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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ZHOU XIN'AN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Jun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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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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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湖中宝 股票代码:600208 债券简称:16 新湖 01 债券简称:13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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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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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86

1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4
第二章 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9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6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17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8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9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1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2
第十章 其他事项............................................................................................ 25

3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HU ZHONGBAO CO., 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587 号”文核准发行,核准规模为 不超过 35 亿元。

2016 年 5 月,发行人成功发行 35 亿元 2016 年公司债券(简称“16 新湖 01”, 以下称“本期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 1、发行主体: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品种一)(简称: 16 新湖 01)。

  • 3、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35 亿元。

  • 4、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 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发行人提升的基点, 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4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6 年 5 月 20 日。

10、利息登记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5 月 20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 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 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期支付)。

11、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每 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到期日:2021 年 5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

13、兑付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 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9 年 5 月 20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 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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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9 日。

1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1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20、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2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 优先配售。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 信用”)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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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展望;稳定。

25、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证券”或“承销商/主承销商”)。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金融 机构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7 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 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17 年年初至本次报告出具日,国泰君安证券在 2017 年 4 月 25 日和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告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涉及披露内容如下:

12017425 日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告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 2017 年累计 新增借款约 61.24 亿元。 发行人将于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当年累计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情况予以补充披露,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以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201758 日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 增借款的公告》,2016 年度,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587.71 亿元,较 2015 年末借 款余额 450.50 亿元增加 137.21 亿元,占 2015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 254.01 亿元 的 54.02%。2017 年 1-3 月,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649.84 亿元,较 2016 年末借款 余额 587.71 亿元增加 62.13 亿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298.98 亿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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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其中,2016 年度,发行人通过银行新增借款 113.14 亿元,占 2015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 44.54%;通过发行债券新增借款 24.19 亿元,占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9.52%;通过其它金融机构借款减少 0.13 亿元。2017 年 1-3 月,发行人通过银行 新增借款 8.71 亿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通过发行债券新增借 款 46.90 亿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7%;通过其它金融机构新增借 款 6.51 亿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

上述涉及的具体事项提请债券持有人查阅发行人公告文件及受托托管理人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以便具体了解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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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HU ZHONGBAO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571-85171837

传真:0571-8739505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成立日期:1993 年 2 月 23 日

总股本金额:8,599,343,536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1287T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湖中宝

股票代码:600208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600208.net

主营业务:煤炭(无储存)的销售。实业投资,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 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木竹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黄金饰品、 珠宝玉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 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房地产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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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1、宏观行业环境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地产开发和金融、金融科技及高科技。目前已在全国 20 余个城市开发 50 余个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达 3,000 万平方米,规 模和实力居行业前列。发行人以“价值地产”为理念,深刻把握大势、合理选择时 机、准确定位产品、不断提升品质, “新湖地产”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2017 年内,地产市场基本保持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 年全国商 品房销售面积 16.94 亿平方米,较上年增长 7.7%;商品房销售额达 13.37 万亿元, 较上年增加 13.7%。同时,市场二元分化现象持续,地产市场区域差距进一步拉 大。根据市场形势和未来趋势,发行人将进一步坚持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

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取得了长 足进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底层技术逐渐成熟,开始进入初步应用阶 段。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及相关行业的加速发展,给数字经济时代带来巨变的可能。 掌握这些底层技术的科技公司开始尝试利用底层技术来提供金融和类金融服务, 从而促进了金融和科技的融合进而推动金融科技发展。

