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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xin International Min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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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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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4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本次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 次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31 号) 核准,鹏欣资源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183,431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699,999,991.9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138,215.92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6,861,776.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 (2017)23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 开户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
| 1 | 鹏欣环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
2003379807000122 | 346,414.81 |
| 2 | 鹏欣环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营业部 |
97020158000008390 | 175,178.57 |
| 3 | 鹏欣环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
8110301013800164888 | 已销户 |
| 4 | 上海鹏欣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营业部 |
97020158000008404 | 14,760,848.98 |
| 5 | 上海鹏欣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
2003380965000108 | 52,416,576.86 |
| 6 | 上海鹏欣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20000037860800101169499 | 31,444,161.81 |
| 7 | 鹏欣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营业部 |
NRA97020014101000000 | 3.57 |
| 8 | 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南汇支行 |
NRA18231488000007467 | 208.88 |
| 合计 | - | - | 99,143,393.48 |
2020 年6 月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2021 年6 月2 日,公司公告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 年6 月1 日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 |
变更后投资金 额 |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
| 1 | 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 2万吨/年阴极铜生产线项目 |
93,900.00 | 93,900.00 | 0 |
| 2 | 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 7,000 吨/年钴金属量的氢氧 化钴生产线项目 |
49,600.00 | 49,600.00 | 49,958.16 |
| 3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22,000.00 | 24,649.47 | 24,649.47 |
| 4 |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 用和相关税费 |
4,500.00 | 1,850.53 | 1,850.53 |
| 合计 | 170,000.00 | 170,000.00 | 76,458.16 |
注:①项目 4,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 相关税费”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920.81 万元(含利息与理 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独 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②项目 2 之氢氧化钴生产线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拟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部分系由于汇 率变动引起差异。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期限到期 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事项 进行了核查,认为: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 要和财务状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事项。
综上,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 监管要求。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