称方面,教授高级工程师1
人,工程师15 人,助理工程师13 人。
5 天安轴承 上海天安轴承有限
公司测试中心
共有研发人员29人。学历方面,博士学历1人,
硕士学历6 人,本科学历16 人。职称方面,教
授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6
人,助理工程师15 人。
6 振华轴承 产品开发部 共有研发人员20人。学历方面,硕士学历2人,
本科学历11 人。职称方面,高级工程师1 人,
工程师9 人。
7 工具厂 机械工业高速精密
工具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工具涂层重
点实验室
共有研发人员67人。学历方面,硕士学历6人,
本科学历42 人。职称方面,高级工程师3 人,
工程师19人,助理工程师11人。

最近三年,上海集优的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

二、自仪泰雷兹的业务与技术

(一)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自仪泰雷兹主营业务属于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行业。自仪泰雷兹产品主要应用 于铁路无线通信、城市轨道交通无线通信等领域,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有交通运输 部,国家铁路局和铁路总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国务院,各省、自 治区、各地区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是工信部。

187

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拟订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编制国 家铁路年度计划,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制定与实施铁路运输服务质量行业标准, 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国家铁路局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研究铁路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体制改革;制定与实施铁 路技术标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并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铁路总公司负 责统一调度、指挥、管理铁路运输,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筹备 和管理建设项目;保证国家铁路运输安全,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信部 主要负责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 题;拟定和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 化升级;制定行业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并对行业发展进行整体宏 观调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 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 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 作。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国家一级协会,由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同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的 行业指导,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该协会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相关行规行约,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廉 洁管理,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

2 、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中长期铁路
网规划》
2016年 发改委、
交通运输
部、铁路
总公司
到2020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
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
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为完成“十三五”
规划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
支撑。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
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
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
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188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关于加强城
市轨道交通规
划建设管理的
通知》发改基础
(2015)49号
2015年 发改委 通知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要坚持“量力而行、
有序发展”的方针,按照统筹衔接、经济适用、
便捷高效和安全可靠的原则,科学编制规划,有
序发展地铁,鼓励发展轻轨、有轨电车等高架或
地面敷设的轨道交通制式。把握好建设节奏,确
保建设规模和速度与城市交通需求、政府财力和
建设管理能力相适应。
《中国制造
2025》国发
(2015)28号
2015年 国务院 探索利用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渠道支持高
铁、电力装备、汽车、工程施工等装备和优势产
能走出去,实施海外投资并购。实施工业产品质
量提升行动计划,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
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
种设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
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
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
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
《城际铁路设
计规范》
2015年 国家铁路
铁道行业标准《城际铁路设计规范》
(TB10623-2014)由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是我
国第一部城际铁路建设的行业标准,将为吸引地
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际铁路,加快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铁路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监
管暂行办法》国
铁工程监
(2014)6 号
2014年 国家铁路
办法指出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应依法
公平公正进行,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办法规定了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监管职责、监督内容、投诉
受理等。
《铁路通信信
号设备生产企
业审批实施细
则》国铁设备监
(2014)15 号
2014年 国家铁路
细则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铁路通信信
号设备的企业,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
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
证”。铁路通信信号设备是指铁路道岔转辙设备、
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
《铁路技术管
理规程》铁总科
技(2014)72号
2014年 国家铁路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
分,规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
管理,确保国家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
高效。本规程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
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
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铁路安全管
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639号
2013年 国务院 条例指出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
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从事铁路建设、运输、
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
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189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铁路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管
理办法》国铁科
法(2014)33号
2014年 国家铁路
办法指出监督抽查范围主要是铁路建设、运输和
设备制造中涉及安全、质量及环保等的铁路专用
产品。监督抽查的质量检验依据是被检产品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等。国家铁路
局按年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可
补充专项监督抽查计划。
《国务院关于
取消和下放一
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决
定》
2013年 国务院 取消和下放共计117 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
中,取消发改委“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核准”;
发改委“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国
家批准的规划核准”下放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
加强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的意
见》
2013年 国务院 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按照“量
力而行、有序发展”的原则,推进地铁、轻轨等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发挥地铁等作为公共交
通的骨干作用,带动城市公共交通和相关产业发
展。
《国务院关于
城市优先发展
公共交通的指
导意见》
2012年 国务院 根据城市实际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建设以公共汽
(电)车为主体的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快速
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
系统,有条件的特大城市、大城市有序推进轨道
交通系统建设。
《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安全质
量管理暂行办
法》
2010年 住建部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
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
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
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二)主要产品及业务情况

自仪泰雷兹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销售自 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 务;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从事通信工程;以专业承包方式从事铁路电气化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询(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 许可凭证经营)。

1 、主要产品及用途

1SelTrac ®CBTC 信号系统

CBTC 全称为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是依靠(不依赖于轨道电路的)高 - 精度列车定位、双向大容量车 地数据通信和车载、地面的安全功能处理器实现 的一种连续自动列车控制系统。自仪泰雷兹将从泰雷兹集团引进并消化吸收的地 铁 CBTC 信号系统作为主要产品,向客户提供安全、高效、舒适、正点的运输服

190

务,在恶劣条件下仍能保证卓越的运营灵活性,具有运营成本低和运营效率高的 特点。

2TSTCBTC®2.0

TSTCBTC®2.0 是自仪泰雷兹自主开发的新一代地铁列车控制系统,具有高 集成度、高可用性的特点,目前已完成安全认证并投入使用。

3TSTram® 现代有轨电车管理控制系统

除地铁外,自仪泰雷兹也在逐步向其他轨道交通模式拓展,例如以现代有轨 电车为代表的中运量轨交,适用 CBTC 系统的单轨、机场捷运、轻轨等。自仪泰 雷兹以泰雷兹集团在全球广泛应用的有轨电车信号解决方案为基础,结合中国客 户的实际需求,提供 TSTram®现代有轨电车管理控制系统,将列车定位与信号、 道口优先权管理等加入列车信号系统并提供通信、票务、电力等系列集成方案, 多方位满足客户实际需求。

4 )代维护服务

除承接新线及延伸线建设订单外,公司通过引入“全生命周期”概念,扩大 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周期,为客户提供质保外的代维护服务。

2 、主要产品的工艺(生产)流程

自仪泰雷兹为用户提供完整的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解决方案,主要流 程如下:

==> picture [349 x 1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自仪泰雷兹项目实施从分析客户需求开始,根据客户需求定义符合要求的系 统,形成可追溯的系统设计文档;根据系统需求文档配置硬件,开发并测试系统 软件,再根据系统配置进行软、硬件生产,并在轨道设备室、线路、列车上安装 和调试设备。由于产品涉及轨交运输安全,自仪泰雷兹所有的设计、开发及现场

191

活动符合 EN 安全标准(欧洲安全标准),为具备安全载客运营条件的系统发布 允许运营的安全证书,并配合独立第三方进行安全审核;在系统载客运营之后, 自仪泰雷兹还会对所提供的系统提供 15-20 年的备品备件的保证。一个典型的项 目总工期约为 24 个月,其中系统设计及软件开发约 12 个月,硬件采购 8 个月, 现场安装及调试月 8 个月(各环节部分可并行进行)。

3 、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 )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自仪泰雷兹作为信号系统集成商,根据每年的市场投标结果进行定制化生产 和销售,与传统制造业有所区别。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信号系统的中标情况及 签订的固定建造合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项目 2016 2015 2014
签订合同数 SelTrac ®CBTC 3 4 7
TSTCBTC®2.0 - - -
TSTram® - 1 -
合同金额(万元) 83,096.70 117,784.48 188,665.43

由于国家轨道交通项目审批及建设规划略有放缓,同时行业内参与竞标的企 业增加导致竞争加剧,自仪泰雷兹近三年签订合同数量有所下滑,但合同签订情 况及市场占比仍保持在行业前三。

2 )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1 )主要客户及市场需求情况

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的客户主要是轨道交通运营公司。2013 年政府将轨道交 通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以后,地方政府纷纷增加投入,加快城市轨道 交通建设。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迅速。2015 年政府对审批权 下放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提出了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要求,轨道交通信 号系统的市场进入稳步发展阶段。

在有轨电车业务方面,客户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相对于轨道交通,有轨 电车的建设所需的审批层级较低、投入资金少,受到三四线城市的广泛欢迎。随 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化,有轨电车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带动有轨电车管理控 制系统的需求同步增长。

192

在代维服务方面,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开始逐步考虑使用信号系统的提供商作 为代维服务提供商。由于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是轨交建设中最复杂、技术性最强的 部分,由信号系统提供商作为运营维护者只需要将其余较为简单的部件接入信号 系统,减少了维护成本,提高了维护效率。同时,对于信号系统提供商而言,能 够及时处理信号系统反馈的问题,有利于产品不断改善。因此,由信号提供商负 责代维服务是未来地铁运营维护的发展趋势。

2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CBTC 系统均为非标产品,各产品单独定价。CBTC 信号系统每公里造价约 800 万至 900 万,总体造价在地铁建设总费用中占比 1%-2%。

3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
例(%
2014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31,994.60 61.77
2015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32,118.70 47.05
2016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53,226.06 61.83

自仪泰雷兹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在销售总额中占比超过 45%,相对集中, 符合轨道交通项目投资额大、工程量大的特点。自仪泰雷兹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 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者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4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自仪泰雷兹的主要原材料为信号系统的硬件部分,包括通用计算机、工作站、 服务器、设备控制板卡、网络交换机、传感器等。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主要原材料价格基本稳定。

2 )产品成本占比情况

项目 20142015 年度 2016 年度

193

项目 2014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原材料占总产品成本的比重(%) 57% 56% 57%
人工成本占总产品成本的比重(%) 23% 24% 22%
制造费用占总产品成本的比重(%) 20% 20% 21%

自仪泰雷兹的主要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其中材料成本 占总成本比重约为 57%。自仪泰雷兹生产不需要大规模的机械加工工艺,因此对 于水电煤等传统制造业能源要素需求较少,能源供应充足。

3 )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
例(%
2014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18,949.08 62.41
2015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28,258.78 61.93
2016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31,511.16 56.18

自仪泰雷兹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 50%以上,但不 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超过 50%的情况。其中,2014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向泰雷兹集团采购比例分别为 44.39%,32.33%,33.34%,自仪泰雷兹向泰雷 兹集团采购的主要是硬件、技术服务。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三)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考虑地铁信号系统项目特性,自仪泰雷兹按需定采。首先在 SAP(企业管理 解决方案)中预留采购需求,运行 MRP(物料需求计划)后,采购部门统一向 供应商下单。

2 、生产模式

自仪泰雷兹为用户提供完整的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解决方案,产品生 产采用定制化模式,根据中标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安装、调试等。

194

3 、销售模式

自仪泰雷兹以参与招标的形式获得订单并进行定制化生产。在维护好现有客 户的基础上,自仪泰雷兹主动探索市场信息,积极参与新项目投标、谈判,不断 丰富自身客户资源。

4 、盈利模式

自仪泰雷兹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地铁、城市交通信号系统的销售收入,地铁运 营维保服务费收入等。

5 、结算模式

一般情况下,自仪泰雷兹针对每个项目收取 15%-20%的预付款,剩余部分 根据项目进度收款。具体结算模式遵照合同条款执行。

(四)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1 、安全生产情况

自仪泰雷兹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活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生产过程不存在显著高危险环节。自仪泰雷兹制定了《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及 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控制程序》、《纠正及预 防措施管理程序》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可靠稳步开展。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 、环境保护情况

自仪泰雷兹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 政府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包括《固体废弃物管理方案》、《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 序》在内的环境保护制度,生产环节中不存在重污染情形。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环保部门 行政处罚的情形。

195

(六)质量管理体系

1 、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

自仪泰雷兹主要产品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产品名称 现行标准
1 SelTrac ®CBTC EN20126;EN50128;EN50129;GB 50157;GB/T12758
2 TSTCBTC®2.0 EN20126;EN50128;EN50129;GB 50157;GB/T12758
3 TSTram® EN20126;EN50128;EN50129

注:GB 指“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EN 指“欧洲标准”;GB/T 指“国家推荐标 准”。

2 、质量控制措施

自仪泰雷兹始终坚持以顾客满意为中心开展质量管理管理活动,已经全面通 过 ISO9001,ISO18000 及 ISO14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贯彻质量标准的同时, 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设计、 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3 、质量纠纷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七)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1 、现有主要产品与技术

1SelTrac ®CBTC 信号系统

Seltrac® CBTC 系统是全球主要的 CBTC 系统之一。自 1986 年第一套列车 自动控制 CBTC 移动闭塞系统投入运营以来,该系统 29 年来保持了“零”安全 事故的纪录。基于纯正移动闭塞技术的无线 Seltrac® CBTC 系统,可在不增加额 外设备的情况下支持全线双向 ATP/ATO、站间往返运行、无人驾驶折返,甚至 全线路无人驾驶。

2TSTCBTC®2.0 信号系统

TSTCBTC®2.0 信号系统是自仪泰雷兹在对中国市场特点和客户需求深刻理 解的基础上,对不同城市公共交通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后开发的信号系统。该系统 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对信号系统功能的需求,且追求客户基础设施效用的最大化,

196

具有可用性高、生命周期成本低、维护简易等特点。该产品于 2015 年 10 月在上 海地铁 6 号线港城路段试运营成功,将会被应用于上海地铁 5 号线旧线改造。

3TSTram® 现代有轨电车管理控制系统

TSTram®是一套完整的现代有轨电车控制管理系统,以其完备高效的性能对 有轨电车的运营实施有效监控,同时提供最优路线和运行间隔。该系统为运营者 提供的高度灵活的解决方案,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实现高峰时段高效无缝的交通 管理。该产品已签订合同,将被应用于松江有轨电车 T1&T2 示范线。

2 、正在研发项目

序号 在研项目 研发目标 进展情况
1 轨道交通互
联互通
CBTC系统
研究
1)实现不同线路、不同信号供货商
提供的CBTC 系统之间的车辆的联
通联运。2)实现延伸线其他信号供
货商提供的CBTC 设备(包括车载设
备、轨旁设备)与既有线CBTC系统
之间的兼容, 并构成完整、统一的
CBTC系统。
在申通集团的带领下,自仪泰
雷兹与申通集团及卡斯柯共同
成立工作小组,建设互联互通
CBTC 系统。正在进行系统设
计和子系统设计,将于2018
年初完成现场演示。
2 SAMS维护
支持系统
提供一个有利于工程师与维修管理
层之间相关维修和资产管理的实时
通信。其目标是线束减少维修管理
响应时间,以便沟通、报告、资产
管理。
正在进行SAMS系统的研发。

自仪泰雷兹提供的信号系统产品在基础产品上进行定制化改进。为满足客户 的个性化需求,每个项目都需要对已有的产品技术进行相应研发优化。

(八)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自仪泰雷兹注重技术创新和完整科研体系建设,组建了年龄结构合理、专业 知识互补、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制定了完整的科研项目立项、预算、 实施、决算体系,设置了严格的研发部门绩效考评、科研人员考核奖励规章制度 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同时与上海工程 技术大学和上海同济大学等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提升科研工作水平和科技创新 能力。

自仪泰雷兹 2012 年成立之初即组建了企业技术中心并配备高水平技术研发 人员。企业技术中心由技术发展部和系统安全保障部组成。技术发展部由两名技

197

术骨干带领多个团队完成研发任务。系统安全保障部由一名资深总监带领团队对 系统流程设计、运营安全等各方面对技术发展部的工作进行检验,保证项目质量。

最近三年,自仪泰雷兹研发人员数量基本稳定,技术发展部人数约 180 人, 系统安全保障部人数约 40 人。

三、电气置业的业务与技术

(一)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电气置业作为电气总公司旗下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专业服务于电气总公 司。根据国家统计局分类,属于房地产业大类。

我国房地产行业由多部门联合监管,主要包括住建部、国土部、发改委、商 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其中,住建部主要负责维持住房和城 乡建设管理秩序,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等; 国土部主要负责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改委主要负责制订房 地产投资、价格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商务部主要负责外商投资国内 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相关政策的制定;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联合银监会对住房消 费贷款等事项进行严格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责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 理所涉及的外汇管理事宜。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机构主要为地方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各级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屋交易和管理部门和规划 管理部门。

2 、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关于促进具
备条件的开发
区向城市综合
功能区转型的
指导意见》
2016年 发改委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
存量工业用地,为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释放空间。
强化对开发区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
人均用地指标的管控和综合效益评价,鼓励对现有
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对新兴产业发展快、
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开发区,可在安排年度新增建
设用地指标时给予适度倾斜。

198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深化经济体
制改革重点工
作意见的通知》
2016年 发改委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
用范围的意见。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深入推进工
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促进工业用地优化配
置和高效利用。
《生态文明体
制改革总体方
案》
2015年 国务院 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
围,扩大招拍挂出让比例,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工业用
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
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和评
估制度,健全土地等级价体系,理顺与土地相关的
出让金、租金和税费关系。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
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出让地价
水平,降低工业用地比例。
《关于开展创
建“国家新型工
业化产业示范
基地”工作的通
知》
2015年 工信部 支持基地内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
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
《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优化企
业兼并重组市
场环境的意见》
2014年 国务院 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工
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
准,可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协议出让或租
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
《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做好利
用外资工作的
若干意见》
2010 国务院 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
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
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
执行。
《关于调整工
业用地出让最
低价标准实施
政策的通知》
2009 国土部 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
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
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优先发展
产业是指各省(区、市)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
产业。

近年来,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地产行业相关政策以规范行业管理、引导 行业健康发展。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上海市城市
更新实施办
法》
2015年 上海市
政府
在符合区域发展导向和相关规划土地要求的前提
下,允许用地性质的兼容与转换,鼓励公共性设施
合理复合集约设置。

199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上海市人民
政府印发关于
进一步提高本
市土地节约集
约利用水平若
干意见的通
知》
2014年 上海市
政府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强化“建设用地控制线、
产业区块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网络控制
线”四线管控。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
整完善工业用地布局。促进规划工业区块(即“104
区块”)结构调整和能级提升,重点发展战略性新
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进规划工业区块外、集中
建设区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即“195区域”)加快转
型,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
台,编制实施郊野单元规划,推动集中建设区外的
现状工业用地(即“198区域”)减量化,重点实施
生态修复和整理复垦。
促进存量工业用地调整升级。研究制定存量工业用
地结构转型专项规划,明确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的区
域、规模、结构和功能布局。按照“提质增效、分
类处置”的原则,允许采取升级改造、结构调整、
用途调整等多种形式进行二次开发。建立区县政府
主导、以原土地权利人为主体的转型开发机制,推
动成片区域整体转型。原土地权利人分散的,可建
立区县政府主导、原土地权利人参与的联合开发体。
经区县政府批准,支持单一主体或联合开发体,按
照统筹规划、公益优先的要求,采用存量补地价方
式,并按照规划实施存量工业用地的整体转型。积
极探索零星存量工业用地的多渠道转型开发模式。
建立工业用地和商办用地合理地价调节机制,提高
工业用地价格,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低于所在区域
基准地价。
《上海市政府
办公厅转发市
规划国土资源
局制订的关于
加强本市工业
用地出让管理
的若干规定
(试行)》
2014年 上海市
规划和
国土资
源管理
工业用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
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本市产业准入、用地标准、
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等的要求。
规划工业区块(即“104区块”)主要进行结构调整
和能级提升,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
业、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工业区块外、集中建设区
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即“195区域”)按照规划加快
转型,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重点发展现代服务
业。
定期发布本市产业指导目录,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管
理,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
工业项目用地。
优化完善产业用地标准,定期更新本市工业用地投
入强度和产出效率的最低标准。强化产业项目准入
审核制度,明确工业用地项目的产业类型、投资强
度、产出效率和节能、环保、本地就业等的要求,
并将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土地利用绩效评估
的依据。

200

名称 颁布时间 部门 相关内容
工业用地供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经产
业准入审核认定后,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研发总
部产业项目类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应;
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研发总部通用类通过公开招
拍挂方式供应。
鼓励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逐步实行工业用地“租
让结合,先租后让”的供应方式,由中标人或竞得
人先行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达产验收并符合土
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再按照协议方式办理出让
手续。
《市政府办公
厅转发市规划
国土资源局制
订的关于本市
盘活存量工业
用地的实施办
法(试行)》
2014年 上海市
规划和
国土资
源管理
对未划入整体转型区域的零星工业用地,除依法应
收回的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根据年度计划,
经区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同意后,可由原土地
权利人采取存量补地价的方式,按照规划用途自行
开发:
(一)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类的经营性用地;
(二)未纳入旧城改造范围内的;
(三)权利主体单一且周边无规划开发建设用地,
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
(四)拟转型发展的项目,经区县政府相关部门
评估,具有明确的产业和功能,并满足投入、产出、
节能、环保、本地就业等相关准入标准。
对零星工业用地外的“边角地”、“夹心地”、“插
花地”等存量土地,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可采
取扩大用地的方式,由零星工业用地的原土地权利
人结合开发。
《关于增设研
发总部类用地
相关工作的试
点意见》
2013年 上海市
规划和
国土资
源管理
对于104 产业区块内的新增和存量用地,优先满足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用地需
求,积极吸引新增工业项目落地。在此基础上,结
合104 产业区块内转型和配套的实际需求,通过规
划编制,参考划定特定区域和项目认定等方式,严
格限制规模,适度发展研发总部类产业。
对于现状195 保留工业用地,鼓励转型,进行功能
提升,可根据城镇、产业区块功能布局,转型发展
研发总部类产业。
104 产业区块和195 保留工业用地内的存量工业用
地应严格按照出让合同设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确
因地区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需要调整
为研发总部类用,提高容积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指
标的,在符合规划和取得项目认定意见的基础上,
可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重新约定土地用途、
建设条件和相关条款。
用地性质调整为研发总部类的,土地出让金按照研
发总部类用地与普通工业用地评估价差额的50%补
缴。研发总部类用地提高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按
照增加部分评估价的50%补缴,原工业用地提高容
积率未补缴出让金部分应予补缴。

201

(二)主要业务情况

电气置业是电气总公司旗下专业的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主要从事集团内不 动产管理,存量工业地产处置和存量工业地产开发业务。

1 、主要业务介绍

1 )集团内不动产管理

作为电气总公司旗下专业运作机构,对集团内不动产进行统一的管理,主要 包括房地产权证管理、招商管理、租户服务、房地产处置服务、承租户清退、房 地产物理现状维护、房地产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地块看管、与租户沟通、物 业运营、安全运营等。

2 )存量工业地产处置

根据政府规划及集团发展需求对存量工业地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主要为政 府收储、政府征收和市场化处置。

3 )存量工业地产开发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趋势及未来工业市场需求状况,主要对存量土地进行工业 地产开发,以满足集团内现有和未来新兴战略产业发展所需。

2 、主要业务流程

1 )集团内不动产管理

根据电气总公司的规划,对于集团内部不动产进行统一管理,主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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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存量工业地产处置

存量工业地产处置的主要方式为政府收储、政府征收和市场化处置。

其中,政府收储和政府征收的主要流程如下:

202

==> picture [319 x 1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市场化处置的主要流程如下:

==> picture [319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存量工业地产开发

存量工业地产开发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主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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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商品及服务的销售、采购情况

1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

最近三年,电气置业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
例(%
2014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01,573.42 93.71
2015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9,146.18 23.13
2016 年度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84,843.92 72.63

电气置业 2014 年及 2016 年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比例较高,系因为在 2014 年和 2016 年分别向上海北盈置业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不动 产,占销售总额的比重均超过了 65%。由于电气置业并非持续向单一客户销售不 动产,因此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电气置业主要向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及 其子公司提供不动产管理服务。

203

2 )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最近三年,电气置业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
的比例(%
2014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5,706.94 79.79
2015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17,000.49 62.09
2016 年度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20,993.35 67.17

电气置业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比例较高,系由其业务性质决定。电气 置业从电气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比例较高,2014 年电气置业从电气总公司 购入土地,占其采购总额的 30%以上;2015 年、2016 年以租赁并且出租的形式 为电气总公司提供不动产经营管理服务,均占采购总额的 40%以上。

(三)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电气置业的采购主要包括集团内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及外包服务的采购。在外 包服务单位的选择上,电气置业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公 开招标形式对投标方进行评价和选择,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合作。

2 、生产模式

在集团内不动产管理业务方面,电气置业根据电气总公司的需求与规划开展 业务;在存量工业地产管理业务方面,电气置业根据政府规划以及电气总公司发 展需求,对工业地产进行处置;在存量工业地产开发业务方面,电气置业根据区 域规划、集团产业发展、客户需求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确定设计方案,通过审 议后,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后验收交付使用。

3 、销售模式和盈利模式

在集团内不动产管理方面,电气置业负责集团内不动产经营管理,接受集团 委托,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在存量工业地产处置业务方面,电气置业通过政府 收储、政府征收和市场化处置等方式取得收入;在存量工业地产开发业务方面, 电气置业主要负责对集团内存量土地进行工业地产开发,以满足集团内现有和未 来新兴战略产业发展所需,通过将建成项目出租、出售或租售结合等方式实现项 目收益。

204

4 、结算模式

土地处置根据合同分首付、交地、注销权证三个环节进行收款,收款比例一 般为 5:3:2,不动产销售实行一次性付款。

(四)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电气置业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况。

(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1 、安全生产情况

电气置业已经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与设 备安全管理制度》等在内的 16 项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严格贯彻 执行,从而达到控制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最近三年,电气置业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 、环境保护情况

电气置业的业务流程中不存在重污染排放情形。最近三年,电气置业不存在 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质量管理体系

1 、主要业务的质量控制

电气置业涉及产品质量控制的业务主要为建筑装修工程业务,所遵循的质量 验收规范包括:

序号 产品名称 现行标准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205

2 、质量控制措施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 报建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上海市建安 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上海市及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电气置业按规定进行立项报建,通过招标合法引进参建单位。所有参建 单位均为依法取得资质证书的专业单位并按照国家级上海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电 气置业的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在项目设计、施工、监理 等方面对项目质量进行具体的监督和控制。

3 、质量纠纷

最近三年,电气置业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纠纷的情况。

(本节完)

206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情况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 资金两部分,情况分别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股份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1 、发行股份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气第四届董事会 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海电气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为 7.55 元/股。在上述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若上海电气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 D+AK)/(1+K+N)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2 、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定价原则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规定。本次交易市场参考价如下表所示:

207

项目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元/股) 8.38 8.06 8.39
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90%(元/股,
向上取整)
7.55 7.26 7.5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55 元/股。

3 、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充分考虑公司 A 股与同行业(电源设备行业)上 市公司(剔除市盈率为负值或市盈率高于 200 倍的上市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估值的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PE,TTM 市净率(PB
000591.SZ 太阳能 30.27 1.88
002202.SZ 金风科技 14.04 2.38
002218.SZ 拓日新能 79.55 2.33
002255.SZ 海陆重工 78.23 2.12
002266.SZ 浙富控股 148.48 3.98
002309.SZ 中利科技 17.22 1.75
002335.SZ 科华恒盛 66.98 3.95
002364.SZ 中恒电气 79.55 6.25
002506.SZ 协鑫集成 46.41 7.92
002518.SZ 科士达 34.85 5.23
002531.SZ 天顺风能 25.12 4.10
002580.SZ 圣阳股份 98.32 3.55
002610.SZ 爱康科技 156.24 2.69
002630.SZ 华西能源 39.83 2.72
002665.SZ 首航节能 116.58 6.71
002733.SZ 雄韬股份 58.74 3.87
300011.SZ 鼎汉技术 58.28 5.01
300068.SZ 南都电源 61.02 5.37
300111.SZ 向日葵 39.21 4.16
300118.SZ 东方日升 15.86 3.08
300129.SZ 泰胜风能 29.11 2.86
300274.SZ 阳光电源 33.97 2.01
300316.SZ 晶盛机电 85.43 6.23
300376.SZ 易事特 46.80 4.58
300393.SZ 中来股份 49.24 8.08
300491.SZ 通合科技 127.62 14.76
600151.SH 航天机电 52.27 2.45
600401.SH 海润光伏 105.74 2.16
600405.SH 动力源 117.34 6.56
600416.SH 湘电股份 60.54 1.92
600475.SH 华光股份 46.43 3.37

