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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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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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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等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点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佳 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经过与认购对象刘伟先生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刘伟退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认购,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减 7,704,160 股至不超过 84,745,763 股(含),拟募集资金总额相应调减 10,000 万元至不超过 110,000 万 元。针对该等变动事项,公司与认购对象刘伟先生签订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并对《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必 要修订,修订的内容及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时,关联董事刘伟、许杰、胡少苑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同意修订后的《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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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调整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安定 叶东文 谢克人

2015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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