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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6
Apr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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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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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北京耐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
1、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
2、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非职工监事、职工监事;
-
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 相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三章 薪酬制度
第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 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长依据其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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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 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
3、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薪 酬,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
4、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薪酬,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 准执行。
5、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基本薪 酬及绩效薪酬,同时领取监事薪酬,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标准执行。
-
6、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监事领取监事薪酬,薪
-
酬标准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
7、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
第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一次,以现金方式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现金和/或公司确定的其他 方式发放,并接受公司有关奖励办法的约束。
第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 予以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 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第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 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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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修改亦同。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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