20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PE,TTM 市净率(PB
600537.SH 亿晶光电 18.88 3.06
601012.SH 隆基股份 21.19 2.86
601218.SH 吉鑫科技 40.54 2.18
601908.SH 京运通 43.26 2.28
603806.SH 福斯特 22.88 4.23
中值 48.02 3.46
均值 60.17 4.13
上海电气定价基准日前120A 股交易均价的
90%=7.55/
44.41 2.37
上海电气定价基准日前60A 股交易均价的
90%=7.26/
42.71 2.28
上海电气定价基准日前20A 股交易均价的
90%=7.55/
44.41 2.37

与同行业可比 A 股上市公司比较,上海电气估值水平相对较低。考虑到从 长期来看 A 股市场整体波动较大,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亦发生了一定幅度的波动, 因此采用近期的交易均价更能合理匹配 A 股市场的估值水平。因此,上市公司 通过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 发行价格的基础,即 7.55 元/股。其中,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发行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股份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涉及的发行总股数=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全部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662,828.1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 本次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62,828.10 万元。按照 7.55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上市公司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 877,918,006 股。上海电气拟购买的资产折股数不 足一股的部分由上海电气以现金补足。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

209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如下:

项目 发行前(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股)
发行后(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数量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 13,431,156,430 877,918,006 14,309,074,436 6.14%

注:上表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数为基础,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锁定期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电气总公司于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 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电气总公司由于上海电气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海电气股份,电气总公司亦将遵守前述约定。

同时,电气总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述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中,由于上海电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 上海电气之股份,电气总公司亦遵守上述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股份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10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 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三)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规模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 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2,686,231,286 股),在该发行范围 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独立财 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其中,电气总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0.00 万元,拟认购数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国盛投资拟 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拟认购数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电气总公司、国盛 投资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11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181,530.00 105,500.00
2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26,484.00 22,600.00
3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38,459.00 32,800.00
4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
137,029.00 116,600.00
5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22,500.00 22,500.00
合计 406,002.00 300,000.00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的 100%。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 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

通过本次交易,将电气置业的股权置入上市公司并将其打造成为上市公司的 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对上市公司的不动产进行专业化管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用于电气置业对集团内存量工业地产进行更新打造,改造成上市公司工业研发平 台及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创意产业园区等,能够提高上市公司对存量地产的利用 效率,提升存量地产的价值,同时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有助于本次置入资产之一的电气置业发挥上市公司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作 用,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

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是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上市公司致力于业务的转型升级,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并且将大力 发展现代服务业,由“单一制造”向“制造、服务并举”转型。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用于打造科研用楼,主导产业为智能装备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环

212

保产业以及高端制造业,符合上市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方向,是上市公司对上述业 务进行拓展的需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还将用于建设创意产业园区,有助于提升 上市公司在服务业领域的实力,实现公司长远的发展目标。

3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是适应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的需要

《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指出,在“十三五”期间,上海 市制造业的发展将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逐个补上行业发 展短板。同时,上海市将大力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水平,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 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具有较强能力的新兴产业体系。 各区也根据各自情况,对于“十三五”期间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做出了前瞻性 的规划。“十三五”规划对于制造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业的能级 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高端制造业、智能装备、软件和 信息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的研究开发,以及创意产业园区的打造,符合区域发 展、产业升级的要求。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合理性

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现行的配套融资政策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 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及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 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为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可以 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拟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 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 分对应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配套融资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 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

2017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等新规,公司随即对原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等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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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的 要求。

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现行政策

本次交易所募集的配套资金用于拟置入资产在建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相关 税费,具体包括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和用于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符合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 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 关规定。

3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未来业务规划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北内路 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 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方面提升了标的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另一 方面也为上市公司未来的产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产业用地,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 业务的发展。

(四)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1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电气置业

土地面积:68,336 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119,942 平方米

项目类型:新兴产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181,530 万元

本项目位于静安区共和新路江场路路口,北至江场路,南至彭浦机器厂、西 至共和新路,东至北隆商务楼。项目所在地理区位优势明显,且交通、商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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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学校、医疗、娱乐等配套设施齐备。项目总占地面积 5.58 万平方米,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 6 幢 5 层科研楼及配套服务用房。建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 11.99 万 平方米,包括地上总建筑面积 10.79 万平方米,其中,科研用房建筑面积 10.29 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房 0.5 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其中, 配套用房 0.55 万平方米,地下车库 0.65 万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将为包括智 能化装备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内的新兴产业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

注:本项目涉及之土地共和新路 3301 号土地权证记载土地面积为 68,336 平方米,已被 静安区土发中心收储部分土地,现实际土地面积为 55,776.06 平方米。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 )必要性

从产业结构、区域规划、公司战略等几个方面来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必要 性。

项目的实施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国的产业结构偏重生产制造环 节,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中仍然处于中低端,生产性服务业较为薄弱。加快发 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其现代化水平,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促进经济结构的 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一是推动服务业供给总量的增加和结构的优化;二 是有利于推动需求结构的改善,生产性服务业投入效率的提高将有利于减少经济 增长对高投资和高资本积累的依赖,增加人力资本投入,从而有益于改变投资率 畸高、消费率偏低的局面,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需求 为主导方向转变。

项目的实施是加快上海市和静安区产业转型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制造业转 型升级“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制造业要逐个补上行业发展 短板,秉承“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四项发展方针,推动信息化与 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制造领域的应用 和创新,加快工业装备与产品的智能化升级,加快生产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柔性化转变,全面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十三五”期间,静安区也将坚持创新发展,打造创新创业的活力城区,着力推 进“双试联动”,发展“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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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服务业”五大重点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实施“互联网”战略行动计 划,拓展物联网、大健康、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研发等新兴产业领域。在产业转 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发挥制造业对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加快制造与服务的系统集 成与融合发展,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紧密相关 的生产性服务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建成后将为上海市、静安区新兴产业提 供良好的科研环境,有利于推进传统制造业向新型制造业的升级转变,符合上海 市和静安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项目的实施是满足上海电气战略发展的需要。上海电气是中国装备制造业最 大的企业集团之一,致力于通过提升技术水平、提高国际化运作能力来增强公司 整体的竞争力。“十三五”期间,上海电气制定了以创新发展为主题的转型升级 战略思路,将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完善研发体系架构,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本项目的实施可促进企业传统工业与智能技术、信息技术的融合,为企业向高端 化、智能化制造业的升级转型创造条件。

2 )可行性

从政策导向、区位环境、公司实力等几个方面来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实施 可行性。

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前政策导向。根据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转 型升级是“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上海市将大力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水平, 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具有较 强能力的新兴产业体系。静安区也将坚持创新发展,打造创新创业的活力城区, 积极拓展包括物联网、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研发在内的新兴产业领域。充分发挥 互联网的优势,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以产业升级提升经济生产力。因 此,本项目在上海市、静安区具备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

区域环境有利于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静安区共和新路江场路路口,地 块邻近中心城区,直接受到城市中心区的辐射,可共享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金融 保障、信息资源以及其它相关产业的配套服务。项目区位具有显著的人才资源优 势,可为发展智能型、科技型新兴产业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另外,项目利用临 近彭浦经济城和彭浦工业园的优势,能够加强区域资源的共享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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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置业作为集团内不动产管理平台,深谙集团产业发展,且积累了丰富的 实践经验,将有助于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电气置业作为上海电气集 团下属企业,在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实力,具备开发集团工业研 发设计基地的实力,有助于本项目的建设。

3 )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104,057 57.32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13,591 7.49
3 预备费 5,882 3.25
4 土地费 58,000 31.95
5 工程总投资 181,530 100.00

本项目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开工,预计于 2019 年 9 月竣工。项目计划总投 资 181,53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05,500 万元,其余部分(包括土地费用)由 建设单位自筹。

4 )项目经济评价

序号 内容 指标
1 租售面积(平方米) 108,442
2 营业收入(万元) 2,101,761
3 总投资(万元) 181,530
4 净利润(万元) 969,164
5 净现值(ic=10%)(所得税前)(万元) 1,825
6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10.10

5 )项目核准文件

本项目已取得土地证,土地权利人为电气总公司,本次重组将此块土地置入 上海电气,重组完成后拟将权利人变更为电气置业;本项目已取得上海市静安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 (静发改委备[2017]第 37 号);其他资格文件正在办理中。

2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电气置业

217

土地面积:107,605 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54,049 平方米

项目类型:创意产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26,484 万元

本项目位于松江区环城路袜子弄路口,西至袜子弄,北至环城路。项目所在 地理区位优势明显,且交通、商业、住宅、学校、医疗、娱乐等配套设施齐备。 项目总占地面积 10.76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4 幢单层建筑和 2 幢 2 层 建筑,改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 5.40 万平方米。本项目将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创意 产业园区,成为创意成果的展示窗口,创意产业的交易中心,创意企业的孵化区, 创意人才的培养基地。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 )必要性

从产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等几个方面来看,本项目具 有较强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发展创意产业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 业结构,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创业。“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建 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努力推动创 意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力争成为各项主要效益指标居于全国各省市前列、以科技 开发和创新推动不断提升创意产业效益的先进城市。建设创意产业园区,以完善 服务功能为导向,集中有限的资源聚焦重点集聚区的建设,构筑辐射高地,优化 上海创意集聚区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

项目的建设是优化松江区产业布局的需要。目前上海松江区着重发展工业园 区和科技园区的建设,在创意产业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短板。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 松江功能园区的合理布局,拓展园区经济增长方式,丰富园区产业结构,促进松 江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项目的建设是上市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实施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推动创 意产业的发展,有助于上市公司对市场机遇的把握,加大对上市公司业务的拓展

218

以及影响力的提升,提升上市公司的“软实力”,充分体现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实 力和前瞻的投资眼光。

2 )可行性

从政策导向、市场前景、公司实力等几方面来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实施可 行性。

国家政策支持创意产业发展。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型过程中, 核心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助推剂和孵化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十六大报告中, 国家就已经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重点战略,提出要积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 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创意园区的建设是提高 文化产业竞争力的需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创意相关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随着经济的发展,日益凸现的个性化消 费需求和全球化的迅速发展,都为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宽松 自由的创意环境、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供了创意产业发展 的条件。社会消费结构的升级为创意产品带来了消费性需求驱动,产业结构的升 级为创意产业带来了生产性需求驱动,创新实力的发展为创意产业带来原动性需 求驱动,文化体制的改革为创意产业带来了政策性需求驱动。因此,发展创意产 业,建设创意产业园区,是符合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有效途径。

电气置业作为集团内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其深谙集团产业发展,且积累丰 富的实践经验,将有助于本项目的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 司作为上海电气集团下属企业,在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实力,有 能力做好本项目的建设。

3 )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工程项目 费用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21,250 80.23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3,973 15.00
3 预备费 1,261 4.76
4 建设总投资 26,484 100.00

本项目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开工,预计于 2018 年 9 月竣工。项目计划总投 资 26,48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2,6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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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经济评价

序号 内容 指标
1 出租面积(平方米) 54,049
2 营业收入(万元) 129,240
3 总投资(万元) 26,484
4 所得税后净利润(万元) 44,296
5 净现值(ic=10%)(所得税前)(万元) 707
6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10.32

5 )项目核准文件

本项目目前已取得相关土地证,土地权利人为电气总公司,本次重组将此块 土地置入上海电气,拟通过租赁的形式供电气置业使用;本项目已取得上海市松 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松江区北内路 32 号创意 产业园区改造项目建设意见的复函》(松发改字[2017]16 号),松江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原则上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其他资格文件正在办理中。

3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电气置业 土地面积:126,474 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76,918 平方米

项目类型:集团工业研发设计及信息服务基地 项目总投资:38,459 万元

本项目北至金沙 3131 创意园,南至吴淞江,西至外环高速东侧绿化带,东 至现状河道。项目所在地理区位优势明显,且交通、商业、住宅、学校、医疗、 娱乐等配套设施齐备。项目总占地面积 12.6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4 幢单层建筑,2 幢 2 层建筑。建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 7.69 万平方米。本项目将建 成科技创新园区,作为集团工业研发设计及信息服务基地,用于发展高效光伏、 生物质发电、工厂节能系统的研发、设计、试制,以及系统集成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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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 )必要性

从产业结构、区域规划和公司发展等几个方面来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必要 性。

项目的实施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的需要。随着近年来循环经济建设的日益推 进,环保产业正在逐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在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呈 现出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节能环保产业的兴起可以承担更多的经济下行压 力。节能环保产业对于我国的国民经济还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它的良性发展在一 定程度上能够带动其他产业的健康发展,进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与技术升级。因 此,发展高效光伏、生物质发电、工厂节能系统等,提高上市公司在环保产业方 面的能力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项目的实施是上海市、嘉定区区域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 级“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制造业的发展将坚持“高端化、智能 化、绿色化、服务化”,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实施绿色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程。 同时,“十三五”期间嘉定区也将绿色作为发展理念,持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 度,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高 区域内节能环保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符合区域发展的需要。

项目的实施符合上海电气业务发展的需要。上海电气以客户价值为导向,以 创新发展为主题,致力于向中国和世界提供更高效、更绿色、更经济的能源与工 业装备及成套解决方案。工业研发设计及高端制造基地的建设,可加快推进上市 公司传统优势制造业的升级,促进传统装备业向智能化、信息化的改造与发展, 加快培育发展环保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率,是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 )可行性

从政策导向、区域环境、公司实力等几方面来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实施可 行性。

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前政策导向。2016 年,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 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聚焦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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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化,组织实施包括绿色制造推广工程在内的十大重点工程。上海市、嘉定区 的“十三五”规划也将“绿色”作为发展理念,持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因 此,本项目在上海市、嘉定区均具备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

区域环境有利于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金沙江支路 200 号,地块邻近中 心城区普陀区,直接受到城市中心区的辐射,可共享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金融保 障、信息资源以及其它相关产业的配套服务。项目可依托同济大学嘉定校区等科 研院校,在人才资源上的优势尤其显著,为发展绿色科技创新型产业提供可靠的 人才保障。因此,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

电气置业作为集团内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其深谙集团产业发展,且积累丰 富的实践经验,将有助于本项目的实施。项目建设单位电气置业作为上海电气集 团下属企业,在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实力,具备开发集团工业研 发设计及信息服务基地的实力,有能力做好本项目的建设。

3 )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工程项目 费用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30,600 77.59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6,028 15.00
3 预备费 1,831 7.41
4 建设总投资 38,459 100.00

本项目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开工,预计于 2018 年 9 月竣工。项目计划总投 资 38,45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约 32,8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4 )项目经济评价

序号 内容 指标
1 出租面积(平方米) 76,918
2 营业收入(万元) 171,662
3 总投资(万元) 38,459
4 净利润(万元) 61,545
5 净现值(ic=10%)(所得税前)(万元) 451
6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10.14

5 )项目核准文件

本项目目前已取得相关土地证,土地权利人为电气总公司,本次重组将此块 土地置入上海电气,拟通过租赁的形式供电气置业使用;本项目已取得上海市嘉 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金沙江支路智能交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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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的复函》,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上同意本项目的建 设;其他资格文件正在办理中。

4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电气置业

土地面积:359,142 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274,057 平方米

项目类型:工业研发设计及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项目总投资:137,029 万元

本项目位于杨浦区,地块西至军工路,东至复兴岛运河,北至上海理工大学, 南至春江路。项目所在地理区位优势明显,且交通、商业、住宅、学校、医疗等 配套设施齐全。项目总占地面积 3.59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2 幢 2 层科 研楼和 1 幢 1 层厂房,改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 27.41 万平方米。本项目将建成上 海电气工业研发设计基地、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主要用于高压电缆、特种电缆、 海底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智能制造产业中 3D 打印设备系统的研发、 测试、销售等;另外,基地还可为传统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及以智能电网、分布式 能源为代表的高效清洁能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科研服务平台。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 )必要性

从产业结构、区域规划、公司战略等几个方面来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必要 性。

项目的实施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国的产业结构偏重生产制造环 节,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中仍然处于中低端。“十三五”时期要对国有经济的 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推进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从重化工领域转向高端和新兴 制造业等发展。作为过去经济增长引擎的工业部门,将通过核心能力的构建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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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突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创新驱动和高端要素承载功能,逐步由过去的促进经济 增长和扩大就业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能力和提升全球竞争 力转变,发展模式将从标准化、模块化产品向一体化产品转型升级,从简单产品 向复杂产品转型升级,由过去粗放的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和模仿创新向精益化生产 和自主创新转变。本项目的实施将建设工业研发设计基地及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是顺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项目的实施是加快上海市和杨浦区产业转型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制造业转 型升级“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制造业的发展应秉承“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四项方针,提高自主创新力,不断加强传统工业的竞 争力和影响力,为使上海成为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全要素生产量的国 际高端制造中心之一的目标而努力。“十三五”期间杨浦区也将聚焦三类产业: 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云计算、大数据和智能软件产业;科技服务、文 化创意、体育健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为把杨浦打造为技术转移高地而努 力。本项目实施后将为上海电气注入创新力、竞争力,有利于推进上海电气向高 端化、智能化的升级转变,也是上海市和杨浦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项目的实施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上海电气是中国装备制造业最大的企业集团 之一,致力于通过提升技术水平、提高国际化运作能力来增强公司整体的竞争力。 本项目的实施可为企业传统的电缆制造业提供技术创新与应用平台,并积极探索 3D 打印智能系统及设备的研发制造,为企业由传统工业向高端制造业的转型创 造条件。

2 )可行性

从政策导向、区域环境、公司实力等几方面来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实施可 行性。

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前政策导向。“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要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 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 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杨浦区制定了“十三五” 人才发展规划,鼓励为高端制造业储备大量高端人才。因此,本项目在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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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具备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

区域环境有利于研发设计基地的建设。作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双创示范 基地,杨浦区拥有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等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项目 选址位于杨浦区军工路,基地南北两侧为上海理工大学校区,高校人才是创新的 源泉,研发设计基地可依托这一地域优势,为公司工业转型创新注入新力量。

电气置业作为集团内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其深谙集团产业发展,且积累丰 富的实践经验,将有助于本项目的实施。项目建设单位电气置业作为上海电气下 属企业,在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实力,具备开发集团工业研发设 计基地的实力,有能力做好本项目的建设。

3 )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112,547 82.13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17,957 13.10
3 预备费 6,525 4.76
4 工程总投资 137,029 100.00

本项目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开工,预计于 2018 年 9 月竣工。项目计划总投 资 137,02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6,6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4 )项目经济评价

序号 内容 指标
1 出租面积(平方米) 274,057
2 营业收入(万元) 699,002
3 总投资(万元) 137,029
4 净利润(万元) 223,981
5 净现值(ic=10%)(所得税前)(万元) 762
6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10.07

5 )项目核准文件

本项目目前已取得相关土地证,土地权利人为上海电气,拟通过租赁的形式 供电气置业使用;本项目已取得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出具的《关于军工路 1076 号实施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 意见回函》(杨发改委[2016]175 号),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上同意本 项目的建设;其他资格文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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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1 、对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 来的收益的情况

东洲评估对拟置入资产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 金投入带来的增量收益。

2 、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电气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3 、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补救措施

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能实施,上市公司将根据需要择机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融 资:

(1)后续股权融资。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视资本市场情况及业务 发展需要,考虑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融资,以募集发 展业务所需的资金。

(2)债权融资。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且公 司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具有较好流动性和较高市值,可以为上市公司的债权融 资提供一定的增信措施。

综上,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上市公司拟就相关补救措施及替代 融资安排做出充分的考虑,并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本市场情况对替代方案进 行详细论证,以确定最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融资方案。

四、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年报,以及经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 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本次重组前(经审计) 本次重组后(备考)

226

20161231 20161231
总资产 17,563,391.10
18,940,655.20
总负债 11,798,678.00 12,418,21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09,275.40 5,070,542.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全面摊薄每股净
资产(元/股)
3.36 3.54
资产负债率 67.18% 65.56%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7,907,836.10 8,850,73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017.00 239,685.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56 0.169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57% 4.73%

注:上述备考数据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置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 营业收入规模均有一定幅度增加。本次重组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降 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厚公司每股收益,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本次发行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海电气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1,430,907.44 万 股,电气总公司将直接及通过集团香港间接合计持有上海电气 60.69%的股份,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前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万股) (万股)
电气总公司 777,691.70 57.90% 865,483.50 60.48%
集团香港 2,933.40 0.22% 2,933.40 0.21%
控股股东持股小计 780,625.10 58.12% 868,416.90
60.69%
其他股东 562,490.54 41.88% 562,490.54 39.31%
合计 1,343,115.64 100.00% 1,430,907.44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上 海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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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为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和电气置业 100%股权。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为 26 幅土地使 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其中,对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中的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 股权、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 估报告。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中的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未经评估。

一、拟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一)拟置入股权类资产

1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评估值情况

1 )基本情况

本次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东洲评估。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电气 置业评估报告》与《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选取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 2 家拟置入上市公司的对应权益进行评 估,最终自仪泰雷兹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果,电气置业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 估结论。

本次拟置入股权资产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 股权评估值 母公司账面净资产 评估增值额 评估增值率(%
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 26,302.50 17,058.35 9,244.30 54.19
电气置业100%股权 257,575.91 104,152.12 153,423.80 147.31
合计 283,878.41 121,210.47 162,668.10 134.20
  • 注:上表母公司账面净资产指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和电气置业 100%股权对应的净

  • 资产账面价值。

2 )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

本次评估中自仪泰雷兹最终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电气置业最终采用资 产基础法确定评估结论。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合计 121,210.47 万元,评估值合计 283,878.41 万元,增值 162,668.10 万元,增值率为 134.20%。 具体如下:

228

1)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评估值增值 9,244.30 万元,增值率 54.19%,主 要系收入的增长性预测所致。从历史情况看,自仪泰雷兹收入呈增长趋势,目前 公司共有 21 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本次根据公司提供的按照每个项目进度确认 收入的明细进行参考,预计 2016 年度自仪泰雷兹收入将有所增长,2017-2020 年以后增速放缓但仍延续上涨趋势,2021 年及以后年度公司收入趋于稳定,故 本次采取收益法评估有一定增值。

2)电气置业 100%股权评估值增值 153,423.80 万元,增值率 147.31%。主要 原因如下:

①流动资产账面值 93,344.99 万元,评估值 101,337.91 万元,增值 7,992.92 万元,主要系因存货库存商品取得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目前房地产价格与 前几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涨幅,故导致评估增值。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值 50,751.23 万元,评估值 221,639.46 万元,增值 170,888.23 万元。主要增值原因为公司取得房地产时间较早,当时房地产的价格 处于较低的水平,而目前房地产价格与前几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涨幅。

③固定资产账面值 102.68 万元,评估值 190.19 万元,增值 87.51 万元。主 要增值原因如下:因上海地区对车辆牌照实行拍卖取得,公司有 3 辆公务用 车,经评估体现了车辆牌照的市场价值,故致使运输设备评估增幅较大;公司 对电子设备及其它设备计提财务折旧较快,账面净值较低,而评估是依据设备 的经济耐用年限结合设备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的,二者有差距,致使评估增 值。

④在建工程账面值 4,927.43 万元,评估值 5,249.22 万元,增值 321.79 万元。 增值原因为委估在建工程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考虑了资金成本。

⑤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 4,306.78 万元,评估值 4,072.12 万元,减值 234.66 万元。减值原因为自有房产的改建费用已在投资性房地产中评估,本处评估为零。

⑥其他应付款账面值 11,011.77 万元,评估值 36,643.77 万元,增值 25,632.00 万元。增值原因为其他应付款考虑了被评估单位期后需补缴出让金的金额。

229

3 )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原因及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本次资产评估均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两种方法的评 估结果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母公司账
面净资产
资产基础法评
估值
收益法评估值 不同评估方法
估值差异
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 17,058.35 19,529.34 26,302.50 6,773.16
电气置业100%股权 104,152.12 257,575.91 147,400.00 -110,175.91
合计 121,210.47 277,105.26 173,702.50 -103,402.76

注:上表母公司账面净资产指电气置业 100%股权和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对应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 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 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 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 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企业拥有的资质、服务 平台、营销、研发能力、管理团队等人力资源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 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 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主要系以下几点原因: 1)自仪泰雷兹

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是电气自动化设备行业,企业具有 “轻资产”的特点,其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账面值不高,而企业的主要价值 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所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业务网络、服务能力、人才团队、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而资产基 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个 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 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而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 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收益法价值内涵包括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 所以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针对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最终选取收益法确定评

230

估结论。

2)电气置业

电气置业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差异率为 74.75%,出现差异的主 要原因是:电气置业的资产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且企业取得房地产时间较早, 由于目前房地产价格与前几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涨幅,故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中投 资性房地产增值较大。由于电气置业未来收入主要为自有房屋出租收入和房屋受 托管理收入,而目前上海地区房地产存在一定程度的租售倒挂现象,收益法无法 客观反应电气置业的市场价值。考虑到受托管理的房地产较多是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内部的原有老厂区等,部分已不符合政府现有规划,未来有可能涉及动迁、 置换或收储等,收益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对评估结果会产生相应的影响。 因此评估人员从谨慎的角度考虑,认为资产基础法比收益法有着更好的针对性和 准确性,故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针对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 电气置业 100%股权,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结论。

2 、对评估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1 )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 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 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 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 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 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 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 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 2 )一般假设

1)评估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

231

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

  •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 评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 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 3)评估对象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

  • 率基本稳定。

  • 4)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的一

  • 切取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3 )收益法假设

  •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业务合同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签署的协议,

  • 审计报告、财务资料等所有证据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

  • 2)评估对象目前及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

  • 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3)企业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 4)企业未来年度能够按照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

  • 收优惠。

5)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的预测, 不考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 恶性通货膨胀等。

6)本次评估中所依据的各种收入及相关价格和成本等均是评估机构依据被 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数据为基础,在尽职调查后所做的一种专业判断。

3 、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

1 )评估方法选取依据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资产基 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 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 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是

232

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

1 )自仪泰雷兹

成本法是从投入的角度估算企业价值的一种基本方法,故本次适用成本法评 估。另外,自仪泰雷兹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 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故也适用收益法评估。

由于目前国内缺乏类似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在公开市场的交易案例和查询资料,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综上所述,自仪泰雷兹适合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不适用市场比较法评 估。

2 )电气置业

从电气置业资产属性分析,电气置业其所对应的资产主要包括往来账、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相关负债等,有明确的账面价值反映,且基准日委估 资产已经过会计师审计。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的重置 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 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作为权益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 值,因此本次评估适合资产基础法评估。

其次,电气置业具有一定规模且整体获利能力较强,未来收益预测中各项收 入等主要营业指标均能参照历史资料做预测,成本也能参照历史发生水平做相对 计量,且电气置业经营情况一直处于稳定上升趋势,具备稳定的利润来源,故亦 适合用收益现值法评估。

再次,由于电气置业资产规模与资产结构和目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存在差 异,缺乏可比性,故本项目不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

综上所述,电气置业适合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不适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 2 )资产基础法

1 )自仪泰雷兹

23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82,758.50 82,758.5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10,140.78 15,073.21 4,932.43 48.64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200.00 1,232.01 32.01 2.67
固定资产净额 3,507.91 4,209.84 701.93 20.01
在建工程净额 183.17 183.17 0.00 0.00
无形资产净额 3,342.29 7,540.78 4,198.49 125.62
长期待摊费用 243.26 243.26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4.15 1,664.15 0.00 0.00
资产总计 92,899.28 98,831.71 4,932.43 5.31
流动负债 53,715.56 53,715.5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5,135.42 5,135.42 0.00 0.00
负债总计 58,850.98 58,850.98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4,048.30 38,980.73 4,932.43 14.49

