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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RAD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52148_rns_2017-11-13_05756bf4-f1b2-482d-a86f-09f4055fa7f4.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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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539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內含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

公司名稱: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 239 號 4 樓

公司電話:04-36005800

個別財務報告目錄



壹、封面 1
貳、目錄 2
參、會計師查核報告 3 ~ 5
肆、個別資產負債表 6
伍、個別綜合損益表 7
陸、個別權益變動表 8
柒、個別現金流量表 9
捌、個別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0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 ~ 15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2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6 ~ 27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 ~ 43
七、關係人交易 43
八、質押之資產 4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5
十二、其他 45 ~ 4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 48 / 50
(二)大陸投資資訊 48
十四、部門資訊 48 ~ 49
玖、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51 ~ 74

會計師查核報告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別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別綜合損益表、個別權益變動表、 個別現金流量表以及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別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個別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別財務績效 與個別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六年度個 別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別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 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八)收入認列;收入明細請詳個別 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營業收入。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房地收入為營運之主要收入來源,而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在於收入 認列的真實性,因營業收入涉及管理階層之經營績效,管理階層可能未依規定提早或遞延認 列收入以達成預期淨利,進而影響損益可能有重大誤述。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 執行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別財務報告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故將其列入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對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執行控制測試,評估該控制預防並偵測收入認列之錯誤及舞弊情形; • 針對營業收入執行細節分析性程序,以確認收入是否認列於適當期間;

• 執行證實測試,抽樣檢視與客戶之銷售合約及不動產移轉登記文件,以評估櫻花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之收入認列政策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

存貨(在建工程)取得與續後評價

有關存貨取得與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四(六)存貨;存貨之明細請詳個 別財務報告附註六(三)。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為營運之重要資產,其金額占整體資產總額之95.42%。存 貨(營建用地)取得價格及取得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法令,將會影響財務報表之股東權益;另存 貨評價係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二號規定處理,若淨變現價值評估不允當,將造成財務報告 不實表達,因此,存貨取得及續後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別財 務報告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故將其列入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檢查營建用地取得過程及其取得價格評估程序是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規定辦理;
  • 檢查營建用地買賣契約,確認購地支付款項和期程是否與契約內容一致;
  • 取得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淨變現價值之評估資料,抽樣核對已簽訂之銷售合約,並 參考內政部公告之最近期不動產實價登錄或取得鄰近地區成交行情,將平均售價換算成待 售房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以比較是否有重大差異;另針對營建用地及在建房地取得櫻花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各案別之投資報酬分析表,並與市場狀況進行比較,以評估前揭存 貨之淨變現價值是否允當表達。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別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個別財務報告, 且維持與個別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別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別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櫻花建設股 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別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別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別財務報告使用者 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年12月31 E 105年12月31 Ш 106年12月31 Ε 105年12月31 ш
代碼
附註 金額 $\frac{8}{2}$ 金額 $\%$ 代碼



ê
附註 金額 $\frac{9}{6}$ 金額 $\frac{8}{6}$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ロ、六(一) \$209,854 1.89 \$826,628 9.31 2100 短期借款 四、六(十) \$400,000 3.60 မှ
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二) 420 0.03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ー+) K・目 943, 623 8.50
170 應收帳款淨額 (1) 木、目 8,006 0.07 $2,575$
$24,097$
27
$\circ$
2150 應付票據 17,891 0.16 159, 846
5,486
5.18
0.06
$200\,$ 其他應收款 2170 應付帳款 329,100 322,656 3.63
$\begin{array}{c} 30 \text{x} \ 410 \end{array}$ 存貨 << (可) << (可) << (可) 10,599,478 95.42 674,196
Γ.
86.42 2200 其他應付款 204,067 254, 249
預付款項 四)大、四 48,383 0.44 69,553 0.78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ーナリ)ド・目 44, 212 $2.34$
$-1.40$
22,793 $\begin{array}{c} 2.\,\,86 \ 0.\,\,26 \end{array}$
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四、六(五)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Đ 2,026 0.02 1,968 0.02
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七, く、へ、(た)に, 目 125,638 1.13 179, 176 2.02 2310 預收款項 214,792 1.93 351, 223 3.95
479 其他流動資產 28,073 0.25 13,469 0.15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リナ)ド・目 1,716,000 15.45 907,000 10.23
1xx 流動資產合計 11, 019, 852 99.20 789,695
98.98 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6,946 0.15 25,041 0.28
非流動資產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888,657 35.01 350, 262
S.
26.47
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ロ、六(+) 60, 171 62, 874 0.71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四、六(八) 23, 420 23, 420 0.26 非流動負債
$\begin{array}{c}\n 60 \ 840 \ \hline\n 88\n \end{array}$ 遞延所得稅資產 (ーキリ)ド・目 1,610 ងី ដ ខ ខ
់ ់ ់
$1,640$
$2,958$
$0.02$ 2540 長期借款 (リナ)ド・目 1,356,030 12.21 1,104,730 12.44
存出保證金 3,486 0.03 2645 存入保證金 2,390 0.02 1,104 $0.01\,$
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四、六(九) I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358,420 12.23 1,105,834 12.45
5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8,687 0.80 90,892 $1.02$ 2xxx 負債總計 5, 247, 077 47.24 3,456,096 38.92
權益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3,780,026
3200 六(十四) 34.03 3, 436, 387 38.69
3300 保留盈餘
資本公積
(ーキリ)(ドキ)ド
$\pi$ ( $+$ K 1 )
49,918 0.45 49,903 0.56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66,919 4.20
3350 369, 298 4.16
未分配盈餘 1,564,599 14.08 1,568,903 17.67
3XXX 益總計
5,861,462 52.76 5, 424, 491 61.08
XXX 資產總計 \$11,108,539 100.00 880, 587
\$8,
100.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108,539 100.00 \$8,880,587 100.00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告附註)
NISTER

デル・ミロ 巾 け ノい
106年度 105年度
代碼 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十七) \$4, 181, 348 100.00 \$3, 342, 989 100.00
5000 營業成本 (2, 817, 110) (67.37) (2, 061, 169) (61.66)
5900 營業毛利(毛損) 1, 364, 238 32.63 1, 281, 820 38.34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1, 364, 238 32.63 1, 281, 820 38.34
營業費用 四、六(十三)(十九)(二十)
6100 推銷費用 (208, 554) (4.99) (181, 216) (5.42)
6200 管理費用 (57, 553) (1.38) (60, 383) (1.8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66, 107) (6.37) (241, 599) (7.23)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1,098,131 26.26 1,040,221 31.1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四、六(十八)
7010 其他收入 994 0.02 1,542 0.0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 296) (0.05) 37,490 1.12
7050 財務成本 (7, 272) (0.17) (5, 562) (0.1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8, 574) (0.20) 33, 470 1.00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1,089,557 26.06 1,073,691 32.11
7950 所得稅費用 (利益) 四、六(二十一) (102, 779) (2.46) (97, 476) (2.91)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986, 778 23.60 976, 215 29.20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986,778 23.60 \$976, 215 29.20
每股盈餘(元): 四、六(二十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2.61 \$2.5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2.61 \$2.58

