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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5

Aug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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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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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127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第127条 公司
董事会由不低于
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
人,独立董事占比
不低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1/3
第184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
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两名和公司职工代表一
名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第184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不低于3
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
。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监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提交工商备案登记。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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