①流动资产的评估

A、货币资金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的明细表,对现金于清查日进 行了盘点,根据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进出数倒推评估基准日现金数,以经 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 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B、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 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 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 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 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 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 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C、预付账款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的相应资 产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34

D、应收股利

根据其尚存受益的权利或可收回的资产价值确定评估值。

E、存货

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作为存货 的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与帐面单价相差不大的 原材料,按帐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工程施工,按照企业签订的建造合同中确 定的售价及毛利,对应企业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确定合同进度,本次在评估基准 日按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对“工程施工”科目进行审核调整。评估人员抽查了相关 合同和复核了相应的工程的施工进度资料,确认企业基准日“工程施工”科目余 额合理反映了正在施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成本和毛利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 然后确定评估值。

②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A、长期投资

对长期投资评估,绝对控股的投资项目,通过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资产评 估,再根据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控股投资项目中,对于投资时间不长、资产结 构、资产价值变化不大的投资项目,根据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净资产结合 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非绝对控股的投资项目,根据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 净资产经分析调整后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

B、固定资产

对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 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 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 号《关于固定资 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设备,本次评估重置全价不含增 值税。

C、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235

收集工程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现场勘察工程形象进度、了解付款进度和账面 值构成。由于企业在建工程工期较短,本次按照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D、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系专利技术,根据贡献原则采用超额收益法评估。

外购的通用软件,采用的评估方法如下: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 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 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后作 为评估值。

E、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其实际尚存的权益或资产价值确认评估值。

F、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及相关计算过程,并根据对应科目的评 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负债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2 )电气置业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93,344.99 101,337.91 7,992.92 8.56
非流动资产 60,090.84 231,153.71 171,062.87 284.67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50,751.23 221,639.46 170,888.23 336.72
固定资产净额 102.68 190.19 87.51 85.23
在建工程净额 4,927.43 5,249.22 321.79 6.53
长期待摊费用 4,306.78 4,072.12 -234.66 -5.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2 2.72 0.00 0.00
资产总计 153,435.83 332,491.62 179,055.79 116.70
流动负债 49,283.71 74,951.71 25,632.00 52.01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49,283.71 74,915.71 25,632.00 52.0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4,152.12 257,575.91 153,423.79 147.31

①流动资产的评估

236

A、货币资金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东洲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的明细表,对现金于 清查日进行了盘点,根据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进出数倒推评估基准日现金 数,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 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B、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 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 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 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 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 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 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C、存货

对于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存货,根据协议约定补偿总价减去后续成本 后再考虑涉及的所得税进行评估。对于其他存货,根据评估目的和委评对象的特 点和实际情况,以及收集到的资料,评估师经过综合考虑分析后,决定先测算委 评对象的房地产价值,再减去销售管理费用、税金、部分净利润,并考虑涉及的 土地增值税、所得税进行评估。

D、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其尚存受益的权利或可收回的资产价值确定评估值。 ②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A、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系用于出租的相关物业资产,委评对象的房屋类型主要有工业 厂房、住宅、商铺和办公用房。(1)对工业房地产的评估,主要采用房地分估法, 其中工业厂房系属于为个别用户专门建造的工程,重置成本法基本能够体现其房 屋的市场价值,故对工业厂房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于工业用地,经评估人

237

员的市场调查,近年来周边相似土地的成交案例较多,同时有完整的基准地价修 正体系,可以用市场比较法体现其市场价值并以基准地价法进行验证。对于空转 工业用地,本次评估按照出让工业 20 年期进行测算。(2)对住宅用房、办公用 房、商业用房的评估,因该类型用房周边有较多类似房地产市场交易案例和租赁 案例,可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测算其房地合一的市场价值。同时对需补交出让金 的土地,本次评估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暂估应缴纳的相关土地价款。

B、固定资产

对车辆、电子设备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要采用重置 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 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 号《关于固定资 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设备,本次评估重置全价不含增 值税。

C、在建工程-土建

  • 在建工程 土建主要为项目改造工程费用,因其基本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改 造成本,本次评估采用已发生金额(不含借款利息)加上合理的资金成本和利润 确定评估值,资金成本按均匀投入考虑。

D、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其尚存受益的权利或资产价值确定评估值。

E、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及相关计算过程,并根据对应科目的评 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负债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3 )收益法

238

1 )自仪泰雷兹

经收益法评估,自仪泰雷兹于评估基准日在上述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52,500.00 万元。详见下表: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2,500.00万元。详见下表: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2,500.00万元。详见下表: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2,500.00万元。详见下表: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2,500.00万元。详见下表: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2,500.00万元。详见下表: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2,500.00万元。详见下表: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2,500.0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及
以后
一、营业总收入 85,300.00 98,100.00 101,000.00 104,000.00 107,100.00 107,100.00
二、营业总成本 78,564.04 91,975.96 93,851.27 96,701.91 99,652.17 99,652.17
其中:营业成本 66,534.00 76,910.00 79,184.00 81,536.00 83,966.00 83,966.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4.16 309.66
338.27
349.91 363.87 363.87
营业费用 4,046.74 4,201.30
4,329.00
4,460.00 4,596.30 4,596.30
管理费用 8,050.84 10,485.00
9,930.00
10,286.00 10,656.00 10,656.00
财务费用 -301.70 70.00
70.00
70.00 70.00 70.00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营业利润 6,735.96 6,124.04
7,148.73
7,298.09 7,447.83 7,447.83
四、利润总额 7,009.63 6,124.04
7,148.73
7,298.09 7,447.83 7,447.83
五、净利润 6,272.56 5,447.59
6,294.58
6,428.02 6,561.98 6,561.98
六、归属于母公司损益 6,272.56 5,447.59
6,294.58
6,428.02 6,561.98 6,561.98
其中:基准日已实现母公司净利润 4,917.61
加:折旧和摊销 419.23 1,774.59
1,933.09
2,020.76 2,079.76 2,079.76
减:资本性支出 807.23 3,015.59
2,385.09
2,314.76 2,079.76 2,079.76
减:营运资本增加 3,543.97 3,936.73
622.95
849.05 886.20 0.00
七、股权自由现金流 -2,577.03 269.86
5,219.63
5,284.97 5,675.78 6,561.98
加: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八、企业自由现金流 -2,577.03 269.86
5,219.63
5,284.97 5,675.78 6,561.98
折现率 11.8% 11.8% 11.8% 11.8% 11.8% 11.8%
折现期(月) 1.5 9.0
21.0
33.0 45.0
折现系数 0.9862 0.9197 0.8227 0.7358 0.6582 5.5778
九、收益现值 -2,541.47 248.19
4,294.19
3,888.68 3,735.80 36,601.41
经营性资产价值 46,226.80
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净值评估值 2,287.15 溢余资产
评估值
3,980.72 注: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
详见各计算表。
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52,494.70
付息债务 0.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52,500.00

239

①评估模型及公式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

式中: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B: 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 picture [65 x 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 picture [72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n:评估对 象的未来经营期;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的 价值。

②收益预测过程

对企业管理层提供的未来预测期期间的收益进行复核。分析企业历史的收入、 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结合企业的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 对管理层提供的明确预测期的预测进行合理的调整。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 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评估假设。根据宏观和区域经济形势、所在行业发展前景,企 业经营模式,对预测期以后的永续期收益趋势进行分析,选择恰当的方法估算预测 期后的价值。根据企业资产配置和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确定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

A、收入预测情况

《2014-2018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 计,2013 年末,中国累计有 19 个城市建成投运城轨线路 87 条,运营里程 2539 公 里。2013 年实际新增 2 个运营城市、16 条运营线路、395 公里运营里程。在 2539 公里运营里程中,地铁 2074 公里,占总里程的 81.7%;轻轨 192 公里,占总里程 的 7.6%;单轨 75 公里,占总里程的 3.0%;现代有轨电车 100 公里,占总里程的 3.9%;磁浮交通 30 公里,占总里程的 1.2%;市域快轨 67 公里,占总里程的 2.6%。 轨道交通是显著提高交通运力供给能力的方式,可为缓解交通拥堵提供根本保

240

障。国外大城市城市轨道的运营经验表明,大力发展城市轨道是纾缓国内交通拥堵 难题的重要途径。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的日益严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将进一步 提速,未来发展空间大。2012 年 9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了 25 个获批轨 道交通、城际铁路类项目,已公布的投资总金额超过 8000 亿元。我国政府此次在 轨道交通行业的大手笔投资再次掀起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高潮。

从历史情况看,企业收入呈增长趋势,目前企业共有 21 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 本次根据企业提供的按照每个项目进度确认收入的明细进行参考,预计 2016 年度 收入将有所增长,2016 年以后增速将放缓,2021 年及以后年度公司收入趋于稳定。

对企业未来的营业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入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以后
主营业务收入 85,300.00 98,100.00 101,000.00 104,000.00 107,100.00 107,100.00
增长率 25.00% 15.00% 3.00% 3.00% 3.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营业收入合计 85,300.00 98,100.00 101,000.00 104,000.00 107,100.00 107,100.00

本次评估中,收益法评估以企业目前已签订的合同以及未来预估每年新增订单 数为基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合理预测。 B、成本预测情况

企业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分为材料费用、人工、质保、外协成本四大类,其中: 材料费用基本处于相对稳定的水平,本次按照历史年度的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人工:由于企业主要是通过采购硬件嵌入开发的系统来完成项目,故人工与收 入的关联性较大,2016 年在 2015 年基础上略微增长,未来年度按照 2016 年的比 例进行预测;

质保:质保根据企业订单的完成程度进行核算,从历史数据来看,该项费用处 于上升势态,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成立时间短,早期质保较少,未来将会有所增加, 经与企业沟通了解,未来年度该项费用将保持一定比例,本次按照占收入 11%进 行预测;

外协成本:主要是施工期间外部协作等费用,该项费用每年较为稳定,2016 年及以后年度按照历史年度的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241

根据上述各项成本的预测方法,企业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以后
主营业务成本 66,534.00
76,910.00
79,184.00
81,536.00
83,966.00 83,966.00
材料及费用 21,325.00
24,525.00
25,250.00
26,000.00
26,775.00 26,775.00
人工 15,354.00
18,050.00
18,584.00
19,136.00
19,706.00 19,706.00
质保 9,383.00
10,791.00
11,110.00
11,440.00
11,781.00 11,781.00
外协成本 20,472.00
23,544.00
24,240.00
24,960.00
25,704.00 25,704.00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营业成本合计 66,534.00
76,910.00
79,184.00
81,536.00
83,966.00 83,966.00

C、费用预测情况

a.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预测

评估对象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所得税等。本次评估根 据企业历年的实际税负情况测算未来税费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全年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以后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4.16 309.66 338.27 349.91
363.87
363.87
应交增值税 3,345.08 4,423.76 4,832.40 4,998.72
5,198.08
5,198.08
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1,011.08 0.00 0.00 0.00
0.00
0.00
销项税 14,501.00 16,677.00 17,170.00 17,680.00
18,207.00
18,207.00
进项税 10,144.84 12,253.24 12,337.60 12,681.28
13,008.92
13,008.92
占营业收入比例 0.27% 0.32% 0.33% 0.34% 0.34% 0.34%

根据企业每年的收入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及费用中可

以抵扣的费用计算得出,2016 年 9 月底企业账面存在 1,011.08 万元的可抵扣进项 税额,在计算 2016 年全年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过程中予以扣除,按照扣除后的应交 增值税计算税金及附加的金额,以后年度该项费用的计算同 2016 年。

b.营业费用分析预测

对营业费用中的各项费用进行分类分析,根据不同费用的发生特点、变动规律 进行分析,按照和营业收入的关系、自身的增长规律,采用不同的模型计算。

(a)职工薪酬:该项支出与企业业绩相关性较大,本次按照收入一定比例测 算。

  • (b)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该类费用与企业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

242

用规模有关,未来预计其不再投入,故本次按照历史年度的平均水平测算。

(c)折旧费用:该类费用与企业经营用固定资产规模有关,故本次在考虑该 投入的基础上测算。

(d)通讯差旅费、物业租赁费、业务招待费、宣传费:该项支出与企业业绩 相关性较大,本次按照收入一定比例测算。

(e)服务费、咨询费及其他费用:此类费用与企业收入相关性较弱,本次评 估按一定增长率测算。

c.管理费用

对管理费用中的各项费用进行分类分析,根据不同费用的发生特点、变动规 律进行分析,按照和营业收入的关系、自身的增长规律,采用不同的模型计算。

(a)工资福利费:管理人员工资薪酬与企业收入相关性较弱,本次按一定增 长率测算。

(b)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该类费用与企业无形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及办公用固定资产规模有关,故本次按照一定额度测算。

(c)研发费用、通勤差旅费、咨询服务费:该项支出与企业业绩相关性较大, 本次按照收入一定比例测算。

(d)物业租赁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此类费用与企业收入相关性较弱,本 次评估按一定增长率测算。

d.财务费用分析预测

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取决于未来汇率的趋势,本次评估不考虑此项因素,对 汇兑损益不做测算;利息收入本次评估对企业闲余资金作为溢余资产考虑,故未来 该项收入不做测算;利息支出取决于企业贷款规模,委估企业目前无付息债务,故 该项支出不作考虑;手续费支出历年发生平稳,本次按每年 70 万元进行测算。

e.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对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非经常性损 益因其具有偶然性,本次不作预测。

f.投资收益分析预测

243

本次评估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非经营资产评估,相应投资收益不作考虑。 g.所得税的计算

(a)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获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按照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9 日取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 果通知书(浦税 35-24 所备(2014)第 1401022030 号文),本公司自浦东新区内取 得的所得,在 201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4-2016 年按照 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2016年的所得税税率为12.5%,企业 于2016年9月份提交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文件,评估人员核查了企业高新认 定申请文件的内容并结合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条件,本次评估在盈利预测时, 考虑本次评估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没有明显迹象表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涉及高 新技术企业申请规定的生产要素会在盈利预测期发生较大变化,有关研究开发费用 占收入的比例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预测分析得出 结论,预测预测被评估单位所得税率15%的优惠政策是可持续的和稳定的,对未来 的盈利预测是谨慎合理的;另本次将其下属3家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进行合并 预测,其中南昌自泰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实际所得税税率为 10%;广州自泰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上海自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 均为25%,由于3家子公司每年的利润较低,对本次合并利润影响较小,故本次简 单按照母公司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测算。

(b)由于企业每年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并无法全部按照50%税前列支加计扣除, 故本次参考企业的历史水平,按照企业每年所发生的研发费用的45%加计50%税前 列支。

所得税的计算详见表I-6所得税和净利润预测表。

D、自由现金流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本增加

a.折旧和摊销

244

折旧和摊销的预测,除根据企业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并且考 虑了改良和未来更新的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

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2-10 年 5% 9.5%-47.5%
运输设备 4-5 年 5% 19%-23.75%
电子设备 5 年 5% 19%
办公设备及其他 2-8 年 5% 11.875%-49.5%

摊销主要为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及无形资产软件的摊销,企业的摊销年限为10 年。折旧和摊销的预测,除根据企业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并且考 虑了改良和未来更新的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

b.资本性支出

本处定义的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满足未来经营计划而需要更新现有固定资 产设备和未来可能增加的资本支出及超过一年的长期资产投入的资本性支出。

基于本次收益法的假设前提之一为未来收益期限为无限期,所以目前使用的固 定资产将在经济使用年限届满后,为了维持持续经营而必须投入的更新支出。分析 企业现有主要设备的成新率,大规模更新的时间在详细预测期之后,这样就存在在 预测期内的现金流量与以后设备更新时的现金流量口径上不一致,为使两者能够匹 配,本次按设备的账面原值/会计折旧年限的金额,假设该金额的累计数能够满足 将来一次性资本性支出,故将其在预测期作为更新资本性支出。

随着业务收入的逐年增长,正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新增是必需的。评估人员向 企业经营人员了解了未来企业资本投入的需求,预计随着其业务的增长,每年预计 将有资本性投入。

装修以及软件的摊销,其可使用年限和企业的摊销年限相近,故维持现有生产 规模的资本支出摊销与现有水平一致。

c.营运资本增加额

营运资本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 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 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 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245

生产性、销售型企业营运资本主要包括: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安全现金保有量、 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预付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 预收账款等。通常上述科目的金额与收入、成本呈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其他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确定(其中与主营 业务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作为非经营性);应交税金和应付薪酬因周转快,按各年 预测数据确定。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本增加额为:

营运资本增加额=当期营运资本-上期营运资本

其中,营运资本=安全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预收 - - 帐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安全现金保有量: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需要一定数量的现金保有量。结合分 析企业以前年度营运资金的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况,确定安全现金保有量的月 数,根据该月数计算完全付现成本费用。

月完全付现成本=(销售成本+应交税金+三项费用—折旧与摊销)/12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预付账款=营业成本总额/预付账款周转率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账款=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预收帐款=营业收入总额/预收帐款周转率。

应付职工薪酬=当年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率

注:应付职工薪酬率 = 当年的职工薪酬总额 /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当年的主要税赋/应交税费周转率。

注:应交税费周转率 = 当年的主要税赋 / 期末应交税费

③折现率选取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收益法确定评估企业市场价值的重要参数。 由于被评估企业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 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企业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

246

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第二步, 根据对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以及被评估公司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企业 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本次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WACC模型它是 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率 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和 债权回报率。

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 picture [14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Wd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比率;

==> picture [69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W e :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 picture [68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T :所得税率;

R d :付息债务利率;

Re :权益资本成本;

A、权益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ReR f   eMRP  

式中:

R :无风险报酬率; f

247

MRP :市场风险溢价;

ε: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 picture [243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0 x 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 t 为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D、E:分别为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分析CAPM我们采用以下几步:

a.无风险报酬率:

根据 Aswath Damodaran 的研究,一般会把作为无风险资产的零违约证券的久 期,设为现金流的久期。国际上,企业价值评估中最常选用的年限为 10 年期债券 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经查中国债券信息网最新 10 年期的、可以市场交易的国债 平均到期实际收益率为 2.82%。

b.市场风险溢价 MRP 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 无风险报酬率的回报率。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而且相对封闭的市场,历史数据较短、投机气氛 较浓、市场波动幅度很大,存在较多非理性因素,并且存在大量非流通股,再加上 我国对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流动仍实行较严格的管制,因此,直接采用我国证券市场 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信度不高。而以美国证券市场为代表的成熟证券市 场,由于有较长的历史数据,且市场有效性较强,市场总体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以直 接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得到。国际上新兴市场的股权风险溢价通常可以采用成熟市场 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确定。

因此,本次评估中采用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著名金融学教授、估值专家 Aswath Damodaran 的方法,通过在成熟股票市场风险溢价的基础上进行信用违约 风险息差调整,得到中国市场的风险溢价。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48

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计算公式为: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国家风险溢价

其中: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美国股票市场是世界上成熟股票市场的最典 型代表,Aswath Damodaran 采用 1928 年至今美国股票市场标准普尔 500 指数和国 债收益率数据,计算得到截至目前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为 6.00%。

国家风险溢价:对于中国市场的国家风险溢价,Aswath Damodaran 根据彭博 数据库(Bloomberg)发布的最新世界各国 10 年期 CDS(信用违约互换)利率, 计算得到世界各国相对于美国的信用违约风险息差。其中,当前中国的 10 年期 CDS 利率为 1.62%,美国的 10 年期 CDS 利率为 0.39%,则当前中国市场的信用违约风 险息差为 1.23%。

则:MRP =6.00%+1.23%

==> picture [89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即当前中国市场的权益风险溢价约为 7.23%。

c.  e 值:

该系数是衡量委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程度,也用来衡量 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由于委估企业 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本次通过选 定与委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 β 系数(即  t )指标平均值作为 参照。

目前中国国内同花顺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 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 β 值的计算公 式的公司。经查电气自动化设备行业的可比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  t =0.970。

资本结构参考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 比率。D 根据基准日的有息负债确定,E 根据基准日的每股收盘价格×股份总额确 定。经过计算,该行业的 D/E=4.0%。最后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 估计值 βe=1.003

249

d.企业特定风险 ε 的确定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资产规模、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公司资本债务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 险,设公司特定个体风险调整系数 ε=2.0 %。

e.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最终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Re=2.82%+0.970×7.23%+ 2.0%=11.8%

B、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 R d 取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90%。

C、资本结构的确定

结合企业未来盈利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确定企业自身资本结构比率。

D Wd  =0.00% ( ED ) E We  ( ED ) =100.00% D、折现率计算

RRd   1  T  WdReWe

适用税率:合并口径的实际税赋率选用15%。

折现率R: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即有:

=4.90%×(1-15%)×0.00%+11.8%×100.00% =11.8%

折现率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市场风险溢价 无风险报酬率 Rf= 2.82% MRP= 7.23% 根据国内评估机构的研究数据

250

行业按照市值剔除财
务杠杆的βt
0.970 债务资本成本
Rd=
4.90% 债务资本成本取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 债务资本成本取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 债务资本成本取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
标的公司个别风险ε 2.00% 是否适合采用
净资产模型的
请输入个别风险的判断值 2 个百分点
项目**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以
企业所得税率t 15% 15% 15% 15% 15% 15%
行业的资本结构D/E
(保持不变)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被评估企业贝塔系数 1.003 1.003 1.003 1.003 1.003 1.003
股东权益资本报酬率
Re
12.10% 12.10% 12.10% 12.10% 12.10% 12.10%
Wd:债务资本百分比 3.84% 3.84% 3.84% 3.84% 3.84% 3.84%
We:权益资本百分比 96.16% 96.16% 96.16% 96.16% 96.16% 96.16%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11.80% 11.80% 11.80% 11.80% 11.80% 11.80%

④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

A、经营性资产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本增加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 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为 46,226.80 万元。

B、非经常性资产价值

经过资产清查,和收益分析预测,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包括: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资产编号 科目名称 内容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750.00 62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4.15 1,664.15
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2,414.15 2,287.15
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0.00 0.00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414.15 2,287.15

故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C2=2,287.15万元

C、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251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 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闲置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业务收益无直接关系的,未纳入收益预测 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常见的指:没有控股权的长期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为离退休职工计提的养老金等,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后加回。

经清查:账面货币资金账户存款余额19,872.26万元。经评估人员根据历史数据 及其生产周期分析,企业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的完全现金保有量为3个月的付现成本 费用,除此之外约有3,980.72万元货币资金为溢余性资产。

D、企业价值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基准日的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代 入式(2),即得到评估对象企业价值为52,494.70万元。

==> picture [65 x 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6,226.80+2,287.15+3,980.72

= 52,494.70万元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将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的价值代入式(1),得到评估对象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EBD

D:付息债务的确定

从基准日的情况看,企业无付息债务。

==> picture [50 x 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2,494.70–0.00

=52,500.00万元(取整)

2 )电气置业

经收益法评估,电气置业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47,400.00 万元。具体如下:

252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2017 2017 2018 2018 2019 2019 2020 2021 年及
以后
一、营业总收入 111,214.28 17,057.49
17,910.37
18,805.89 19,746.18 19,746.18
二、营业总成本 89,246.53 9,486.48
9,726.39
9,977.83 10,241.37 10,241.37
其中:营业成本 79,492.31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887.56 892.22
939.73
989.65 1,042.10 1,042.10
营业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管理费用 4,557.76 4,741.47
4,933.87
5,135.39 5,346.48 5,346.48
财务费用 -701.86 5.00
5.00
5.00 5.00 5.00
资产减值损失 10.76 - -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 - - - -
投资收益 497.93 - - - - -
三、营业利润 22,465.67 7,571.01
8,183.98
8,828.06 9,504.82 9,504.82
四、利润总额 24,050.71 7,571.01
8,183.98
8,828.06 9,504.82 9,504.82
五、净利润 18,035.03 5,674.76
6,133.98
6,616.55 7,123.62 7,123.62
六、归属于母公司损益 18,035.03 5,674.76
6,133.98
6,616.55 7,123.62 7,123.62
其中:基准日已实现母公
司净利润
17,140.48
加:折旧和摊销 1,184.99 4,739.92
4,739.92
4,739.92 4,739.92 4,739.92
减:资本性支出 319.23 1,276.91
1,276.91
1,276.91 1,276.91 4,739.92
减:营运资本增加 836.08 -1,089.27
-18.19
-19.13 -20.11 0.00
七、股权自由现金流 924.23 10,227.04
9,615.18
10,098.69 10,606.74 7,123.62
加: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 - - - - - -
八、企业自由现金流 924.23 10,227.04
9,615.18
10,098.69 10,606.74 7,123.62
折现率 8.0% 8.0% 8.0% 8.0% 8.0% 8.0%
折现期(月) 1.5 9.0
21.0
33.0 45.0
折现系数 0.9904 0.9439 0.8740 0.8093 0.7493 9.3664
九、收益现值 915.36 9,653.30
8,403.67
8,172.87 7,947.63 66,722.67
经营性资产价值 101,815.50
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评估值
-18,921.21 溢余资产评
估值
64,553.28 注: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和溢
余资产,详见各计算表。
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147,447.60
付息债务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扣除少数股东
权益)
147,400.00

①评估模型及公式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

式中: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B: 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 picture [65 x 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253

==> picture [7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n:评估对象 的未来经营期;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的价 值。

②收益预测过程

对企业管理层提供的未来预测期期间的收益进行复核。分析企业历史的收入、 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结合企业的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 对管理层提供的明确预测期的预测进行合理的调整。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 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评估假设。根据宏观和区域经济形势、所在行业发展前景,企 业经营模式,对预测期以后的永续期收益趋势进行分析,选择恰当的方法估算预测 期后的价值。根据企业资产配置和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确定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

A、收入预测情况

电气置业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如下:

a.不动产销售收入

电气置业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形成的销售收入。至评估基 准日,电气置业已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出售完毕,且已无正在开发或尚待的房地 产开发项目,因此2016年以后年度不再预测不动产销售收入及成本。

b.物业租赁收入

2016 年 9 月之前,电气置业物业租赁收入主要为自有房产的租赁收入以及上 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电气置业管理的物业转租收入。由于 2016 年 10 月上海 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签订了不动产管理合同。因此评估基准日后,电气置业的物业租赁收入仅为自有 房产的租赁收入。电气置业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相关的房产租赁业务全部改为不动产管理的业务模式。因此,对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后的物业租赁收入,本次只预测自有房产的租赁收入。评估人员考虑到电气

254

置业自有房产全部位于上海市内,近年来上海房地产租赁价格每年均有一定幅度的 上涨。结合电气置业已经签订的中短期租赁合同,租赁价格每年也均有一定幅度的 上涨。2017 年及以后的租金按每年 5%递增。

c. 受托物业的管理费收入

由于 2016 年 10 月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不动产管理合同,合同约定不动产管理费用为不 动产对外租金收入的 25%。本次评估对于未来年度的受托物业管理费分成比例按照 已签订的不动产管理合同进行预测,受托不动产对外租金收入按每年 5%递增。

d. 土地置换收入和佣金服务收入

土地置换收入和佣金服务收入分别由被评估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土地置换所形 成,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本次评估将已有明确动拆迁意向的房地产作为非经营资产 加回,因此此处不再对上述收入及成本进行预测。

对企业未来的营业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年以后
主营业务收入 110,804.63 17,057.49 17,910.37 18,805.89 19,746.18 19,746.18
其他业务收入 409.65 - - - - -
总收入 111,214.28 17,057.49 17,910.37 18,805.89 19,746.18 19,746.18