١١
١
六年及
保留盈餘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權益總額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2,863,656 \$49,903 \$268,873 \$1,580,847 \$4,763,279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I I 100, 425 (100, 425) $\pmb{\mathfrak{t}}$
普通股現金股利 (315, 003) (315, 003)
普通股股票股利 572, 731 (572, 731) I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淨利(淨損) 976, 215 976, 21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976, 215 976, 215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I
\$3,436,387
\$49,903 \$369,298 \$1,568,903 \$5, 424, 491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3,436,387 \$49,903 \$369,298 \$1,568,903 \$5, 424, 491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I 97,621 (97, 621) $\mathsf{I}$
普通股現金股利 Ī (549, 822) (549, 822)
普通股股票股利 343,639 (343, 639) $\begin{array}{c}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pt}{2.5ex} \rule{0$
股東未領現金股利轉資本公積 ΓS $\mathsf{I}$ $\overline{15}$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淨利(淨損) 986,778 986,77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986,778 986,778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I
\$3,780,026
\$49,918 \$466,919 \$1,564,599 \$5,861,462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淨損) \$1,089,557 \$1,073,69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3,016 1,678
利息收入 (433) (51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待出售非流動 36 (37, 850)
資產)(利益)損失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2,619 (36, 69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2,155 3,205
應收帳款及長期應收款(增加)減少 16,091 (12, 712)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1 40
存貨(在建工程)(增加)減少 (2, 924, 586) (191, 696)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21, 170 (11, 31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53, 538 (24, 261)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4, 604) 1, 10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2, 846, 235) (235, 63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12, 405 (1, 47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6,444 18,794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50, 878) 51,964
負債準備-流動增加(減少) 58 105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136, 431)
(8, 095)
49,886
5,283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76, 497) 124,56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淨變動合計 (3, 022, 732) (111, 077)
調整項目合計 (3, 020, 113) (147, 768)
營運產生之現金 (1, 930, 556) 925, 923
收取之利息 433 519
支付之所得稅 (81, 330) (122, 45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 011, 453) 803, 99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49) (16, 59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28,054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528) 1,30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877) 112, 77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400,000 404,000
短期借款減少 (1, 026, 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1,839,774 387, 273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1, 355, 997) (407, 550)
舉借長期借款 1, 227, 300 822, 810
償還長期借款 (167, 000) (698, 700)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1,286 250
發放現金股利 (549, 822) (315, 003)
逾期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1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 395, 556 (832, 920)
83, 84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16, 774)
826, 628
742, 78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9,854 \$826,628

利 贺 仰 / 诊 止 / 诊 司 半 別 久 胖 样 曾贺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 民國105年1月1日
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民國105年1月1日
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 副105年1日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民國105年1月1日
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7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 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民國107年1月1日
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 民國107年1月1日
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 民國107年1月1日
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民國106年1月1日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民國107年1月1日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 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民國106年1月1日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業及合資」 民國107年1月1日

本公司認為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準則及解釋將不致對本公司會計政策造成 重大變動: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該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修正金融工 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本公司尚無法得知亦無法可靠估計採用該準 則對民國107年度財務報告之實際影響,因其取決於將來所持有之金融工具及經濟 狀況,以及未來所作之會計選擇及判斷而定。

(1)金融資產之分類及衡量

該準則包含金融資產之新分類及衡量方法,其反映管理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 式及現金流量特性。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並刪除現行準則下持 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合合約包 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而係評估 整理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另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對於不具活絡市場報價且公允 價值因而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工具投資(及此類工具之衍生工具)之衡量 規定具有一項例外,此類金融工具係按成本衡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刪除 該項例外,規定所有權益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應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初步評估認為若於民國106年12月31日適用新分類規定,將不會對 應收帳款之會計處理造成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預期信用損失係以機率加權為基礎決定,經濟因素改變如何 影響該損失需要相當的判斷。

預期信用損失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權益工具投資外)及合約資產。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下,係依下列基礎衡量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

  • ‧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 之預期信用損失;及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若金融工具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則適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 損失衡量減損;若未顯著增加,則適用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企業若 判定金融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得假設該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 險未顯著增加,然而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方法衡量;企業亦得作會計政策選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 損失衡量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

本公司初步評估認為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 減損規定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3)揭露

該準則包含大量之新揭露規定,尤其有關避險會計、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 損失之揭露。本公司初步評估包括從現有內部流程分析資料有差異之處,及規 劃對系統及內部控制進行修改以擷取所需資料。

(4)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本公司預計採用分類及衡量(包括減損)改變之豁免,無須重編以前期間之 比較資訊。因採用該準則造成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之差額,通常 將調整民國107年1月1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指定。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 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5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 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針對商品之銷售,現行係於符合於客戶約定之交易條件時認列收入,於該時 點客戶已接受該產品,且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於該時點 認列收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能收回,且不再繼續 參與對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下,將於客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 認列收入。本公司初步評估認為產品之所有權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客戶之時點 與控制移轉之時點類似,故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本公司已評估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 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
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
108年
1月
1日
(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14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06年12月19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民國108年1月1日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6號。

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民國105年1月13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第16號「租賃」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合約均
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
債。租賃期間內租賃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
產折舊金額加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
衡量。

出租人所簽定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則應
分類為營業租賃與融資租賃,其會計處
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類似。

本公司已評估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 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個別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重大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 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循聲明

本個別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本公司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

2.編製符合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 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 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 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 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 類。
  • 3.因建屋出售其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故與營建相關之資產與負債,係按營業週 期(通常約為2年)作為劃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基礎。

(四)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 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五)金融工具-原始認列與續後衡量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 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 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放款及應收款。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 質及目的而決定。

放款及應收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 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 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 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金融資產減損

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 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係透過備抵項 目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1)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 難;或(2)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3)債務人很有可能 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4)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公司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 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 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合併為一 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 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 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 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 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當未 來預期無法收現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實現或移轉予本公司時,放款及相關之備抵項 目即應予沖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 失金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項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1)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2)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 (3)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 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一移轉之資產若為較大金融資產之一部分,且移轉之部分就其整體符合除 列時,本公司以移轉日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該 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予各該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對除列 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 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本公司係以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分攤予各 該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 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 原始認列時,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 以有效利率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 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 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 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 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3.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 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六)存 貨

