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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BIAN SCI-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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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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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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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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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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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 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研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关 联交易、担保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中的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控制、销售与 收款、采购价格及成本的管理与控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 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需求下滑风险和销售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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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缺陷。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 1)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3)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

  •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1)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3) 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 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执行。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 2)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 3) 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 4)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 5) 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1)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 2)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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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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