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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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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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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四 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 2016年8月 26日召开,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讲行了认真审杳,现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 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23%股权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放8亿元免息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风电 设备有限公司 3.23%股权的议案》情况讲行了事前审阅, 未发现存在 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股权收购根据上海电气 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经评估的评估值确定, 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本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 劲均回避表决, 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项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对《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 8 亿元免息贷款 的议案》情况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委托贷款免除利息,目的是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主要是燃气轮机业务等),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劲均回避表决,公司 其余董事均同意本项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署):
号手
吕新荣
简迅鸣
君 浩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