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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AND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11, 2017

53794_rns_2017-08-11_abc84f63-04b9-438a-b8b7-62f7d9a0c03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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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裁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经审阅谭志华先生、兰海航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证明 文件,其不存在以下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一)《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谭志华先生、兰海航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其能够胜任公司副总裁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谭志华先生、兰海航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

(以下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