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Electric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28, 2012

17841_rns_2012-07-28_1648fd3e-4f32-4df4-88cf-721be9e2287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2-01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 年7 月27 日在上海市钦江路21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 公司监事董鑑华、谢同伦、李斌、郑伟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徐建国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预案

  • 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一次 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规模和方 式发行。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直接面

1

向市场和公众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各期限 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根 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6、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投资者。

8、担保事项

2

本次公司债券不设置担保。

9、拟上市交易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

10、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采取多产业经营模式,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良好, 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强,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和较强的 盈利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公司拥有充 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众多流动性良好的优质资产和多元化的 融资渠道,进一步强化了自身按期偿付能力。此外,公司已 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公司债券的按期偿付工作,并通 过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公司债券本 金和/或利息的兑付资金,确保债券本息的如期偿付。但为 了进一步防范某些极端情况下的偿债风险,特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 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

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3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 个月内有效。 同意将本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确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预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该等授权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授权之人士,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 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 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 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 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 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三) 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 (四) 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 (五)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

  •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 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工作;

  • (六)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的

  • 相关事宜;

  • (七) 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 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同意将本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集

  • 团)总公司所持有的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 司所持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租赁”)的 100%股权。

截止2012 年3 月31 日,电气租赁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人民币551,811,463.03 元。股权转让双方以电气租赁经评 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电气租赁100%股权收购价格为人 民币551,811,463.03 元。

5

同意将本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集 团)总公司所持有的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预案

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 司所持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保险经 纪”)的100%股权。

截止2012 年3 月31 日,电气保险经纪经评估的净资产 值为人民币12,343,304.75 元。股权转让双方以电气保险经 纪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电气保险经纪100%股权收 购价格为人民币12,343,304.75 元。

同意将本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租赁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5 亿元借款担保的预案

同意公司完成收购电气租赁股权后,公司向电气租赁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12.5 亿元的借款担保,以保证电气租赁2012 年的日常经营。

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公司完成收购电 气租赁股权后方可生效。

6

六、关于调整2012-2013 年度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采购之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

同意上调2012-2013 年度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 司关于采购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分别至人民币17 亿元、 人民币23 亿元。

同意将本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俞 银贵执行董事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