B、成本预测情况

电气置业主要成本包括不动产销售成本、土地置换成本 租赁成本。租赁成本 主要系自有房屋的折旧费用以及向电气总公司租入房产的租赁成本。根据电气置业 和电气总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转租租赁成本每年约为14,000万元,分四个季 度支付。本次对于2016及以后年度租赁成本按照2016年1-9月租赁成本折算为全年 数字后进行测算。根据上述各项成本的预测方法,企业未来年度营业成本预测见下 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以后
主营业务成本 79,492.31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其中:不动产销售成本 62,386.13 - - - - -
土地置换成本 46.95 - - - - -
物业租赁成本 17,059.23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255

毛利率 0.41 0.42 0.44 0.46 0.47 0.47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总成本 79,492.31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3,847.79

C、费用预测情况

a.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预测

评估对象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所得税等。增值税:税 率5%、6%;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按应 纳流转税额的5%。本次评估根据上述标准估算未来各项应交税费和主营业务税金 及附加。

b.营业费用分析预测

企业历年无营业费用的发生,本次评估对以后年度的营业费用不进行预测。 c.管理费用分析预测

对管理费用中的各项费用进行分类分析,根据不同费用的发生特点、变动 规律进行分析,按照和营业收入的关系、自身的增长规律,采用不同的模型计 算。

(a)折旧费用:该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变动不大,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分 摊水平预测。

(b)工资薪酬:根据企业未来新增员工数量计划并结合历年工资增长水 平进行预测。

(c)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用:按照历史年度水平,按一定金额增长进行 测算。

(d)办公费、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费用:根据历史年度水平,按固定金 额进行测算。

d.财务费用分析预测

财务费用中,企业无长短期贷款,2015年1-9月无财务费用支出,以后年度对 财务费用不予预测;存款利息收入根据2015年1-9月实际发生列示,以后年度不与 预测;未来年度对企业手续费按每年5万进行预测。

256

e.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对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非经常性损 益因其具有偶然性,本次不作预测。

f.所得税的计算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目前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条例,业务招待费60%的部分,营业收入的0.5%以 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抵扣,40%的部分和超过0.5%的要在税后列支。所得税的计算按 照该条例的规定计算。

D、自由现金流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本增加

a.折旧和摊销

折旧和摊销的预测,除根据企业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并且考 虑了改良和未来更新的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

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5 年 5% 19%
运输车辆、家具 5 年 5% 19%
房屋建筑物 20 年 4% 4.8%

折旧和摊销的预测,除根据企业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并且考 虑了改良和未来更新的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

b.资本性支出

本处定义的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满足未来经营计划而需要更新现有固定资 产设备和未来可能增加的资本支出及超过一年的长期资产投入的资本性支出。

基于本次收益法的假设前提之一为未来收益期限为无限期,所以目前使用的固 定资产将在经济使用年限届满后,为了维持持续经营而必须投入的更新支出。分析 企业现有主要设备的成新率,大规模更新的时间在详细预测期之后,这样就存在在 预测期内的现金流量与以后设备更新时的现金流量口径上不一致,为使两者能够匹 配,本次按设备的账面原值/会计折旧年限的金额,假设该金额的累计数能够满足

257

将来一次性资本性支出,故将其在预测期作为更新资本性支出。

c.营运资本增加额

营运资本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 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 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 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服务型企业主要通过提供劳务获取收入,其营业成本主要是三项费用和应交税 金,有些业务也涉及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而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基本很少。 所以服务型企业营运资本主要为安全现金保有量,根据企业服务项目周期确定安全 现金保有量的月数,根据月数计算完全付现成本费用。

营运资本=安全现金+预付账款-预收账款

③折现率选取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收益法确定评估企业市场价值的重要参数。 由于被评估企业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 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企业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 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第二步, 根据对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以及被评估公司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企业 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本次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WACC模型它是 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率 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和 债权回报率。

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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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258

Wd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比率;

==> picture [69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W e :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 picture [68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T :所得税率;

R d :付息债务利率;

Re :权益资本成本;

A、权益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ReR f   eMRP  

式中:

R :无风险报酬率; f

MRP :市场风险溢价;

ε: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picture [120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 t 为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D、E:分别为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分析CAPM我们采用以下几步:

a.无风险报酬率:

根据 Aswath Damodaran 的研究,一般会把作为无风险资产的零违约证券的久

259

期,设为现金流的久期。国际上,企业价值评估中最常选用的年限为 10 年期债券 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经查中国债券信息网最新 10 年期的、可以市场交易的国债 平均到期实际收益率为 2.82%。

b.市场风险溢价 MRP 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 无风险报酬率的回报率。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而且相对封闭的市场,历史数据较短、投机气氛 较浓、市场波动幅度很大,存在较多非理性因素,并且存在大量非流通股,再加上 我国对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流动仍实行较严格的管制,因此,直接采用我国证券市场 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信度不高。而以美国证券市场为代表的成熟证券市 场,由于有较长的历史数据,且市场有效性较强,市场总体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以直 接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得到。国际上新兴市场的股权风险溢价通常可以采用成熟市场 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确定。

因此,本次评估中采用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著名金融学教授、估值专家 Aswath Damodaran 的方法,通过在成熟股票市场风险溢价的基础上进行信用违约 风险息差调整,得到中国市场的风险溢价。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计算公式为: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国家风险溢价

其中: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美国股票市场是世界上成熟股票市场的最典 型代表,Aswath Damodaran 采用 1928 年至今美国股票市场标准普尔 500 指数和国 债收益率数据,计算得到截至目前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为 6.00%。

国家风险溢价:对于中国市场的国家风险溢价,Aswath Damodaran 根据彭博 数据库(Bloomberg)发布的最新世界各国 10 年期 CDS(信用违约互换)利率, 计算得到世界各国相对于美国的信用违约风险息差。其中,当前中国的 10 年期 CDS 利率为 1.62%,美国的 10 年期 CDS 利率为 0.39%,则当前中国市场的信用违约风 险息差为 1.23%。

则:MRP =6.00%+1.23%

260

=7.23%

即当前中国市场的权益风险溢价约为 7.23%。

c.  e

该系数是衡量委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程度,也用来衡量 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由于委估企业 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本次通过选 定与委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 β 系数(即  t )指标平均值作为 参照。

目前中国国内同花顺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 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 β 值的计算公 式的公司。经查房地产行业的可比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  t =0.5732。

资本结构参考企业自身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比率。 D 根据基准日的有息负债确定,E 根据基准日的每股收盘价格×股份总额确定。 经过计算,被评估单位的 D/E=0%。

最后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e=0.5732。 d.企业特定风险 ε 的确定

经分析,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待估企业与所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在企业规 模、经营风险、管理能力、财务风险等方面所形成的优劣势方面的差异,各风险说 明如下:

本次评估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时,评估师分别从资产规模、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 资本结构等方面对电气置业个别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各因素对个别风险影响综 合判断后得出企业个别风险取值。

(a)资产规模

截至评估基准日,电气置业资产总额达到 15.34 亿元,资产规模较大,资产配 置也较为合理。和行业其他公司资产规模相比,电气置业在资产规模方面风险较小。 (b)公司治理结构

261

电气置业为电气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单一,公司管理较为规

范,电气置业在治理结构方面较为完善、风险较小。

(c)公司资本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电气置业无长短期借款,货币资金余额为 74,407.26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32.12 %,在公司资本结构方面风险较小。

综合以上因素,企业特定风险 ε 的确定为 1%。

e.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最终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 Re:Re=2.82%+0.5732×7.23%+1%=8%

B、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 R d 取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90%。

C、资本结构的确定

结合企业未来盈利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确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为企 业目标资本结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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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折现率计算

==> picture [144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适用税率:所得税为25%。

折现率R: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即有:

=4.90%×(1-25%)×0.00%+8%×100%

=8.00%

折现率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262

无风险报酬率Rf= 2.82% 市场风险溢价
MRP=
7.23% 市场风险溢价根据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
溢价和国家风险溢价调整
市场风险溢价根据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
溢价和国家风险溢价调整
市场风险溢价根据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
溢价和国家风险溢价调整
行业按照市值剔除财
务杠杆的βt
0.573 债务资本成本
Rd=
4.90% 债务资本成本取5年期贷款利率
标的公司个别风险ε 1.00% 是否适合采用净
资产模型的
请输入个别风
险的判断值
1 个百分点
年份 2016 全年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及以后
企业所得税率t 25% 25% 25% 25% 25% 25%
WACC选取企业自
身资本结构
内插法折现率 8% 8% 8% 8% 8% 8%
付息债务金额(D)
万元
0% 0% 0% 0% 0% 0%
企业自身资本结构
D/E
0% 0% 0% 0% 0% 0%
被评估企业贝塔系数 0.573 0.573 0.573 0.573 0.573 0.573
股东权益资本报酬率
Re
8% 8% 8% 8% 8% 8%
wd:债务资本百分比 0% 0% 0% 0% 0% 0%
We:权益资本百分比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8% 8% 8% 8% 8% 8%

④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

A、经营性资产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本增加。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 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为 101,815.50 万元。

B、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过资产清查,和收益分析预测,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包括:

账面价值(万
元)
评估值(万
元)
资产编号 科目名称 内容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关联往来 596.58 596.58
资产 其他流动资 委托贷款 6,410.00 6,410.00

263

在建工程 房屋改造 4,927.43 5,249.22
递延所得税 因计提坏账准备形成 2.72 2.72
投资性房地
天水路109号、汶水路51号、天通
庵路121 号
3,070.99 19,437.07
陈行支路365号天通庵路465号
存货 、、
5,585.02 10,884.67
石门路239-243 号
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20,592.74 42,580.26
预收账款 土地置换款等 24,857.70 24,857.70
押金保证金应退还分红款及违约
非经营性
负债
其他应付款 、、
11,011.77 11,011.77
金等
其他应付款 需补缴的出让金 0.00 25,632.00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35,869.47 61,501.47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5,276.73 -18,921.21

上述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均未对企业未来收益产生影响,评估计算方法详见各 科目评估说明。

故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8,921.21 万元。

C、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经清查:账面货币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74,407.26 万元。经评估人员根据历史数 据分析,企业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的完全现金保有量为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除此 之外约有 64,553.28 万元货币资金为溢余性资产。

D、企业价值

有息债务主要是指被评估单位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等借入款项,如: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基准日的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代 入,即得到评估对象企业价值为147,447.60万元。

==> picture [65 x 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1,815.50+45,632.07

= 147,447.60万元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64

将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的价值代入式(1),得到评估对象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D:付息债务的确定

付息债务=0万元

EBD

=147,447.60-0

= 147,400.00 万元(取整)

4 、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的相关情况

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

5 、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主要说明

1 )自仪泰雷兹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予以关注:

1)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 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2)评估机构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 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根据 2016 年 10 月 27 日董事会决议,自仪泰雷兹按 2015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806,494.65 元,按 2015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 公积金 5,806,494.65 元。自仪泰雷兹向投资方电气总公司及泰雷兹国际分别分配利 润 6,981,729.17 元及 6,953,858.00 元,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本次评估未考 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由于企业账面货币资金等科目涉及外币金额,本次评估在收益预测中未考 虑未来年度汇率波动的因素,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5)截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根据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说明,没有发现资产 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 6)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

265

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但是,报告使用者应当不完全依赖本报告,而应对 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 适当考虑。

7)若存在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在委托时 和评估现场中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 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8)上述特殊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而评估报告未调整的情况下,评估结 论将不成立且报告无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2 )电气置业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予以关注:

1)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 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2)评估机构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 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本评估报告中所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评估价值内涵均为不含增值税 的价格,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4)经评估人员现场清查,电气置业诉讼事项如下:

①2015 年 12 月 7 日,上诲方锦工贸有限公司由于宝山区南汀路 180 号地块房 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电气置业提起诉讼,合同租赁期为 2010 年 5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租赁期满后,对方申请续租,电气置业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告知对方, 不再续租。对方要求电气置业向其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损失,合计 1,744,682.00 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法院尚未对案件作出判决。

②电气置业由于粤秀路 546 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上海豪极雷努机械有限 公司提起诉讼,合同租赁期为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不再续租,电气置业要求对方支付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房 屋占用费 3,634,092.0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案件尚未完结。

③电气置业由于汶水 51 号房(收储中)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上海燕磊物业管

266

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合同租赁期为 200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4 年 2 月 19 日,合 同到期后,电气置业同意续租 1 年,电气置业要求上海燕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 2014 年 3 月 2 日起至返还房屋支付房屋之日止的占用费 2,125,522.0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案件尚未完结。

④电气置业因虹口区西宝兴路 949 号 81 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上海冠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合同租赁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对方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一直拖欠租金,电气置业要求对方支付 2015 年 4 月 1 日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房屋租金及违约金合计 641,600.8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法院已判决,但判决尚未生效。

⑤电气置业由于灵石路 709 号 67 幢 101 室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上海帝滋建材 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合同租赁期为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方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一直拖欠租金,电气置业要求对方支付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房屋租金及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对方实际迁出租赁房屋之日 的占有使用费合计 27,417.0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审判决已生效,二审 被驳回。

⑥电气置业由于虹口区溧阳路 1203 弄 19 号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上海华城中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合同租赁期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对方自 2015 年 12 月 15 日起一直拖欠租金,电气置业要求对方支付自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房屋租金及违约金合计 1,749,733.0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法院尚未对案件作出判决。

⑦电气置业由于徐汇区龙吴路 410 弄 1 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上海谨拓石材 销售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合同租赁期为 2014 年 8 月 15 日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对 方自 2015 年 8 月 15 日起拒绝归还租赁房屋,电气置业要求对方支付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实际迁出并返还房屋的房屋及场地占用费,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占 用费合计 503,625.60 元。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诉讼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5)截至评估基准日,电气置业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科目中下列房地产因原产 权持有单位更名后,房地产权证权利人名称未变更的因素,存在现时权证记载权利

267

人与被评估单位实际名称不符现象:

序号 坐落 权证号 权利人
1 长阳路2467 号 沪房地市字(2005)第000237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 翔殷路165 号 沪房地杨字(2013)第015778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 汾州路203 号 沪房地杨字(2001)第019840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 江浦路735弄9号
101-103室
沪房地杨字(2001)第019836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福州路105 号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0861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 河南中路271 弄1 号 沪房地黄字(2004)第002454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 江西中路170号901
室等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0862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 四川中路49号二、
三层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1017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 福州路89 号 沪房地黄字(2008)第002329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 黄河路202-204号底
前间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0863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 共和新路3230 号 沪房地市字(2004)第000373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2 汶水路51 号 沪房地闸字(2008)第015848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3 天通庵路121 号 沪房地市字(2005)第000020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 西藏南路1406 号 沪房地市字(2005)第000130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 北京西路1287 号 沪房地市字(2004)第000273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常德路800 号 沪房地静字(2006)第003510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7 沪宜公路868 号 沪房地市字(2006)第000065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 石门一路239-243 号 沪房地静字(2007)第002783 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9 幸福路15号 沪房地长字(2007)第018423号 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述权证权利人名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评估人员在资产清查时均做了相关核 实,收集了相关证明文件,确认电气置业拥有相关资产产权。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 名称瑕疵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 6)根据电气置业提供的资料,委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中多处土地性质为

  • 划拨、空转、授权经营、土地盘活授权等,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坐落 用地性质
1 沪房地市字(2005)第000237 号 长阳路2467 号 出让空转
2 沪房地杨字(2013)第015778 号 翔殷路165 号 划拨
3 沪房地黄字(2015)第054175 号 局门路458 号 出让空转
4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0861 号 福州路105 号 出让授权经营
5 沪房地黄字(2004)第002454号 河南中路271弄1号 转让按土地使
用协议书履行
权利和义务
6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0862 号 江西中路170 号901室等 出让授权经营
7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1017 号 四川中路49 号二、三层 出让授权经营
8 沪房地黄字(2008)第002329 号 福州路89 号 出让授权经营
9 沪房地黄字(2003)第010863号 黄河路202-204号底前间 出让授权经营

268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坐落 用地性质
10 沪房地市字(2004)第000373 号 共和新路3230 号 出让空转
11 沪房地闵字(2015)第064599 号 七莘路182 号 划拨
12 沪房地静字(2016)第001014 号 西康路400 号 出让空转
13 沪房地徐字(2015)第026902 号 宜山路250 弄12 号 出让空转
14 沪房地市字(2005)第000130 号 西藏南路1406 号 出让空转
15 沪房地市字(2004)第000273 号 北京西路1287 号 出让空转
16 沪房地静字(2006)第003510号 常德路800号 出让土地盘活
授权
17 沪房地市字(2006)第000065 号 沪宜公路868 号 划拨
18 沪房地闵字(2015)第032284号 江川路550弄7号 划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正在申请办理上述土地的土地出让手续,已签署 完毕上述土地的出让合同。本次评估对正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房地产按照出让性 质进行评估。出让金已加计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作为负债扣除。

7)电气置业存在以下 6 处正在动迁或即将动迁的房地产:

序号 房产名称 房地产权证 动拆迁进度 所在土地权属性质
1 石门一路
239-243 号
沪房地静字(2007)
第002783 号
已签订《非居住房屋拆迁补
偿安置协议》
出让
2 汶水路51
沪房地闸字(2008)
第015848 号
已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购储备合同》
出让空转
3 天通庵路
465号
沪房地闸字(2016)
第000101号
已收到《关于对天通庵路465
号上海轻工机械技术研究院
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储
备的函》
划拨
4 天通庵路
121号
沪房地市字(2005)
第000020号
已收到《关于对天通庵路121
号上海天通开关厂国有土地
使用权进行收购储备的函》
划拨
5 天水路
109号
无证 已收到《关于天水路109号
房屋被列入171街坊旧城区
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函》
划拨
6 陈行支路
365号
无证 已收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
动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告知书
无证集体土地

其中:序号 1 石门一路 239-243 号及序号 2 汶水路 51 号的待动迁房地产,由 于电气置业已分别与上海静安地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 了《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合同》。本次对上 述两项房地产,根据协议约定补偿总价减去后续成本后再考虑涉及的所得税进行评 估。

序号 3 天通庵路 465 号及序号 4 天通庵路 121 号的待动迁房地产,由于目前尚 未签订动迁协议,本次对上述两项房地产涉及的土地按划拨工业用地进行评估。

269

序号 5 天水路 109 号及序号 6 陈行支路 365 号的待动迁房地产,由于目前尚未 签订动迁协议,本次对天水路 109 号涉及的土地按照划拨工业进行评估,对陈行支 路 365 号涉及的土地按照集体工业用地进行评估。

8)经评估人员现场清查,电气置业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事项:

①电气置业存货序号 7,权证编号为沪房地崇字(2015)第 007376 号的崇明 长征农场 91/1 丘地块,房屋证载面积 10,880 ㎡,已拆除房屋建筑物 7 幢,拆除建 筑物合计 1,281.00 ㎡,剩余房屋面积 9,599 ㎡,本次房屋面积按 9,599 ㎡确认。

②电气置业投资性房地产-土地序号 1 长阳路 2467 号土地证载面积 14,243 ㎡, 因该地块曾经部分动迁,已动迁 749.2 ㎡,剩余土地面积为 13,493.80 ㎡,本次土 地面积按 13,493.80 ㎡确认。

③电气置业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序号 76 西藏南路 1406 号房屋证载面积 4,513.01 ㎡,因该地块曾经部分动迁,已动迁 1,078.70 ㎡,剩余房屋面积为 3,434.31 ㎡,本 次房屋面积按 3,434.31 ㎡确认。

④电气置业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序号 91 沪宜公路 868 号 1 幢房屋证载面积 5,838.00 ㎡,因该地块曾经部分动迁,已动迁 1,064.35 ㎡,剩余房屋面积为 4,773.65 ㎡,本次房屋面积按 4,773.65 ㎡确认。

⑤电气置业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序号 78 常德路 800 号房屋证载面积 18,559.00 ㎡,已拆除房屋建筑物 6 幢,拆除建筑物合计 1,568.00 ㎡,剩余房屋面积为 16,991.00 ㎡,本次房屋面积按 16,991.00 ㎡确认。

⑥电气置业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序号 68 七莘路 182 号房屋证载面积 9,329.00 ㎡, 已拆除房屋建筑物 4 幢,拆除建筑物合计 345.00 ㎡,剩余房屋面积为 8,984.00 ㎡, 本次房屋面积按 8,984.00 ㎡确认。

9)经评估人员现场清查,本次电气置业注入资产中涉及的投资性房产及存货 科目资产瑕疵事项统计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瑕疵事项 建筑面积(㎡)
1 陈行支路365 号 无证 2,653.50
2 天水路109 号 无证 3,850.00
3 金桥出口加工区76街坊1丘工业
厂房
无证(房屋在建工程转让) 18,683.20

270

小计 25,186.70

注:序号 3 金桥出口加工区 76 街坊 1 丘工业厂房,相关土地证已办理,房屋未办理上海市房 地产权证,根据其土地权证“沪房地浦字(2015)第 081816 号”证载:房屋在建工程转让(建筑 面积为 18,683.20 平方米)。本次认定为无证房产。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权属瑕疵对估值的影响。

10)2016 年 10 月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不动产管理合同。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对未来收 入预测是基于上述合同生效后,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收取受托管理费的业务 模式下作出。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11)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 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但是,报告使用者应当不完全依赖本报告,而应对 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 适当考虑。

12)若存在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在委托时 和评估现场中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 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3)上述特殊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而评估报告未调整的情况下,评估结 论将不成立且报告无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6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评估基础未发生重要变化事 项,未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

(二)拟置入土地类资产

1 、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的评估值情况

1 )基本情况

本次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东洲评估。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拟置入 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单项资产 加和法对26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进行评估,其中:工业房屋建

271

(构)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办公、商业房地产房地合一采用市场比较 — 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 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确定评估结果。

本次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1 26 幅土地使用权 41,661.99 159,715.59 118,053.60 283.36%
2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
物类
55,713.89 118,168.42 62,454.53 112.10%
3 固定资产—设备类 2,796.78 2,672.12 -124.65 -4.46%
合计 100,172.66 280,556.13 180,383.48 180.07%
  • 2 )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

1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类

—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类账面净值 55,713.89 万元,评估净值 118,168.42 万元, 评估增值 62,454.54 万元,增值率 112.10%。由于被评估单位的生产性房屋建筑物 建设时间较早,而近年来建筑材料、人工、机械费用在不断上涨;另办公用房反映 的系评估基准日时客观市场价值,近年来上海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呈上涨趋势所致; 另外还有部分房屋建筑物无账面值但实物存在,也对整个科目形成一定评估增值。

2 )固定资产 设备类

— 固定资产 设备类账面净额 2,796.78 万元,评估净值 2,672.12 万元,评估增值 -124.65 万元,增值率为-4.46%。近年来设备类更新较快,价格下滑幅度较大,故 致使设备类评估减值。

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账面值 41,661.99 万元,评估值 159,715.59 万元,评估 增值 118,168.60 万元,增值率 283.36%。主要增值原因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值的内涵 是企业原始取得土地时支付的空转金,原土地空转取得成本较低,而本次的评估值 内涵为基准日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目前的土地市场价格远高于企业原始空转时点 的土地取得成本。

272

3 )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由于本次评估对象为资产组合,该资产组合不能单独产生收益,市场也没有类 似资产组合交易案例,故收益法、市场法不适用,适用成本法评估,对资产组合中 的单项资产分别采用适当方法评估,本次采用资产加和法。其中:工业房屋建筑(构) 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办公、商业房地产房地合一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 — 益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 准地价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

2 、对评估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1 )基本假设

①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 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 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 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②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 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 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 境,同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

③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 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 )一般假设

①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 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

②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评 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 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③评估对象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基

273

本稳定。

④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的一切取 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3 、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

1 )评估方法选取依据

由于本次评估对象为资产组合,该资产组合不能单独产生收益,市场也没有类 似资产组合交易案例,故收益法、市场法不适用,适用成本法评估,对资产组合中 的单项资产分别采用适当方法评估,本次采用资产加和法。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 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得出评 估价值。

1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类

本次委评的房屋主要有生产性房屋建、构筑物和办公用房等物业类型。

①对生产性房屋建、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及成新率确 定评估值。

A、对主要建、构筑物重置全价的确定采用重编预算法,以工程造价、前期费 用、管理费用、资金成本综合确定;其它房屋建、构筑物,采用“单位造价调整法”, 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造价,或评估实例的建筑安装造 价,经修正后加计有关费用,确定单位面积(或长度)重置单价。

B、成新率的确定是采用年限法与打分法技术测定加权平均综合确定,主要通 过现场考察房屋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建筑物主体、围护结构、水电设施、装修等各 方面保养情况,参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程度的评定标准”和建设部、财 政部发建综(1992)349 号有关不同结构、用途房屋建(构)筑物使用年限的规定, 综合确定成新率。

②对办公用房,采用市场比较法及收益法,最终采用市场比较法定价。

A、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房地 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估价对象进行 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房地产加以修正,从而确定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274

基本公式:

委估对象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修正系数× 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B、收益法是房地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具体思路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 正常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折现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

==> picture [172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中:P—评估值(折现值);r—所选取的折现率;n—收益年期;Fi—未来收 益期的预期年收益额(注:均以一个自然年度的收益期计算年收益额)。上式中 Fi= - 租赁收入 年运营费用

2 )固定资产 设备

对设备,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 估。

①正常可使用设备的评估方法

成本法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主要通过网上查询及市场询价等方式取得设备购置价,在此基础上考虑各项合 理费用,如运杂费、安装费等。其中对于部分查询不到价格的设备,采用替代性原 则,以同类设备价格并考虑合理费用后确定重置全价。

即:重置全价=设备现价×(1+运杂、安装费费率)+其它合理费用-增值税 额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价值量较大的重点、关键设备成新率的确定:在年限法理论成新率的基础上, 再结合各类因素进行调整,最终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综合成新 率= 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K

其中: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275

C、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和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②闲置报废设备的评估方法

参照设备重量,按市场废旧物资回收价计算,适当扣减清理费用后确定评估值。 本次的设备重置全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委评土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和办公用地、商业用地,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 象实际情况,工业用地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法进行评估,办公用地、商 业用地不单独评估,进行房地合一评估。

①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土地交易 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委估地块进行对照比 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

②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的,是以政府的名义公布施行的,具有公示性、法定的权 威性和一定的稳定性,是对市场交易价产生制约和引导作用的一种土地价格标准,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依据基准地价级别范围,按不同用途对影响地价的区域因素和个 别因素等进行系数修正,从而求得评估对象公平市场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求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如下:

土地评估值=基准地价×(1+交易情况修正系数)×(1+期日修正系数)×(1+ 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2 )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类

1 )评估范围和对象

— 本次评估范围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类科目, 共计 568 项,其中房屋 424 项,构筑物 144 项,房屋建筑面积 404,647.92 平方米,

276

资产账面情况及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科目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1 房屋建筑物 676,681,380.86 493,341,349.31
2 构筑物 83,837,732.99 63,797,511.29
合 计 760,519,113.85 557,138,860.60

2 )评估对象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房屋共有 23 处,建筑面积合计 404,647.92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

下:

表: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序号 原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原用地性
办理合规
后用地性
规土部门
核定土地
面积M2
企业申报
委估建筑
面积M2
1 沪房地黄字
(2012)第
001485 号
四川中路
110号
划拨办公
(授权经
营)
出让 996.00 6,479.98
2 沪房地黄字
(2005)第
005037 号
四川中路
126弄
10-20 号
出让商业
(授权经
营)
出让 1,617.00 6,855.36
3 沪房地闸字
(2003)第
030659 号
共和新路
3301号
空转工业 出让 55,776.06 9,920.00
4 沪房地闸字
(2007)第
003983 号
西藏北路
571号
出让办公 出让 851.70 3,223.71
5 沪房地闸字
(2013)第
014700 号
广中西路
191号
空转工业 出让 50,217.72 40,533.67
6 沪房地松字
(2011)第
027018 号
松江区光
星路8号
划拨工业 出让 59,134.50 23,886.65
7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14 号
松江镇永
丰路35号
划拨工业 出让 22,658.00 12,192.00
8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211 号
松江镇乐
都路255号
划拨工业 出让 35,159.00 14,401.00
9 沪房地松字
(2007)第
030739 号
方塔北路
236号
出让工业 出让 42,946.00 26,608.04
10 沪房地松字
(2006)第010516
中山街道
北内路32
出让工业 出让 107,605.00 40,314.00
11-1 沪房地嘉字 安亭镇昌 出让工业 出让 14,031.00 31,044.58

