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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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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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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普丽盛”)委托, 作为本次普丽盛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 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等规定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 易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本次 交易筹划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 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如下的保密措施: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 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3、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 内容包括本次交易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 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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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 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 为。
二、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 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自查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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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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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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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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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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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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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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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四、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时取得的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 取得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自查期间 内,不存在买卖普丽盛股票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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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履行保 密义务,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 单位和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和声明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本独 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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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蒋坤杰 陈嘉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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