  • 1.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權前支付之購 地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列記「在建工 程」,俟工程完工始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 於完成過戶或實際交屋年度,「待售房地」與「預收房地款」按出售部分結轉為當 期損益。
  • 2.在建工程、土地存貨及待售房地依成本為入帳基礎。購建在建工程期間有關之利 息費用,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成本」規定應資本化者,將有關利息予以 資本化。待售房屋係依建坪比例法或房屋售價比例法分攤房屋待售及已售成本, 待售土地則依持分比例法或土地售價比例法分攤土地待售及已售成本,同一工程 其分攤方法一經擇定後,前後年度均應採同一方法處理,不得任意變更。存貨係 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 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 估計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七)建造合約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規定,不動產之買方必須能於建造開始前 指定該不動產設計之主要結構要素,或於工程進行中能指定主要結構之變更,該建 造協議方符合「建造合約」之定義而適用該準則。本公司之預售屋買賣合約之買方 僅具有限之能力影響該不動產之設計,或僅對基本設計可指定微小之變動,依國際 財務報導解釋第15號「不動產建造之協議」規定,本公司之預售屋買賣合約係屬商 品銷售協議,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對銷售商品之規範認列銷貨收入。

(八)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帳面金額於預期主要係透過出售交易而非繼續使用回收時,分類為 待出售。符合此分類之非流動資產必須於目前狀態下可供立即出售,且其出售必須 為高度很有可能。當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承諾出售該資產計畫,且此出售交易預期 自分類日起一年內完成時,將符合出售為高度很有可能。

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係以帳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衡量, 且對此類資產停止提列折舊。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 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 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 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 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 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 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 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5~25年
辦公設備 3~8年
其他設備 3~5年
租賃改良物 3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 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 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 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 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不 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性不動產 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分。於原始認列 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 業單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情 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公司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十二)租 賃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 列為當期損益。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業 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項,並 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

(十三)遞延行銷費用

工程未完工前因銷售房地產生之銷售費用,係本公司與代銷公司簽訂之銷售契約所 產生之廣告費用及銷售勞務佣金。其中屬於廣告費部分,應於發生時認列費用,其餘則 應遞延(帳列流動資產項下之其他預付費用-佣金)至相關勞務執行完成時轉列費用。

(十四)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 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 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 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 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十五)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 當本公司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 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 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負債準備為保固準備,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 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

(十六)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 費用。

2.退 休 金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利 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 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 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4.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 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另本公司係以財務報告年度之次年度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允價值,並考 慮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七)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 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 準日時轉列為普通股。

(十八)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 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主要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1.營建收入

委託營造廠興建預售房地專案如附註四(七)建造合約之說明,係依國際會計 準則第18號「收入」對銷售商品之規範認列銷貨收入,因此本公司於完成過戶或 實際交屋時結轉成本並認列損益。

在收入認列前,就已售房地所收取之訂金及分期付款於資產負債表之流動負 債項下列作預收款項。

營建收入之對價為應收款項時,其到期日在一營業週期以上者,按設算利率 計算其公平價值,並轉列其他資產項下,若到期日為一營業週期以內者,因其公 平價值與到期值差距不大且其交易量頻繁,基於成本效益考量,不以公平價值評 價。

2.租金收入

出租資產之收入按時間之經過而認列營業收入,並將可歸屬出租資產之折舊 費用及直接費用列為營業成本。

3.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 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十九)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 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公司發生之費用,則在相關費 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

(二十)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 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 損益。
  • 2.當期所得稅根據本公司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 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 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 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 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 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 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 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 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 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礎 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 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 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二十一)普通股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 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但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數,則採追溯調整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估列之員工酬勞若得選擇以股票形式發放,則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具 有稀釋作用,除揭露簡單每股盈餘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係假設 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數,均須調整所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二十二)營運部門報導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 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 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個別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設。所作 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 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 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1.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係 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 理。

2.營業租賃承諾-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 估,本公司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租 賃處理。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 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所 得 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 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 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 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 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 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 異,因本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 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 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 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 止,有關本公司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2.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 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市場變動或無 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 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請詳附註六(三)。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443 \$84
零用金 30 30
銀行存款 209,381 826,514
合計 \$209,854 \$826,628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 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二)應收款項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420 \$2,575
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 -
合計 \$420 \$2,575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7,919 \$23,623
應收分期帳款 87 494
備抵呆帳-應收帳款 - (20)
合計 \$8,006 \$24,097

1.本公司應收分期帳款預期收回之情形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87 \$402
一年以上至一營業週期內 - 92
合計 \$87 \$494

2.有關應收帳款減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

(1)備抵呆帳之變動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合計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期初餘額 \$20 \$- \$20
當期發生/或迴轉之金額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20) - (20)
期末餘額 \$- \$- \$-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期初餘額 \$20 \$- \$20
當期發生/或迴轉之金額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
期末餘額 \$20 \$- \$20

本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因交易對方 已有財務困難,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

(2)應收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且未減損 180天內 180-360天 360天以上 合計
106年12月31日 \$8,006 \$- \$- \$- \$8,006
105年12月31日 \$24,097 \$- \$- \$- \$24,097

(三)存 貨

1.本公司之存貨明細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待售房地 \$256,201 \$682,646
營建用地 - 253,930
在建房地 9,484,463 6,610,410
容積移轉用地 130,303 32,363
預付土地款 728,511 94,847
合計 \$10,599,478 \$7,674,196

(1)待售房地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櫻花獨綻 \$- \$425,052
櫻花世家 - 257,594
櫻花青邁 256,201 -
合計 \$256,201 \$682,646
(2)營建用地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新榮和段 \$- \$253,930

(3)在建房地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育賢段一期 \$- \$1,031,146
下橋子頭段一期 - 457,841
豐中段 782,144 571,349
太順段 996,569 716,760
太祥段 829,385 583,902
平南段 - 302,465
下橋子頭段二期 874,705 824,381
育賢段二期 1,015,527 941,574
青雲段 372,004 317,000
頭重溪段 557,092 441,374
下橋子頭段三期 703,108 422,618
新榮和段 257,791 -
中園段一期 94,122 -
中園段二期 92,778 -
中園段三期 159,978 -
文北段 486,841 -
太順段二期 259,681 -
育賢段三期 444,910 -
育賢段四期 417,976 -
育賢段五期 300,901 -
育賢段六期 838,951 -
合計 \$9,484,463 \$6,610,410

(4)容積移轉用地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番子路段 \$515 \$515
賴厝廍段 30 30
樹子腳段 405 405
湧星段 428 428
新高段等23筆 291 291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民安段等9筆 - 2,921
下橋子頭段等7筆 642 642
安泰段 477 477
正義段九小段 - 26,362
乾溝子段 102 292
新坪段等11筆 19,192 -
欣欣段等3筆 52,262 -
何厝段等7筆 6,932 -
松竹段等2筆 15,886 -
溪洲段等7筆 16,262 -
瑞欣段等3筆 12,018 -
振文段 799 -
新高段687.423地號 2,633 -
德興段等2筆 1,337 -
宜欣段 92 -
合計 \$130,303 \$32,363

