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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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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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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以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聚能海芯半导体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制造”)出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 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以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向 聚能制造增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以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二、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 年12 月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有效。

1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 年12 月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31.00 万股,向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57.08 万股,授予价格 均为12.45 元/股。

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丛培国: ___

景贵飞: ___

刘 婷: ___

2021 年1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