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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chip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Sep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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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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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1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20年9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88.00万份,行权价格为63.00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5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2.70万股,授予价格为31.50元/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