(5)預付土地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育賢段 \$- \$85,278
新坪段容積移轉用地 - 9,569
金雅段 170,309 -
文北段 172,160 -
育賢段 310,670 -
水源段容積移轉用地 11,232 -
立德四小段容積移轉用地 20,930 -
後壠子段 43,210 -
合計 \$728,511 \$94,847

2.上列部分存貨業已提供為銀行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押之資產」。

  • 3.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利息資本化列入在建房地金額分別為66,788仟元及66,940 仟元,利息資本化利率分別為0.762%~2.18%及0.66%~2.49%。
  • 4.本公司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存貨淨變現跌價損失(回升 利益))皆為0仟元。

(四)預付款項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預付費用-佣金(遞延行銷費用) \$44,902 \$66,552
留抵稅額 - 3
其他預付費用 3,481 2,998
合計 \$48,383 \$69,553

本公司與代銷公司簽訂之銷售契約係為統包性質,即含廣告費用及銷售勞務佣 金。其中屬廣告費部分,應於發生時認列費用,其餘則應遞延(帳列流動資產項下之 其他預付費用-佣金)至相關勞務執行完成時轉列費用。

(五)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待出售處分群組之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投資性不動產 - -
合計 \$- \$-

2.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9日業經董事會核准出售台中市西區後壠子段247地號 土地及建物,故將相關之資產轉列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並於民國105年1月8日 與富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及立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出售,合約總價款為 130,500仟元(含稅),該項交易已於民國105年第三季完成產權移轉手續。該交 易處分利益38,069仟元,帳列民國105年度「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利益及損 失」項下。

(六)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受限制資產 \$125,638 \$179,176
  • 1.上開受限制資產係本公司自民國100年度起依內政部訂定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 約應記載事項」中有關「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規定,於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 31日分別將建案「櫻花濱城、櫻花沐然、櫻花活力水岸」及「大家住易、櫻花時 代、櫻花青邁」之預收房地款專款存放於本公司在金融機構開立之專戶中,並由 該等金融機構提供預售屋買賣價金信託及價金返還保證。
  • 2.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4年6月、105年5月及106年6月與金融機構另簽訂動用履保專 戶款項之契約,動用建案分別為「櫻花世家」、「櫻花青邁」及「櫻花濱城」,每次 可動用金額最多不可超過承購戶已繳納之價金之五成,截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 止,本公司針對「櫻花濱城」一案尚未動用,專戶款為38,304仟元。「櫻花世家」 及「櫻花青邁」之保證責任則已分別於民國105年11月及106年11月解除。有關前 開契約條款之說明,請詳附註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106年1月1日 \$31,885 \$26,288 \$2,777 \$2,646 \$2,568 \$66,164
增添 - - 181 - 168 349
處分 - - - - (145) (145)
106年12月31日 \$31,885 \$26,288 \$2,958 \$2,646 \$2,591 \$66,368
105年1月1日 \$- \$- \$2,579 \$1,048 \$1,207 \$4,834
增添 - 11,188 994 2,646 1,762 16,590
處分 - - (796) (1,048) (401) (2,245)
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31,885 15,100 - - - 46,985
105年12月31日 \$31,885 \$26,288 \$2,777 \$2,646 \$2,568 \$66,164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6年1月1日 \$- \$1,158 \$1,452 \$46 \$634 \$3,290
折舊 - 1,723 321 529 443 3,016
處分 - - - - (109) (109)
106年12月31日 \$- \$2,881 \$1,773 \$575 \$968 \$6,197
105年1月1日 \$- \$- \$1,901 \$815 \$704 \$3,420
折舊 - 980 170 279 249 1,678
處分 - - (619) (1,048) (319) (1,986)
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178 - - - 178
105年12月31日 \$- \$1,158 \$1,452 \$46 \$634 \$3,290
淨帳面金額:
106年12月31日 \$31,885 \$23,407 \$1,185 \$2,071 \$1,623 \$60,171
105年12月31日 \$31,885 \$25,130 \$1,325 \$2,600 \$1,934 \$62,874

本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減損損失皆為0 仟元,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報告。

(八)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建築物 其他資產-其他 合計
成本:
106年1月1日 \$- \$- \$47,898 \$47,898
增添-源自購買 - - - -
增添-源自後續支出 - - - -
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
106年12月31日 \$- \$- \$47,898 \$47,898
105年1月1日 \$31,885 \$15,100 \$47,898 \$94,883
增添-源自購買 - - - -
增添-源自後續支出 - - - -
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885) (15,100) - (46,985)
105年12月31日 \$- \$- \$47,898 \$47,898
土地 建築物 其他資產-其他 合計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6年1月1日 \$- \$- \$24,478 \$24,478
當年度折舊 - - - -
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
106年12月31日 \$- \$- \$24,478 \$24,478
105年1月1日 \$- \$178 \$24,478 \$24,656
當年度折舊 - - - -
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78) - (178)
105年12月31日 \$- \$- \$24,478 \$24,478
淨帳面金額:
106年12月31日 \$- \$- \$23,420 \$23,420
105年12月31日 \$- \$- \$23,420 \$23,420
106年1月1日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至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3,925
減: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 - -
直接營運費用
合計 \$- \$3,925
  • 1.本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減損損失皆為24,478仟 元,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報告。
  • 2.本公司於民國104年7月簽約購入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之房地,合約總價款為 47,000仟元。該處房地係作為辦公室使用,於民國105年1月轉列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
  • 3.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 值之資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06 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32,009仟元及32,488仟元,係獨立外部鑑價 專家之評估結果;其中惠來厝段及雲林北港段之評價係採用比較法及土地開發分 析法,大村段之評價係採用比較法及成本法。
  • 4.其他資產-其他及其減損之說明如下:
其他資產-其他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大村段(農牧用地) \$44,298 \$44,298
惠來厝段 2,340 2,340
雲林北港段 1,260 1,260
合計 \$47,898 \$47,898
累計減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大村段(農牧用地) \$23,570 \$23,570
惠來厝段 93 93
雲林北港段 815 815
合計 \$24,478 \$24,478

上列大村段之農牧用地由於受法令限制,暫以他人名義登記所有權,俟將來 法令許可過戶於本公司時,再辦理變更登記,該土地已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本 公司,並由受託人出具無條件移轉同意書以為保全。

(九)其他非流動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催收款 \$299 \$492
備抵呆帳-催收款及長期應收帳款 (299) (492)
合計 \$- \$-
  • 1.上列催收款係為收回有疑慮或逾期甚久無法收回之債權轉列並依收回可能性提列 備抵呆帳。
  • 2.上列備抵呆帳之變動情形如下: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計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期初金額 \$492 \$- \$492
當期發生/或迴轉之金額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
當期實際收回 (193) - (193)
期末餘額 \$299 \$- \$299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期初金額 \$668 \$- \$668
當期發生/或迴轉之金額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
當期實際收回 (176) - (176)
期末餘額 \$492 \$- \$492

