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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ar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Apr 24, 2012

55065_rns_2012-04-24_0081a062-6063-422a-9d4f-c4307335b674.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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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辉车模”)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星辉车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 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

杨 亮 杨 农 纪传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