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nghai DZH Limite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l 24, 2017
57248_rns_2017-07-24_cf95ca26-5bfc-437f-8e55-d6ad03364417.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ST 智慧 公告编号:2017-11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8 月9 日 13 点30 分
-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华夏东路811 号上海南青华美达 酒店海景海怡厅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 年8 月9 日
至2017 年8 月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 |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519 | *ST智慧 | 2017/8/2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 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4)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 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 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 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 样。
-
6、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 号1 号楼
-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陈寅君、孙雨洁
-
7、登记时间:
-
2017 年8 月7 日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 1、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 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 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 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 3、本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 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7 月25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 年 8 月9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 |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