3.上述長期應收帳款及催收款淨額之帳齡分析皆為未逾期且未減損情形。

(十)短期借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 \$400,000 \$-
期末餘額利率區間 2.00% -

上述短期抵押借款提供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八「質押之資產」之說明。

(十一)應付短期票券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商業本票 \$944,000 \$460,000
商業本票折價 (377) (154)
合計 \$943,623 \$459,846
期末餘額利率區間 0.762%-1.062% 0.66%-1.00%
  • 1.本公司於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應付短期票券發行面額分別為1,644,000仟元及 390,000仟元,償還面額分別為1,160,000仟元及410,700仟元。
  • 2.上列應付短期票券由本公司提供存貨-在建土地作為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押 之資產」之說明。

(十二)長期借款

1.長期借款明細如下:

借款性質 貸款機構 契約期間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西屯分行 105.06- 108.03 \$192,000 \$162,4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大竹分行 103.11- 107.12 356,000 356,0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衛道分行 103.06- 107.10 314,000 314,0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台中分行 104.06- 108.02 569,000 481,3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楊梅分行 104.05- 107.02 - 87,000
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南台中分行 104.04- 109.04 275,220 275,220
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南台中分行 105.02- 109.12 85,810 85,81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慈文分行 105.05- 107.09 285,000 150,0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中權分行 105.08- 109.11 429,000 100,000
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北台中分行 106.05- 111.05 200,000 -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永吉分行 106.07- 109.05 200,000 -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北台中分行 106.09- 110.04 166,00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1,716,000) (907,000)
合計 \$1,356,030 \$1,104,730
期末餘額利率區間 1.98%-2.18% 2.22%-2.42%
  • 2.上列長期借款之償還方式係按月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或在建工程完工時(兩者孰短) 一次清償本金。
  • 3.上列長期抵押借款提供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押之資產」之說明。

4.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上述借款於未來期間應償還借款金額列示如下:

年度 金額
107.01.01~107.12.31 \$955,000
108.01.01~108.12.31 761,000
109.01.01-109.12.31 990,030
110.01.01-110.12.31 166,000
111.01.01-111.12.31 200,000

\$3,072,030

(十三)員工退休金相關資訊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已全數選擇適用新制之「勞工退休金條例」,故於民國98年經申請 核准註銷退休金帳戶並領回退休準備金餘額,原舊制之員工退休辦法已停止適用。

2.確定提撥計畫

  • (1)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 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 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 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員工個人退休金帳戶,員工退休金之 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 式領取。
  • (2)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費用金額分別 為1,121仟元及1,063仟元。

(十四)股本及增資案

  • 1.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4,200,000仟元,每股面額 均為10元,額定股數皆為420,000仟股,實收股本總額分別為3,780,026仟元及 3,436,387仟元,分為普通股378,003仟股及343,639仟股。
  • 2.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本公司辦理增資情形如下:
增資基準日 性質 增資金額 股數(仟股) 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106年8月11日 盈餘轉增資 \$343,639 34,364 經授商字第10601121870號
105年8月12日 盈餘轉增資 \$572,731 57,273 經授商字第10501215790號

3.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發行公司採私募方式辦理增資者,除符合法令之特定情況外, 原則上該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再行賣出,本公司歷年私募增資情 形如下:

日期 私募股數(仟股) 每股募集價格 募集金額 折(溢)價金額
92年12月 10,000) \$5) \$50,000) \$50,000)
93年2月 30,145) 5) 150,725) 150,725)
95年3月 30,000) 2.41) 72,300) 227,700)
97年1月 30,000) 11.83) 354,900) (54,900)
97年4月 76,000) 12) 912,000) (152,000)

176,145) \$1,539,925) \$221,525)

(1)上列折價金額先沖減本公司股票溢價發行產生之資本公積,不足則沖抵保留盈 餘。

(2)上開私募股票,已全數依規定分別先後補辦公開發行,並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上市買賣。

(十五)資本公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發行溢價 \$49,903 \$49,903

他(股東未領股利)
15 -

\$49,918 \$49,903

資本公積依公司法規定僅限於彌補公司虧損或增加及撥充資本外,不得使用。 惟依民國101年1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須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 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十。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六)保留盈餘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實收資本 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未分配盈餘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之一有關盈餘分配之規定如下:

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及所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為可分配 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3.股利政策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明訂於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之一,由於本公司屬資本密集 產業,未來數年仍有重大之投資及財務改善計劃,尚難區分其成長階段,故年度 盈餘之分派,現金股利至少發放百分之十,惟每股現金股利低於0.1元,得改發股 票股利。

  • 4.盈餘分配案
  • (1)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分別於民國106年3月17日及105年 3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分別於民國106年6月16日及105年6月17日經股 東常會決議照案通過。

茲將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列示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董事會 董事會
通過擬議 股東會決議 通過擬議 股東會決議
法定盈餘公積 \$97,621 \$97,621 \$100,425 \$100,425
現金股利 549,822 549,822 315,002 315,002
股票股利 343,639 343,639 572,731 572,731
合計 \$991,082 \$991,082 \$988,158 \$988,158

(2)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3月23日決議通過民國106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如下:

106年度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98,678
股票股利 302,402 \$0.8)
現金股利 567,004 1.5)

\$968,084

38

有關民國106年度之盈餘分配案預計於民國107年6月21日召開之股東常會 決議。

(3)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4)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盈餘分配案及股東會決議情形,請自公開資訊觀測站 中查詢。

(十七)營業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營建收入
土地-櫻花晶綻 \$- \$122,507
房屋-櫻花晶綻 - 155,498
土地-櫻花景綻 - 95,035
房屋-櫻花景綻 - 110,623
土地-櫻花見森 - 28,763
房屋-櫻花見森 - 36,312
土地-櫻花獨綻 396,730 782,910
房屋-櫻花獨綻 384,800 756,973
土地-櫻花世家 220,336 732,929
房屋-櫻花世家 151,986 505,478
土地-新天地 - 8,775
房屋-新天地 - 4,500
土地-大家住易 397,432 -
房屋-大家住易 426,828 -
土地-櫻花時代 187,644 -
房屋-櫻花時代 296,472 -
土地-櫻花青邁 792,266 -
房屋-櫻花青邁 924,957 -
租賃收入 2,809 3,925
減:營建收入銷貨退回及折讓 (912) (1,239)
合計 \$4,181,348 \$3,342,989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收入(銀行存款利息) \$389 \$483
利息收入(其他) 44 36
其他收入-其他 561 1,023
合計 \$994 \$1,542

2.其他利益及損失

106年度 105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括待出售 \$(36) \$37,850
非流動資產)利益(損失)
其他(包含賠償損失) (2,260) (360)
合計 \$(2,296) \$37,490

3.財務成本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之利息 \$66,788 \$66,940
其他 7,272 5,562
小計 74,060 72,502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66,788) (66,940)
財務成本合計 \$7,272 \$5,562

