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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l 20, 2021
55572_rns_2021-07-20_26b5fce2-7dcb-4958-9efb-7d023d272229.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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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们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 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021 年1-6 月期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 年1-6 月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雷良海(签字) 王欣(签字)
2021 年 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