277

(2013)第
017819号
吉路18号、
28号-原
26/2丘
11-2 安亭镇昌
吉路18号、
28号-原
26/1丘

空转工业
出让 67,381.00
12 沪房地嘉字
(2003)第
017241 号
南翔镇沪
宜公路950
出让工业 出让 16,020.60 12,139.24
13 沪房地宝字
(2012)第
041546 号
长江西路
815号
出让工业 出让 10,739.90 8,201.82
14 沪房地闵字
(2015)第
017030 号
龙吴路
4299弄1号
划拨工业 出让 51,599.00 33,273.55
15 沪房地浦字
(2009)第
000345 号
浦东宁桥
路668号
出让工业 出让 26,411.00 21,327.68
16 沪房地闵字
(2011)第
044884 号
银都路
4399号
出让工业 出让 54,453.90 32,834.24
17 沪房地闵字
(2010)第
018654 号
景谷路250
出让工业 出让 28,727.00 15,075.00
18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35 号
沪闵路
1111号
出让工业 出让 73,542.00 24,574.32
19 沪房地杨字
(2011)第
020582 号
世界路141
出让工业 出让 7,613.00 6,517.00
20 沪房地市字
(2005)第000234
军工路
1076号
划拨工业 出让 923.00 53.00
21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10 号
军工路
1050、1060
空转工业 出让 20,761.00 17,732.56
22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179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街坊1/4
丘)
空转工业 出让 3,701.00 17,436.52
23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02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街坊1/5
丘)
空转工业 出让 9,012.00
24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183 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空转工业 出让 3,851.00

278

街坊1/6
丘)
25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01号
军工路
1140号(长
白街道240
街坊1/7
丘)
空转工业 出让 6,301.00
26 沪房地市字
(2004)第
000254号
江川路555
号(江川路
街道22街
坊40丘)
空转工业 出让 761.00 24.00
合计 772,789.38 404,647.92

表:构筑物明细表

名称 项数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分布地点
构筑物 144 8,383.77 6,379.75 四川中路110号、共和新路3301
号等

3 )评估结果

本次房屋建筑物类评估汇总表如下:

项目 账面净值(元) 评估净值(元) 增值额(元)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493,341,349.31 1,113,484,667.85 620,143,318.54 125.70
构筑物及其他 63,797,511.29 68,199,542.72 4,402,031.43 6.90
合计 557,138,860.60 1,181,684,210.57 624,545,349.97 112.10

房屋建筑物评估值 118,168.42 万元,账面净值 55,713.89 万元,增值额 62,454.53 万元,增值率为 112.10%。

3 )固定资产 设备类

1 )设备概况

此次委评的设备分类账面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257 8,597,856.89 6,197,953.57
电子设备 724 32,281,063.40 21,769,815.70
合计 981 40,878,920.29 27,967,769.27

此次委托评估的设备 981 台套。位于嘉定、安亭、松江、闵行及市区 11 个厂 区内。委估设备均原地使用,按其不同用途分为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二 类 。

A 机器设备 257 台(套),主要有:起重机、电梯、各类通风风机等设备,主

279

要分布于各企业内。

B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724 台(套),主要有:配电设备、空调设备以及安保 电子设备、网络设备等,主要分布于各企业内。

2 )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一个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 全新状态的资产,并达到使用状态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减去已经发生的各类贬值, 以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 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对委估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现,以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由于国内二手设备市场不发达,设备交易不活跃,难以获取可比的案例,故不 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再则因委估设备系整体用于企业经营,不具有单独获利能力, 或获利能力无法量化,故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而设备重置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 息则来源较多,且因各类损耗造成的贬值也可以计量,故比较适合采用重置成本法;

综上所述,本次对机器设备的评估方法主要为重置成本法。 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由评估基准日时点的现行市场价格和运杂、安装调试费及其它合理费 用组成,一般均为更新重置价,即:

重置全价=重置现价+运杂、安装调试费+其它合理费用

=重置现价×(1+运杂安装费费率)+其它合理费用

根据 2008 年 11 月 10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 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

280

额中扣除。”

由于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设备的重置全价应 扣除增值税,即:

重置全价=设备现价×(1+运杂、安装费费率)+其它合理费用-增值税额

A、国产外购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现价×(1+运杂、安装费费率)+其它合理费用-增值税额 增值税额=设备现价÷1.17×0.17

设备现价的取价依据:

通过向生产制造厂询价;

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取得;

查阅《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取得;

查阅《机电设备评估价格信息》取得;

参考原设备合同价进行功能类比分析比较结合市场行情调整确定;

电子类设备查询《史博泰手册》、《太平洋电脑网》等信息取得;

对无法询价及查阅到价格的设备,参照类似设备的现行市价经调整估算确定。 运杂、安装费的确定:

按《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指标确定;或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 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有关设备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 概算指标,并按设备类别予以确定。

其它合理费用:主要是指资金成本,对建设周期长、价值量大的设备,按建设 周期及付款方法计算其资金成本;对建设周期较短,价值量小的设备,其资金成本 一般不计。

②成新率的确定:

A、对价值量较大的重点、关键设备成新率的确定:在年限法理论成新率的基 础上,再结合各类因素进行调整,最终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

281

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K

其中: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调整系数 K=K1×K2×K3×K4×K5 等,即:

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K1×K2×K3×K4×K5

各类调整因素主要系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故障频率、维护 保养(包括大修理等)情况、设备的利用率、设备的环境状况等。

B、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及电子类设备,直接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尚可使用年限依据评估专业人员的丰富经验,结合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确定。 3 )评估结果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为 4,189.59 万元,评估净值为 2,672.12 万元。

具体评估结果账面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净值 评估净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机器设备 619.80 727.64 107.85 17.40
电子设备 2,176.98 1,944.48 -232.50 -10.68
合 计 2,796.77 2,672.12 -124.65 -4.46

固定资产设备账面净值 2,796.78 万元,评估值 2,672.12 万元,减值 124.65 万 元,减值率为 4.46%。

4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1 )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纳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的共有 26 宗土地,账面值为 41,661.99 万元,土地使用权状况和账面值如下:

序 原土地权证编 土地位置 原用地性 办理合规 土地面积 企业申报

282

后用地性
M2 委估建筑
面积M2
1 沪房地黄字
(2012)第
001485 号
四川中路110号 划拨办公
(授权经
营)
出让 996.00 6,479.98
2 沪房地黄字
(2005)第
005037 号
四川中路126弄
10-20号
出让商业
(授权经
营)
出让 1,617.00 6,855.36
3 沪房地闸字
(2003)第
030659 号
共和新路3301号 空转工业 出让 55,776.06 9,920.00
4 沪房地闸字
(2007)第
003983 号
西藏北路571号 出让办公 出让 851.70 3,223.71
5 沪房地闸字
(2013)第
014700 号
广中西路191号 空转工业 出让 50,217.72 40,533.67
6 沪房地松字
(2011)第
027018 号
松江区光星路8
划拨工业 出让 59,134.50 23,886.65
7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14 号
松江镇永丰路35
划拨工业 出让 22,658.00 12,192.00
8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211 号
松江镇乐都路
255号
划拨工业 出让 35,159.00 14,401.00
9 沪房地松字
(2007)第
030739 号
方塔北路236号 出让工业 出让 42,946.00 26,608.04
10 沪房地松字
(2006)第
010516 号
中山街道北内路
32号
出让工业 出让 107,605.00 40,314.00
11-1 沪房地嘉字
(2013)第
017819号
安亭镇昌吉路18
号、28号-原26/2
出让工业 出让 14,031.00 31,044.58
11-2 安亭镇昌吉路18
号、28号-原26/1
空转工业 出让 67,381.00
12 沪房地嘉字
(2003)第
017241 号
南翔镇沪宜公路
950号
出让工业 出让 16,020.60 12,139.24
13 沪房地宝字
(2012)第
041546 号
长江西路815号 出让工业 出让 10,739.90 8,201.82
14 沪房地闵字
(2015)第
017030 号
龙吴路4299弄1
划拨工业 出让 51,599.00 33,273.55
15 沪房地浦字
(2009)第
浦东宁桥路668
出让工业 出让 26,411.00 21,327.68

283

000345号
16 沪房地闵字
(2011)第
044884 号
银都路4399号 出让工业 出让 54,453.90 32,834.24
17 沪房地闵字
(2010)第
018654 号
景谷路250号 出让工业 出让 28,727.00 15,075.00
18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35 号
沪闵路1111号 出让工业 出让 73,542.00 24,574.32
19 沪房地杨字
(2011)第
020582 号
世界路141号 出让工业 出让 7,613.00 6,517.00
20 沪房地市字
(2005)第000234
军工路1076号 划拨工业 出让 923.00 53.00
21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10 号
军工路1050、
1060号
空转工业 出让 20,761.00 17,732.56
22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179 号
军工路1140号
(长白街道240
街坊1/4丘)
空转工业 出让 3,701.00 17,436.52
23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02 号
军工路1140号
(长白街道240
街坊1/5丘)
空转工业 出让 9,012.00
24 沪房地市字
(2005)第
000183 号
军工路1140号
(长白街道240
街坊1/6丘)
空转工业 出让 3,851.00
25 沪房地市字
(2006)第
000001 号
军工路1140号
(长白街道240
街坊1/7丘)
空转工业 出让 6,301.00
26 沪房地市字
(2004)第
000254 号
江川路555号(江
川路街道22街坊
40丘)
空转工业 出让 761.00 24.00
合计 772,789.38 404,647.92

东洲评估对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调查,核实土地使用权利 状况、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开发程度、他项权利和坐落等有关事项。了解评估对 象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并对委估土地使用权所对应的 地块进行了实地勘察,调查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性质、用途、面积、容积率、四至、 周边环境及土地利用开发情况等。

2 )土地评估的基本方法

土地评估一般采用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

284

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需根据不同用途分别选取合适的方法评估。

土地用途主要可以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综合 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或者其它用地。

对于居住用地,宜选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收益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 法,对新开发完成的居住用地,可以使用成本逼近法。

对于工业用地,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特 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收益法。

对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 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

综合用地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估价。

3 )评估技术思路及具体评估过程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评估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 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根据评估目的和估价对象的特点及实际情况, 以及收集资料分析,委评土地属于工业用地,位处上海市,近年来周边类似土地的 成交案例,有较活跃的公开市场,同时上海市有完整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企业已在地上自建厂区,预计未来不太可能重新开发该处地块,因此不适于假 设开发法评估,同时该区域土地均为工业企业自用,没有空地出租情况,也不适于 收益法评估。

故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法对其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①市场比较法

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期日近期市场 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 与待估土地使用权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待估土地使用 权价值的方法。

采用市场比较法求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如下:

285

土地评估值=比较实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 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即 V=VB×A×B×D×E

式中:V:待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 地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在对可比案例进行系数调整时,需分别考虑其交易情况、市场状况、区域因 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

a.交易情况的修正应考虑交易价格的客观合理,对各类可能造成可比实例交 易价格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因素需进行相应的修正。

现我国土地使用权主要通过市场公开招拍挂取得,一般需选取实际成交的案 例,若案例不足可选取基准日近期的公开挂牌但未实际成交的案例,但其一般会 低于最终成交价,需注意修正。

对于交易情况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确定打分系数后,再进行修正计算, 其具体公式为:

==> picture [28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b.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市场状况而言,由于可比实例的交易日期往往不为基准 日当天,期间的土地市场行情可能出现了变化,比如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政 府批地规划、银行利率、经济环境等改变造成的市场状况变动,一般根据宗地所 在地的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监测指数或相关市场指数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公式为:

286

基准日市场指数 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 ~~×~~ =可比实例在基准日的可比价格 交易日市场指数

c.区域因素

聚集程度:对于工业用途的宗地,其周边相似厂区、工厂的产业聚集度对企 业的品牌效应、相关扶持政策具有一定影响,包括国家级高新产业园、地区级工 业开发区等等园区效应会对土地的价值有提升作用,而孤立荒僻的环境会造成价 值的偏低,因此一般以委估对象自身情况为标准。

交通条件:对于宗地的交通条件,主要关注其出入的道路、周边公共交通可 利用的状况,自驾车的停车便利度,距离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的通 达程度等,临靠城市交通主干道、具备多条公交线路或轨道交通、良好的停车场 地和距离交通枢纽越近,可带来较高的土地使用价值,一般以委估对象为标准, 对可比案例的交通条件分为“差、较差、标准、较好、好”五个等级。

市政配套:主要包括周边地块的给排水、电气、暖通管道接入和通信线缆铺 设等市政设施,以及中小学、医院医疗、金融服务、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配套, 具备良好的市政配套能提升宗地及其上地产的使用舒适度,其市场价值就越高, 因此也以委估对象为标准,对可比案例的交通条件分为“差、较差、标准、较好、 好”五个等级,由于一般城市内相关基础设施均较为齐备,对宗地价值影响较小。

环境景观:主要包括宗地周边有无噪声、垃圾或光污染,环境卫生、地上建 筑物周边有无高压输电线、垃圾房等,以及相邻宗地的利用状况,自然景观条件 等。在市区内,噪音或重工业、化学污染会造成生活质量下降、影响人们日常工 作、生活,周边区域内其他土地被恶意使用的,会造成小环境的破坏,造成土地 的交易价格偏低。

规划限制:由于我国土地为国家所有,企业及个人仅拥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 在考虑最佳利用原则时,尚需遵循相关部门的规划限制,具体包括区域经济政策、 土地规划及城镇规划限制;

工业用地有时需考虑特殊产业的管制,比如高科技园区一般不能允许传统制 造、污染行业进入,而各类地区级、国家级产业园可能有投资规模要求的准入标 准,会使拿地门槛提高,其土地价值也较高;其他各类用地尚需考虑地上建筑限

287

制对地价的影响,没有特殊要求限制的宗地价值较高,因此也以委估对象为标准, 对可比案例的规划限制分为“严重受限、部分受限、标准”三个等级。

d.个别因素

宗地面积:主要勘查土地的面积,包括建设用地面积与代征地面积,因为实 际可使用的为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率越高、其内涵价值越好,而且对于工业土地 来说,大面积的适于企业扩大产能和总体布局,对大面积土地不做修正,而宗地 面积过小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则会造成不利影响,难以施展和规划布局。

土地形状:宗地的外轮廓形状也会影响地价水平,一般而言、规则的矩形或 多边形场地其可利用程度较好,场地规整正气,便于布局规划,地上面积可以得 到充分利用,而长条形、三角形等不规则形状可能造成使用价值偏低。

临街深度:宗地位置距离所临道路的垂直距离也会对土地价值有较大影响, 其深度越大、土地进出越不便,受到临街道路附加价值越低,被埋置于其他宗地 之后,可辨认程度越低,土地价值也越低,该项因素的修正,需将宗地自临街红 线至里地线以内依一定距离(级距)划分为若干单元格,其各区块的价值依次递 减,而宗地的整体价值由其平均深度确定。

开发程度:除了场地外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宗地价值还受到红线内 场地平整、硬化路面、管线铺设等情况的影响,一般新增出让用地为毛地状态, 尚需进行现有建筑物拆除、前期平整、完成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

地形地势:对于郊区或丘陵地区的宗地来说,其土地的地形地势也对价值有 一定的影响,平地或地势平缓的场地可利用程度较好,坡地或丘陵起伏的场地会 造成生产、生活不便,宗地内或与相邻土地、道路有明显高差的、造成自然排水 性受限的,有滑坡、落石、河水倒灌等影响的宗地价值较差,成片开发的新增建 设用地则价值较高,一般以委估对象为标准,分为“差、较差、标准、较好、好” 五个等级。

地质土壤:不同宗地上的地质土壤也不尽相同,其地基承载力、土壤成分(是 否受过污染、坍塌、滑坡、湿陷等不良土质)和水文地质等因素也会造成地价的偏 差,坚硬地基的场地比湿陷性土地价值要高、地下水持力层和良好的土壤成分也 会带来较高的宗地价值,受到过度开发或经历过化学污染、产生过塌方、滑坡等

288

灾害的土地价值较低,一般以委估对象为标准,分为“差、较差、标准、较好、 好”五个等级。

综上,委估对象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 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 picture [335 x 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②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的,是以政府的名义公布施行的,具有公示性、法定的权 威性和一定的稳定性,是对市场交易价产生制约和引导作用的一种土地价格标准,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依据基准地价级别范围,按不同用途对影响地价的区域因素和个 别因素等进行系数修正,从而求得评估对象公平市场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求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如下:

土地评估值=基准地价×(1+期日修正系数)×(1+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 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的内涵:

上海市 2013 年完成《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报告》,目前在上海市土 地招拍挂、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涉税方面已得到广泛应用。考虑到基准地价的时效 性和参考价值,本次评估是采用《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中基准地价, 并经过交易期日修正后确定评估值。基准地价的内涵介绍如下:

A、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并公布的一种土地市场指导价格。是指城镇各级土 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 均价格。它是政府为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需要而组织评估的一种土地价格标 准,具有公示性、法定的权威性和一定的稳定性,对市场交易价格具有制约和引导 作用。

B、基准地价应用说明

289

《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主要应用范围:一是反映土地价格及土 地市场的总体变化和发展趋势,为政府制定相关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参考;二是为政 府进行土地出让价格管理提供依据,为政府审核、确定第使用权出让价格,国有土 地补偿价格提供参考;三是为政府征收土地相关税费提供依据,包括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等;四是为宗地和房地产价 格的评估提供参考。

C、基准地价为各级别分用途土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下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 用权的平均价格。

D、基准地价的基准日:2013 年 1 月 1 日

E、住宅、商业、办公用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 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污水、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研发总部类和工业用 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 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期为住宅用途出让年限 70 年,商业用途出让年限 40 年, 办公、研发总部、工业用途出让年限 50 年。

F、基准地价为对应用途对应级别设定容积率下的地价,以楼面地价为参考基 准。

基准地价的标准:

根据《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基准地价(楼面地价)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单位:元/平方米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级别
住宅 商业 办公 工业 研发总部
价格 设定
容积
价格 设定
容积
价格 设定
容积
价格 设定
容积
价格 设定容
积率
1 25,840 2.5 34,060 4 22,850 4 6,500 2 - -
2 18,890 2.5 27,090 4 17,040 4 4,350 2 - -
3 15,220 2 19,670 2 12,910 4 2,740 1.6 - -
4 12,750 2 15,270 2 10,990 3.5 1,450 1.6 - -
5 10,730 2 11,130 1.8 7,350 3.5 990 1.6 - -
6 8,200 1.8 8,120 1.8 5,780 3.5 860 1.2 1,550 2
7 6,160 1.8 5,770 1.6 4,230 2.5 615 1 920 2
8 4,370 1.4 4,400 1.6 3,090 2.5 450 1 675 2
9 2,810 1.4 2,910 1.2 2,070 2 300 1 450 2
10 2,090 1.2 2,230 1.2 1,370 2 - - - -

基准地价计算公式及修正体系:

290

委评宗地价格=基准地价×(1+交易情况修正系数)×(1+期日修正系数)×(1+∑区 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各项修正系数之和)×容积率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a、期日修正

期日修正主要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期日修正系数测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期日修正系数=宗地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基准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

b、容积率修正

基准地价一般根据平均的土地利用程度来确定其容积率,当宗地容积率水平与 基准地价所设定的不一致时,就需进行容积率修正。

目前,工业用地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较小,另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 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第八条“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 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 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 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因此工业用地原则上不设容积率修正。

按照《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中容积率修正系数表,根据城市规 划管理部门给定的宗地容积率(R),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容积率计算公式如下:

容积率修正系数=委估宗地规划容积率对应的容积率系数/基准地价设定容积 率对应的容积率系数

其中:

(a)住宅容积率低于 0.3 时,按容积率为 0.3 对应的地面价计算;商业、办公、 研发总部类容积率低于 1.0 时按容积率为 1.0 对应的地面价计算;

(b)住宅、商业、办公容积率高于 6.0 时按容积率为 6.0 对应的楼面价计算;

(c)工业容积率低于 1.0 时,按容积率为 1.0 对应的地面价计算;容积率高于 3.0 时,按容积率为 3.0 对应的楼面价计算。

(d)当宗地容积率介于修正系数表中的数据时,可用直线插值法确定其对应 的修正系数。

c、年期修正

291

上海市基准地价是各种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在进行宗地价格 评估时,需要根据宗地剩余使用年期进行年期修正。年期修正系数测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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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r 为土地还原利率

n 为宗地剩余使用年限

m 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还原利率根据《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确定,其中住宅为 6%, 商业为 8%,办公为 7%,研发总部 6%,工业为 5.5%。

d、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

基准地价为对应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为“一般”时的地价水平,委估宗地的区 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有可能会优于或劣于基准地价对应的水平,需进行相关修正。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不尽相同,比如商业用地区域 因素主要由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本设施状况、人口状况、城市规划等组成,个 别因素主要由临街道路类型、临街状况、宗地形状、宗地面积、宽深比等组成;工 业用地区域因素主要由交通条件、基本设施状况、环境状况、产业集聚度、城市规 划,个别因素主要由临街状况、宗地形状、宗地面积等组成。

根据评估对象的修正因素条件,修正幅度通常设为五个档次如:优、较优、一 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是按照不同土地级别修正幅度有所不同。

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根据《上海市 2013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中分土地用途、 土地级别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系数确定。

4 )评估结论及分析

—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账面值 416,619,923.31 元,评估值为 1,597,155,903.60 元,增值率 283.36%。

292

4 、资产加和法评估结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评部分资产组合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 评估值为 2,805,561,340.17 元。

5 、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的相关情况

本次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报告内容的情况。

6 、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委估 26 幅土地中有出让、空转和划拨三类。①本次项目对出让用地按房 地产权证载明的规定年限评估;②对工业空转和划拨用地,除安亭镇昌吉路 18 号、 28 号-原 26/1 丘按工业出让 34.5 年用地评估,剩余工业用地均设定为出让 20 年用 地评估;③对商业空转和划拨用地,按出让商业 40 年评估;④对办公空转和划拨 用地,按出让 50 年评估。

本次委估 26 幅土地中①南翔镇沪宜公路 950 号土地动拆迁 80.4 平方米,原证 载土地面积 16101 平方米,现实际面积 16,020.6 平方米,本次土地按实际面积 16,020.6 平方米确定;②共和新路 3301 号土地权证记载土地面积 68336 平方米, 已被静安区土发中心收储部分土地,现实际土地面积为 55776.06 平方米,本次土 地按实际面积 55776.06 平方米确定;③广中西路 191 号土地权证记载土地面积 65237 平方米,已被静安区土发中心收储部分土地,现实际土地面积为 50217.72 平 方米,本次土地按实际面积 50217.72 平方米确定。其他 23 幅土地面积按企业提供 房地产权证确定,若期后权威部门对委估房屋、土地重新核定的面积与本次申报面 积存在差异,应做相关调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划拨、空转土地,因产权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正在 办理相关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因此,本次均按出让性质评估。未考虑委估资产涉 及的出让金负债。

本次委评对象四川中路 126 弄 10-20 号房地产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与百 联集团有限公司置换取得资产,权证记载权利人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权证未及时 变更,实际权属应属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有。

293

  • 7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拟置入土地类资产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未对交 易作价产生影响。

826 幅土地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拟置入的 26 幅地块按用地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工业用地、办公用地, 分别分布在上海市的宝山区、黄浦区、嘉定区、闵行区、浦东新区、松江区、杨浦 区、静安区。各宗地用途和地域分布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用途 所属区域
1 长江西路815 号 工业办公 宝山
2 四川中路110 号 办公 黄浦
3 四川中路126 弄10-20 号 办公 黄浦
4 安亭镇昌吉路18、28 号 工业 嘉定
5 南翔镇沪宜公路950 号 工业 嘉定
6 龙吴路4299 弄1 号 工业 闵行
7 银都路4399 号 工业 闵行
8 景谷路250 号 工业 闵行
9 沪闵路1111 号 工业 闵行
10 江川路555号 工业 闵行
11 宁桥路668 号 工业 浦东
12 松江区光星路8 号 工业 松江
13 永丰路35 号 工业 松江
14 乐都路255 号 工业 松江
15 方塔北路236 号 工业 松江
16 北内路32 号 工业 松江
17 世界路141 号 工业 杨浦
18 军工路1076 号 工业 杨浦
19 军工路1050、1060 号 工业 杨浦
20 军工路1140号(长白街道240街坊
1/5丘)
工业 杨浦
21 军工路1140号(长白街道240街坊
1/4丘)
工业 杨浦
22 军工路1140号(长白街道240街坊
1/7丘)
工业 杨浦
23 军工路1140号(长白街道240街坊
1/6丘)
工业 杨浦
24 共和新路3301 号 工业 静安(闸)
25 广中西路191 号 工业 静安(闸)
26 西藏北路571号 办公 静安(闸)

294

1 )评估方法简介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目的和估价对象的特点及实际情 况,以及收集资料分析,26 幅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位处上海市,近年来周边类似 土地的成交案例,有较活跃的公开市场,同时上海市有完整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故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法对其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2 )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相较于基准地价修正法,由于市场比较法体现了 26 幅土地实际市场可接受程 度,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市场比较法所得的计算结果更能准确反映其土 地使用权价值,故选择市场比较法测算结果更具合理性。即 26 宗地的评估值为 2,805,561,340.17 元。

二、董事会对经评估的拟置入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上市公司聘请东洲评估作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东洲评估已就拟置入资产中电 气置业100%股权、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与26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 资产分别出具了《电气置业评估报告》、《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和《拟置入土地 类资产评估报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上市公司董 事会就上述经评估的拟置入资产,对其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做出如下分 析:

(一)拟置入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 的相关性

1 、拟置入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聘请的东洲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 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现实的及 预期的利益或者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充分 的独立性。

295

2 、拟置入资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东洲评估出具了《电气置业评估报告》、《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和《拟置入 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遵循了 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拟置入资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拟置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针对拟置入股权类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 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并且最终选择了电气置业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 据,收益法仅进行验证使用;自仪泰雷兹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资产基 础法仅进行验证使用。针对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单项资产加和法, 其中:工业房屋建(构)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办公、商业房地产房地 — 合一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结果;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采用 市场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拟置入资 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一致。

(二)经评估的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况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中电气置业与自仪泰雷兹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上述股 权类股权类资产2014年至2016年1-9月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所在地国家现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企业的 发展趋势,分析了企业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 前景及潜力,并参考企业编制的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未来财务预 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296

(三)主要指标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交易中经评估的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为电气置业100%股权和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不 适用做敏感性分析,收益法下主要指标对评估值影响情况如下:

1 、自仪泰雷兹

自仪泰雷兹主要提供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与代维保服务。主要收入 为地铁、城市交通信号系统的销售收入,地铁运营维保服务费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折现率变动幅度对自仪泰雷兹估值影响较大,所以本次评估选取总收入、折现率参 数做敏感性分析。

  • (1)采用敏感性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变化对估值的可能影响,见下表: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10% -5% 0 5% 10%
评估值(万元) 45,700.00 49,200.00 52,500.00 56,000.00 59,000.00
估值变动率 -12.95% -6.29% - 6.67% 12.38%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除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因素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 (2)采用敏感性分析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对估值的可能影响,见下表: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率 -10% -5% 0 5% 10%
评估值(万元) 33,100.00
42,800.00
52,500.00 62,000.00 72,000.00
估值变动率 -36.95% -18.48% - 18.10% 37.14%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除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因素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3)采用敏感性分析折现率变化对估值的可能影响,见下表: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动率 -10% -5% 0 5% 10%
评估值(万元) 59,000.00
55,400.00
52,500.00
49,900.00
47,600.00
估值变动率 12.38% 5.52% - -4.95% -9.33%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除折现率变动因素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2 、电气置业