(十九)綜合損益表之攤銷及營業租賃費用等

106年度 105年度
包含在推銷費用項下者:
最低租賃給付認列為營業租賃費用 \$13 \$12
包含在管理費用項下者:
最低租賃給付認列為營業租賃費用 \$1,510 \$1,991

(二十)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106年度 105年度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
本者(帳列
在建工程)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
本者(帳列
在建工程)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12,251 \$24,740 \$36,991 \$13,783 \$26,860 \$40,643
勞健保費用 1,112 1,275 2,387 1,045 1,138 2,183
退休金費用 600 521 1,121 584 479 1,063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98 4,343 4,841 479 4,554 5,033
折舊費用 - 3,016 3,016 - 1,678 1,678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0.5及董監 酬勞不高於百分之2。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 董監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2.本公司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之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5,642仟元及5,450仟 元;董監酬勞屬固定董事報酬金額分別為585仟元及0仟元,另屬變動報酬估列金 額分別為10,478仟元及10,879仟元。上開金額係以本公司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 董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監酬勞提撥成數為 估列基礎,並分別認列為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之存貨成本及營業費用,惟若嗣 後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為董事會議年度之損益。
  • 3.本公司民國106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 國105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截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前一年度員工 酬勞及董監酬勞已實際配發。

4.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一)所得稅

1.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1)認列於當期損益之所得稅

106年度 105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應付所得稅 \$62,729 \$36,988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6,120
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 40,020 52,809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 1,609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所 60 (100)
得稅費用(利益)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 - -
關之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沖減(先前沖減之迴轉) (30) 50
所得稅費用 \$102,779 \$97,476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無。

2.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06年度
認列於其他 直接認列於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權(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保固準備提列 \$167 \$5 \$- \$- \$172
備抵呆帳超限 1,386 (9) - - 1,377
其他 87 (26) - - 61
合計 \$1,640 \$(30) \$- \$- \$1,610
105年度
認列於其他 直接認列於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權(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保固準備提列 \$158 \$9 \$- \$- \$167
備抵呆帳超限 1,319 67 - - 1,386
其他 113 (26) - - 87
合計 \$1,590 \$50 \$- \$- \$1,640

3.現行稅法規範如下:

本公司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所適用之稅率皆為17%,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 例」計算基本稅額。我國於民國107年1月宣布修正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將營利事 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整為20%,並自民國107年度施行。此外,民國107年度未分 配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將由10%調降為5%。

  • 4.本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應付所得稅金額(本期所得稅負債)分別為 44,212仟元及22,793仟元,係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前一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 10%稅額。
  • 5.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86年度以前 \$- \$-
87年度以後 1,564,599 1,568,903
合 計 \$1,564,599 \$1,568,903

6.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50,498 \$63,995
106年度 105年度
(預計%) (實際%)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5.53
  • 註:本公司原預計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6.05%,預計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係包含民國106年12 月31日之應付所得稅金額(本期所得稅負債),由於民國107年1月宣布之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修 正內容廢除兩稅合一制度,預期民國107年分配盈餘時不適用前述稅額扣抵比率。
  • 7.本公司以前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4 年度。

(二十二)每股盈餘

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金額(分子) 股數 每股盈餘(元)
稅前 稅後 (分母) 稅前 稅後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1,089,557 \$986,778 378,003 \$2.88 \$2.61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245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損)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1,089,557 \$986,778 378,248 \$2.88 \$2.61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1,073,691 \$976,215 378,003 \$2.84 \$2.58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272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損)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1,073,691 \$976,215 378,275 \$2.84 \$2.58

民國105年度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原為343,639仟股,為配合民國106年8月盈 餘轉增資,故予以追溯調整,以俾利比較。

(二十三)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106年度 105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6,807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

106年度 105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6,079 \$4,265
董監酬勞及車馬費、員工酬勞 16,936 16,581
合計 \$23,015 \$20,846

八、質押之資產

截至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提供下列資產予金融機構作為借款及發 行商業本票之擔保品或受有限制: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存貨-在建房地 \$9,331,418 \$6,545,08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5,638 179,176
合計 \$9,457,056 \$6,724,262

質押或抵押資產係以帳面價值表達。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本公司位於彰化縣大村鄉鎮安段之農牧用地,其原始成本扣除提列之減損後淨額為 20,728仟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由於受法令限制,暫以第三人名義登記 所有權,該土地已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本公司,並由受託人出具無條件移轉同意 書以為保全。另,民國94年部分土地被徵收,徵收補償款計1,900仟元,帳列其他 應收款,因前述第三人之財務問題,該款項遭銀行凍結,本公司已進行催討,另針 對該債權提列足額備抵呆帳。
  • (二)本公司因購買營建用地及銀行融資等事項所開立之未收回保證票據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存出保證票據 \$2,087,000 \$1,685,000
  • (三)截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發包主要結構體工程及因購置營建用地而簽 訂之合約總價分別約為1,317,442仟元及1,597,801仟元,已計價金額分別為 434,417仟元及696,349仟元。
  • (四)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與金融機構簽訂動用履保專戶款項之契約,依契約所載,若 本公司無法履約而經購屋人請求該金融機構履行保證責任,返還其繳存於履保專戶 內之價金及利息後,該金融機構除就履保專戶內之存款餘額行使抵銷權先行扣還墊 款外,不足部分則加計利息向本公司求償。本公司於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尚未 動用上述專戶,請參閱附註六(六)「其他金融資產-流動」說明。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該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該事項。

十二、其 他

(一)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 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 予股東之股利金額、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務。本公司係依工程進度及營運 所須資金調節公司之借款金額。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1)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其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流 動、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 款及存入保證金。

(2)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如下表所示: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106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3,072,030 \$- \$3,072,030 \$-
105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2,011,730 \$- \$2,011,730 \$-

(3)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資訊詳附註十二、(三)。

2.本公司衡量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 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本公司之長期借款均係採機動利率,其已照市場情況調整。 而且本公司在借款合約上亦無特殊之借款條件,故本公司之借款利率應近似於市 場利率。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其公允價值,約當於其帳面價值。

3.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 動性風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 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4.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 風險,主要由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組成。

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來自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 公司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抵銷。按固定 利率發行之借款則使本公司承受公允價值利率風險。於民國106年度及105年 度,本公司按浮動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新台幣計價。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假設利率變動1%,對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 稅後淨利之最大影響為增加或減少787仟元及488仟元。此等模擬於每季進行, 以確認可能之最大損失係在管理階層所訂之限額內。

(2)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 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 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公司應收款項主要係預售房地期間向客戶收取之期款,因該帳款係屬公 司完工交屋前之預售房地款性質,因此經評估並無重大之信用風險。另本公司 之客戶廣大並無關聯,故信用風險集中度有限。

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 險。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 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 之信用風險。

