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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an 6, 2015
55386_rns_2015-01-06_73b2e8ed-5fae-43f9-8029-677402a1cb2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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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会议审议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 ,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 ,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 发表意见如下 :
一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 ,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 财务状况稳健 , 资金充裕 , 为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 ,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 利用闲置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 增加公 司资金收益 ,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 符合公司利益 , 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 ,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 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在上述额度 内 , 资金可滚动使用。
( 下转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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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页无正文 , 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姜继森 ( 签字 ):
郭文氢 ( 签字 ):
王志瑾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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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