电气置业的主营业务为不动产经营,包括不动产租赁、土地资产管理以及工业 地产开发,主要的收入为不动产销售收入、土地置换收入、物业收入和佣金服务收

297

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折现率变动幅度对标的资产估值影响较大, 所以本次评估选取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折现率参数做敏感性分析。

(1)采用敏感性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变化对估值的可能影响,见下表: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10% -5% 0 5% 10%
评估值(万元) 121,200.00 134,200.00 147,400.00 161,100.00
175,100.00
估值变动率 -17.77% -8.96% - 9.29% 18.79%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除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因素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2)采用敏感性分析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对估值的可能影响,见下表: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率 -10% -5% 0 5% 10%
评估值(万元) 130,200.00 138,800.00 147,400.00 156,100.00 164,700.00
估值变动率 -11.67% -5.83% - 5.90% 11.74%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除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因素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3)采用敏感性分析折现率变化对估值的可能影响,见下表: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动率 -10% -5% 0 5% 10%
评估值(万元) 157,500.00 152,200.00 147,400.00 143,100.00 139,200.00
估值变动率 6.85% 3.26% - -2.92% -5.56%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除折现率变动因素外,其他因素、数据均不变动。

(四)标的资产后续经营各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

1 、自仪泰雷兹

1 )宏观及行业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轨交行业相较于十二五期间将有快速增长,根据已批复 建设规划,到2020 年地铁轨交规划里程 8500 公里,比 2015年新增近 5000 公里, 其中 2016、 2017 年分别新增 790 公里、854 公里,远超十二五期间年均新增 380 公里。根据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2016年联合发布的《中长期铁路网规 划》,到 2020 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达到15 万公里;到 2025 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 万公里左右。在政策的大力引导之下,城市轨交的 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将带动相关产业联动,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市 场需求预计会有较大程度的扩张。

298

目前,我国信号系统的供应模式基本为“外资提供技术、中资供应市场”。未 来有能力在国外先进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供应商 企业将占据市场发展的优势竞争地位。

因此,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环境变化趋势对拟注入资产的估值属利好影响。

2 )重大合作协议未来趋势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重大合作协议主要涉及采购和销售。报告期内,自仪泰雷 兹的供应商及销售客户相对稳定,管理层预计在预测年度内与已有的客户都将保持 较为稳定并持续增长的业务合作趋势。

3 )经营许可的未来趋势

结合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现有资料、相关证明及说明文件,在未来预期能够满 足相关管理办法中关于许可证延期的条件。经营许可在未来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2 、电气置业

1 )宏观及行业环境

近年来,国家房地产调控基调转换频繁,政策市特征显著,一定程度上带来房 地产市场的波动。2016 年上半年开始,全国政策面保持宽松基调,从调首付、降 税负、宽信贷等方面多管齐下力促“去库存”:下调不限购城市商业贷款首付比例 最低至 20%;多部委联合发文下调契税、营业税,5 月 1 日全面实行“营改增”, 交易税赋略有下降;央行也维持宽松信贷,一季度人民币贷款新增 4.61 万亿元, 同比多增 9,301 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房地产市场。3 月 25 日,上海出台“沪 九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传统的房地产行业以住宅产品的开发销售为主,近年来随着城市中心区域住宅 用地日趋减少,房地产企业开始谋求转型,加大商业地产的业务比重,并持有部分 物业以期获得长期租金收益。在新型城镇化以及经济转型背景下,区域经济发展、 产业结构升级势必伴随着大规模现代化产业园区及基地的建设。

从宏观环境来看,拟注入资产的估值会随着政策变动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但 波动风险及波动程度都已经显示出降低趋势。而且拟注入资产属于房地产行业未来 发展的重点细分领域之一,预计会有更多的利好政策和市场环境。拟注入资产所处

299

行业的宏观环境和行业趋势总体向好。

2 )重大合作协议未来趋势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重大合作协议主要涉及采购和销售。报告期内,电气置业 的供应商及销售客户相对稳定,管理层预计在预测年度内与已有的客户都将保持较 为稳定并持续增长的业务合作趋势。

3 )经营许可的未来趋势

结合拟置入股权类资产的现有资料、相关证明及说明文件,在未来预期能够满 足相关管理办法中关于许可证延期的条件。经营许可在未来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五)拟置入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及其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 的影响

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十节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 、本次拟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为电气置业100%股权、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 上海集优47.18%内资股股份。

其中,东洲评估就电气置业100%股权、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分别出具了《电 气置业评估报告》和《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拟置 入股权类资产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并且最终 选择了电气置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电气置业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果为257,575.91万元;自仪泰雷兹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收益法评 估结果为26,302.50万元。

上海集优是一家在联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2345.HK。根据2007年7 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令第19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 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4条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 签署日为准,下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

300

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因此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 类资产中上海集优47.18%内资股股份以上海集优47.18%内资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基础。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和计算价格基础,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中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定价为98,393.55万元。

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为26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东洲 评估出具的《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拟置入 土地类资产采用了单项资产加和法,其中: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土地使用权采用土地市场比较法评估,单项资产加和法评估结果为280.556.13万元。

根据上海电气与交易对方电气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同意拟置入资产中电气置业100%股权、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26幅土 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的作价以上市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 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款为564,434.55万元;同意拟置入资产中上海集优47.18% 内资股股份的交易价格以上海集优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 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乘以上海集优47.18%内资股股份对应的股数,确定交易 价款为98,393.55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合计交易价款为662,88.10万元。

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以及联交所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 股东合法的利益。

2 、拟置入资产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 )自仪泰雷兹

1 )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交易价格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
有者权益(模拟合并口径)
2015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模拟合并口径)
26,302.50 14,595.35 2,909.05

按照上述数据计算,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对应市净率和市盈率如下表:

市净率 市盈率(2015年实现数)
1.80 9.04

301

2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1 601766.SH 中国中车 20.69 2.52
2 601800.SH 中国交建 11.38 1.21
3 601390.SH 中国中铁 13.16 1.24
4 601186.SH 中国铁建 9.68 1.10
5 600018.SH 上港集团 18.08 1.99
6 601727.SH 上海电气 53.13 3.04
7 601766.SH 中国中车 20.69 2.52
8 601668.SH 中国建筑 7.10 1.10
平均数 17.58 1.66
中位数 12.27 1.22
拟注入资产 9.04 1.80

1 :以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为基础计算市净率; 注 2 :以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基础计算市净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自仪泰雷兹的市盈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市净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相比略高。从相 对估值角度分析,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值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定价公允。

2 )电气置业

1 )估值情况

交易价格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
有者权益(模拟合并口径)
2015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模拟合并口径)
257,575.91 154,648.51 10,423.68

按照上述数据计算,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对应市净率和市盈率如下表:

市净率 市盈率(2015年实现数)
1.67 24.71

2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1 000002.SZ 万科A 15.94 2.88
2 001979.SZ 招商蛇口 26.04 2.71
3 600606.SH 绿地控股 16.98 2.20
4 600340.SH 华夏幸福 17.38 6.17
5 600663.SH 陆家嘴 43.56 6.37
6 600649.SH 城投控股 11.88 2.12
7 600895.SH 张江高科 58.62 3.73

302

8 000046.SZ 泛海控股 27.14 5.33
平均数 27.19 3.94
中位数 21.71 3.31
拟注入资产 24.71 1.67

1 :以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为基础计算市净率; 注 2 :以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基础计算市净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电气置业的市盈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市净率也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从相对估值角 度分析,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值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交易定价公允。

3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强上海电气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影响见“第十 节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 响角度来看,拟置入资产定价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定价公允,充分保护了上海电气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拟置入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 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就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划拨、空转、授权经 营土地,电气总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承诺,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前签署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合同,并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 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产权证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已签署完毕该述土 地的出让合同,根据电气总公司确认, 电气总公司正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出让金缴 纳、产权登记手续。同时,电气总公司承诺,就置入资产中存在的部分土地、房产 使用不规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或租赁附着于划拨、空转土地上之房屋、部分 房屋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租赁公有居住房屋、出租方与租赁房屋权利人名称不一致 等),如因此导致上海电气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 因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上海电气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 第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上述事宜不会 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

303

(八)关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中电气置业 100%股权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257,575.91 万 元,本次交易定价为 257,575.91 万元;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中自仪泰雷兹 50.10%股 权的收益法评估值为 26,302.5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为 26,302.50 万元;拟置入土地 类资产采用的单项资产加和法评估值为 280,556.13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为 280,556.13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就本 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电气置 业100%股权、置入土地类资产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评 估报告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 在评估基准日时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电气置业100%股权、置入土地类资产的 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 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 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 则,评估价值公允。自仪泰雷兹50.10%股权、电气置业100%股权、置入土地类资产 以评估价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海电气及广大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节完)

304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拟购买的资产

上海电气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股 份(以下简称“置入股权类资产 1”)、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 股权(以下合称“置入股权类资产 2”,置入股权类资产 1、置入股权类资产 2 以 下合称“置入股权类资产”)及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以下简称“置 入土地类资产”,置入股权类资产、置入土地类资产以下合称“置入资产”)。

(三)标的作价、定价依据

置入股权类资产 1 的价格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2016 年 11 月 14 日,以下简称“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 H 股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 平均值乘以上海集优 47.18%股份对应的股数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置入股权 类资产 2、置入土地类资产的价格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并经上海市国资委备 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该等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 下:

1、置入股权类资产 1 的价格按上海集优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 H 股每 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 1.45 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元)/ 股)乘以上海集优 47.18% 股份对应的股数(即 678,576,184 股)确定,即 983,935,466.80 元,置入股权类资产 1 的价格以前述计算结果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为 983,935,466.80 元。

如自协议签署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期间,上海集优进行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置入股权类资产 1 的价格不作相应调整。因

305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或货币作为置入股权类资产 1 的孳息归上 海电气所有,新增股份与置入股权类资产 1 一并过户,货币资金则于置入股权类资 产 1 过户时由电气总公司支付给上海电气。

2、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 资评报字[2016]第 0930348 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 涉及的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东洲 资评报字[2016]第 0937166 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 涉及的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 第 0944196 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评估报告》,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截至评估基 准日的评估值为 263,025,000.00 元,电气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为 2,575,759,144.53 元,置入土地类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2,805,561,340.17 元,置入股权类资产 2、置入土地类资产的作价以前述评估结果为 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5,644,345,484.70 元。

鉴于上述置入股权类资产 2 及置入土地类资产之评估报告尚须经上海市国资 委备案,如上海市国资委对上述评估报告所确定之评估值进行调整,则置入股权类 资产 2 及置入土地类资产的最终价格将依据调整后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

有鉴于此,置入资产价格为 6,628,280,951.50 元,如上海市国资委对上述评估 报告所确定之置入股权类资产 2、置入土地类资产的评估值进行调整,则置入资产 的最终作价将依据调整后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资产交割

双方同意应于协议生效后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的要 求互相配合尽快办理本次交易涉及之置入资产及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过户及交割 手续,确定资产交割日。双方同意,资产交割日为置入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新增股 份登记至电气总公司名下的日期中最迟一日的上一月最末日为资产交割日(以下简 称“资产交割日”)。

交易双方同意,对置入资产的交割进行如下安排:

306

1、自置入股权类资产 1 根据协议的约定完成了登记于上海电气名下的证券登 记手续之日(简称“置入股权交割日 1”)起,即视为该等股权交割完毕,交易双 方同意自置入股权交割日 1 起,上海电气按照上海集优的章程享有与该等置入股权 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自置入股权类资产 2 根据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过户至上海电气名下的工商登 记手续之日(简称“置入股权交割日 2”)起,即视为该等置入股权交割完毕,交 易双方同意自置入股权交割日 2 起,上海电气按照各股权所属公司的章程享有与该 等置入股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自置入土地类资产根据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过户至上海电气名下的登记手续 之日起,即视为该等置入土地类资产交割完毕;如置入土地类资产中涉及未取得产 权证明的资产,应当由电气总公司交付上海电气,并由交易双方签署交割确认书, 双方签署交割确认书之日,即视为该等资产交割完毕。

双方同意,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上海电气应依据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登记业务 规则尽快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于电气总公司名下的证券登记手续。

(五)过渡期安排

1、在协议签署日至资产交割完成日的期间内,双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 上海集优、自仪泰雷兹、电气置业经营管理的平稳过渡,不得损害上海电气和上海 电气其他股东的权益。电气总公司不得在置入资产上设置担保等第三方权利,不会 阻碍本次交易的实施。

2、双方同意,置入股权类资产 2、置入土地类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 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电气总公司享有、承担。

(六)合同生效条件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起生效:

  • 1、本次交易获得上海电气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 审议通过;

  • 2、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307

4、本次交易涉及之自仪泰雷兹股东变更事项于有权外资主管部门办理完毕相 关股东变更手续;

5、本次交易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 同意(如有)。

双方应当积极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审批申报手续。

(七)违约责任

1、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 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 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守约方最终不能取得按照协议的规定应当取得 的利益,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二、《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和国盛投资分别签订了《股份认 购协议》。2017 年 3 月 17 日,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和国盛投资分别签订了《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上海电气拟开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每股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海电气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将于本次发行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 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 则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 价过程,但承诺接受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 对象相同。

其中,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将分别以不超过 150,000 万元现金和 50,000 万元

308

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认购价款除以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 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均作舍去处理。

(三)认购价款交付和股票交付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应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上海电气发出 的认购价款书面缴款通知(通知发出之日为“缴款通知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根据协议的规定将其应支付之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指定的账户,待验资完毕扣除 相关费用后划入上海电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上海电气应在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按规定程序以及协议约定足额缴付认购价 款后,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电气总公 司、国盛投资实际认购的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 券登记系统记入其名下,以实现交付。

如果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付其应支付之认购 价款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权利,上海电气有权另行处理其放 弃认购的股票。发生前述情形的,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 违约责任。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

《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署,并且在下述条 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 1、本次交易获得上海电气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 审议通过;

  • 2、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 4、本次交易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

  • 同意(如有)。

上述任何一个条件未得到满足,协议将自行终止;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 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309

(五)违约责任

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 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 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若不按照协议的支付方式支付认购价款,则应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其应向上海电气支付认购价款 5%的违约金。

上海电气若非按照协议约定向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交付所认购股票的,则上 海电气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支付违约金。

三、《业绩补偿协议》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结论的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涉及置入资产中,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交易价值系采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并作为评估结论。除上述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1”)外,本次交易拟 置入资产及其相关项目均不存在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的情况。

2 、净利润承诺数

电气总公司承诺,自仪泰雷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 润不低于 5,447.59 万元、6,294.58 万元和 6,428.02 万元,否则电气总公司将按《业 绩补偿协议》对上海电气予以补偿。

3 、盈利差异的确定

(1)双方同意,上海电气应当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即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以下简称“补偿测算期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自仪泰雷兹的实际 净利润数与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 (2)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自仪泰雷兹实际净利润数与

310

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上海电气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4 、盈利差异的补偿

(1)双方同意,若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自仪泰雷兹任一实现的实际净 利润数低于其对应之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则电气总公司须就不足部分向上海 电气进行补偿。

(2)补偿测算期间内每年度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标的资产 1 当期应补偿金额=(自仪泰雷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自仪泰雷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测算期间内自仪泰雷兹 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标的资产 1 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电气总公司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 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就电气总公司向上海电气的补偿方式,双方同意以电气总公司于本次交 易中认购的上海电气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予 以补偿。

(4)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若上海电气在补偿测算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 送股比例)。

若上海电气在补偿测算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电气总公司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 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5)如果电气总公司因自仪泰雷兹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其对应之电气总 公司净利润承诺数而须向上海电气进行股份补偿的,上海电气应以 1 元总价回购并 注销电气总公司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上海电气应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后 60 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回购电气总公司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并 发出关于召开审议前述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上海电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311

份回购注销方案的,上海电气应相应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的相关程序。上海电气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且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后 30 日内,书面通知电气总公司股份回购数量。电气总公司应于收到上海电 气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 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海电气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股 份过户至上海电气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海电气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 销事宜。

自电气总公司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 东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5 、业绩补偿期满的减值测试安排

在补偿测算期间届满后,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将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1 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最后一年的上海电 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如: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大于标的资产 1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则电气总 公司应向上海电气另行补偿股份,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予以 补偿。

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

标的资产 1 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 1 补偿期限 内已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 1 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 1 评估值并排 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电气总公司因标的资产 1 盈利差异及减值测试所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 偿及现金补偿金额总计不超过其对应之标的资产 1 交易价格。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结论的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涉及置入资产中,电气置业 100%股权所含存货科目项下的房产及其 土地使用权(除陈行支路 365 号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除存货科目项下以外的

312

工业用地之土地使用权,住宅、办公、商业用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和置入土地类资产 中所含工业用地之土地使用权、住宅、办公、商业用房及其土地使用权价值系采取 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除上述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2”)外,本次交易拟置 入资产及其相关项目均不存在采用市场法确定评估结论的情况。

2 、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1)在补偿测算期间,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2 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每一年的上海电气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如:标的资产 2 发生减值,则电气总公司应向上海电气补偿股份,如股份不足 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予以补偿。

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

标的资产 2 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 2 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 股份的发行价格—标的资产 2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补 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因标的资产 2 减值测试所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金 额总计不超过其对应之标的资产 2 交易价格。

(四)违约责任

电气总公司承诺将按照协议之约定履行其补偿义务。如电气总公司未能按照本 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其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电气总公司应按未补偿部 分金额为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年贷款利率/365 天)上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海电气,直至电气总公司的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五)协议的生效、修改、转让

《业绩补偿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 之日起生效;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业绩补偿协议》相 应同时解除或终止。

313

(本节完)

314

315

第九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根据上海市工商局向上海电气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086691),上海电气的经营范围为: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 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 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 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向电气总公司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001051),电气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 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 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 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上海电气(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四个板块:

(1)新能源与环保设备板块,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和销售核电核岛设备和风 电设备,提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电站环保、污水处理和分布式能源系统的一揽 子解决方案;

(2)高效清洁能源设备板块,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和销售火电设备、核电常 规岛设备和输配电设备;

(3)工业装备板块,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和销售电梯、电机、机床及其他几 点一体化设备;

(4)现代服务业板块,主要包括提供电力和其他行业工程的一体化服务,提 供金融产品及服务,提供国际贸易服务等功能性服务。

316

2、电气总公司(包括控股的除上海电气及下属控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 主营业务包括:

(1)制冷压缩机及制冷关联业务:设计、制造、销售空调压缩机、冰箱压缩 机、除湿机压缩机、商用冷柜等制冷关联设备及铸造件。

(2)关键基础件业务:从事汽轮机叶片、精密轴承、高强度标准件紧固件、 数控机床刀具系统等机械配件的生产、设计、销售业务。

(3)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业务:从事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自动化仪表及其相 关的机电产品、元器件;仪表成套装置、仪器仪表元器件、工艺配套件的设计、生 产、技术服务和咨询业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变送器、记录仪表、温度仪表、 压力仪表、物位仪表、数显仪表、流量仪表、称量仪表、阀门、执行机构。

(4)纺织机械及专配件业务:设计、制造、销售清梳联、精梳机、粗纱机、 细纱机、自动络筒机等棉纺全流程成套设备、长短丝纺丝机、涤纶后处理等化纤成 套设备、喷气织机、剑杆织机等纺织设备。

(5)服务业: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自营业务,集团内的土地、房产、设 备的置换、买卖、租赁、中介、咨询、维修。

根据上述主营业务对比,上海电气(包括下属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与电气总 公司(包括控股的除上海电气及下属控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存在 重叠,电气总公司(包括控股的除上海电气及下属控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主 营业务与上海电气(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上海集优的主营业务包括:工业叶片、精密轴承、高强度标准件紧固件、数控 机床、刀具系统、中小型特种电机等机械配套件的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和培训, 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其业务与 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因此,上海集优置 入上海电气将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

自仪泰雷兹的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销售

317

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 务;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从事通信工程;以专业承包方式从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 电设备安装工程;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询等。其业务与电气总公司 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因此自仪泰雷兹置入上海电气 将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

电气置业的主要业务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集团内不动产管理,即对集团内的不 动产进行集中的经营管理;二是存量工业地产处置,根据政府规划及集团发展需求, 电气置业作为统一的平台进行工业地产的处置,处置的途径主要为政府收储、政府 征收和市场化处置;三是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的趋势及未来工业市场的需求状况,进 行工业地产的开发,以出租或出售的方式实现收益。作为电气总公司专业的不动产 经营管理平台,电气置业的业务与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情况。因此,电气置业置入上海电气将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仍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所作的承诺

电气总公司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在任何期间,若发行人之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上市,而电 气总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 30%或以上,或在电气总公司根据中 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之规则被视为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的任何期限内,电气总公司不会从事与发行人(包括下属控股企业) 相竞争的业务,电气总公司同时承诺确保电气总公司所控制企业不会从事与发行人 (包括下属控股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 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权益)。

2、在电气总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任何期限内,如发行人(包括下属控 股企业)有意进一步拓展并实际从事新业务,电气总公司不会从事与发行人(包括 下属控股企业)相竞争的该等新业务,电气总公司并承诺确保电气总公司所控制企 业不会从事与发行人(包括下属控股企业)相竞争的该等新业务。

318

3、在经营活动中,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或 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发行人(包括下属控股企业)的独立经 营、自主决策。

4、在电气总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发行人 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

5、电气总公司根据市场及所属子公司情况确定经营原则,如果出现发行人的 业务与电气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发行人较电气总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6、该承诺函自电气总公司签署后生效且不可撤销。该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电 气总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电气总公司违反该承诺函的条款并导致发行人(包 括下属控股企业)利益受损,电气总公司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联交易

(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情况、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1 、上海集优的关联交易情况、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1 )报告期内上海集优的关联方情况

根据《上海集优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上海集优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电气总公司 母公司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黑龙江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电气财务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集团香港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319

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都市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工程机械厂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原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重厂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自仪股份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鼓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电气实业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英实物业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电气置业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甘肃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优机床 联营公司

2 )报告期内上海集优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集优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上海集优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1 )销售及采购

① 销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19,770.20 16,975.16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2,577.89 6,855.74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 3,624.03 5,849.18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57.64 2,756.29
上鼓公司 2,184.45 1,797.07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10.43 934.32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黑龙江有限公司 2,693.32 833.07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733.22 529.03

320

上重厂 113.73 236.16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1,826.08 207.55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183.61 204.88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 84.47 190.60
上海工程机械厂有限公司 104.41 188.60
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67.06 132.68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12.98 76.21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15.20 61.54
上海都市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 10.77
上优机床 0.60 -
自仪股份 3.71 4.67
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 179.65 -
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 21.23 -
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36.96 -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15.36 -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甘肃有限公司 10.92 -
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 31.41 -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424.34 -
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 552.97 -
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 22.22 -
合计 35,558.08 37,843.50

② 采购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自仪股份 8.03 19.14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 0.61
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0.08 -
合计 8.11 19.76

2 )固定资产交易

① 购置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集团香港 - 1,067.77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13.59
合计 - 1,081.36

② 出售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总公司 - 157.54
合计 - 157.54

321

3 )其他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类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24.79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1.85 8.71
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0.18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
(原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0.72 -
接受劳务合计 42.56 33.67
电气总公司 提供劳务 1,886.79 3,773.58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20.00
提供劳务合计 1,886.79 3,793.58
电气总公司 承租物业 2,079.46 2,124.59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
(原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
承租物业 66.68 75.05
电气置业 承租物业 233.78 242.55
上海英实物业有限公司 承租物业 130.82 -
承租物业合计 2,510.75 2,442.20
电气总公司 搬迁补偿 - 342.46
搬迁补偿合计 - 342.46
电气实业 处置子公司 - 19,893.21
处置子公司合计 - 19,893.21
电气总公司 处置联营公司 - 2,192.21
处置联营公司合计 - 2,192.21
电气总公司 分配股利 2,171.44 950.01
集团香港 分配股利 170.27 74.50
分配股利合计 2,341.71 1,024.51
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利息费用 3,006.96 5,256.29
集团香港 利息费用 1,488.96 386.29
电气财务 利息费用 - 19.69
利息费用合计 4,495.93 5,662.27
集团香港 资金借入 - 69,460.00
资金借入合计 - 69,460.00
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归还 - 86,341.00
资金归还合计 - 86,341.00
电气财务 票据贴现 - 2,000.00
票据贴现合计 - 2,000.00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35.30 433.62
合计 535.30 433.62

3 )债权债务往来余额

322

1 )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7,008.84 7,193.06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 732.31 3,190.87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159.89 1,759.40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 1,319.38
上鼓公司 774.39 668.79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297.67 465.89
上重厂 104.90 187.57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119.31 155.01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液压泵厂 - 105.39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黑龙江有限公司 591.95 226.28
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0.35 54.96
上海工程机械厂有限公司 9.43 47.27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 22.53 29.61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2.39 17.04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47.64 15.75
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0.59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9.09
上海都市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 6.40
上优机床 0.64 2.63
上海第二机床厂梅陇分厂 - 2.39
自仪股份 0.04 0.39
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 65.81 -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574.39 -
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 88.64 -
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42.30 -
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 10.62 -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1.19 -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甘肃有限公司 12.78 -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495.75 -
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 26.00 -
总计 11,189.75 15,467.76

2 )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总公司 - 53.50
合计 - 53.50

3 )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323

集团香港 117.11 755.02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42.15 50.51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143.95 13.37
上海工程机械厂有限公司 1.00 0.97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 30.35 -
上海热处理厂有限公司 - 0.54
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 2.24 0.07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0.00 0.00
上海标准件机械厂 0.00 -
合计 336.81 820.49

4 )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总公司 - 2,000.00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57.17
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 - 103.55
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4.65 -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0.00
合计 4.65 2,360.72

5 )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1,245.79 1,149.83
集团香港 48.71 43.36
合计 1,294.50 1,193.18

6 )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总公司 225.67 1,232.64
电气置业 - 50.04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 - 19.24
上海电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12 2.12
合计 227.79 1,304.04

7 )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95,037.94 88,962.32
集团香港 73,068.00 70,951.00
合计 168,105.94 159,913.32

4 )报告期内上海集优的主要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

324

上海集优在报告期内主要的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及采购,与关联 方之间的固定资产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上海集优主要关联方为上海电气、电气总 公司及其子公司。

上海集优自 2006 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应自身业务发展所需,与上海电 气、电气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以促进公司生产及业务。鉴于上海集优 与上海电气、电气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业务关系,且熟悉各方产品 及需求规格,各方能够对其他方对产品提出的新要求作出快速、准确的响应;如果 有关产品及服务的交叉供应终止,则将对上海集优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上海集优 主要销售及采购、提供及接受劳务的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因此上海集优主要 销售及采购、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上海集优因自身生产经营所需,向电气总公司及其子公司承租物业。其物业承 租价格系根据电气总公司物业租赁相关价格政策制定。因此上海集优主要承租物业 方面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上海集优与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归还关联交易主要系部分 归还上海集优子公司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向上海电气全 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用以收购 Nedfast Investment B.V.100%股权的 3 亿美元。上海 集优与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集团香港发生的资金借入关联交易主要系上海集优 于 2015 年与电气总公司签订的最多达 1 亿欧元的循环贷款协议,这将提升上海集 优现金流量,增加公司日常营运的营运资金基础。

由于上海集优系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其关联交易信息亦在公开资料 中披露。

  • 2 、自仪泰雷兹的关联交易情况、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1 )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的关联方情况