(3)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依據資產 負債表列示之各項負債金額,本公司截至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分別有 49%及58%之債務將於一年內到期。下表係依據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未折 現付款彙總之到期情形。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6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 \$400,000 \$- \$- \$400,000
應付短期票券 943,623 - - - 943,623
應付款項 551,058 - - - 551,058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955,000 1,751,030 366,000 - 3,072,030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存入保證金 2,390 - - - 2,390
105年12月31日
應付短期票券 \$459,846 \$- \$- \$- \$459,846
應付款項 582,391 - - - 582,391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428,000 1,222,700 361,030 - 2,011,730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存入保證金 1,104 - - - 1,104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二)1.說明。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八) 說明。
  • 2.下表為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各等級之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 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

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 除外。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3.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無。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編號
附表
1 資金貸與他人 無此情形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無此情形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無此情形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無此情形
分之二十以上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附表一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無此情形
10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無此情形

(二)大陸投資資訊

編號
附表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等相關 無此情形
資訊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無此情形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無此情形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無此情形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無此情形
(5)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無此情形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 無此情形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管理階層已依據董事會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

本公司之企業組成、劃分部門之基礎及部門資訊之衡量基礎於本期並無重大改變。

(二)部門損益及資產之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06年度
營建部門 其他部門 調節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4,178,539 \$2,809 \$- \$4,181,348
利息收入 - 433 - 433
收入合計 \$4,178,539 \$3,242 \$- \$4,181,781
應報導部門損益 \$1,152,875 \$(63,318) \$- \$1,089,557
105年度
營建部門 其他部門 調節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3,339,064 \$3,925 \$- \$3,342,989
利息收入 - 519 - 519
收入合計 \$3,339,064 \$4,444 \$- \$3,343,508
應報導部門損益 \$1,096,679 \$(22,988) \$- \$1,073,691
營建部門 其他部門 調節及銷除 合計
106年12月31日應報導部門資產 \$10,778,444 \$330,095 \$- \$11,108,539
105年12月31日應報導部門資產 \$7,946,575 \$934,012 \$- \$8,880,587

(三)部門損益、資產之調節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外部收入、部門損益及總資產,與財務報告內之收入、 稅後淨利及總資產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故無需調節。

(四)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本公司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主要收入皆來自外部客戶之出售房地收入。

(五)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主要營運地區均在台灣境內,並無來自其他地區之外部客戶收入。

(六)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因行業特性,其銷售對象為一般社會大眾,客戶群極為分散,無集中單 一客戶之情形。

附表一、取得不動產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其
















或 事














司 之




司 之






之 參


及 使












2

2



7


1
0
6.
0
3.
1
8
\$
3
4
1,
1
5
1







(
)









8



- - - -




















6



5
1
0
6.
0
6.
1
3
3
0
0,
6
1
0








(







)













- - - -























2
2


7

1
0
6.
0
6.
1
3
8
3
5,
3
6
7








(







)













- - - -






















2
6

2





1
0
6.
1
1.
2
1
4
8
4,
7
0
6







(
)









4



- - - -






















1
0
5
2



1
0
6.
1
1.
2
2
6
2
1,
2
3
0







(

)








9



- - - -

















西




2
2
0-
2
5



1
0
6.
1
2.
2
5
4
3
1,
8
4
3







(

)








5



- - - -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頁次/索引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52
應收票據明細表 53
應收帳款明細表 54
存貨明細表 55 ~ 60
預付款項明細表 61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6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及累計
減損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變
動明細表
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
短期借款明細表 63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64
應付票據明細表 65
應付帳款明細表 66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67
預收款項明細表 68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69
長期借款明細表 70
損益項目明細表
營業收入明細表 71
營業成本明細表 72
推銷費用明細表 73
管理費用明細表 74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附註六(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
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附註六(二十)「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備註
庫存現金 \$443
零用金 30
活期存款(台幣) 209,381

\$209,854

應收票據明細表





應收票據 預售房地 \$330
應收票據 裝潢保證金 90
減:備抵呆帳 -

\$420

應收帳款明細表





應收房地款 櫻花青邁 \$7,919
應收分期帳款 87 個別餘額未超過本
項目5%

8,006
備抵呆帳-應收帳款 -

\$8,006

存貨明細表

金額




備註
待售房地 \$256,201 \$- 詳待售房地變動明細表
營建用地 - - 詳營建用地變動明細表
在建房地 9,484,463 - 詳在建房地變動明細表
預付土地款 728,511 - 詳預付土地款變動明細表
容積移轉用地 130,303 - 詳容積移轉用地變動明細表

\$10,599,478 \$-

存貨-待售房地變動明細表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含重分類)
本期出售
(含重分類)
期末餘額
待售房屋
櫻花世家 \$118,072 \$- \$118,072 \$-
櫻花獨綻 292,444 - 292,444 -
大家住易 - 308,068 308,068 -
櫻花時代 - 241,572 241,572 -
櫻花青邁 - 844,856 692,181 152,675
待售土地
櫻花世家 139,522 - 139,522 -
櫻花獨綻 132,608 - 132,608 -
大家住易 - 264,241 264,241 -
櫻花時代 - 151,749 151,749 -
櫻花青邁 - 573,869 470,343 103,526
\$682,646 \$2,384,355 \$2,810,800 \$256,201

存貨-營建用地變動明細表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含重分類)
本期減少
(含重分類)
期末餘額
營建用地
新榮和段 \$253,930 \$- \$253,930 \$-
文北段 - 344,504 344,504 -
太順段 - 258,509 258,509 -
育賢段三、四期 - 855,516 855,516 -
育賢段六期 - 835,367 835,367 -
育賢段五期 - 300,631 300,631 -
\$253,930 \$2,594,527 \$2,848,457 \$-

存貨-在建房地變動明細表

本期增加

期初餘額 工程成本 利息資本化 本期減少
(重分類)
期末餘額
育賢段一期 \$1,031,146 \$382,713 \$4,866 \$1,418,725 \$-
下橋子頭段一期 457,841 113,617 851 572,309 -
豐中段 571,349 204,452 6,343 - 782,144
太順段一期 716,760 276,604 3,205 - 996,569
太祥段 583,902 238,287 7,196 - 829,385
平南段 302,465 89,254 1,602 393,321 -
下橋子頭段二期 824,381 42,427 7,897 - 874,705
育賢段二期 941,574 62,858 11,095 - 1,015,527
青雲段 317,000 51,261 3,743 - 372,004
頭重溪段 441,374 111,159 4,559 - 557,092
下橋子頭段三期 422,618 275,154 5,336 - 703,108
新榮和段 - 255,028 2,763 - 257,791
中園段一期 - 93,616 506 - 94,122
中園段二期 - 92,272 506 - 92,778
中園段三期 - 159,263 715 - 159,978
文北段 - 486,841 - - 486,841
太順段二期 - 258,893 788 - 259,681
育賢段三期 - 443,646 1,264 - 444,910
育賢段四期 - 417,251 725 - 417,976
育賢段五期 - 300,901 - - 300,901
育賢段六期 - 836,123 2,828 - 838,951

