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r 29, 2019
57707_rns_2019-03-29_31618bcb-c1cc-43bc-81cc-79674345e42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莱柯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 是和谨慎性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公司各业务模块 的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容真实、 客观、有效。
二、 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 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业务资格,在公司以往相关审计 工作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相关费用水平合 理,同意聘任其为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为1 年,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同意将该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
六、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回购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2018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的 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次预计公司的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系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九、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所规定的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康笃利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 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一、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金宁一、邹欣、魏刚 2019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