根据《自仪泰雷兹审计报告》,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电气总公司 母公司
Thales International SAS 外方投资者
自仪有限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原投资方之一)
泰雷兹自动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325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泰雷兹软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泰雷兹(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lutions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Communication & SecurityS.A.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Transportation System GmbH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Transportation & Security (HK)Ltd.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Italia S.p. A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Austria GmbH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Malaysia Sdn. Bhd.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Thales Trainingand ConsultancyLimited 受泰雷兹国际控制的公司
上海申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受自仪有限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受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公司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 )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自仪泰雷兹审计报告》,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lutions 技术服务 9,664.16 8,160.04
Thales Transportation Systems GmbH 采购设备 5,163.79 3,108.37
Thales Communications & Security S.A. 采购硬件、技术
服务
2,748.35 3,483.65
Thales Italia S.p.A 采购设备、技术
服务
1,054.41 68.34
自仪有限 采购设备 208.04 187.51
Thales Austria GmbH 技术服务 58.86 107.69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78.65
Thales Training and Consultancy Limited 技术服务 9.64 -
Thales Transportation & Security (HK)Ltd. 技术服务 - 6.12
上海申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 2.05
合计 18,907.24 15,202.41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tutions 提供劳务 1,225.45 772.55
Thales Communications & SecurityS.A. 提供劳务 137.39 -
自仪有限 提供劳务 68.08 -
泰雷兹自动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4.38 7.40
Thales Transportation & Security (HK)Ltd. 提供劳务 16.63 96.89
Thales Malaysia Sdn.Bhd. 提供劳务 9.50 -

326

泰雷兹(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48 -
合计 1,483.91 876.83

3 )技术特许使用权费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tutions 1,522.93 820.43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lutions 1,824.10 515.40
自仪有限 443.66 119.35
Thales Communication & SecurityS.A. 68.56 -
泰雷兹自动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5.84 58.46
Thales Transportation & Security(HK) Ltd 12.48 140.13
Thales Malaysia Sdn. Bhd. 1.01 -
泰雷兹(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71
合计 2,375.64 857.05

2 )预付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890.14 -
Thales Austria GmbH 178.36 -
合计 1,068.50 -

3 )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lutions 6,071.84 3,004.41
Thales Communications & SecurityS.A. 1,614.25 650.11
Thales Transportation Systems GmbH 368.59 275.43
Thales Italia S.p.A 201.41 -
自仪有限 98.72 743.08
Thales Trainingand ConsultancyLimited 8.24 -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5.50 5.50
上海申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1.30 1.30
Thales Austria GmbH - 19.99
合计 8,369.86 4,699.83

4 )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的主要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

327

自仪泰雷兹在报告期内主要的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向 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与关联方之间的技术特许使用权费。其中主要关 联交易、其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如下: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主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lutions 技术服务 9,664.16
8,160.04
Thales Transportation Systems GmbH 采购设备 5,163.79
3,108.37
Thales Communications & SecurityS.A. 采购硬件、技术服务 2,748.35
3,483.65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lutions 是一家专业提供信号系统软硬件设计的 公司,Thales Transportation Systems GmbH 与 Thales Communications & Security S.A. 是泰雷兹集团中负责硬件生产的公司。基于整体地铁信号系统项目运行安全和质量 的考虑,自仪泰雷兹的部分设备采购及特殊功能的开发由上述关联方提供,因此自 仪泰雷兹从上述企业采购硬件具有一定必要性。由于公司运用的技术部分来自于泰 雷兹集团研发的技术,一般不能从泰雷兹外部其他来源取得相应技术服务,因此自 仪泰雷兹向上述关联方采购技术服务具有一定必要性。

自仪泰雷兹根据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或采购协议进行技术或硬 件的采购,采购原材料的价格系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决定,接受劳务服务 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决定或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协商决定。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自仪泰雷兹主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tutions 提供劳务 1,225.45
772.55

自仪泰雷兹主要为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tutions 提供技术服务,主要

系因为 Thales Canada Transportation Sotutions 需要为其销售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提 供后期维护服务,因此委托自仪泰雷兹进行。上述维护服务价格系根据公司与关联 方签订的协议价格并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328

3 、电气置业的关联交易情况、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1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的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母公司
上海南洋电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自仪有限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绿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信通浦皓置业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线五厂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北际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汶兴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第三机床厂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工具厂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电气财务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上缆藤仓电缆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船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电气实业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输配电实验中心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钢球厂3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重型机床厂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开通数控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鼓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329

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远东钢丝针布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搪瓷不锈钢制品联合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中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党校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集团)进出口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压力容器检验站)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缆厂有限公司3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瓷厂有限公司3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双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联合木材工业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金田商务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液压气动总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上海派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长阳创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新业坊尚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八佰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2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屹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藤仓橡塑电缆有限公司3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电气欧亚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电气清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阿耐思特岩田涂装机械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法维莱交通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上海轨发 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注 1:该部分企业原为电气置业子公司,因股权划转至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与 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同受一方最终控制;

  • 注 2:该部分企业原为电气置业的联营企业,因股权划转至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联营企业;

  • 注 3:该部分企业因电气总公司股权处置,自 2016 年开始与电气置业无关联关系。

2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的关联交易情况

330

1 )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总公司 房屋租赁 13,580.00 14,000.00
上海电气 房屋租赁 420.00 -
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上海电气(集团)总
公司压力容器检验站)
安保服务 830.00 963.34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2.38 -
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11.97 81.60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315.00 -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35.03
上海绿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32.40 29.60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306.60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840.00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432.69 419.75

2 )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八佰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227.91 1,212.75
上海船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81.57 45.68
上海电缆厂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91.69 36.79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 232.52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628.00 609.00
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98.85 101.26
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45.28 31.71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赁 202.75 204.34
中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党校 房屋租赁 11.32 7.60
上海电气欧亚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49.38 55.83
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6.67 17.43
上海电气清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8.79 28.56
上海电气输配电实验中心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58.35 30.50
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42.33 24.16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 房屋租赁 5.35 10.87
上海钢球厂 房屋租赁 63.86 22.17
上海工具厂 房屋租赁 233.78 242.55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357.22 330.37
上海轨发 房屋租赁 331.75 -
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28 0.64
上海南洋电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32.47 32.74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7.20 9.51
上海上缆藤仓电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538.76 418.33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2.60 15.86
上海藤仓橡塑电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92.86 315.38

331

上海汶兴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 6.60
自仪有限 房屋租赁 3.89 9.37
上海北际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666.67 -
上海法维莱交通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83 3.00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2.69 25.68
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1.84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4.05 11.17
上海阿耐思特岩田涂装机械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6.75 7.16
上鼓公司 提供劳务 3.73 1.27
上海重型机床厂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8.94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5.53 16.04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1.74 52.93
电气实业 提供劳务 34.01 40.83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07 9.56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60 0.63
上海金田商务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6.42 -
上海开通数控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66 2.84
上海联合木材工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7.15 60.00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64 2.46
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5.13 5.31
上海双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73.72 60.00
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6.98 3.71
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2.13 58.00
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18 2.50
自仪有限 提供劳务 2.83 3.00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0.00 -
上海搪瓷不锈钢制品联合公司 提供劳务 54.50 9.50
电气总公司 提供劳务 403.67 573.85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268.22
上海电气 提供劳务 11.89 220.68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39.66
上海远东钢丝针布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 15.22
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14.99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63.92 48.71
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12 -
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46 -
上海液压气动总公司 提供劳务 14.50 -
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公司 提供劳务 44.90 -

3 )关联方其他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财务
存款利息收入
255.79
240.31
上海第三机床厂
解约成本
-
500.00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财务
存款利息收入
255.79
240.31
上海第三机床厂
解约成本
-
500.00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财务
存款利息收入
255.79
240.31
上海第三机床厂
解约成本
-
500.00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财务
存款利息收入
255.79
240.31
上海第三机床厂
解约成本
-
500.00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存款利息收入 255.79
240.31
解约成本 -
500.00

332

4 )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81.04
348.82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37.38
95.56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1.92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2016/4/12
2017/4/11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2016/7/8
2017/7/7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
2016/3/17
2017/3/16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2015/4/12
2016/4/11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2015/7/8
2016/7/7 已还
上海长阳创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960.00
2016/9/29
2019/9/28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15/5/20
2016/5/19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7,588.00
2015/6/16
2016/6/15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14/5/21
2015/5/20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7,588.00
2014/6/17
2015/6/16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13/5/28
2014/5/28 已还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15/9/15
2018/9/14 已还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90.00 详见:注1
上海电线五厂有限公司 280.00 详见:注1

注 1:本公司对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电线五厂有限公司的借款为免息借款; 注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电气置业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出已全部收回。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12-31 2016-12-31 占比(% 占比(%
应收账款 上鼓公司 1.46 0.23
存放在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电气财务 49,464.59 92.43
预收款项 上海上缆辐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94 0.02
其他应付款 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压力容器检验站)
80.00 1.12
预付账款 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500.00 80.60
预付账款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2.96 0.42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12-31 占比(%
应收账款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39.66 3.06
应收账款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134.07 10.35
应收账款 上海电气清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38 0.18
应收账款 上海工具厂 50.04 3.86

333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12-31 占比(%
应收账款 上海上缆藤仓电缆有限公司 104.58 8.07
其他应收款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90.00 74.37
其他应收款 上海电线五厂有限公司 280.00 23.4
其他应收款 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6.58 1.39
其他应收款 电气总公司 9.82 0.82
存放在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电气财务 35,451.93 87.57
其他流动资产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9,588.00 81.34
其他流动资产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2,200.00 18.66
预收款项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0.91 0.01
预收款项 自仪有限 0.29 0.01

4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的主要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

电气置业在报告期内主要的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向关 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存款利息收入,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关联 方资金拆借利息支出及关联方资金拆借。其中主要关联交易、其必要性和定价公允 性如下: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主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总公司 房屋租赁 13,580.00 14,000.00
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压力容器检验站)
安保服务 830.00 963.34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向电气总公司租赁 房屋,向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压力容器检验站) 采购安保服务。

电气置业是电气总公司旗下专业的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主要从事集团内不动 产管理,存量工业地产处置和存量工业地产开发业务。在不动产管理方面,报告期 内,电气总公司采用出租的形式将旗下不动产交由电气置业统一进行管理,租赁价 格系根据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因此报告期内电气置业与电气总公司之间发生的 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与公允性。根据电气总公司、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与电气置业签署之《不动产管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电气总公司、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合计 228 处房地产委托电气置业管理,,

334

电气置业收取相关不动产管理费,即电气总公司采用委托管理的形式将旗下不动产 继续交由电气置业统一管理。

电气置业采购安保服务系因为其业务需要,具有一定必要性,其采购安保服务 交易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主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八佰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227.91
1,212.75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628.00
609.00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357.22
330.37
上海轨发 房屋租赁 331.75
-
上海上缆藤仓电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538.76
418.33
电气总公司 提供劳务 403.67
573.85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关联方进行房屋 租赁,以及向电气总公司提供专业化不动产经营管理等劳务服务。

电气置业作为电气总公司旗下专业的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主要从事集团内不 动产管理,存量工业地产处置和存量工业地产开发业务,并将其中一部分工业地产 经过打造升级后供集团内部产业使用,因此关联租赁具有必要性。电气置业接受电 气总公司委托,对其名下不动产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因此向电气总公司提供劳务具 有必要性。电气置业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提供劳务系根据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3 )关联方其他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气财务 存款利息收入 255.79
240.31

电气财务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定位为上 海电气的管理规划型司库、增值金融服务平台和推动主业的增长引擎,在提供金融 服务方面累积了丰富经验。根据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管控 措施,电气总公司下属企业的资金一般存放在电气财务,电气财务具有严格的内部 控制制度,对成员单位办理的相关金融业务均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及行业规定办理。

335

电气财务就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所有存款服务厘定的利率受人民银行 的相关指引及法规规限。为遵守该等指引及法规,电气财务将参考人民银行不时设 定的相关利率厘定其利率,亦会根据人民银行未来对于相关贷款利率的规定和要求 进行调整。电气置业与电气财务之间存款利息收入的关联交易也系根据上述规定进 行,具有公允性。

4 )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81.04
348.82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37.38
95.56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曾是电气置业参股公司,于 2016 年剥离出电气置业。 报告期内电气置业与其发生的委托贷款系分别按股东的投资比率进行出借资金,利 率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曾是电气置业全资子公 司,于 2016 年剥离出电气置业。报告期内电气置业与其发生的委托贷款系根据子 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出借资金,利率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公 允性。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2016/4/12
2017/4/11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2016/7/8
2017/7/7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
2016/3/17
2017/3/16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2015/4/12
2016/4/11 已还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2015/7/8
2016/7/7 已还
上海长阳创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960.00
2016/9/29
2019/9/28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15/5/20
2016/5/19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7,588.00
2015/6/16
2016/6/15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14/5/21
2015/5/20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7,588.00
2014/6/17
2015/6/16 已还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13/5/28
2014/5/28 已还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15/9/15
2018/9/14 已还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90.00 详见:注1
上海电线五厂有限公司 280.00 详见:注1

注 1:本公司对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电线五厂有限公司的借款为免息借款; 注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出已全部收回。

336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电线五厂 有限公司曾是电气置业全资子公司,于 2016 年剥离出电气置业。上海长阳创谷企 业发展有限公司曾是电气置业参股子公司,于 2016 年剥离出电气置业。报告期内, 电气置业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存在内部资金拆借,资金拆借利率系根据人民银行相 关利率和规定执行厘定,具有公允性。

电气总公司承诺,其将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彻底解决与之相关的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置业与上述关联公司资金拆借已清 理完毕。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其他子公司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方面存在部分关联交易,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 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1 、本次交易后上海电气的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电气总公司 母公司
上海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瓷厂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广告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现代农业装备成套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工程机械厂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南洋电机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太平洋纺织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海立铸造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先锋电机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第三机床厂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联合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337

上海辛克试验机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远东钢丝针布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申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环境监测站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力达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机床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液压气动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长江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太平洋机电集团上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良纺纺织专件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普恩伊进出口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华嵘实业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中纺机机械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信通浦皓置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钢球厂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青岛海立电机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一纺机械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海立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中纺机机械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金田商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南昌海立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绵阳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海立电器(印度)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海立高科技日本株式会社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绿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搪瓷不锈钢制品联合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双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飞人协昌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联合木材工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金田商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英实物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南昌海立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绵阳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338

上海金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冷气机厂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海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海立高科技日本株式会社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海立睿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集团香港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钠硫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理工技术创新中心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老干部活动室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线五厂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自仪希希埃阀门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安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杭州富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重厂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电气(无锡)锻压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核电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斯必克斯冷却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上海建设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德国西门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上海市电力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上海电气欧亚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摩根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上海南洋电缆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西门子电站自动化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三菱电机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上海南洋-藤仓电缆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其他关联企业
德国凯士比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

2 、本次交易后上海电气的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599.10
联营企业 259,328.20

339

其他关联企业 169,559.60
合计 431,486.90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电气总公司 2,609.4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38,235.60
联营企业 11,730.90
其他关联企业 452,071.50
合计 504,647.40

3 )建造合同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其他关联企业 145,062.60

4 )租赁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982.60
联营企业 2,574.50
其他关联企业 1,378.60
合计 4,935.70

5 )租赁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电气总公司 16,177.9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880.80
合计 17,058.70

6 )关联方担保情况

1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借款担保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1231
最高额 实际担保额
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 3,729.00 3,420.10

2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1231

340

担保金额
上鼓公司 13,500.00

7 )资产转让情况

1 )购买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197.10

2 )处置子公司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电气总公司 12,803.70

8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董事 228.80
监事 21.00
高级管理人员 497.50
合计 747.30

9 )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 )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电气总公司 4,615.00 3,068.3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49,733.60 -
联营企业 3,469.00 -
其他关联企业 2,045.00 90.30
合计 59,862.60 3,158.60

2 )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电气总公司 649.20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300.50 -
联营企业 22.60 -
其他关联企业 1.90 -
合计 974.20 -

341

3 )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12,697.70
联营企业 1,511.50
合计 14,209.20

4 )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电气总公司 0.5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14,568.40
联营企业 5,122.00
其他关联企业 6,313.60
合计 26,004.50

5 )应收股利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联营企业 6,104.20

6 )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电气总公司 33,339.4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5.00
联营企业 9,780.00
合计 43,124.40

7 )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82,050.40
联营企业 19,311.10
其他关联企业 9,403.70
合计 110,765.20

8 )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电气总公司 18.5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615.50
联营企业 2,669.30

342

其他关联企业 2,989.90
合计 6,293.20

9 )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电气总公司 98,152.1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642.20
联营企业 219.30
其他关联企业 11,507.20
合计 112,520.80

10 )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电气总公司 5,716.8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10
其他关联企业 4,296.80
合计 10,015.70

11 )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316.30
联营企业 5,136.20
合计 7,452.50

10 )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存款及贷款等服务情况

1 )客户存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电气总公司 10,512.2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01,640.70
联营企业 14,380.70
合计 226,533.60

2 )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电气总公司 375.4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632.30
联营企业 74.80

343

其他关联企业 0.90
合计 1,083.40

3 )贷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电气总公司 205,000.0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367,144.00
联营企业 23,700.00
其他关联企业 2,205.00
合计 598,049.00

4 )贴现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1231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3,144.80
合计 3,144.80

5 )贷款及票据贴现的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电气总公司 4,199.30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9,511.10
联营企业 330.50
其他关联企业 113.20
合计 14,154.10

6 )为关联方出具的非财务担保函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 2016 年度
联营企业 369.00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已经制定了规范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相关内容主要如下:

1、《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和程序做出的规范

(1)第 83 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记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令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

344

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作出详细说明。”

(2)第 105 条规定,“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进行,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应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 44 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记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令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 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 详细说明。”

  •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 5 条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征集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的草案,各有关提案 的提出人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递交提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涉及依法须经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根据有权的监管部门不时颁布的标准确定)的提 案,应先由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秘书对有关资料整理后,列明董事会会议时间、 地点和议程,提呈董事长。”

第 13 条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 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此外,上海电气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对本次交易做出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上海电气的股东的权利 和义务,充分尊重上海电气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海电气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上海电气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在上海电气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海电气的资金、资产的行

345

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上海电气及其 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上海电气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与相关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公司的章程、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且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海电气给予的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 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也不会向上海电气谋求任何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 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上海电气以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 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上海电气,且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如需)按照上 海电气以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的要求实施补偿;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上海电气经 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并促使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赔偿上海电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 失。”

(四)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根据各类产品在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的特点,相应建立了独立、完 整、全面的产、供、销体系,具备了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能力,不存在对关联 方的依赖。

(本节完)

346

第十节 其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同时披露 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交易风险

(一)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重组正式方案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等,上述批准或核准 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待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几项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拟置入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 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 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的 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配套募集资金未获核准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计划向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共和新路新兴产业 园区开发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

347

用。

受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变化及监管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募集配套 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 情形下,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若自有资 金或银行贷款不足的,不排除存在上市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或终止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实施的风险。

(四)拟置入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拟置入资产的评估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评估 情况”。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 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监管 变化,导致出现拟置入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评估估 值风险。

二、拟置入资产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上海集优所属行业为机械基础件制造业,属装备制造业 中的基础性产业,其生产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行业、能源板块、航空航天及轨道交通 行业和工业机械行业。在国家节能减排、提升高端产业布局政策支持下,新能源汽 车、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预计得到大力发展,为机械基础件市场发展增加动力。同 时,国家提出“一带一路”等“走出去”战略也将为基础件市场带来更大的机会。 上述政策红利未来如不能按预期实现或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出现标的公 司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涉及的主营业务受政策影响较大。例如,本次 交易另一标的公司电气置业,主要从事集团内不动产管理、存量工业地产处置与存 量工业地产开发。房地产行业历来属于政府重点关注行业,政府运用多种宏观调控 手段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此外,房地产行业对国家土地出让政策、银行 信贷政策、财税政策等亦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如果未来调控政策及配套措施偏离预 期,将会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及工业地产经营。例如,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提高土

348

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努力实现未来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零增 长”,重点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目前这一政策将有利于工业地产的开发和应用。但 是,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力度不达预期,可能对拟置入工业土地资 产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二)市场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海集优在报告期内,轴承和刀具的销售收入略有下降,主 要是由于行业整体需求下降;紧固件销售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主要是上海集优子公 司内德史罗夫 2016 年紧固件销售收入所有增长;叶片销售收入亦有所上升,主要 是得益于日本、美国、欧洲客户拓展顺利带来的海外销售占比大幅提升。上海集优 收入状况受下游行业需求影响较为显著,如果未来上海集优不能保持自身的技术领 先优势,市场供求关系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影响标的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三)经营风险

1 、上海集优主营业务收入受到汽车行业景气度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上海集优生产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行业、能源板 块、航空航天及轨道交通行业和工业机械行业。上海集优 2014 年全资收购了内德 史罗夫,内德史罗夫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机械、航空等领域,其中来源于汽车行 业的收入占比接近 70%。完成对内德史罗夫的收购以后,汽车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成 为上海集优销售收入占比最高的板块。近年来,全球汽车市场增速放缓,节能、新 能源等新兴技术汽车不断发展。未来传统汽车行业增速放缓以及新能源技术的不确 定性将增加上海集优业绩实现的不确定性。

2 、自仪泰雷兹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之一自仪泰雷兹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研 发和生产。国内的轨道交通发展已逾 50 年,CBTC 信号系统产业经过了十多年的 发展,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的信号系统向现代化信号系统发展的关键时期。近年来, 国外竞争对手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并且占领核心技术。本地企业也纷纷研发自主化 CBTC 信号系统。截至 2015 年,国内具有 CBTC 信号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已经增 加到了十三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 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这使得未来信号行业的市场竞争

349

更加激烈。自仪泰雷兹将面临更多具备不同优势的竞争对手,未来需要维持并不断 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3 、拟置入资产中存在部分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中存在部分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或租赁附着于划拨、空转土地上之房屋、部分房屋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等。截至 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已签署完毕该述土地的出让合同,根据电气总公司确认, 电气总公司正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出让金缴纳、产权登记手续。就拟置入土地类资 产中存在的划拨、空转、授权经营土地等情况,电气总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中承诺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前签署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合同,并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产权证明。同时,电气总 公司承诺,就置入资产中存在的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情形,如因此导致上海电气 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 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上海电气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 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提请投资者关注拟置入资产中存在部分 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而带来的相关风险。

4CBTC 行业标准出台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成立,相关部委、协会、地方政府对轨道交通的 审批、建设、运营形成了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监管,基于中国国情的互联互通 CBTC 系统的技术规范正在制定中,CBTC 系统将迎来更快的发展。自仪泰雷兹已经与申 通集团及卡斯柯成立工作小组,共同建设互联互通 CBTC 系统,努力参与行业标准 的制定。但未来随着行业标准的正式出台,不排除为建设符合行业标准的互联互通 系统而产生额外成本,或因与行业标准稍有差异而对市场拓展带来影响。

(四)财务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电气置业 100%股权,电气置业 2016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5 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因为电气置业经营不动产销售业务,受 2016 年不 动产销售收入增长的影响,电气置业报告期内业务收入存在较大变动。电气置业不 动产销售业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目前电气置业名下自有土地共计 64 幅,地上 建筑物面积共计 161,906.35 平方米,在符合所在城市、区域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对

350

上述存量土地进行工业地产开发与销售,为电气置业不动产销售业务提供了一定的 基础。由于不动产开发及销售业务受制于所在城市的政策环境、区域规划、市场环 境、行业政策、业务特征和业务范围,且不动产开发业务的周期较长,因此电气置 业的不动产开发及销售业务可持续,但在各年度中有一定的不均衡性和收入波动 性。

三、标的资产整合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规划,未来标的公司仍将依据相关公司治理准则,保持其经营实 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独立运营。但从公司实际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 发,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在业务、人员、文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以 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提高本次重组后的绩效。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整 合能否顺利实施、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会对标的公司 乃至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业务整合风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 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 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对本次交易本身的阐述和分析不能 完全揭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所面临的全部风险。

(本节完)

351

第十一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盈利 预测报告和有关协议、公告等资料,并在本报告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以及基本原 则遵循的前提下,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假设前 提:

  •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

  • 承担的责任;

  • 2、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合法性;

  •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资产重组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资产评

  • 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真实可靠;

  • 4、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 5、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 6、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 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发生。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

  • 行政法规的规定

  •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 2025》,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制定了 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本次交易有助于实现电气总公司进一步将现有优质资产及与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联的业务向上市公司集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与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的优质资源储备,助力上市公司进行高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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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制造+服务”的业务转型升级,全面对接“中国制造 2025”。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入资产所从事的业务与国家相关产业的政策发展方 向一致,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股权类资产在运营过程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有废水等。拟 置入股权类资产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总体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遵守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受到市、区土地管理局 的行政处罚。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涉及反垄断事项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 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上海电气收购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股权的行为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反垄断法》第 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 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 报”,由于电气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上海集优 51.62%股权及表决权,直 接持有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及表决权,直接持有电气置业 100%股权及表决权, 所以可以豁免申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也 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将达到 1,430,907.44 万股以上,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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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所规定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股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因此本公司股 权分布不存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满足《公 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 市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本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相关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评 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本次交易中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 电气置业 100%股权和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 产的交易定价将以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双方公平协商 确定。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次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定价以上海集优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 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乘以电气总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上海 集优因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股票市值应为其公允价格的体现。本次交易定价经 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的规定。

4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自仪 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股权和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 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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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置入的股权类资产,电气总公司已依法履行全部出资义务,上海集优、 自仪泰雷兹和电气置业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电气总公司 依法拥有拟置入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电气总公司所持有的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 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 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上市公司持有 该等资产之情形,电气总公司持有的该等资产过户或者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

就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划拨、空转、授权经营土地等情况,电气总公司承 诺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产权证明。截至 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已签署完毕该述土地的出让合同,根据电气总公司确认, 电气总公司正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出让金缴纳、产权登记手续。同时,电气总公司 承诺,就置入资产中存在的部分土地、房产使用不规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或 租赁附着于划拨、空转土地上之房屋、部分房屋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租赁公有居住 房屋、出租方与租赁房屋权利人名称不一致等),如因此导致上海电气无法正常使 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 述情况导致上海电气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 电气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除上述情况外,电气总公司合法拥有置入土地类资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若本次交易中相关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办理完 毕并取得相应的出让土地房地产权证,则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 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分为新能源及环保设备、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工业装备 及现代服务业四大板块,涉及制造业产业链上的多个环节。通过本次交易,电气总 公司将关键基础件制造、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等业务置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上市公司 完善现有业务布局。同时,标的资产将提升上市公司的高端制造实力,强化上市公 司在各业务板块与各价值环节的竞争优势,助力其成为行业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提 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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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仍继 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7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 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

本次重组有助于实现电气总公司进一步将现有优质资产及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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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相关联的业务向上市公司集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的优质资源储备,助力上市公司进行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制 造+服务”的业务转型升级。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①关联交易

本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与此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本次拟置入标的公司之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房地资产租赁等日常经营交易将不再是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的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电气置业将继续作为集团内专业的不动产运营管理平台, 对集团内不动产进行专业化经营管理,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 程序。总体而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将有所减少。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确保相关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公允性 和合法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海电气(包括下属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与电气总公司(包括 控股的除上海电气及下属控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叠,电气 总公司(包括控股的除上海电气及下属控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上 海电气(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置入资产所从事的业务与电气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子公司不 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未来,电气总公司仍将履行之前作出的承诺,电气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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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③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一)项的规定。

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审计,并出具了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1005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4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包括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00%股权及电气总公司持有的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 附属建筑物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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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拟置入股权类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冻 结、质押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预计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就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划拨、空转、授权经营土地等情况,电气总公司已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承诺,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 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产权证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气总公司已签署完毕该述土 地的出让合同,根据电气总公司确认, 电气总公司正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出让金缴 纳、产权登记手续。同时,电气总公司承诺,就置入资产中存在的部分土地、房产 使用不规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或租赁附着于划拨、空转土地上之房屋、部分 房屋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租赁公有居住房屋、出租方与租赁房屋权利人名称不一致 等),如因此导致上海电气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 因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上海电气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 第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上海电气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除上述情况外, 电气总公司合法拥有置入土地类资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若本次交易中相关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办理完 毕并取得相应的出让土地房地产权证,则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 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 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提出的要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 性;若本次交易中相关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办理完毕并取得相应的出让土地房地产 权证,则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说明