\$6,610,410 \$5,191,620 \$66,788 \$2,384,355 \$9,484,463

存貨-預付土地款變動明細表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預付土地款
育賢段三期 \$85,278 \$770,238 \$855,516 \$-
新坪段容積移轉用地 9,569 9,568 19,137 -
下橋子頭段三期 - 243,184 243,184 -
中園段一、二、三期 - 330,588 330,588 -
文北段 - 653,795 481,635 172,160
太順段二期 - 255,965 255,965 -
育賢段五期 - 300,610 300,610 -
育賢段六期 - 835,367 835,367 -
育賢段105等2筆地號 - 310,670 - 310,670
水源段等容積移轉用地 - 143,646 111,484 32,162
金雅段 - 170,309 - 170,309
後壠子段 - 43,210 - 43,210

\$94,847 \$4,067,150 \$3,433,486 \$728,511

存貨-容積移轉用地變動明細表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容積移轉用地
番子路段 \$515 \$- \$- \$515
賴厝廍段 30 - - 30
樹子腳段 405 - - 405
湧星段 428 - - 428
新高段等23筆 291 - - 291
民安段等9筆 2,921 - 2,921 -
下橋子頭段等7筆 642 - - 642
安泰段 477 - - 477
正義段九小段 26,362 - 26,362 -
乾溝子段 292 - 190 102
新坪段等11筆 - 19,192 - 19,192
中園段等9筆 - 5,618 5,618 -
欣欣段等3筆 - 52,262 - 52,262
長泰段等2筆 - 7,494 7,494 -
仁愛段等11筆 - 14,559 14,559 -
何厝段等7筆 - 6,932 - 6,932
松竹段等2筆 - 15,886 - 15,886
溪洲段等7筆 - 16,262 - 16,262
瑞欣段等3筆 - 12,018 - 12,018
振文段 - 799 - 799
新高段687.423地號 - 2,633 - 2,633
德興段等2筆 - 1,337 - 1,337
宜欣段 - 92 - 92

\$32,363 \$155,084 \$57,144 \$130,303

預付款項明細表




備註
其他預付費用 佣金 \$44,902 遞延行銷費用
其他預付費用 其他 3,481

\$48,383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備註
暫 付 款 建築師公會審查掛號費 \$23,604
代 付 款 建案之臨時水電工程等 4,469

\$28,073

短期借款明細表




























-






\$
4
0
0,
0
0
0
1
0
6.
0
9.
0
8-
1
0
8.
0
9.
0
7
2.
0
0
%

\$
8
4,
0
0
0
5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1
0
6.
0
5.
2
4-
1
0
7.
0
5.
2
3
0.
7
6
2
%
\$
3
9
8,
0
0
0
\$
(
)
9
1
\$
3
9
7,
9
0
9











1
0
6.
0
5.
0
2-
1
0
7.
0
5.
0
2
1.
0
6
2
%
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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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
)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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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
9
4
4,
0
0
0
\$
(
)
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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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4
3,
6
2
3

應付票據明細表

客戶名稱


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瓦斯管路工程 \$13,300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瓦斯配管工程費 4,463
其他 128 個別餘額未超過本
項目5%

\$17,891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106年12月31日

客戶名稱
益達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貨款 \$52,744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貨款 47,510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貨款 52,533
其他 176,313 個別餘額未超過本
項目5%

\$329,100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備註
應付利息 \$2,652
應付薪資 2,942
應付佣金 84,637
應付勞務費 714
其他應付費用 3,403 個別餘額未超過本
項目5%
應付營業稅 5,711
應付員工酬勞 5,642
應付董監事酬勞 10,568
應付工程保留款 87,081
其他應付款-其他 717 個別餘額未超過本
項目5%

\$204,067

預收款項明細表




備註
預收房屋款 櫻花青邁 \$70,141
櫻花濱城 32,381
櫻花沐然 50,505
櫻花活力水岸 21,543
預收土地款 櫻花青邁 24,822
櫻花濱城 4,200
櫻花沐然 7,800
櫻花活力水岸 3,400

\$214,792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建案之預售訂金等 \$2,823
社區基金、代扣稅款等 14,123
\$16,946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3
1
4,
0
0
0
1
0
3.
0
6.
0
3-
1
0
1
0.
3
1
7.
1.
9
8
2.
1
8
%~
%


























3
5
6,
0
0
0
1
0
3.
1
1.
2
1-
1
0
7.
1
2.
3
1
1.
9
8
%~
2.
1
8
%


















6
9,
0
0
0
5
1
0
4.
0
6.
2
8-
1
0
8.
0
2.
2
8
1.
9
8
%



















2
7
5,
2
2
0
1
0
4.
0
4.
0
1-
1
0
9.
0
4.
0
1
2.
1
5
%





















8
5,
8
1
0
1
0
5.
0
2.
0
3-
1
0
9.
1
2.
1
1
2.
1
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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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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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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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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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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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
1.
9
8
2.
1
8
%~
%


















西
1
9
2,
0
0
0
1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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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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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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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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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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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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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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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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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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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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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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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
0,
0
0
0
1
0
6.
0
7.
1
1-
1
0
9.
0
5.
3
1
1.
9
8
%








、三
、二













1
6
6,
0
0
0
1
0
6.
0
9.
2
8-
1
1
0.
0
4.
3
0
1.
9
8
%





















(
)
1,
7
1
6,
0
0
0

\$
1,
3
5
6,
0
3
0

70

營業收入明細表





營建收入
房屋-櫻花獨綻 - \$384,800
房屋-櫻花世家 - 151,986
房屋-大家住易 - 426,828
房屋-櫻花時代 - 296,472
房屋-櫻花青邁 - 924,957
土地-櫻花獨綻 - 396,730
土地-櫻花世家 - 220,336
土地-大家住易 - 397,432
土地-櫻花時代 - 187,644
土地-櫻花青邁 - 792,266
租賃收入 - 2,809
減:營建收入銷貨退回及折讓 - (912)

\$4,181,348

營業成本明細表




房屋成本 櫻花獨綻 \$292,444
櫻花世家 118,072
大家住易 308,068
櫻花時代 241,572
櫻花青邁 692,181
裝潢成本、工程(高)低估數 4,476
土地成本 櫻花獨綻 132,608
櫻花世家 139,522
大家住易 264,241
櫻花時代 151,749
櫻花青邁 470,343
其他 保固成本 1,834
\$2,817,110

推銷費用明細表




備註
廣告費 \$80,823
佣金支出 121,708
其他費用 6,023 個別餘額未超過本項
目5%

\$208,554

管理費用明細表

備註
薪資支出 \$23,101
稅捐 12,678
折舊 3,016
職工福利 3,914
其他費用 14,844 個別餘額未超過本
項目5%

\$57,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