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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Hanhe Cabl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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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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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17 年3 月27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解决其位于山区九水东路605 号的龙泽书苑项目的资金需求,可以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华金置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永聚、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中昊经 贸有限公司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张永聚、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中昊 经贸有限公司对借款的偿还承担无份额的、无偿还先后顺位的还款责任;华金置业 以其有权处分的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1519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1651 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1515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2748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5101413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1368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1437 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1649 号房地产权(一共面积2041.1 平方米)作为抵押物抵 押给民间资本,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经查验 华金置业龙泽书苑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结合周边同类房产的转让 价格,龙泽书苑项目下8 套商业网点的市场公允价格不低于4000 万元,足以涵盖 2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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