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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 AGM Information 2023
Jun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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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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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 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83 號 5 樓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11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https://ecorp.ctbcbank.com/cts/index.jsp 客服語音專線: (02)6636-5566 (股票代號:2379)
(限向郵局窗口交寄)
中信銀為境內外處理股務業務之目的,在法令規定、相關事 實或法律關係存續之期間,就直接或間接(例如透過集保)蒐 集與股務相關之您的個人資料,將以書面及/或電子等形式 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例如揭露予公務機關或協助處 理股務之第三人。您得要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或 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或刪除您的個 人資料,但中信銀可能因此無法提供您所需服務,亦可能依 法或基於風險管理等因素而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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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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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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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保結算所「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 www.stockvote.com.tw
股東服務通知
一、 股東會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88元禮物卡。
二、 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時【持股未滿1,000
股之股東不予發放紀念品】,請於委託書簽名或蓋章
自112年5月5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例假日除外)洽本
公司委任之股東受託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辦理,地址及電話詳見下表,恕不郵寄及補發。
三、 各受託代理處所停車不便,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
工具。
本公司委任之受託代理人地址一覽表
受託代理處所地址/電話營業時間
中代理部台北市懷寧街70號02-66365566(例假日除外)09:00~17:00
國信板橋分行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7號02-29606600
託
商六家庄分行[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二段36號]03-550678909:00~15:30
業銀文心分行台中市文心路4段875號04-22469988(例假日除外)
行
南高雄分行[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21號]07-3366768
2
四、 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將不予
發放紀念品【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採電子投票之股東除
外】。
(1)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
(2)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領取方式:
A. 對象:限已於112年5月7日至112年6月3日完成電
子投票之股東。
B.攜帶文件:股東會出席通知書或身分證明文件。
C. 領取期間及地點:自112年6月12日起至112年6月
14日止(每日9:00至17:00)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懷寧街70號)領取,恕不
郵寄及補發。
3112出席通知書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本公 司112年6月6日舉行之 股東常會,請 察照。 此 致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親自出席簽章處 戶號 : 股東 : 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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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會 通 知 書
- 一、
茲訂於民國112年6月6日上午9時整假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 活館巴哈廳)舉行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ㄧ)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分派情形報告。4.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5.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報告。6.111年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
二、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334,454,666元,每股配發 新台幣26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512,863,641元配發現金,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
三、檢奉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一份, 貴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席者,請於「出席
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無須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報到出席;如委
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
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
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四、 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2年5月5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 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 org.tw)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五、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2年5月7日起至112
年6月3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
平台」【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六、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七、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 兌換 紀 念 品 簽章處 112 時間:112年6月6日上午9時整 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 (科技生活館巴哈廳) 本簽到卡未加蓋中國信託登記章者 無 效, 股東請勿於 此 欄蓋章 中國信託蓋章處 出席簽到卡 至徵求場所或本公司委任之股代受託代理人場所辦理委 託出席領取紀念品者,請於 背面委託書簽名或蓋章。
出席簽到卡
股東戶號 :
持有股數 :
111 瑞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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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票 請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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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巿重慶南路1 段83 號5 樓(中國信託重慶大1 0 0 0 0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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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 |
統一編號(身分證字號) |
戶號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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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事 |
一、採用匯款者(限本人帳號),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利款中扣除。二、未採用匯款者,本行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給付(郵資及作業處理費合計31元,由股東自行負擔)。 |
原登記匯款帳號 |
瑞昱 |
||||||||||||||||||||||||||
|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
|||||||||||||||||||||||||||||
項蓋 章 欄 |
銀行名稱 |
銀行代號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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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 |
存簿(H) |
700 |
局 |
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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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
號 |
||||||||||||||||||||||||||||
出司前之公料選東委通自求席。名具信擔委,委號統非身如請。達業代會決,託代銀 |
席股法第,應書面司彙,切舉人會各託書知書出席人或或蓋徵求託事任徵任擔得以託書、姓一編股東分證為信於股本公銀行理人或欲權者以書之通理人行代 |
編號簽 名 或 蓋 章 簽名或蓋章簽名或蓋章瑞昱 111 |
|||||||||||||||||||||||||||
委 |
託書 |
委託人( 股東) |
編號 |
瑞昱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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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日期 年 月 日一、 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1 2 年6 月6 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一) 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二) 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承認(2)○反對(3)○棄權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1)○承認(2)○反對(3)○棄權3.臨時動議。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三、 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四、 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此 致 |
檢 舉 電 話 : (○二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二 十 萬 元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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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戶 |
簽 名 或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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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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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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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徵求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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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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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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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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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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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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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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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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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受託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貴股東如新增或變 更匯款帳號時,請於 右列「現金股利匯撥 申請書」內填妥本人 存款帳號並加蓋印 章後, 於股東常會 前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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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填表須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
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
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
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
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
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
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
項議案之意見。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
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
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
;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
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
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
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
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
3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
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
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
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
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
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
,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
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
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
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
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
面向股務代理人為撤銷委託之通
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
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七、本公司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
理部擔任本次股東會股東之受託
代理人。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