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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ANG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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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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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债券代码:112172 债券简称:13 普邦债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 年5 月 10 日支付2016 年5 月10 日至2017 年5 月9 日期间的利息5.50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券登记日为2017 年5 月9 日,凡在2017 年5 月9 日(含)前买入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7 年5 月9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一、债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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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名称: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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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代码:112172
债券简称:13 普邦债
- 3、债券发行价格:100 元/张
债券发行数量:7,000,000 张;剩余托管量:5,770,020 张
- 4、债券利率、期限及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5.5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 年固定不 变,期限为5 年,附第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 人民币7 亿元。
根据第3 年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3 普邦债” 的回售申报数量为1,229,980 张,回售申报金额为12,299.80 万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金 额57,700.20 万元。
- 5、每张派息额:5.50 元(含税)/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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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13 普邦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6-015 号),发行人在第3 年末未上调票面利率,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 年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债券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
(1)年付息次数:1 次/年
(2)起息日:2013 年5 月10 日
(3)付息日:2013 年至2018 年每年的5 月1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 年至2016 年的5 月10 日。本期公司 债券到期日为2018 年5 月10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 年5 月10 日。
(4)付息方式:本期公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 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 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7、下一付息期情况:
(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50%
-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 年5 月10 日
8、信用级别:2016 年6 月14 日,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 年7 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期限为5 年的“13 普邦债”票面利率为5.50%,本次付息每10 张“13 普邦债”派 发利息人民币5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 派发利息为44.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 为49.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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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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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登记日:2017 年5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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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息日:2017 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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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息日:2017 年5 月10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 年5 月9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 普邦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 到账日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 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 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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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南二街一巷14-20 号首层
联系人:陈家怡
联系电话:020-87526515
传真:020-87526541 邮政编码:5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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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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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19 楼
联系人:但超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邮政编码:5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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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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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 楼
联系人:李燕群
联系电话:0755-25938072
邮政编码:518031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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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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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等级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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