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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BIAN SCI-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y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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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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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一

本《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一》(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16 年5 月 29 日在浙江省三门县签署。

甲方: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浙江三门西区大道 369 号

法定代表人:卢旭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西区大道 369 号

联系电话:0576-83381688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本补充协议双方已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签署了《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 协议》”)。

  • 2、本协议双方拟就《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相关事宜进行调整。

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约定,并共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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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修改《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条款

本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对《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1.1 将第 2 条修订为:“乙方拟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 认购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95,290.36 万元。”(本 1.1 条仅适用于正德管理)

1.2 将第 2 条修订为:“乙方拟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 认购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9,421.9831 万元。”(本 1.2 条仅适用于戴海永)

1.2 将第 3.1 条修订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之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 13.9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1.3 将第 4 条修订为:“乙方认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认购数量=认购款 总金额÷认购价格。按照认购价格 13.93 元/股计算,认购股份数量为 68,406,575 股普通股。

若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部 分,由乙方无偿赠与甲方。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本 1.3 条仅 适用于正德管理)

1.4 将第 4 条修订为:“乙方认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认购数量=认购 款总金额÷认购价格。按照认购价格 13.93 元/股计算,认购股份数量为 6,763,806 股普通股。

若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部 分,由乙方无偿赠与甲方。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本 1.4 条仅 适用于戴海永)

1.5 将第 9.2 条修订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不论甲方其他股东是否依据 甲方章程的规定行使董事提名权,乙方(包括乙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持有甲 方股份的其他企业)均有权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仍根据甲方章程等相 关规定选任。”(本 1.5 条仅适用于正德管理)

1.6 将第 12.2 条修订为:“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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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如果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做出限制、禁止或废弃完成本次交易的永久 禁令、法规、规则、规章和命令已属终局和不可上诉,或本次交易因任何原因未 获得审批机关批准或认可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 止本协议;

(3)发生不可抗力等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

(4)本协议的实施与甲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若甲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能实施,则本协议终止;

(5)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融资金额少于甲方收购南方银谷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或者新余正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足额认购甲方 配套募集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6)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 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 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补充协议的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本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约定

3.1 本补充协议构成《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2 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 协议未作约定的,适用《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

3.3 除本补充协议中另有说明外,本补充协议中所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股 份认购协议》中的词语或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3.4 本补充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他各份报送有关部门,每 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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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页无正文,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一》的签署页]

甲方: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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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页无正文,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一》的签署页]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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