金融科技在经历了近几年快速增长后,已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可以预见, 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利用现代科技进行金融创新,创造出新的金融模式、应用、 流程和产品,将对金融市场的运行和演化产生重大的影响。未来金融科技与传统 金融行业将出现更多融合,行业边界逐渐模糊,并将进入新一轮的快速扩张阶段, 这将给发行人近年来前瞻性布局的金融和金融科技板块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2、2017 年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在多元化的综合实力支撑下的地产企业。在战略布局上,发行 人配置了大量的大型城镇化综合项目,含较大规模的海涂开发及棚户区改造。发 行人重点以长三角区域覆盖的多个主要城市内开展业务,项目均衡分布在经济相 对发达的一二三线城市。此外,发行人还广泛涉足金融领域,形成了成规模的金 融股权投资,目前已是新湖期货、湘财证券、盛京银行、温州银行、中信银行等 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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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74.57 亿元,其中地产业务收入 127.55 亿 元(不含合作项目),分别同比增长 28.43%和 2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3.22 亿元,每股收益 0.3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4%。2017 年 末,公司总资产 1,245.69 亿元,比期初增加 1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322.07 亿元,比期初增加 10.85%;预收款项 155.77 亿元,比期初增加 16.86%。 上述指标体现了发行人经营业绩优良,财务状况健康。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
分行业情况
房地产 1,275,525.77 799,176.99 37.35 26.61 5.76 增加12.36个百分点
商业贸易 445,945.53 445,599.03 0.08 39.33 40.13 减少0.57个百分点
海涂开发 6,925.91 5,613.56 18.95 -56.02 -27.77 减少31.70个百分点
其他 17,322.65 4,037.82 76.69 5.68 33.77 减少4.90个百分点
分地区情况
浙江 866,186.40 702,568.71 18.89 10.84 7.31 增加2.67个百分点
其中:浙江
(房地产)
580,042.62 418,550.79 27.84 12.93 7.75 增加3.47个百分点
上海 713,350.35 416,600.62 41.60 569.49 550.47 增加1.71个百分点
其中:上海
(房地产)
536,732.71 251,134.28 53.21 1,314.58 2,610.35 减少22.37个百分点
江苏 14,958.33 11,869.08 20.65 -94.90 -94.63 减少4.00个百分点
辽宁 66,050.76 57,037.19 13.65 13.83 14.78 减少0.71个百分点
天津 21,559.07 19,888.26 7.75 10.34 18.23 减少6.16个百分点
山东 18,286.22 15,800.80 13.59 11.71 46.29 减少20.42个百分点
江西 45,328.73 30,662.73 32.35 -46.12 -54.37 增加12.22个百分点
总计 1,745,719.86 1,254,427.39 28.14 28.39 15.73 增加7.90 个百分点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房地产、商业贸易、海涂开发业务三部分组成, 其中虽然商业贸易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但由于其毛利贡献较低,故并 非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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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利润主要来自于房地产与海涂开发,上述两项业务合计对发行人毛 利贡献占比均在 95%左右;而商业贸易虽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但其盈利 能力不强,对毛利的贡献有限

三、 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资产合计 12,456,908.30 11,157,161.98
负债合计 9,166,949.77 8,167,326.97
少数股东权益 69,294.59 84,464.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3,220,663.95 2,905,370.14

(1)发行人资产主要科目变化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总资产 12,456,908.30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1,299,746.32 万元,同比增长 11.65%。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扩大,资产规模随之增加。其中,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和存货占比较大,存货 占流动资产的 60%以上,非流动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占比 较大,长期股权投资占非流动资产的 65%以上。主要资产科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较上年末
变化比例
金额 金额
货币资金 1,780,843.69 1,916,943.14 -7.10%
存货 5,936,955.89 5,170,125.22 14.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4,480.69 529,488.61 99.15%
长期股权投资 2,769,512.83 2,425,786.46 14.17%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1,780,843.69 万元,较 2016 年末减少 136,099.45 万元,下降 7.10%,与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基本匹配。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房地产类存货,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非房地产 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完成拍摄影视剧等,其中非房地产类存货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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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小。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为 5,936,955.89 万元,较 2016 年 末增加 766,830.67 万元,增长 14.83%,主要系本期房地产投资增加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1,054,480.69 万元, 较 2016 年末增加 524,992.08 万元,上升 99.15%,主要系 2017 年内发行人对金 融科技投资增加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2,769,512.83 万元,较 2016 年 末增加 343,726.37 万元,上升 14.17%,主要是 2017 年内发行人为扩宽业务布局, 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2)发行人负债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为 9,166,949.77 万元,较 2016 年 末增加 999,622.8 万元,增长 12.24%,总体变动趋势与资产总额变动趋势相匹配。 负债总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为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短期银行借款、长 期银行借款、信托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撑业务的高速增长,因此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等融资余额总体有所上升。 其中流动负债中预收款项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比较大,非流动资产中长 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占比较大。主要负债科目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较上年末
变化比例
金额 金额
预收款项 1,557,666.39 1,332,950.28 16.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5,820.77 456,148.41 146.81%
长期借款 3,046,666.03 2,904,533.46 4.89%
应付债券 2,099,377.53 1,490,949.43 40.81%

预收款项主要为发行人所开发项目的预售房款。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 人预收款项余额为 1,557,666.39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224,716.11 万元,增长 16.86%,主要是因为温州西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预收款和预售房款增幅较大。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1,125,820.77 万元, 较 2016 年末增加 669,672.36 万元,增长 146.81%,主要系 2017 年内发行人其他

