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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aoc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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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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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 100073 电话: (010) 51423818 传真: (010) 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 (locatio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IIO B 座 20 层 20/F, Tower B, Lize SOHO, 20 Lize Road,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PR China 电话 (tel): 010-51423818 传真 (fax): 010-51423816
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1)第030058号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 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 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高测股份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 们进行了审慎调查, 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并 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 高测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高测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使用限制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高测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与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相关的信息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 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北京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自查发现 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 2020 年度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说明如 $\overline{F}$ :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2018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 中的 规定: "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 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 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 情况下, 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 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 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 履约义务。"境内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 公司的 运输费用系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 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由于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 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基本精神,同时考虑到 2020年会计科目与 2017 年至 2019 年的可比性,公司 2020 年原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经过审慎研究, 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将销售费用中的履约运输成本更正至在营 业成本中列示。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了追溯调整, 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mathbf{1}$
|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金额 | 累积影响数 | 更正后金额 |
|---|---|---|---|
| 营业成本 | 473,797,713.48 | 8,562,115.46 | 482,359,828.94 |
| 销售费用 | 47,703,972.44 | $-8,562,115.46$ | 39,141,856.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6,631,828.17 | 10,684,378.19 | 427,316,206.36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701,774.22 | $-10,684,378.19$ | 42,017,396.03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度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不影响前述报告 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 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更正前金额 | 累积影响数 | 更正后金额 | |
|---|---|---|---|---|
| 营业成本 | 561,495,288.82 | 6,044,823.78 | 567,540,112.60 | |
| 销售费用 | 45,186,680.76 | $-6,044,823.78$ | 39, 141, 856. 98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7,036,704.72 | 8,070,759.91 | 505, 107, 464.63 |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137,155.61 | $-8,070,759.91$ | 33,066,395.70 |
对 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度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不影响前述报告 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 证书序号:0000066 退 |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凭证。 $\frac{2}{q_{\rm max}}$ |
田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转让。 当信 $\begin{matrix} \frac{1}{k+1} & \frac{1}{k+1} \ \frac{1}{k+1} & \frac{1}{k+1} \end{matrix}$ $\mathbb{N}^{'}$ $\infty$ |
应当向财 运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今 $\triangleleft$ |
北京市财政局 部门 $=0-\sqrt{\frac{1}{\hbar}}$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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