《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 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 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主要包括: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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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对价的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的支付;本次 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金等。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 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 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中的―拟购买资 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方 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 价格。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 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 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交易对方未存在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 产的情况。本次重组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 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募集资金用于电气置业的产业基地项目 投资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有利于提高标的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能力,提 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及其适用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

(四)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外,本次交易还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需符 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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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投资者,符合《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的规定。因此,本次 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七条的规定。

2 、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向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 改造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 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 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其他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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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3 、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情形:

  •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

  • 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定价原则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规定。本次交易市场参考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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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元/股) 8.38 8.06 8.39
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90%(元/股,
向上取整)
7.55 7.26 7.5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即 7.55 元/股。

2 )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充分考虑公司 A 股与同行业(电源设备行业)上市 公司(剔除市盈率为负值或市盈率高于 200 倍的上市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的估值的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PE,TTM 市净率(PB
000591.SZ 太阳能 30.27 1.88
002202.SZ 金风科技 14.04 2.38
002218.SZ 拓日新能 79.55 2.33
002255.SZ 海陆重工 78.23 2.12
002266.SZ 浙富控股 148.48 3.98
002309.SZ 中利科技 17.22 1.75
002335.SZ 科华恒盛 66.98 3.95
002364.SZ 中恒电气 79.55 6.25
002506.SZ 协鑫集成 46.41 7.92
002518.SZ 科士达 34.85 5.23
002531.SZ 天顺风能 25.12 4.10
002580.SZ 圣阳股份 98.32 3.55
002610.SZ 爱康科技 156.24 2.69
002630.SZ 华西能源 39.83 2.72
002665.SZ 首航节能 116.58 6.71
002733.SZ 雄韬股份 58.74 3.87
300011.SZ 鼎汉技术 58.28 5.01
300068.SZ 南都电源 61.02 5.37
300111.SZ 向日葵 39.21 4.16
300118.SZ 东方日升 15.86 3.08
300129.SZ 泰胜风能 29.11 2.86
300274.SZ 阳光电源 33.97 2.01
300316.SZ 晶盛机电 85.43 6.23
300376.SZ 易事特 46.80 4.58
300393.SZ 中来股份 49.24 8.08
300491.SZ 通合科技 127.62 14.76
600151.SH 航天机电 52.27 2.45
600401.SH 海润光伏 105.74 2.16
600405.SH 动力源 117.34 6.56
600416.SH 湘电股份 60.54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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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PE,TTM 市净率(PB
600475.SH 华光股份 46.43 3.37
600537.SH 亿晶光电 18.88 3.06
601012.SH 隆基股份 21.19 2.86
601218.SH 吉鑫科技 40.54 2.18
601908.SH 京运通 43.26 2.28
603806.SH 福斯特 22.88 4.23
中值 48.02 3.46
均值 60.17 4.13
上海电气定价基准日前120A 股交易均价的
90%=7.55/
44.41 2.37
上海电气定价基准日前60A 股交易均价的90%=7.26
/
42.71 2.28
上海电气定价基准日前20A 股交易均价的90%=7.55
/
44.41 2.37

与同行业可比 A 股上市公司比较,上海电气估值水平相对较低。考虑到从长 期来看 A 股市场整体波动较大,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亦发生了一定幅度的波动,因 此采用近期的交易均价更能合理匹配 A 股市场的估值水平。因此,上市公司通过 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的 基础,即 7.55 元/股。其中,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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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 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定价程序合规。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拟置入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1 、拟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为电气置业 100%股权、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 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

其中,东洲评估就电气置业 100%股权、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分别出具了《电 气置业评估报告》和《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拟 置入股权类资产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并且最 终选择了电气置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电气置业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为 257,575.91 万元;自仪泰雷兹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收益法 评估结果为 26,302.50 万元。

上海集优是一家在联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 02345.HK。根据 2007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令第 19 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4 条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 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 协议签署日为准,下同)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 ” 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 90%。 因此本次交易拟置 入股权类资产中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以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转让协 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基础。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和计算价格基础,本次交易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中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定价为 98,393.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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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为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东 洲评估出具的《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拟 置入土地类资产采用了单项资产加和法,其中: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 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土地市场比较法评估,单项资产加和法评估结果为 280.556.13 万元。

根据上海电气与交易对方电气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同意拟置入资产中电气置业 100%股权、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26 幅 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的作价以上市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款为 564,434.55 万元;同意拟置入资产中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的交易价格以上海集优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 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90%乘以上海集优 47.18%内资股股份对应的股数, 确定交易价款为 98,393.55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合计交易价款为 662,88.10 万元。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具体定价、评估情况分析参见本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 易评估情况”。

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以及联交所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 股东合法的利益。

2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选取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取 的合理性以及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分析

1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分析和胜任能力

东洲评估接受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工作。东洲评估拥 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及证券业务资格,具备胜任本次评估工作的能 力。评估机构的经办人员与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 突,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系建立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完成的。

2 )评估假设选取的合理性

东洲评估出具了《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电气置业评估报告》和《拟置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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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遵循了 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评估方法选取的合理性以及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拟置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针对拟置入股权类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 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并且最终选择了电气置业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 据,收益法仅进行验证使用;自仪泰雷兹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资产基 础法仅进行验证使用。针对拟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单项资产加和法, 其中:工业房屋建(构)筑物和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办公、商业房地产房地 — 合一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结果;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采用 市场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拟置入资 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一致。

4 )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 况,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系以标的资产在评估基 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 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 机构的评估结果,以及联交所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的利益。本次交易涉及 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 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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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1 、本次交易前后利润率水平比较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报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 前后的备考利润水平对比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前(未经审计) 交易后备考
销售毛利率 21.68% 21.82%
营业利润率 5.94% 5.9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57% 4.73%

注 1:上述备考数据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2: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为:(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2)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本次拟置入股权类资产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度上 市公司备考的销售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较本次交易前有 所上升。

2 、本次交易前后每股收益水平比较分析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最近一年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指标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本次重组前(经审计) 本次重组后(备考)
20161231
总资产 17,563,391.10
18,937,432.60
总负债 11,798,678.00
12,414,99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09,275.40
5,070,542.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
(元/股)
3.36
3.54
资产负债率 67.18% 65.56%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7,907,836.10
8,850,73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017.00
239,685.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56
0.169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57% 4.73%

注:上述备考数据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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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上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本次交易不摊薄上市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以外, 上市公司暂无其他可预见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本性支出计划。未来上市公司将根 据拟置入资产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自身资产负债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及融资无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置入资产包括股权类资产和土地类资产,不涉及员工安置,上海集优、 自仪泰雷兹与电气置业的原有员工将继续履行此前签署的劳动合同。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为支付土地资产权属变更所需的税费,以及发行费用等。其 中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发行费用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 本拟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支付。本次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 影响。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市场地位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电气主营的业务板块不变,依然延续上述四大产业板块, 但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本次交易后,上海集优将作为机械基础件行业的领军企业, 不仅从产业链上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充,更是要继续发挥好技术、渠道、海外经验等 方面的优势,和上海电气在研发、营销网络、管理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和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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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一起向高端制造业继续稳步迈进;自仪泰雷兹则将继续保持自己在国内轨道交通 信号系统第一梯队的优势,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并和上市公司参股的上 海轨发一起,提升上市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竞争优势和整体服务能力;电气置业 将作为上市公司旗下专业的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对上市公司的不动产进行专业、 高效的管理,并且利用政策支持,提升存量工业地产的价值,为上市公司的长远发 展提供战略保障。

通过本次交易,电气总公司进一步将核心经营性资产装入上市公司,能够丰富 上市公司的产品线,延伸上市公司的产业链,拓展公司在工业装备和现代服务业的 布局,直接增强上市公司在工业装备、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从多方面 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增添动力。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市场地 位将进一步提高,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 )提升规模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利润规模及盈利规模均得到 一定幅度的增加,各项指标明显提升。

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合并报表与模拟备考合并报表之间主要数据 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经重述) 本次交易后(备考数) 变动率
20161231 2016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4,509,275.40 5,070,542.30 12.45%
项目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变动率
营业收入 7,907,836.10 8,850,738.40 11.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06,017.00 239,685.80 16.34%

注:上述备考数据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截至 2016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增加 561,266.90 万元,变动率为 12.45%;2016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 942,902.30 万元,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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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率为 11.92%;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 33,668.80 元,变动率为 16.34%,上市公司规模效应显著提升。

2 )延伸上市公司产业链,增强协同效应

通过置入上海集优的内资股股权,上市公司将叶片、轴承、刀具、紧固件等机 械基础件制造产业纳入上市公司工业装备产业板块,将产业链纵向延伸到上游机械 基础件制造产业,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在全产业链方面的全面布局。通过收购自仪 泰雷兹,上市公司将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产业纳入公司工业装备产业板块,从而扩大 了公司在轨道交通产业领域的全方位解决方案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工业装 备板块“制造+服务”的更加全面的实力。因此,本次交易实现了上市公司产业的 纵向延伸、横向发展,有助于其成为行业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3 )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整体研发能力

本次置入标的公司之一的上海集优在多项产品上拥有领先的技术,通过收购世 界上规模最大、技术最领先的汽车紧固件生产商之一的内德史罗夫,在紧固件业务 方面迈入了世界先进的行列。 自仪泰雷兹采用“全面引进核心技术+高起点自主化创新”的独特模式,引进 吸收了泰雷兹集团全球首创的 SelTrac® CBTC 信号技术。同时,依靠在国内近十 年本地化和国产化的技术经验积累,自主研发了 TSTCBTC®2.0 信号系统,该系统 代表着我国轨道交通 CBTC 技术的发展方向。

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上海集优及自仪泰雷兹都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其产品 技术都处于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地位,具有优秀的研发能力和研发资源。上市公司、 上海集优、自仪泰雷兹可以共享研发资源,有利于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效率, 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与综合服务,从而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满意 度,实现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4 )拓展营销渠道,加快国际化进程

上海集优的客户不仅有国内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和哈尔滨电气三大电气公司, 还包括多家全球著名电气公司,通过国际化经营,内外贸并举,目前已与全球 5 大 洲超过 1,000 家客户开展业务,拥有丰富的海外客户资源,并通过并购内德史罗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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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了全球客户网络;自仪泰雷兹作为合资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在国内拥有 20% 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能够受益于泰雷兹集团的全球声誉及资源,积极拓展海外业务。

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之间能够实现营销网络的共享,整合国 内、国际资源,并且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支持下,不断“走出去”,促进全 球化战略的实现,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增添新动能。

5 )助力上市公司“智能制造”、“制造 + 服务”的战略发展

标的公司自仪泰雷兹专注于为城市轨道交通用户提供完善的列车自动控制系 统解决方案,提供 SelTrac ®CBTC 信号系统、TSTCBTC®2.0 信号系统和 TSTram® 现代有轨电车控制管理系统等产品,符合上市公司“智能制造”和自动化产业发展 的大方向。同时,自仪泰雷兹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系统运营的维修保障服务,完成 对设备日常的状态监督、巡视、保养、维修及维护,本身是集“产品制造”加“后 续服务”为一体的公司,能够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由“单一设备制造”到“制造、 服务并举”的转变,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6 )实现不动产专业化管理,提升土地资产价值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对名下房地产的布局与管理规划,将把电气置 业打造成旗下专业的不动产经营管理平台,统一经营具备价值提升空间的不动产, 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的专业化程度。本次置入的土地类资产未来用途与上海电气产 业发展规划紧密相关,存量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其价值不断提升,因此将土地资 产置入上市公司,并由电气置业统一进行经营管理运作,能够为上海电气未来业务 发展储备优质土地资源,同时实现不动产价值最大化,从而为上市公司的中长期发 展提供战略保障和支持。

7 )实现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升级

通过此次交易,电气总公司进一步将核心资产置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由财 务管控逐步转型为战略管控,上市公司作为电气总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台这一地位得 以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升级管理模式,促进市场化、规范 化运作,逐步实现管控集团化、运作扁平化,从而全面提升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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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1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按照相关公司治理准则, 保持标的资产在资产、业务及人员独立和稳定的基础上,对标的资产业务、人员、 文化、管理体系等各方面进行整合。从而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发挥协同效应, 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电气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子公司数量的增多,上 市公司管理的幅度、深度将会加大,管理难度也会相应增加。基于上海电气和各标 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发展阶段、细分领域、文化背景等有所不同,上海电气能否与 各标的公司实现深度融合、有效整合尚存在不确定性。

3 )应对整合风险的管理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整合风险,上海电气一方面将自上而下进行把控,建立完整、有效的 内控机制,确保上市公司在履行标的公司管理控制措施中的股东地位,保证重大事 项的决策和控制权,在战略上把控好重大事项和企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将自下 而上、从人员着手,加强员工关怀与交流,鼓励员工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使员 工在遵守上市公司的制度、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也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上述两种方式的有效结合,能够实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进行平稳、有效的整 合,从而实现业务、运营方面的协同效应。

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计划

1 )上市公司未来的战略举措

面对市场变化带来的外在压力,以及自身寻求转型发展带来的内部压力,上海 电气将立足“以创新发展为主题,坚持技术高端化、结构轻型化、产品智能化、管 控集团化和运作扁平化”的总体思路和战略框架,坚持实施国际化、兼并收购、科 技创新、人才强企的战略,努力将上海电气建设成为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 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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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上市公司将聚焦新能源与环保设备、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工 业装备和现代服务业四大领域,目标在 2020 年形成结构更加合理、布局更加优化 的产业组合。

1 )新能源与环保设备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新能源和环保产业方面的投入,巩固并提升在核电、 风电市场的竞争力,探索分布式能源、微网等新领域、新商业模式。将环保产业打 造成为上海电气核心产业板块之一,成为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环保产业 集团。

2 )高效清洁能源设备

上市公司将致力于在绿色高效清洁能源领域精耕细作,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发 展大型、高效、绿色、经济的火电装备,提升产品能级,保持技术先进性,打开新 产品市场,积极推进燃机自主化,发展燃气联合循环,加快输配电一二次设备融合 发展,逐步从适应市场需求的被动开发,向产品研发引导市场需求的主动创新模式 转变。

3 )工业装备领域

上市公司将积极推进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的转变,实现自动化、数字化和智 能化。持续发展整机装备,逐步实现关键基础件高端化、国产化,积极培育发展自 动化和节能环保产业。

4 )现代服务业

市公司将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板块的整体水平。稳步推进工程产业发展,并加 快电站服务产业、电梯安装维保等生产性服务产业布局,助力上市公司由“专一设 备制造”向“制造、服务并举”的转型;积极推进产融结合,不断拓展金融平台的 服务和发展功能;抓住自贸试验区先机,扩大新型对外合作;打造上市公司的不动 产管理平台,提升房地物业的服务水平和产业支撑能力。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 业绩、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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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每位股东能够充 分行使表决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保所有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在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进一步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的比例,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和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 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上市公 司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用其控股 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以维护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的选举、董事会的人数 及人员构成、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董事会职权的行使、会议的召开等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要求,且公司各位董事能够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科学决 策,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独立董事能够独 立、公正的履行职责。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 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实现公司治理的规范运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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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监事会会 议,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列席董事会会议,履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与监察职责。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相关制度,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 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 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绩效评价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评价标准与程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经理人员的 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证人员的稳定。激 励约束机制方面,上市公司建立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该制度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职责范围及工作条件等内容作出了 明确规定,并确保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

6 、信息披露及公司透明度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 保所有股东平等地享有获取信息的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工作,以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得相关信息的机 会。

7 、利益相关者及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能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 利益的协调平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积极履行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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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 面与股东相互独立,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 场地位得到提升、经营业绩得以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 完善。

六、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现金或资产支付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 的风险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上海电气拟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股 份(以下简称“置入股权类资产 1”)、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 股权(以下合称“置入股权类资产 2”,置入股权类资产 1、置入股权类资产 2 以 下合称“置入股权类资产”)及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以下简称“置 入土地类资产”,置入股权类资产、置入土地类资产以下合称“置入资产”)。

1 、资产交割

双方同意应于协议生效后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的要 求互相配合尽快办理本次交易涉及之置入资产及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过户及交割 手续,确定资产交割日。双方同意,资产交割日为置入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新增股 份登记至电气总公司名下的日期中最迟一日的上一月最末日为资产交割日(以下简 称“资产交割日”)。

交易双方同意,对置入资产的交割进行如下安排:

1、自置入股权类资产 1 根据协议的约定完成了登记于上海电气名下的证券登 记手续之日(简称“置入股权交割日 1”)起,即视为该等股权交割完毕,交易双 方同意自置入股权交割日 1 起,上海电气按照上海集优的章程享有与该等置入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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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自置入股权类资产 2 根据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过户至上海电气名下的工商登 记手续之日(简称“置入股权交割日 2”)起,即视为该等置入股权交割完毕,交 易双方同意自置入股权交割日 2 起,上海电气按照各股权所属公司的章程享有与该 等置入股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自置入土地类资产根据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过户至上海电气名下的登记手续 之日起,即视为该等置入土地类资产交割完毕;如置入土地类资产中涉及未取得产 权证明的资产,应当由电气总公司交付上海电气,并由交易双方签署交割确认书, 双方签署交割确认书之日,即视为该等资产交割完毕。

双方同意,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上海电气应依据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登记业务 规则尽快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于电气总公司名下的证券登记手续。

2 、违约责任

1、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 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 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守约方最终不能取得按照协议的规定应当取得 的利益,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二)《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1 、认购价款交付和股票交付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应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上海电气发出 的认购价款书面缴款通知(通知发出之日为“缴款通知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根据协议的规定将其应支付之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指定的账户,待验资完毕扣除 相关费用后划入上海电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上海电气应在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按规定程序以及协议约定足额缴付认购价 款后,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电气总公 司、国盛投资实际认购的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 券登记系统记入其名下,以实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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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付其应支付之认购 价款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权利,上海电气有权另行处理其放 弃认购的股票。发生前述情形的,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 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

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 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 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若不按照协议的支付方式支付认购价款,则应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其应向上海电气支付认购价款 5%的违约金。

上海电气若非按照协议约定向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交付所认购股票的,则上 海电气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支付违约金。

(三)《业绩补偿协议》

电气总公司承诺,自仪泰雷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 润不低于 5,447.59 万元、6,294.58 万元和 6,428.02 万元,否则电气总公司将按《业 绩补偿协议》对上海电气予以补偿。

电气总公司承诺将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履行其补偿义务。如电气总公司未能按照 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其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电气总公司应按未补偿 部分金额为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年贷款利率/365 天)上 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海电气,直至电气总公司的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 止。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若本次交易中拟置入土地类资产 能够在承诺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出让手续并取得产权证明,则本次交易合同约定的 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 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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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的核查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召开 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 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将经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 机构审计和评估,作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根据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并报送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程序上确保了本次关联交易的客观、公允。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重组有助于实现电气总公司进一步将现有优质资产及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联的业务向上市公司集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的优质资源储备,助力上市公司进行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制 造+服务”的业务转型升级。

1 、置入股权类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

1 )置入相关资产,完善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分为新能源及环保设备、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工业装备 及现代服务业四大板块,涉及制造业产业链上的多个环节。通过本次交易,电气总 公司将机械基础件制造、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等业务置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上市公 司完善现有业务布局。同时,标的公司将增强上市公司的高端制造实力,提升上市 公司在各业务板块与各价值环节的竞争优势,助力其成为行业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 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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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降低潜在风险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拟置入的标的公司在发电与输配电业务方面存在业务关 系,存在长期日常性关联交易。本次将标的公司置入上市公司,有助于减少关联交 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并且能有效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的运作也将更加符合 市场监管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资本运作的推进。

3 )实现资源共享,提升上市公司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海集优所拥有的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技术,以及自仪泰雷 兹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技术都处于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地位。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和上述交易标的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研发成本,从而有助于提升整体研 发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整体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上海集优下属子公司内德史罗 夫位于荷兰,在欧洲具有广泛营销网络,此次置入将促进上市公司和内德史罗夫之 间的渠道共享,增强国内外营销能力。

2 、置入土地类资产,增加上市公司优质资源储备

1 )通过增加稀缺资源储备,为上市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交易置入了大量优质、稀缺的产业所需土地资源,有效增加了上市公司优 质资源储备和产业发展用地储备。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市场价值和使用价值 较高,可以作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的价值储备,为上市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 持。

2 )储备产业用地,为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做准备

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以及自身业务升级的需要,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寻求 原有部分业务的转型。伴随着业务转型,公司将会衍生出更多的产业用地需求。通 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取得电气总公司部分优质工业土地资产,有效缓解了产业 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土地需求压力。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布局,本次置入的土地类资产 将与上海电气未来的产业规划紧密结合,为上市公司的产业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3 、助力上市公司业务纵向深化与横向延展

本次交易置入电气总公司持有的高端制造类股权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将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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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制造业务进一步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业务方向升级。同时,通过置入专业化服 务型股权资产,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实现从专注于设备制造向智能制造和“制造+服 务”的转型升级,实现业务的横向拓展,更好地实现上市公司的升级转型和可持续 发展。

(三)本次交易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已经制定了规范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相关内容主要如下:

1、《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和程序做出的规范

(1)第 83 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记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令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 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作出详细说明。”

(2)第 105 条规定,“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进行,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应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 44 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记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令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 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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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 5 条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征集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的草案,各有关提案 的提出人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递交提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涉及依法须经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根据有权的监管部门不时颁布的标准确定)的提 案,应先由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秘书对有关资料整理后,列明董事会会议时间、 地点和议程,提呈董事长。”

第 13 条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 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此外,上海电气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对本次交易做出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上海电气的股东的权利 和义务,充分尊重上海电气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海电气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上海电气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在上海电气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海电气的资金、资产的行 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上海电气及其 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上海电气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与相关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公司的章程、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且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海电气给予的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 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也不会向上海电气谋求任何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 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5、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上海电气以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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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 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上海电气,且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如需)按照上 海电气以及上海电气其他股东的要求实施补偿;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上海电气经 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并促使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赔偿上海电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 失。”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具 有必要性,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安排的核查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结论的交易标的

根据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涉及置入资产 中,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交易价值系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评估结论。除 上述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1”)外,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及其相关项目均不 存在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的情况。

2 、承诺利润及补偿安排

根据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电气总公司承诺,自仪 泰雷兹于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5,447.59 万元、6,294.58 万元和 6,428.02 万元。同时,双 方同意:

(1)上海电气应当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即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以下简称“补偿测算期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自仪泰雷兹的实际净利润数 与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自仪泰雷兹实 际净利润数与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上海电气指定的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2)若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自仪泰雷兹任一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 低于其对应之电气总公司净利润承诺数,则电气总公司须就不足部分向上海电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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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补偿。补偿测算期间内每年度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标的资产 1 当期应补偿金额=(自仪泰雷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自仪泰雷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测算期间内自仪泰雷兹 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标的资产 1 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电气总公司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 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就电气总公司向上海电气的补偿方式,双方同意以电气总公司于本次交 易中认购的上海电气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予 以补偿。

(4)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若上海电气在补偿测算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 送股比例)。

若上海电气在补偿测算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 = 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5)如果电气总公司因自仪泰雷兹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其对应之净利润 承诺数而须向上海电气进行股份补偿的,上海电气应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电气总 公司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上海电气应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60 日内 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回购电气总公司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并发出关于召 开审议前述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上海电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 方案的,上海电气应相应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 序。上海电气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且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 30 日内,书面通知电气总公司股份回购数量。电气总公司应于收到上海电气书面通知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 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海电气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股份过户至上 海电气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海电气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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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绩补偿期满的减值测试安排

在补偿测算期间届满后,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将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1 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最后一年的上海电 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如: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大于标的资产 1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则电气总 公司应向上海电气另行补偿股份,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予以 补偿。

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

标的资产 1 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 1 补偿期限 内已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标的资产 1 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 1 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 1 评估值并排 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二)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估结论的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涉及置入资产中,电气置业 100%股权所含存货科目项下的房产及其 土地使用权(除陈行支路 365 号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除存货科目项下以外的 工业用地之土地使用权、住宅、办公、商业用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和置入土地类资产 中所含工业用地之土地使用权、住宅、办公、商业用房及其土地使用权价值系采取 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除上述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2”)外,本次交易拟置 入资产及其相关项目均不存在采用市场法确定评估结论的情况。

2 、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在补偿测算期间,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2 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每一年的上海电气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如标的资产 2 发生减值,则电气总公司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如股份不足以 补偿的,电气总公司应以现金予以补偿。补偿的股份数量之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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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 2 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标的资产 2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标的资产 2 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 2 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 2 评估值并排 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安 排和具体措施合理可行。

九、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过对本次交易有关资料的审慎核查和专业判断,并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 依据的基本假设成立的情况下,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以及联交所二级 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符 合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的利益。本次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 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盈利能力进一 步增强,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待本次交易中相关拟置入 土地类资产办理完毕并取得相应的出让土地房地产权证后,在重组各方履行本次重 组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交易双方交付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 形;

(六)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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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和具体措施合理可行,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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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就上海电气本次交易发表的意见,主要基于本次交易是建 立在以下假设成立的基础上:

  •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

  • 承担的责任;

  • 2、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合法性;

  •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资产重组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资产评

  • 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真实可靠;

  • 4、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 5、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 6、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 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发生。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内部审核意见和总体评价

(一)国泰君安内部审核程序

  • 1、提出内部审核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类型,项目小组提出内部审 核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

  • 2、初步审核

针对项目小组递交的申请文件,国泰君安投行业务委员会质量控制小组指派专 人负责项目初步审核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申请 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文字格式的正确性做一般性审查,并要求项目小组补充、 修改和调整。

3、专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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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权融资业务内核小组(以下简称“内核小组”)作为国泰君安 证券参与并购重组项目的内控机构,对并购重组项目进行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决定 是否同意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核小组以召开内核会议的方式,对本次并购重 组项目进行审查与评议,审查的重点为项目涉及的重大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 的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其他相关重要问题, 就项目质量和风险进行专业判 断,并进行投票表决。

(二)国泰君安内部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审核人员在认真审核了本次上海电气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申报材料 的基础上,提出内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同意出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通过本次资产重组,上海电气拟置入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 47.18%内 资股股份、自仪泰雷兹 50.10%股权、电气置业 100%股权和 26 幅土地使用权及相 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上市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也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 量,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国泰君安对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价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 查,并与上海电气,以及上海电气聘请的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经过充分沟 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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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若本次交易中相关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办理完毕并取得相应的出让土地房地

  • 产权证,则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资 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 3、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4、本次交易的完成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

  • 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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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和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目录

  • (一)上海电气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 (二)上海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 (三)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

议》;

  • (四)上海电气与电气总公司、国盛投资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

  • (五)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可

  • 行性方案的批复》;

  • (六)上海电气出具的重组报告书;

  • (七)通力律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八)普华永道出具的《自仪泰雷兹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 (九)天职国际出具的《电气置业审计报告》;

  • (十)德勤华永出具的《上海集优审计报告》;

  • (十一)东洲评估出具的《电气置业评估报告》、《自仪泰雷兹评估报告》、《拟

  • 置入土地类资产评估报告》。

二、备查地点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212 号

电话:(+86-21)3326 1016

传真:(+86-21)3469 5780

联系人: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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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 18 号 5 层

电话:(+86-21)38676666

传真:(+86-21)38670666

联系人:陈是来、王牌、陈亮、任彦昭、胡时阳、管文静

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阅《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或 其摘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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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内核负责人:___

部门负责人:___ 项目主办人:______

项目协办人:___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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