13

非流动负债转入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 3,046,666.03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142,132.57 万元,增长 4.89%,主要为 2017 年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 大,新增金融机构融资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 2,099,377.53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608,428.10 万元,上升 40.81%,主要系本期发行 7 亿美元境外债、17 新湖中宝 MTN001 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749,992.40 1,362,624.22
投资收益 318,223.67 35,346.36
营业利润 381,530.24 32,079.23
营业外收入 39,085.24 576,622.77
利润总额 417,894.70 606,551.32
净利润 335,022.10 584,717.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186.52 583,846.08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加 387,368.18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28.43%。 主要由于房地产业务和商业贸易业务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

2017 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源自发行人持有的 中信银行 4.99%的股份,从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对持有的中信银行股份按照权 益法核算,2017 年对中信银行权益法核算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208,893.69 万元。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较上年增加 349,451.01 万元,同比增长 10.89%, 主要是因为 2017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均有所增加。

2017 年度,发行人 2017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上年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发行 人 2016 年股权投资转换损益较大,而在 2017 年金额为 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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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317.42 462,810.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3,276.52 -224,555.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819.49 164,899.54

2017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 2016 年减少 294,492.76 万元,同 比下降-63.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变动主要是因为 2017 年发行人房 地产投资大幅增加。

2017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 2016 年增加 418,721.12 万元,同 比上升 186.4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7 年股 权投资增加。

2017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 2016 年增加 352,919.95 万元,主 要是因为上期回购公司股票。

4、主要财务数据

4、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20
速动比率(倍) 0.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7.8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73.59%
销售毛利率 28.17%
销售净利率 19.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9.91
存货周转率(次) 0.23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已在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国泰君 安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35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 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24 日汇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人已出募集资 金足额到账的确认书。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用于 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单位:亿元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调
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35
总计 35

经核查,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未超出募集 说明书中约定的使用范围。

16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17 年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7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18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本次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6 年 5 月 20 日。本次 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次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债券已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和 2018 年 5 月 20 日支付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债券利息。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17 年内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本期债券 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19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根据发行人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和 201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当公司在未 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期间,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 人利益:

  •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7 年内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20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 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 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21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担保
是否
逾期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美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5/27 2018/5/26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美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900.00 2017/8/1 2018/6/30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美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2/15 2018/12/14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美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2/22 2018/12/21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美都经贸浙
江有限公司
2,000.00 2017/4/25 2018/4/20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美都经贸浙
江有限公司
2,000.00 2017/11/9 2018/5/8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美都经贸浙
江有限公司
3,000.00 2017/11/22 2018/5/22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济和集团有
限公司
1,000.00 2017/3/17 2018/3/17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济和集团有
限公司
2,000.00 2017/4/11 2018/4/11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济和集团有
限公司
999.90 2017/9/7 2018/3/7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济和集团有
限公司
2,749.90 2017/10/19 2018/4/19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480.26 2017/9/28 2018/1/10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409.98 2017/10/10 2018/1/8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943.54 2017/10/17 2018/2/5

22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420.73 2017/10/24 2018/1/22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401.36 2017/10/27 2018/1/24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276.90 2017/11/9 2018/1/18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101.38 2017/11/9 2018/1/14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500.85 2017/11/14 2018/2/5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1,020.64 2017/11/14 2018/5/24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207.97 2017/10/12 2018/1/8
浙江允升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203.22 2017/10/23 2018/1/21
浙江允升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406.81 2017/10/23 2018/1/21
浙江允升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508.77 2017/12/22 2018/3/12
浙江允升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
12,000.00 2017/5/3 2018/5/11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30,000.00 2016/9/21 2018/9/21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50,000.00 2016/10/27 2018/10/27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14,900.00 2017/4/21 2018/4/20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20,000.00 2017/4/27 2018/4/25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20,000.00 2017/5/3 2018/5/3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28,000.00 2017/6/1 2018/5/23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5,100.00 2017/6/6 2018/6/5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10,000.00 2017/7/18 2018/1/20

23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50,000.00 2017/8/11 2019/8/9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25,000.00 2017/8/23 2018/8/22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5,000.00 2017/9/6 2018/9/5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5,000.00 2017/11/9 2018/11/8
新湖中宝 公司本部 新湖集团 5,000.00 2017/12/27 2018/12/26
2017 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322,532.20

2016 年末发行人净资产 2,989,835.01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322,532.20 万元,2017 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为 47,671.33 万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1.59%。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可能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24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四)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五)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受托管理人已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和 2017 年 5 月 8 日就新增借款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参看本报告“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的“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 职责情况”。相关发行人的公告文件及受托管理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已上 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

  • (六)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七)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八)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九)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十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 (十二)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

25

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经核查,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

26

(本页无正文,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品种一)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