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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Capital Co., Ltd — M&A Activity 2015
Jul 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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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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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纺投资”) 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的方案包括:(1)公司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信证券”)拟支付现金购买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投资本”)及上海河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杉 投资”)持有的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国 投中谷期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2) 在安信证券取得国投中谷期货100%股权的同时,国投中谷期货 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安信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期货”),安信期货解散并注销企业法人主 体资格(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 续公司更名为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安信期货”) (具体名称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本次重组 的所有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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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本次重组的方案及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2、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 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均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 资产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国投中谷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 势。本次重组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将得以增 强,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突出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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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本次重组,国投公司下属的期货公司注入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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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解决与公司下属的安信期货的同业竞争。因此,本次重组遵 循了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原 则。
- 5、公司本次重组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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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 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
综上,本次重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及总体安排,同意将本 次重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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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何拄峰 邱海洋 曲晓辉
2015 年7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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