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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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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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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6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 参与表决 8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并 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92,449,923 股(含)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其中, 公司实际控制人、认购对象之一刘伟先生拟以现金 10,000 万元认购 7,704,160 股 股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议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全权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事宜(但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自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至今,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 了较大变化以及刘伟先生的个人原因,经与刘伟先生协商一致,为确保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一致同意刘伟不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 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减为不超过 84,745,763 股(含),拟募集资金总额 相应调减为不超过 110,000 万元。除前述变动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无其 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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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及授权范围,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上述调整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许杰、胡少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公司与刘伟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与刘伟先生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刘伟不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订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解除双方 原签订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及授权范围,上述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许杰、胡少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修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刘伟先生拟退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故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和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部分相关内容应作相应修订。
根据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及授权范围,修订后的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许杰、胡少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关于修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因刘伟先生拟退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 调减为不超过84,745,763股(含),拟募集资金总额相应调减为不超过110,000万 元。
关联董事刘伟、许杰、胡少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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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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